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地產銷售現場管理條例
為衛維護地盤秩序,增強同事們的銷售配合程度,盡量避免不必要的情況出現,故制定以下條例,希望同事們以團結互助的精神為本,給予支持和配合。
1、接待順序以業務員考勤簽到的先后為準。
2、從第一個簽到的業務員到最后一個業務員接待完畢為第一個接待輪回,依次類推。
3、若當值業務員未打任何招呼而不在現場或正在接待未成交客戶,則被跳過,由下一個業務員接待。除業務員被委派辦理公事外,跳過后不給予補接。短時間內有事應與其他同事交代,以便暫時代接。
4、接待已成交客戶回訪不計接待名次,被跳過可優先補接。接待未成交老客戶回訪,名次,不給予補接。
5、已被接待的客戶未離開現場前,當事業務員未經項目經理許可,不得再接待新客戶。
6、業務員接待客戶期間,如有其未成交老客戶到訪,業務員可選擇同時接待或指定他人代接老客戶,無指定則由排位最后的業務員幫忙接待;如當事業務員選擇接待新客戶則不論老客戶是在當事業務員還是在幫手業務員上,當日成交分半。老客戶當日未成交,則計當事業務員接待名次,幫手業務員可補接一次;如當事業務員選擇接待老客房,則新客戶完全歸屬下一個業務員。
7、業務員在接待客戶過程中,如發現該客戶為同事的本項目老客戶,須第一時間通知該同事并交由該同事接待,并計該同事接待名次,業務員則可優先補接。如該同事休息,應電話通知,由其指定同事接待;聯系不到,則繼續接待,當天成交分半。不成交則為義務接待,可優先補接新客。
8、來訪客戶必須留一真實姓名和電話(包括英文名),并經業務員簽名,才視為有效客戶登記。所有客戶歸屬問題,均以此為原則:
A)以有效客戶登記的前后秩序確定其歸屬權??蛻舻怯浻行跒閮蓚€月,如超出兩個月而業務員又無近期客戶跟蹤記錄的,視為歸屬權遺失。
B)不完整的客戶登記視為無效登記,發生爭議時,不擁有客戶歸屬權。、
C)同姓名不同電話,得不到證實則屬無效登記。
D)同電話不同姓名,則視為是否直系親屬關系(父母、夫妻)。
E)客戶成交后的歸屬權追溯期為7天(含第7天)。
F)成交姓名與登記姓名 不同以直系親屬關系為判斷依據。
9、業務員帶領客戶參觀示范單位前(上樓梯前)確定客戶為同行、建筑、裝修、廣告、記者、推銷等非購房身份的,可不計接待名次;其他情況一律計接待名次。
10、客戶拒絕業務員接待亦計該業務員的接待名次。
11、業務員不得以第9、10條以外的任何理由中斷正在接待的工作而要求接待新客戶。
12、非當班業務員除特殊情況外(如項目經理指派或人手不夠等),不得接待新客戶。
13、未成交的老客戶帶新客戶到訪,只計業務員一個接待名次;已成交老客戶帶新客戶來訪,未做新客戶登記的,則不計名次,反之則計??蛻舢斕熘貜投啻蔚浆F場,只計第一個接待名次。
14、老客戶帶新客戶的歸屬權原則上屬原業務員,但新老客戶必須同時到場或新客戶表明自己的身份并點業務員的名接待;如新客戶單獨到現場,與老客房分批進來,只是偶然碰見或已被接待后才知道,則不在此列。
15、未成交老客戶帶新客戶到訪,如原業務員不在場,應電話通知原業務員。如聯系不到或原業務員表示不能到現場,則由當值業務員接待。如老客戶成交則見第7條。新客戶則歸屬于當值業務員,成交不分單。已成交老客戶帶新客戶來訪發生上述情況,成交分半,歸屬權屬當值業務員,由其負責跟蹤。
16、如新客戶同時又帶新客戶到訪,則由該兩名業務員當天簽到順序前者接待,成交分半,歸屬權屬接待業務員所有。
17、有效老客戶到訪,如當天未能確認其身份,則當天成交分半,不成交則屬義務接待,可優先補接。如原業務員在客戶提出落定前未認出其有效客戶,則在有效追溯期內查出分半,逾期查出無效。
18、老客戶帶新客戶到場,業務員必須知會原業務員,原業務員不接或無法接待(指休息)成交后不分單。如業務員在現場被認出,則還回業務員。
