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樓部客戶確認制度
一、原則上客戶歸屬以簽合約人為準;
二、來訪客戶確認--實行透明管理
A、銷售員按排序接待客戶,則此客戶視此業務員的新客戶。如無故不在崗則輪下一位業務員接待客戶,即此業務員失去一次機會
B、銷售人員正在接待老客戶,則可彌補一次新客戶的機會
C、如銷售員未在5日內追蹤老客戶,則視為新客戶
注:若客戶仍然點名要求此業務員,則仍然為其客戶
D、若兩個銷售人員同時接待同一客戶時,則根據簽單情況進行合理分配
三、電訪客戶確認制度
A、銷售員按順序接待電訪客戶,此業務員的新客戶
B、銷售員未在5日內追蹤,則視此客戶為新客戶
四、展會上的客戶確認
在房展會上發放資料時,不允許留業務員的電話,除洽談簽約客戶外。(未在15日內追蹤的,視為新客戶。)
五、撞單客戶確認
A、若老客戶來訪,原接待其置業顧問休假(或因公外出),則按輪序置業顧問義務接待,客戶離開后必須及時通知該置業顧問客戶情況;
B、若老客戶其家人來訪,并未聲明以前來過,由其他置業顧問接待成交的,則傭金按50%分配;業績計為使其成交的置業顧問,同時辦理手續由其負責;
C、若老客戶介紹新客戶來訪,在未表明直接要示原置業顧問接待時,一律視為新客戶,按輪序進行接待;
D、若新客戶來訪,按輪序置業顧問正在接待新客戶,則按輪空處理。
E、若老客戶來訪,按輪序置業顧問正在接待新客戶,則可由原置業顧問指定他人接待或由銷售經理安排其他人義務接待。
F、其他撞單情況,一律由現場銷售經理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現場解決,一切分配以銷售經理判斷為準。
篇2:地產營銷部成交客戶推薦新客戶確認程序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已簽約客戶直接推薦其親朋好友前來購房的情況,不包括間接推薦,其推薦的新客戶必須是未在**瀾橋銷售部做過客戶登記的客戶。
二、確認程序
1、已簽約客戶推薦新客戶,簽約客戶必須在新客戶與銷售部聯系前與原來接待銷售員或相應副總監聯系,填寫《客戶確認單》,相關銷售員報副總監簽字后,當日由副總監報銷售內勤,銷售內勤在收單一天內進行客戶確認,對審核《客戶確認單》有效的,由銷售內勤簽字、填寫有效期,建立新客戶擋案后,下發相關銷售員。
2、客戶確認單有效期3天,3天內客戶來電來訪有效,否則失效。
3、相關銷售員在得到已簽約客戶推薦的新客戶聯系方式后,在《客戶確認單》有效期內與新客戶取得聯系,(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填寫相應的來電、來訪表,隨當日來電、來訪表右上方注明,過有效期上報的來電來訪表,視為與本確認單無關的有效客戶。
3、客戶成交時原則上使用《客戶確認單》相同名字,如不能與《客戶確認單》名字相同,在發生名字變更時報銷售副總監,銷售副總監在發生名字變更時,須立即報備銷售內勤。
4、新客戶簽約付款后,銷售員填寫《成交客戶推薦新客戶優惠申請單》,經內勤簽署被介紹客戶房款繳付情況后,附《客戶確認單》、新客戶的相應來電來訪表、新客戶的簽約合同,第一、二頁組成客戶優惠審批文件。
5、客戶優惠審批文件報銷售總監簽字后生效,由銷售內勤報開發商相關部門,經審核后,應在7日內向銷售部支付相關獎金,再由內勤通知相關銷售員,告知客戶攜《客戶確認單》前來領款。
6、戶領款應交回《客戶確認單》,并由本人簽收,由銷售部內勤存檔,以備發展商核查。
7、如遇老客戶在其推薦的新客戶簽約付款前,本人尚未簽約付款,應持《客戶確認單》待簽約付款后,再行領取獎金。
北京**房地產經紀有限責任公司
20**年10月30日
篇3:地產銷售客戶確認制度
1、搶單:銷售員明知客戶已與其他銷售員聯系過,為了個人利益不擇手段。將此客戶成交業績及傭金據為已有,視為搶單。搶單將受到公司最嚴厲的處罰:辭退,并且業績傭金歸已與客戶聯系過的銷售員。
2、撞單:多名銷售員與同一買房客戶聯系,但不知情,稱為撞單。
3、公司實行銷售員首接業績制。原則上以《銷售日報表》登記第一時
間的銷售員為準(第一時間保留時限為2個月),該客戶成交業績歸此銷售員。
4、接待上門客戶或熱線電話時如發現該客戶是某位銷售員在其他項目時的客戶或熟人,但該銷售員從未向該客戶介紹過我項目并且該客戶并未提及該銷售員的名字,則該客戶與該銷售員無關,按正常的上門或熱線接待。
5、客戶為銷售員介紹另外客戶,銷售員應提前在《銷售日報表》中登記被介紹客戶姓名及電話。此客戶看房或來電時,(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無論是否提及該銷售員姓名,其他銷售員均有義務將此客戶還給該銷售員。如銷售員未登記,被介紹客戶亦未提及該銷售員,則該客戶與此銷售員無關。
6、銷售員在得知與其他銷售員撞單的情況下,為了獲取業績和傭金,私下聯絡客戶換名,或采用其他辦法購房等不擇手段的行為,一旦查出,將沒收傭金,并予以辭退處理。
7、銷售員不允許走私單,如被發現將予以開除。
8、在**瀾橋項目部工作的非銷售人員,不得將接待的客戶不經銷售部指定介紹給某個特定的銷售員。
9、如果發生客戶到銷售部領導處投訴或反映原銷售員不稱職,經銷售部合查屬實,銷售部有權安排其他銷售員繼續談判至簽約,業績、傭金平均分配,此類客戶今后帶來的新客戶有權自愿選擇銷售員洽談。
10、未成交客戶介紹的新客戶,如客戶指定原銷售員接待,則由原銷售員接待,如未指定則算作上門客戶并按順序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