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出差、駐外人員的管理,保證出差、駐外人員工作和生活的需要,確保出差期間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江蘇**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下屬控股子公司應參照執行。
第二章 差旅費報銷細則
第三條 出差是指因公需要離開公司所在城市外出辦理公務,包括:外出經濟往來接洽、參加會議、市場調研、市場促銷、物資采購、培訓學習、招聘招工、參觀訪問等。
第四條 出差應本著厲行節約、方便工作的原則,不必出差的公務,應以書信、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來完成。
第五條 各部門應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并考慮其完成任務的期限,確定合理的出差日期;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實際工作需要,提前電話請示相關領導批準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不予報銷差旅費,并按制度酌情處理。
第六條 出差人員應嚴格履行報批手續,填寫因公出差單,并辦好工作交接。
(一)國內出差的,六日內由部門負責人核準,六日以上由主管副總裁核準,并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二)部門總經理以上人員出差,一律由總裁核準。
(三)國外出差,一律由總裁核準。
第七條 出差費用的報銷:
(一)往返交通費、住宿費標準范圍內據實報銷,超支部分自理。
(二)出差地的市內交通費本著厲行節約的原則,盡可能乘坐地鐵、公交車等交通工具,無特殊情況,打的費不予報銷。
(三)出差期間的膳食補貼按標準報銷;到分(子)公司、項目部出差的享受在途補貼,不享受住勤補貼;集團內部人員相互間招待所發生的費用,不得報銷。
第八條 出差人員任務完成后,應及時回公司人力資源部進行銷差,同時向管理部提交一份出差報告,并在一周內報銷相關費用;如有暫借款的,應結清暫支款。一周內未歸還暫借款者,財務部應于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第九條 國內出差地點,根據當地的生活水平及物價水平,分為以下二類:
甲區:上海、廣州、北京、深圳、海南,乙區:除甲區及南京市以外的其他地區。
第十條 依職務或級別,出差人員可乘坐規定標準及標準以下的交通工具。具體標準如下表:
職務級別 |
飛機艙 等級 |
火車座位 等級 |
汽車座位 等級 |
|
總裁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
副總裁/總裁助理 |
經濟艙 |
軟/硬臥 |
同上 |
|
總經理 |
|
軟座/硬臥 |
同上 |
|
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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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
同上 |
|
業務經理 |
|
詳見細則 |
同上 |
|
其他人員 |
|
同上 |
同上 |
(一)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報銷交通費。
(二)乘座火車從晚上20:00到次日早晨7:00之間超過6小時,或連續乘車超過
12小時的,可以乘座火車硬臥。
(三)與領導一道出差,可選擇與領導同等的交通工具。
(四)所有總經理(含)以下人員原則上不得乘飛機,若遇緊急事務,本著效率優先的原則,經總裁或其授權人批準后可予以報銷。
第十一條 出差人員在外住宿,按職務級別享受相應標準 (如下表):
職務級別 |
住宿費限額(元/日) |
|
甲區 |
乙區 |
|
總裁 |
實報實銷 |
|
副總裁/總裁助理 |
400 |
320 |
總經理 |
320 |
300 |
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 |
300 |
260 |
業務經理 |
200 |
160 |
其他人員 |
160 |
120 |
(一)住宿費報銷時,必須附有符合稅務部門規定的住宿費發票,標準以內據實報銷,超支部分個人自理。
(二)同性兩人(含兩人)以上出差的,本著厲行節約的原則,原則上要求兩人同住
一個房間,費用以單人職務中最高者核報(總裁助理以上人員除外)。
第十二條 出差人員按出差天數,發給伙食補貼,補貼標準如下表:
職務或級別 |
伙食補貼(元/天) |
|
甲區 |
乙區 |
|
總裁 |
實報實銷 |
|
副總裁、總裁助理 |
100 |
80 |
總經理 |
80 |
60 |
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 |
60 |
50 |
業務經理 |
50 |
40 |
其他人員 |
40 |
30 |
(一)出差有公務應酬的,不再享受伙食補貼。
(二)外出參加會議、參觀訪問的,如主辦方提供食宿的,則不再享受伙食補貼。
(三)分(子)公司、項目部具備食宿條件的,原則上要求在分公司、項目部食宿,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第十三條 工作人員趁出差或調動工作之便,事先經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其繞道車船費,扣除直線單程車船費,多開支的部分個人自理。
