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員工調動規定
第一條調動種類與程序
1.1調動是指在勞動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的工作地點和職位級別的調整。
1.1.1員工調動分為平行調動、晉升調動、降職調動和臨時調動。
1.1.2普通員工的調動主要是店內調動;管理人員的調動,除店內調動外也可以是店與店之間的調動。
1.1.3員工沒有可接受的理由,不得拒絕公司對其職位、工作地點的調動,否則以終止合同論。
1.2任何調動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
1.2.1所有調動,都須經部門主管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備案,管理人員調動視級別不同須經店長或區經理批準。
1.2.2公司對于進行內部轉移的員工,給予相當于該員工在轉出單位當月月工資2倍的搬家津貼,由轉入單位承擔。
第二條 平行調動
2.1平行調動是指在職位級別、薪酬不變情況下的職位變動。
2.2員工的調動取決于以下(但不限于)情況:
部門工作量的增減;
為員工職業生涯發展的需要,進行的職位輪換;
員工不能勝任現任職位;
工作急需;
新店開張;
其他原因;
第三條 晉升調動
3.1晉升調動是指在職位級別或薪酬向上調整的職位變動。
3.2員工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有資格晉升到高職位:
員工在原職位表現優秀;
有擔任高一級職位的能力和潛力;
完成晉升職位所必須的教育與培訓;
誠實、正直、態度積極;
3.3晉升調動可通過自薦或直接主管推薦,經2級批準,由經人力資源部的審核實施。
第四條 降職調動
4.1降職調動是指在職位級別或薪酬向下調整的職位變動。
4.1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由上級主管建議,人力資源部批準,方可以降職。
4.1.1不能勝任本職工作。
4.1.2由于組織結構調整,相應職位被取消,沒有合適的職位空缺。
4.2降職人員從降職的次月起執行新職位的工資與福利標準。
4.3降職調動應當從嚴掌握。
4.4員工有權對降職調動提出異議,但公司一經決定,員工應當服從。
第五條 臨時調動
5.1如果一個部門的人員臨時緊缺,經店長或區經理同意后,可以從其他部門臨時調動人員。被臨時調動的人員仍執行原職位的工資福利標準。
5.2臨時調動最長不超過一個月,否則該員工必須辦理正式調轉手續,工資福利按新職位標準執行。
篇2:超市員工調動規定
超市員工調動規定
第一條調動種類與程序
1.1調動是指在勞動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的工作地點和職位級別的調整。
1.1.1員工調動分為平行調動、晉升調動、降職調動和臨時調動。
1.1.2普通員工的調動主要是店內調動;管理人員的調動,除店內調動外也可以是店與店之間的調動。
1.1.3員工沒有可接受的理由,不得拒絕公司對其職位、工作地點的調動,否則以終止合同論。
1.2任何調動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
1.2.1所有調動,都須經部門主管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備案,管理人員調動視級別不同須經店長或區經理批準。
1.2.2公司對于進行內部轉移的員工,給予相當于該員工在轉出單位當月月工資2倍的搬家津貼,由轉入單位承擔。
第二條 平行調動
2.1平行調動是指在職位級別、薪酬不變情況下的職位變動。
2.2員工的調動取決于以下(但不限于)情況:
部門工作量的增減;
為員工職業生涯發展的需要,進行的職位輪換;
員工不能勝任現任職位;
工作急需;
新店開張;
其他原因;
第三條 晉升調動
3.1晉升調動是指在職位級別或薪酬向上調整的職位變動。
3.2員工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有資格晉升到高職位:
員工在原職位表現優秀;
有擔任高一級職位的能力和潛力;
完成晉升職位所必須的教育與培訓;
誠實、正直、態度積極;
3.3晉升調動可通過自薦或直接主管推薦,經2級批準,由經人力資源部的審核實施。
第四條 降職調動
4.1降職調動是指在職位級別或薪酬向下調整的職位變動。
4.1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由上級主管建議,人力資源部批準,方可以降職。
4.1.1不能勝任本職工作。
4.1.2由于組織結構調整,相應職位被取消,沒有合適的職位空缺。
4.2降職人員從降職的次月起執行新職位的工資與福利標準。
4.3降職調動應當從嚴掌握。
4.4員工有權對降職調動提出異議,但公司一經決定,員工應當服從。
第五條 臨時調動
5.1如果一個部門的人員臨時緊缺,經店長或區經理同意后,可以從其他部門臨時調動人員。被臨時調動的人員仍執行原職位的工資福利標準。
5.2臨時調動最長不超過一個月,否則該員工必須辦理正式調轉手續,工資福利按新職位標準執行。
篇3:公司員工晉升調動規定
公司員工晉升與調動規定
員工晉升:
公司鼓勵職員努力工作,在出現職位空缺的前提下,工作勤奮、表現出色、能力出眾的職員將獲得優先的晉升機會;
如果符合下列條件,職員將有機會獲得職務晉升,薪金亦會相應增加:
?。?)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工作績效顯著;
?。?)個人工作能力優秀;
?。?)年度考核為優秀;
?。?)對自身的工作內容充分了解,并體現出工作能力;
?。?)具備與職務要求相關的綜合能力;
?。?)達到擬晉升職務所規定的工作閱歷要求。
公司職級晉升順序為:
晉升方向:職員—主管—部門副經理—部門經理—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
員工職位一般情況下循序晉升,特殊情況下可破格提用。
內部調動:
公司有權根據公司的實際需要以及員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將職員調至公司內任何部門工作,將員工調離原有崗位須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審批,并辦理調離手續,做好交接工作。
當出現崗位空缺時,職員可自薦或推薦外界人才,由辦公室與崗位空缺部門領導溝通后,報公司經理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