19、凡業務員間發生客戶歸屬權爭議需裁決,則由項目經理臨時組成三人仲裁委員會。會員由非當事業務員中抽簽選出,根據本條例進行無記名投票,由項目經理根據結果做出最后裁定。
20、本條例為項目組集體決定之成果,任何修正或改動須項目經理組織全體成員重新開會討論通過。
篇2:華創地產銷售現場管理辦法
一、客戶管理規定
1、接待:接待客戶順序由各分行經理按現場具體情況自行安排,若出現盤源、客源的歸屬問題,則由分行經理或營銷部經理確定。
2、登記:業務員必須在銷售軟件和客戶登記本上記錄所接的客戶并做好跟蹤記錄,不得因跟進工作不足而造成客戶流失??蛻舻怯洷仨毷且钥蛻粜彰?、聯系電話為確認依據,否則無效。有效客戶登記之間如有沖突,以時間先后為準,若有特殊情況,由分行經理或營銷部經理確定。
3、員工離開公司,客源登記本必須退回公司。
二、盤源管理規定
1、錄盤:業務員接到盤源當天必須及時將盤源資料真實、詳盡的錄入到系統中。
2、接盤:每人每周必須接到6個以上盤源(以錄入系統為準),每周由分行經理檢查一次,少一條扣RMB2元。
3、看盤:每人每天必須到現場看兩個以上盤源,并在盤源跟蹤中體現,每天由分行經理檢查一次,少一條扣RMB2元。
4、跟盤:每人每天必須跟蹤10條以上盤源,每天由分行經理檢查一次,少一條扣RMB2元;無效盤源跟蹤一條同樣RMB2元;若發現虛假盤源跟蹤則每條扣RMB5元。
注:具體操作:
A、若"待租"狀態盤源中有已經出租的,一定問清楚月租金及租期以及是否有其他物業出租、售并做盤源跟蹤后,(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用"業主自租"的方式轉到"已租"狀態中;若有業主說不租了或其它原因則做盤源跟蹤后統一報到分行經理或分行負責人處以"刪除"方式轉到"無效狀態"中;
B、若"待售"狀態盤源中有已經出售的,一定問清詳細情況(包括售價、代理中介以及是否有其他物業出租、售等)并做盤源跟蹤后,用"業主自售"的方式轉到"已售"狀態中;若有業主說不賣了或其它原因則跟蹤后統一報到分行經理或分行負責人處以"刪除"方式轉到"無效狀態"中。
5、洗盤:逢偶數月份的1至10日進行一次全面的洗盤工作,所有"待租、待售"的盤源由各盤源所有人自行負責逐一跟蹤并逐一在系統中做好盤源跟蹤記錄,各分行經理每偶數月份11日進行洗盤結果檢查,若還有盤源沒有該月1至10日的跟蹤,每條罰款RMB2元。
三、折扣管理規定
1、我公司相關業務傭金(包括按揭手續費)一律按傭金收費標準進行收取,所有業務員不得私自答應或暗示客戶任何程度的傭金折扣。
2、若遇特殊情況,并且折扣控制在8折以內的,必須先填寫《傭金折扣申請表》,經分行經理簽字批準。
3、若折扣超過8折,同樣必須先填寫《傭金折扣申請表》,并且須經分行經理及營銷部經理簽字確認。
4、若遇上類似有介紹費、合作單等其它傭金沒有全額回收情況的,一律按上述第2、3條執行。
5、《傭金折扣申請表》必須附在相關合同后面由分行經理整理后轉交財務部備案及準確核算業績。
6、若業務員不按上述規定收取傭金,私自答應客戶任何程度的折扣,則由當事人補足差額。
四、下訂管理規定
1、業務員確定客戶有意向購買或承租我公司代理的物業時,必須事先知會分行經理,經同意后可收取客戶的誠意金,誠意金最長保留該盤源24小時(特殊情況由分行經理和營銷部經理商討決定)。
2、任何已下訂的盤源要聯系業主、看房、二次下訂、談價格等任何與業主接觸的行為必須先知會營銷部經理,由營銷部經理統一協調。
3、若24小時內未轉定的,則遵循按順序由后往前補的原則來確定購買客戶(特殊情況由分行經理和營銷部經理商討決定)。