第十四條 出差人員在報銷差旅費時,必須在發票報銷單的底部附上經批準的出差單(部門負責人出差必須附經董事長批準的出差單),部門總經理以上人員及所有涉外的(含香港、臺灣、澳門)出差由行政部統一登記后報總裁或其授權人審批,對外出考察的,須同時附考察報告(一式兩份:一份交財務部留存、一份交行政部留存)和相關考察資料(如圖片、像片、資料、碟片等),否則,財務部將拒絕報銷。
第十五條 票據報銷的要求,見《發票報銷管理規定》,對于不符合要求的票據,財務部有權拒收并要求糾正。
第三章 駐勤補貼細則
第十六條 派外駐勤是指因工作需要由集團公司派往外地分公司工作、參加外地項目施工建設,連續在外工作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者。
第十七條 由集團公司派至外地分公司的人員,若在當地的住宿由員工個人解決的,按分公司所在地的類別(甲區、乙區),分別給予住房補貼500元/月或、300元/月,分公司無食堂的,給予伙食補貼:450元/月(甲區)、300元/月(乙區),聘用合同中另行約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集團在外地的施工建設、裝飾裝璜等項目,其駐勤人員食宿由項目部統一安排的,按每人每天10元的標準發放補貼,由項目部統一結算。
第十九條 駐勤人員因工作需要,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回集團公司述職、處理公務的,其往返交通費參照差旅費報銷辦法執行,不再享受伙食補貼。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規定解釋權歸財務部,監督權歸總經辦。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從董事長批準之日起執行,前期相關報銷規定自行廢止。
篇2:礦山工程公司差旅費管理制度
礦山工程有限公司差旅費管理制度
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本著既勤儉節約、開支,又要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需要的原則,制訂本制度。
一、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旅費的員工。
二、出差旅費分交通費、宿費及特別費三項:
1、交通費系指火車、汽車、飛機等費用。
2、膳宿費系指膳食費及宿費。
3、特別費系指因公支付郵電或招待費等。
三、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明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并呈報總經理批準后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返回公司后,應立即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2、出差人憑核準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內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注明實際出差日期、起始訖地點、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負責人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由財務部在報銷時沖銷預支數。
四、差旅費按業務需要按崗位職務分成如下幾個包干:
1、享受總經理以上待遇的人員,差旅費實報實銷。
2、享受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門負責人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員宿費上限80元/日,另伙食補助30元/天。交通費以經主管領導核準的交通方式依票據實報實銷。
4、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時,需經主管領導核準,依票據實報實銷,同時取消當日伙食補助。
5、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
篇3:黨校差旅費報銷制度
黨校差旅費報銷制度
1、標準:按市財政局有關文件標準執行。
2、預借差旅費。因公出差學習、考察,可根據人數、天數、路線、旅程作出概算,由出差人填寫借據,按批準權限,由校領導批準,回校后十天內結算,逾期不還或還不清者,財務室將從個人收入中扣還。
3、審核、報銷差旅費時,報銷人按標準填寫差旅費報銷單,連同車船票、機票、住宿發票交會計審核簽字后,按開支審批權限批報。
4、差旅費中不能報銷出租車票,如因特殊情況需乘坐出租小汽車的,回校后向會計和校領導說明理由,經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
5、出差期間參觀、游覽各種娛樂場所的費用,不準報銷。
6、因公臨時出國及赴港、澳人員的費用,開支標準必須嚴格按照省、市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7、伙食、公雜、零用費補助已按規定實行包干的,不再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