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樓部基本工作制度(二)
一、基本原則:
1、售樓部實行"層層責任"的運行體制,即:
*銷售人員就相應工作分別對銷售主管和現場經理負責。
*現場經理對銷售中心總監負責。
2、下級員工必須切實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和調配,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不得故意拖延工作,不得拒絕工作。
3、下級犯錯,直接上級應負管理不善之責。
4、現場經理對銷售主管及置業顧問有人事建議權。
二、員工的聘用與離退
1、公司員工工作關系采用聘用制。
2、應聘人員試聘公司空缺崗位的,公司應對其崗位能力做相應考核,考核期間不發工資,最長不超過一個月。
3、經考核合格的,擇優錄用,前三個月為試用期,表現合格則成為公司的正式員工,表現出色的可提前轉正。
4、公司根據崗位的空缺及員工的能力及表現為員工提供升遷及發展機會。
5、公司員工因個人原因辭職的,應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以便于工作的交接。
6、辭職員工及觸犯公司紀律被辭退的員工,都應根據《工作移交表》所列的內容,妥善移交工作。
7、因觸犯公司紀律被辭退員工的未得利益不再兌現。
三、高壓線
1、每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自動除名;
2、泄露公司及項目機密文件、造成重大現實及可能損失的,立即除名。
3、出現工作失誤,造成公司無可挽回重大損失的,立即除名;
4、滋生事端,嚴重破壞公司工作關系及氣氛的,自動除名。
5、工作表現與公司要求有差距的員工,無論其工作業績如何,可能隨時被辭退。
6、員工有炒房現象的,一經核實立即除名。
篇2:地產項目售樓部工作制度
1.員工必須關心公司、執行本職工作、遵守職業道德。
2.員工應準時上班、不準遲到、早退和曠工。
3.員工在工作時間應堅守工作崗位,接待來訪,業務洽談等應在洽談區內進行。
4.上班時間不得吃東西或吸煙,不得高聲喧嘩、聊天。
5.切實服從上司作安排和調配,按時完成任務,不得拖延、拒絕或終止工作。
6.必須按編排表當值,不得撞離職守、個人調離,調換更值時需經主管或經理同意。
7.必須如實向上司匯報工作,堅決杜絕偷盜、欺騙或陽奉陰違等不道德的行為。
8.必須發揮高效率和勤勉精神,對所從事的工作認真、負責、精益求精。
9.員工必須遵守"守法、廉潔、誠實、敬業"的道德。
10.不得玩忽職守、違反工作、影響公司的正常運作秩序。
11.員工禁止索取非法利益。
12.員工未經公司批準不得兼職。
13.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
14.員工不得超越本職務和職權范圍開展經營活動。
15.禁止用公款謀取個人利益。
16.員工對違反本制度行為有權向本公司投訴,所有投訴嚴格保密。
17.對違反本制度的,視其對公司造成的損害程度等輕重給予通報批評、罰款、降職、開除處分。
18.負有監督責任的主管人員疏于職守的,視情節給予處分。
19.違反制度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將向其追索賠償。
20.銷售部員工如遇工作上的問題,不得擅自與甲方溝通,應把問題上報經理,由經理統一協調解決。
篇3:售樓部規范工作制度
1.員工必須關心公司、執行本職工作、遵守職業道德。
2.員工應準時上班、不準遲到、早退和曠工。
3.員工在工作時間應堅守工作崗位,接待來訪,業務洽談等應在洽談區內進行。
4.上班時間不得吃東西或吸煙,不得高聲喧嘩、聊天。
5.切實服從上司作安排和調配,按時完成任務,不得拖延、拒絕或終止工作。
6.必須按編排表當值,不得撞離職守、個人調離,調換更值時需經主管或經理同意。
7.必須如實向上司匯報工作,堅決杜絕偷盜、欺騙或陽奉陰違等不道德的行為。
8.必須發揮高效率和勤勉精神,對所從事的工作認真、負責、精益求精。
9.員工必須遵守"守法、廉潔、誠實、敬業"的道德。
10.不得玩忽職守、違反工作、影響公司的正常運作秩序。
11.員工禁止索取非法利益。
12.員工未經公司批準不得兼職。
13.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
14.員工不得超越本職務和職權范圍開展經營活動。
15.禁止用公款謀取個人利益。
16.員工對違反本制度行為有權向本公司投訴,所有投訴嚴格保密。
17.對違反本制度的,視其對公司造成的損害程度等輕重給予通報批評、罰款、降職、開除處分。
18.負有監督責任的主管人員疏于職守的,視情節給予處分。
19.違反制度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將向其追索賠償。
20.銷售部員工如遇工作上的問題,不得擅自與甲方溝通,應把問題上報經理,由經理統一協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