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部經理崗位職責
職務:經營部經理
呈報上級:物業公司總經理(以下簡稱總經理)
指導下級:經營部所有員工
一.負責參與制定招租、招商經營計劃,定期向公司匯報租賃情況,帶領下屬員工共同完成招租、招商等工作。
二.協調客戶與公司之間聯絡及關系,及客戶租后與客戶中心協調,保持公司專業形象。配合及督察客戶投訴事項處理情況。
三.編制部門管理制度、崗位職責、項目經營成本核算、工作任務、獎懲制度及考勤表。
四.調查市場近期走向,統籌客戶的信息反饋予公司,調整租賃策略。
五.監督指導屬下員工的工作情況,計劃落實及合理分配工作,并定期考核、獎懲。
六.負責提高本部門人員的文化素質,工作能力及業務技能。
七.部門內部管理,客戶檔案管理、文書工作。
八.策劃商業宣傳推廣活動,節目布置為商戶營造良好的經營氣氛,讓公司的經營持續發展。
九.參與公司物業的經營開發,為公司創收效益。
篇2:安管部經理工作職責
安管部經理工作職責
1.負責擬定物業公司治安、消防季度、年度工作計劃。
2.負責維護物業公司內部秩序,預防治安事件發生;協助、配合公安部門有關治安和違法犯罪案件的偵破工作。
3.負責編寫安管部月、季、年度工作計劃及年度工作總結報告。
4.妥善處理業主有關安全方面的各種投訴。努力營造良好的治安環境,讓客戶具有安全感。
5.落實 “五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爆、防自然災害)工作,定期檢查“五防”設施,增強小區安全措施的監管。
6.負責制定夜間值勤、巡邏的流程和要求,對小區夜間安全工作進行不定期抽查。
7.適時完善小區的安全應急措施,并負責督促各部門員工嚴格執行和落實。
8.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并做好記錄,確保消防設備、設施完好,以備查考。
9.負責對本部門員工的培訓、考核、評估工作及聘免和推薦。
10.做好本部門員工的思想工作,關心員工生活,提高業務水平。
11.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安管部經理工作細則(量化):
1.每天至少1次對各崗位/簽到點進行巡查,發現值班/安全管理問題及時糾正處理。
2.每天至少1次對巡樓記錄進行抽查。
3.每周至少1次在夜間對本物業區域進行查崗查哨,并做好相關記錄。
4.及時收集各班次反映的值勤異常問題,及時給予解決。
5.每周二,召開部門工作例會,總結及布置工作。
6.指導/督導/輔導部門主管、領班執行、落實工作任務的進度及力度。
篇3:物管中心總經理/經理/主任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總經理/經理/主任崗位職責
a)領導物管中心貫徹落實各項管理方針和目標/指標,保證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對管理和服務的質量負責。
b)組織貫徹實施公司通用管理標準、工作標準,組織編制、批準本物管中心的管理手冊、服務標準、工作標準。
c)結合物業特點,提出業務發展建設與資源調配的建議。
d)接受公司總經理的行政領導與公司各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協調本中心與公司、客戶及相關協作單位之間的關系。
e)組織制定物管中心工作計劃,審批各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
f)對在管物業的服務工作進行抽查。
g)負責處理本物管中心的重大質量問題、突發事件/事故,并組織實施糾正、預防和改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