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地產財務管理體系制度
第五條 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在股份公司按照本制度規定對公司范圍內財務工作統一管理、統一指導的基礎上,財務管理體系中各層級、各崗位按照相應的職責和權限履行財務管理職責,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六條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所在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最終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財務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公司財務管理工作承擔最終責任。
第七條 公司的以下重大財務事項需由股份公司股東大會按規定程序審議通過:
?。ㄒ唬Q定公司的投資計劃。
?。ǘ┡鷾使镜哪甓蓉攧疹A算方案、決算方案。
?。ㄈ┡鷾使镜睦麧櫡峙浞桨负吞潛p彌補方案。
?。ㄋ模┕煞莨驹黾踊驕p少注冊資本。
?。ㄎ澹┌l行公司債券。
?。┕竞喜?、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
?。ㄆ撸┢赣没蚪馄笗嫀熓聞账?。
?。ò耍┻_到規定條件需由股東大會審議的重大資產購買和出售。
?。ň牛┻_到規定條件需由股東大會表決的交聯交易。
?。ㄊ┻_到規定條件需由股東大會審議的擔保行為。
?。ㄊ唬┳兏技Y金用途。
?。ㄊ┓煞ㄒ幖肮菊鲁桃幎ㄐ栌晒蓶|大會審議通過的其他財務事項。
第八條公司的以下重大財務事項需由股份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其中涉及股東大會權限的財務事項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后需報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ㄒ唬Q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ǘ┲朴喒镜哪甓蓉攧疹A算方案、決算方案。
?。ㄈ┲朴喒镜睦麧櫡峙浞桨负吞潛p彌補方案。
?。ㄋ模┲朴喒驹黾踊蛘邷p少注冊資本、發生債券或其他證券及上市方案。
?。ㄎ澹M訂公司重大收購、收購本公司股票或者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Q定達到規定條件需由董事會審議的房地產項目投資、股權投資、資產處置、重大合同簽訂、對外擔保和風險投資。
?。ㄆ撸┻_到規定條件需由董事會審議的關聯交易。
?。ò耍┨嵴埰刚埢蚪馄笧楣緦徲嫷臅嫀熓聞账?。
?。ň牛┲贫ɑ蛐抻啽矩攧展芾碇贫群凸镜闹饕獣嬚?,審議和批準公司對外披露的財務報告。
?。ㄊ┓煞ㄒ幖肮菊鲁?、本財務管理制度規定需由董事會審議通過的其他財務事項。
第九條 各子公司股東會、董事會關于財務管理的職責權限由其章程規定,但必須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制度的規定。各子公司發生的財務事項如涉及股份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權限的,除需按其所在單位的規定履行簽批程序外,必須按規定程序報股份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審議表決通過后方可實施。
第十條 各級公司總經理對所在公司的日常財務管理工作全面負責,向所在公司董事會報告財務工作和提交年度預決算預案、經營計劃預案等重要財務事項預案,組織落實董事會相關財務決議,完善各項財務制度。
第十一條各級公司原則上設置財務總監崗位,按照公司的人事制度規定任免。財務總監為所在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具體分管負責所在公司的日常財務管理工作,向所在公司總經理負責并匯報工作。子公司由于管理需要或其他原因暫未設置財務總監崗位的,由財務經理代為履行職責。
第十二條 公司實行財務總監委派制,各一級子公司的財務總監原則上由股份公司委派,業務上接受股份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的統一管理。委派的財務總監經所在公司履行董事會表決程序后任命。
各子公司投資設立的下屬子公司,可由其直接委派財務總監,報股份公司財務管理部門、人事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各級公司財務總監的主要職責和權限包括:
?。ㄒ唬┌凑諊邑斀浄ㄒ幒凸局贫鹊囊幎ūO督和審批所在單位的財務收支行為,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行為以及其他m.airporthotelslisboa.com有可能損害公司經濟利益的行為,有權予以制止和糾正,制止無效的,有權提請公司按規定處理。
?。ǘ┴撠熃M織所在單位的會計核算,按照財經法規和公司的統一要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各種財務管理報表,對財務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性,會計信息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直接管理責任,對不符合會計制度和公司相關制度規定的會計事項有責任予以糾正。
?。ㄈ┙M織編制財務預算和各項財務收支計劃草案,具體組織落實和監督執行公司制定的相關財務預算、計劃、方案等,對于偏離預算、計劃和既定方案的經濟事項有權予以糾正或提請公司按規定進行處理。定期完成公司財務預測和財務分析工作。
?。ㄋ模┴撠熕诠举Y金的籌集、回收和管理,確保資金的安全,保障公司項目開發和日常經營管理的資金需要,有效降低資金成本,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ㄎ澹┴撠熕诠镜馁Y產管理,確保公司資產的安全與完整,促進資產的保值增值,對侵害公司資產的行為有權予以制止并提請公司按規定進行處理。
?。﹨⑴c所在單位的經營計劃和項目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簽訂、資產購置和重組等重大經濟事項的討論和研究,為公司的重大經濟決策提供財務依據和專業意見。
?。ㄆ撸┴撠熕趩挝坏亩悇展ぷ?,與稅務機關建立良好的稅務關系,按照國家稅務法規的規定及時足額申報繳納各項稅費;做好各開發項目的稅務籌劃,合法降低項目的稅務成本。
?。ò耍┚唧w負責建立和完善各項財務基礎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各項財務制度得到有效執行,提高財務工作的規范化水平。
