房產經紀公司商業、公建出租傭金管理辦法
一、總則
1、為了規范銷售薪酬管理,激勵銷售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根據行業特點,結合本公司開發項目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辦法提及"銷售人員"是指銷售代表、銷售主管、銷售部經理;"非銷售人員"是指銷售人員以外的公司員工及各級管理人員(含**集團系統內其他公司的人員)。
二、商業、公建出租合同的基本要求
1、本管理辦法中所涉及的商業、公建簽約租期均在10年以上。
2、簽約租金單價必須高于或等于公司既定的租金標準。
三、商業、公建出租傭金結構
商業、公建出租部分提取傭金以出租物業的首年平均月租金為計算依據。
傭金結構為底薪+傭金。
底薪的金額與銷售住宅相同,不作疊加。
出租業務的洽談分為以下幾類:
第一類 談判工作以銷售代表為主,銷售主管和經理為輔。
第二類 銷售代表經首次接待,后期談判工作均由銷售主管和經理完成。
第三類 由介紹人或中介公司推薦,談判工作主要由銷售經理或營銷總監完成,根據業務的洽談形式的分類,銷售體各自的提傭比例依據貢獻大小也有所不同。
(一)傭金比例:
指標 崗位 |
傭金比例 |
計提指標 |
計提基數 |
發放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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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 |
第二類 |
第三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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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經理 |
4% |
12% |
14% |
月租金 |
部門總體業績 |
簽訂《出租合同》、辦理入住手續,并按合同約定繳納相關費用 |
銷售主管 |
4% |
月租金 |
小組業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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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代表 |
6% |
2% |
0 |
月租金 |
本人業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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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人 |
6% |
6% |
6% |
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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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統非銷售人員 |
中介公司 |
按中介協議約定支付中介費,不再支付傭金 |
注:第二類、第三類銷售經理及銷售主管的傭金分配比例由營銷總監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二)發放日期:
出租傭金在承租方入住并繳齊相關費用后,于次月最后一個工作日發放。
(三)銷售指標的統計口徑:
凡是簽定《商業、公建出租合同》(以下簡稱《出租合同》)和按約定交納押金、租金等相關費用后,方可計入當月成交額。否則會出現回款額與簽約額相差金額很大的情況。
(四)傭金計算及發放原則:
1、銷售經理及主管:
銷售經理及主管的傭金在正式簽訂《出租合同》并按合同約定收取款項到帳、入住手續辦理完畢且繳納相關費用后,提取100%的傭金,公司按有關規定代扣個人所得稅后,按月發放。
2、銷售代表:
(1)銷售代表的傭金在正式簽訂《出租合同》并按合同約定收取款項到帳、入住手續辦理完畢且繳納相關費用后,提取100%的傭金,公司按有關規定代扣個人所得稅后,按月發放。
(2)如發生撞單情況,參照《銷售現場管理制度》處理。
(3)因自動離職或由公司辭退的銷售代表,在辦理離職手續時需將客戶資料進行移交,由公司另行安排該移交客戶的后續服務工作,傭金的發放比例由營銷總監根據實際工作量大小確定。
3、介紹人:
本系統非銷售人員介紹的有效客戶,若最終成交,介紹人按《出租合同》約定款項到帳,并辦理完入住手續且繳納相關費用后,于次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全額提取介紹費。
若介紹人介紹的客戶由營銷總監或公司其他領導洽談成功的,介紹人按6%提取介紹費,簽約銷售代表、主管、經理不提傭。
四、關于舞弊行為的處罰
1、在得知客戶購買的情況下,簽租約的。
2、與所謂"介紹人"、"中介公司"串聯,謀取好處。
3、其他作弊行為。
如出現以上作弊情況,公司將嚴肅處理,對當事人解除勞動合同;對知情不報或有意包庇者,視情節嚴重給予罰款、行政處分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對于作假的中介公司將免于今后的一切合作事項。
五、關于帶租約銷售的相關規定
1、簽定出租合同,且客戶入住后,出租經辦人已計提傭金的,該物業銷售后,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出售經辦人按當月本人應提銷售傭金的50%計提傭金,銷售主管和銷售經理按當月應提標準提傭。
2、簽定出租合同,客戶尚未入住,出租經辦人未計提傭金,該物業銷售后,由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出售經辦人和出租經辦人以出售經辦人當月應提傭金比例為基數各提取50%的銷售傭金,銷售主管和銷售經理按當月應提標準提傭。在保持傭金總額不變的情況下,營銷總監有權根據現場租售的實際情況進行出租經辦人和出售經辦人的傭金分配,并報公司行政人事部備案。
六、本管理辦法解釋權在公司行政人事部。
篇2:房地產經紀認購權傭金承諾書
房地產經紀認購權傭金承諾書
本人____身份證號:____,擁有深圳市福田區香蜜湖____單位(以下簡稱"該物業")的認購權,本人已于20__年____月____日與該物業的開發商(以下簡稱"開發商")簽定認購書及分別向該物業開發商交付了購買該物業的購房定金人民幣元整(¥____) ,現本人承諾如深圳市**行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代本人尋找的客戶(以下簡稱"客戶")成功購入該物業,則本人支付人民幣____元整(¥____)給深圳市____行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做為信息費,支付時間為本人與客戶到該物業開發商處將該物業的認購權成功轉名給客戶的當天。
注:認購權成功轉名的定義為本人負責帶客戶到開發商處按本人原與開發商簽定的認購書的條件讓客戶與開發商重新簽定以客戶名義購買該物業的認購書,并由開發商出具收到客戶名義的購買該物業的購房定金收據。
承諾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
篇3:房產經紀工程款抵房款銷售傭金的計提辦法
房產經紀公司工程款抵房款銷售傭金的計提辦法
為適應施工單位、設計單位、材料設備供應單位以施工款、設計費、材料設備費折抵購房款的需求,同時減輕公司支付工程款的資金壓力,加快銷售速度,特制定工程款抵房款(房款為銷售房屋全款)銷售傭金計提辦法,以提高公司員工介紹購房單位的積極性。
一、計提原則
傭金計提總額不超過成交總額的4‰。
二、傭金的分配原則
工程款抵房款銷售,其各相關人員的傭金計提比例如下:
1、工程款抵房款銷售,介紹人(經辦人)計提房款總額的1-3‰(商業提1‰,辦公提2‰,住宅提3‰),其中大部分情況為公司行為,由公司領導(總監以上級別)直接與抵款購房單位進行談判。
2、公司員工自行洽談的抵款購房客戶,經公司審核同意后,經辦人計提房款總額的1-3‰(商業)。
3、銷售代表與工程部經辦人計提房款總額的0.5-1‰(商業提0.5‰,辦公提0.75‰,住宅提1‰),成交額不計入指標完成額,不參與月度、年度銷冠和小組冠軍的評選,銷售主管及經理按底線比例提傭。銷售代表與工程部經辦人平分傭金,各提50%。
4、各種手續辦理完畢后次月底,銷售代表及工程部經辦人提取傭金的80%,預留20%待客戶辦理完入住手續后次月底發放。介紹人(經辦人)的傭金于客戶入住后次月底一并發放。
5、由公司領導指派的,簽約額可計入當月指標完成率,但銷售代表、銷售主管、銷售經理及公司領導均不計提傭金。
三、其他
1、凡工程款抵房款,不允許打折,不允許退房和代賣。
2、如施工方代表直接來售樓處看房未有任何人介紹,視同無介紹人,工程款所抵房屋的提傭比例為原核實提傭比例的中值。銷售代表和工程部經辦人各提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