4、24小時內若客戶反悔,經分鋪經理、營銷部經理同意后全額退還誠意金;若收取客戶定金后交易未能正常進行,定金按相關協議書或合同的相關條款進行處理。
五、廣告制作規定
1、消息報廣告盤源由各分行經理自行安排人員挑選。
2、消息報上的私人廣告電話號碼登為制作該期廣告的業務員電話。
3、在選定廣告盤源之前必須逐個打電話給該盤源業主或上門拜訪,確認情況并盡量砍低售價并告知業主我公司為其物業做本期廣告。
4、每周各分行負責選廣告盤源的業務員必須在周四PM6:00之前將本周廣告盤源用郵件發到小洪處統籌安排,(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分行經理負責審核監督。
5、各分行若有特殊廣告盤源必須在周五前的例會通知到每位業務員并由廣告制作人以郵件形式知會其它分行同事以便統一口徑。
六、紀律及處罰規定
1、上班、開會遲到、早退在十分鐘以內者,扣除薪金10元;遲到、早退超過十分鐘者,扣除薪金20元;超過一小時者,扣除當日薪金。嚴禁不打卡、不簽到或虛假簽到、代打卡,一經發現,均扣除當事人2日薪金。
2、員工在現場工作時必須佩帶工作牌,違者每次罰款5元。
3、上班及開會時間不按規定著裝,每次罰款10元。
4、各分行不按時(4、5、6、7、8、9月份PM19:00;10、11、12、1、2、3月份PM18:00)開關招牌燈、開關門,分行經理罰款20元。
5、分行經理不在每月5日前交考勤表,罰款20元。
6、嚴禁與客戶爭吵或當客戶面爭吵,違者罰款100元,情節嚴重者,辭退。
7、客戶投訴,經查實,視情節處以100-5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8、公司職員在AM9:00──PM10:00之間(無論休息與否),必須開手機或留下有效聯系電話,否則每次處以20元的罰款。
9、業務員填寫虛假信息或隱瞞信息,公司將取消成交業績提成,情節嚴重者開除。
10、嚴禁"搶單"、"走單"及泄露公司盤、客源等機密資料,違者立即開除,并要求當事人賠償經濟損失,同時公司保留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的權利。
11、由于業務員私自承諾或違反公司合同、付款等規定而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12、外出工作未做書面登記者,每次罰款RMB5元。
13、以上條款從20**年7月1日起執行。
華創房 地產交易評估有限公司營銷部
篇3:地產公司銷售現場例會管理制度
地產公司銷售現場例會管理制度
銷售現場的培訓和管理實施通過例會形式進行,并通過例會紀要來體現。例會標準要求:
1、每天不少于一次例會(晨會或晚會),每周不少于兩次有全體人員參加的現場例會(特殊情況需提前知會營銷總監),廣告及其他推廣活動日要求必須有相應的培訓和培訓紀錄。
2、例會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銷售組織安排;滯銷戶型的討論、對策、建議;接待流程中存在的問題;客戶投訴和問題規避措施;現場管理存在的問題及調整策略;推廣日培訓;疑難客戶討論;競爭樓盤及市場動態分析等。
3、每個銷售現場都必需設專門的例會紀要本,現場經理負責安排專人做好每天的例會紀要,會后與會人員必需簽名確認對會議的內容清楚理解。會議紀要也可做為新到項目人員的培訓資料。
4、銷售現場的例會紀要電子版需在會議的次日12點前發到鞠總、穆總、營銷中心、分公司各領導的郵箱。
管理辦法各項工作的實施將納入銷售經理考核范圍,作為評定銷售經理管理技能的主要指標之一,例會紀錄模板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