?。ň牛┴撠煂λ趩挝回攧詹块T和財務人員的管理,定期對財務人員進行考核,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合理配置財務人員的方案,支持財務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ㄊ┕芾砗捅O督下級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接受和配合上級公司的內部審計以及有關主管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ㄊ唬└鶕局贫纫幎男信c財務管理相關的其他職責。
第十四條 各公司應設立財務部門,配備專職財務人員。財務部門在財務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具體負責落實財務會計核算和各項財務管理工作,協助財務負責人完成財務工作職責。
第十五條財務人員應該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及與所任崗位相稱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有違反財經法規等不良記錄的人員原則上不得聘任為公司的財務人員。
第十六條 各級財務部門應完善崗位設置,完善內部控制體系,嚴格執行不相容職務相分離原則。
第十七條 財務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依法從事財務工作。
第
十八條 財務人員因各種原因發生工作崗位變動的,必須按規定做好工作交接,移交所有經管財務資料和其他經營資料。未辦妥交接手續的,不得辦理轉崗或調動、離職等手續。篇2:保利地產財務管理體系制度
保利地產財務管理體系制度
第五條 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在股份公司按照本制度規定對公司范圍內財務工作統一管理、統一指導的基礎上,財務管理體系中各層級、各崗位按照相應的職責和權限履行財務管理職責,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六條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所在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最終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財務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公司財務管理工作承擔最終責任。
第七條 公司的以下重大財務事項需由股份公司股東大會按規定程序審議通過:
(一)決定公司的投資計劃。
(二)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三)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虧損彌補方案。
(四)股份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
(五)發行公司債券。
(六)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
(七)聘用或解聘會計師事務所。
(八)達到規定條件需由股東大會審議的重大資產購買和出售。
(九)達到規定條件需由股東大會表決的交聯交易。
(十)達到規定條件需由股東大會審議的擔保行為。
(十一)變更募集資金用途。
(十二)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需由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其他財務事項。
第八條 公司的以下重大財務事項需由股份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其中涉及股東大會權限的財務事項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后需報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二)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三)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虧損彌補方案。
(四)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發生債券或其他證券及上市方案。
(五)擬訂公司重大收購、收購本公司股票或者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決定達到規定條件需由董事會審議的房地產項目投資、股權投資、資產處置、重大合同簽訂、對外擔保和風險投資。
(七)達到規定條件需由董事會審議的關聯交易。
(八)提請聘請或解聘為公司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
(九)制定或修訂本財務管理制度和公司的主要會計政策,審議和批準公司對外披露的財務報告。
(十)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本財務管理制度規定需由董事會審議通過的其他財務事項。
第九條 各子公司股東會、董事會關于財務管理的職責權限由其章程規定,但必須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制度的規定。各子公司發生的財務事項如涉及股份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權限的,除需按其所在單位的規定履行簽批程序外,必須按規定程序報股份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審議表決通過后方可實施。
第十條 各級公司總經理對所在公司的日常財務管理工作全面負責,向所在公司董事會報告財務工作和提交年度預決算預案、經營計劃預案等重要財務事項預案,組織落實董事會相關財務決議,完善各項財務制度。
第十一條 各級公司原則上設置財務總監崗位,按照公司的人事制度規定任免。財務總監為所在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具體分管負責所在公司的日常財務管理工作,向所在公司總經理負責并匯報工作。子公司由于管理需要或其他原因暫未設置財務總監崗位的,由財務經理代為履行職責。
第十二條 公司實行財務總監委派制,各一級子公司的財務總監原則上由股份公司委派,業務上接受股份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的統一管理。委派的財務總監經所在公司履行董事會表決程序后任命。
各子公司投資設立的下屬子公司,可由其直接委派財務總監,報股份公司財務管理部門、人事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各級公司財務總監的主要職責和權限包括:
(一)按照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制度的規定監督和審批所在單位的財務收支行為,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行為以及其他m.airporthotelslisboa.com有可能損害公司經濟利益的行為,有權予以制止和糾正,制止無效的,有權提請公司按規定處理。
(二)負責組織所在單位的會計核算,按照財經法規和公司的統一要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各種財務管理報表,對財務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性,會計信息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直接管理責任,對不符合會計制度和公司相關制度規定的會計事項有責任予以糾正。
(三)組織編制財務預算和各項財務收支計劃草案,具體組織落實和監督執行公司制定的相關財務預算、計劃、方案等,對于偏
離預算、計劃和既定方案的經濟事項有權予以糾正或提請公司按規定進行處理。定期完成公司財務預測和財務分析工作。
(四)負責所在公司資金的籌集、回收和管理,確保資金的安全,保障公司項目開發和日常經營管理的資金需要,有效降低資金成本,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五)負責所在公司的資產管理,確保公司資產的安全與完整,促進資產的保值增值,對侵害公司資產的行為有權予以制止并提請公司按規定進行處理。
(六)參與所在單位的經營計劃和項目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簽訂、資產購置和重組等重大經濟事項的討論和研究,為公司的重大經濟決策提供財務依據和專業意見。
(七)負責所在單位的稅務工作,與稅務機關建立良好的稅務關系,按照國家稅務法規的規定及時足額申報繳納各項稅費;做好各開發項目的稅務籌劃,合法降低項目的稅務成本。
(八)具體負責建立和完善各項財務基礎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各項財務制度得到有效執行,提高財務工作的規范化水平。
(九)負責對所在單位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的管理,定期對財務人員進行考核,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合理配置財務人員的方案,支持財務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十)管理和監督下級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接受和配合上級公司的內部審計以及有關主管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十一)根據公司制度規定履行與財務管理相關的其他職責。
第十四條 各公司應設立財務部門,配備專職財務人員。財務部門在財務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具體負責落實財務會計核算和各項財務管理工作,協助財務負責人完成財務工作職責。
第十五條 財務人員應該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及與所任崗位相稱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有違反財經法規等不良記錄的人員原則上不得聘任為公司的財務人員。
第十六條 各級財務部門應完善崗位設置,完善內部控制體系,嚴格執行不相容職務相分離原則。
第十七條 財務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依法從事財務工作。
第十八條 財務人員因各種原因發生工作崗位變動的,必須按規定做好工作交接,移交所有經管財務資料和其他經營資料。未辦妥交接手續的,不得辦理轉崗或調動、離職等手續。
篇3:天安地產公司財務管理體系辦法
安永地產公司財務管理體系辦法
1.公司財務機構層次及崗位設置見下圖:
2.公司領導人會計工作的領導職責
領導財務部會計人員和其他人員執行《會計法》;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保障會計人員的職權不受侵犯。
3.財務總監的領導職責
監督公司執行國家各項財經方針政策、制度,遵守財經紀律;考核公司經營成果,財務計劃,預算計劃的執行完成情況,建立經濟活動分析,建立內部績效評價體系;合理組織、提高財務部工作效率,提高財務人員業務素質,充分發揮財務理財職能,提高公司經營效益。
4.財務中心的職責
對公司資金活動進行核算和監督。
5.財務總監的職責權限
職責:直接領導財務中心參與對經營計劃決策的審查執行;考核公司經營成果,建立內部經濟責任制;制定財務預算計劃并組織實施;合理組織財務分工,促進公司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 建立與中國房地產二十強企業相適應的會計核算體系。
權限:參加公司主要經營管理會議;簽署公司的財務計劃、信貸計劃、會計報表;有權制止公司發生的不符合財經政策、紀律的行為。
6.會計主管的職責
組織領導財務工作,加強本單位經濟核算,不斷提高會計工作水平;監督、領導本單位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各項財經紀律;考核本單位會計人員的工作業績,調動人員積極性,完成各項崗位職責。
7.財務主管職責及范圍
辦理銀行按揭,收集各銀行單據交回會計部,協調各銀行資金關系,確定資金流動方向及儲備資金的銀行,并保持與會計主管的步調一致;收集及復核各項目收銀員崗位的日報表及相關的財務收據,交會計部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和選擇投資組合、公司融資,從而在控制風險的同時獲得令人滿意的回報;建立納稅與財務決算分析體系,討論可能產生的影響,制定納稅計劃,盡可能減輕企業納稅負擔;建立預警系統,關注企業合并及收購計劃與財務問題。對其原因和途徑加以分析和討論,關注公司發生財務危機及可能造成公司破產的各種跡象,以便及時采取措施。
8.財務中心和其他職能部門的關系
財務中心和其他各部門作為構成公司的組成部分,兩者互相聯系、共同協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促進公司不斷發展。財務中心對其他職能部門是服務、指導、監督、協調關系。其他職能部門有義務和責任及時向財務中心提供相關經濟業務活動的信息、符合財務制度規定的憑證、報表等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