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校)供水管理責任制
為確保我院供水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扎扎實實地把節水工作推上一個新臺階,現制訂全院供水管理責任制如下:
1、專職管水員要嚴格按照上級下達的用水計劃,合理管好水、用好水,決不允許因工作失誤導致加價收費。
2、專職水管員要做好供用水臺賬,要及時掌握一、二級水表運行情況,合理利用水資源,水表計量率要達到90%以上,用水損失率要控制在2%以下。
3、專兼職水管人員要加強供水設施的巡回檢查,杜絕跑、冒、滴、漏現象,水龍頭、水閥的完好率要達到95%以上,潔具漏水率要控制在2%以下。
4、水管人員未按照規定進行巡回檢查或未及時進行維修,造成水資源浪費,必須根據學院考核獎懲規定嚴肅處理。
篇2:武漢市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辦法(2015)
武漢市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辦法(20**)
武漢市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辦法
湖北省武漢市人民政府
《武漢市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辦法》
《武漢市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辦法》已經20**年1月5日市人民政府第11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年4月1日起施行。
市長:萬勇
20**年2月6日
武漢市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本市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保障飲用水安全,根據《城市供水條例》(國務院令第158號)、《武漢市城市供水用水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居民住宅二次供水(以下簡稱二次供水)是指通過二次供水設施將公共供水儲存、加壓后提供給居民用水戶的供水方式。
本辦法所稱二次供水設施是指為二次供水而設置的泵房、水池(箱)、水泵、閥門、電控裝置、消毒設備、壓力水容器、供水管道(從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取水點閥門位置至居民用水戶計量水表)等設施,不包括消防、熱水、直飲水、中水回用等其他供水設施。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二次供水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 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二次供水的監督管理。蔡甸、江夏、東西湖、漢南、黃陂、新洲區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二次供水的具體監督管理。
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二次供水的衛生監督監測工作。
發展改革、城鄉建設、城管、住房保障房管、財政、物價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二次供水相關管理工作。
第五條 二次供水應當采用安全可靠、衛生環保、節能節水的技術和設備,推行智能化管理。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二次供水設施的義務,不得損壞、侵占或者擅自移動二次供水設施,不得阻撓或者妨礙二次供水設施的維修維護。
第二章 建設管理
第七條 新建、改建、擴建居民住宅,用水水壓需求超過公共供水管網正常服務壓力的,應當配套建設二次供水設施;配套建設的二次供水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同時投入使用;其工程建設投資,應當納入工程項目總概算。
建設單位可以委托供水企業建設二次供水設施。
第八條 二次供水設施的設計方案應當滿足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連接的基本條件和管理要求,并征求供水企業的意見。供水企業應當自收到征求意見函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出具對二次供水設施設計方案的意見書。施工圖審查機構在對建設項目施工圖進行審查時,應當按照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對二次供水設施設計方案同步進行審查。
第九條 建設單位自行組織二次供水設施建設的,二次供水設施的設計、施工、監理,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建設單位應當在二次供水設施施工前10個工作日將施工安排書面通知供水企業。供水企業應當加強對二次供水設施建設過程中的查驗工作,對未按照設計方案進行建設或者不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的,應當及時提出限期整改書面意見,并抄送監理單位,監理單位應當督促施工單位在規定期限內予以整改。
第十條 新建、改建、擴建居民住宅供水設施,應當按照立管和水表出戶、一戶一表、計量到戶的要求進行設計和建設。
第十一條 二次供水設施的設計和施工應當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并符合下列要求:
?。ㄒ唬﹥λO施的容積、加壓設施、管道口徑能夠滿足用水需要,便于維護管理;
?。ǘ﹥λO施的頂部及周圍排水暢通,溢水管不得直接與排水管連通,頂部設有通氣孔,通氣孔有防止異物進入的防護裝置;
?。ㄈ﹥λO施結構結實牢固,內壁光潔、不滲漏、耐腐蝕,加蓋加鎖;
?。ㄋ模﹥λO施應當獨立設置,并配備必要的防止水污染的裝置;
?。ㄎ澹┧貌牧?/a>應當符合國家質量和衛生標準,并依法取得衛生許可批準文件,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管材、配件和設備;
?。﹪澜O計使用消防、生活合用儲水設施,嚴禁使用玻璃鋼等對水質有影響的非環保儲水設施;
?。ㄆ撸﹥λO施應當符合防凍保暖要求,滿足異常寒冷天氣供水需要;
?。ò耍﹥λO施和泵房周圍10米范圍內不得設置化糞池、滲水井和其他有污染的設施,不得堆放有毒、有害、易腐蝕物質;周圍2米范圍內不得有污水管線。
第十二條 二次供水設施建成后,應當按照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進行沖洗、試壓、消毒并依法組織驗收,供水水質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水質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次供水設施驗收時,應當邀請水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參加;建設單位自行組織建設二次供水設施的,還應當邀請供水企業參加。
第三章 運行維護管理
第十三條 二次供水設施由供水企業建設的,由供水企業負責運行維護管理;由建設單位自行組織建設的,經驗收合格后,由建設單位與供水企業簽訂協議,移交供水企業負責運行維護管理。
既有的二次供水設施,在移交供水企業前,由產權人或者其委托的運行維護管理人負責運行維護管理。
第十四條 產權人將既有二次供水設施移交供水企業運行維護管理的,應當向供水企業提出申請。供水企業應當對二次供水設施現狀組織認定,經認定符合移交條件的,供水企業應當予以接收并負責運行維護管理;對不符合移交條件的,應當進行改造,改造合格符合移交條件的,供水企業應當予以接收并負責運行維護管理。
二次供水設施移交條件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制訂。
第十五條 各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風景區、化工區管委會,下同)要按照統一計劃、分批開展、限期移交、集中管理的原則,組織實施其管理區域內二次供水設施的改造,其確定的二次供水設施改造管理部門,具體負責二次供水設施改造的實施工作。
二次供水設施改造方案應當征求供水企業的意見。
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各區二次供水設施改造的指導和監督。
第十六條 二次供水設施改造費用由產權人承擔,市、區人民政府對改造費用給予適當補助。
鼓勵社會資金通過提供節能、節水設備和技術等方式參與二次供水設施改造。
第十七條 制定和調整供水價格時,可以將二次供水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費用計入城市公共供水總成本。
第十八條 二次供水設施運行維護管理人應當保證二次供水設施不間斷供水。
由于工程施工、設備維修等原因需要臨時停止供水或者降壓供水的,二次供水設施運行維護管理人應當提前24小時告知用戶做好儲水準備;因設備故障或者緊急搶修不能提前通知的,應當在搶修的同時通知用戶。
超過24小時不能恢復供水的,二次供水設施運行維護管理人應當采取應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
第十九條 二次供水設施運行維護管理人應當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設施運行維護管理工作制度和操作規程,并遵守下列規定:
?。ㄒ唬┒喂┧畠λO施應當盡量利用用水低谷時間蓄水;
?。ǘ┧脵C組運行噪音不得高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標準;
?。ㄈ┪蓓斔浼奥懵对谕獾亩喂┧O施應當按照規范和異常寒冷天氣正常供水的要求,采取防凍、防腐措施;
?。ㄋ模┙⒍喂┧O施運行維護管理檔案,對運行情況、故障處理、清洗、消毒、檢驗、更新改造等逐一記錄歸檔。
第四章 水質管理
第二十條 二次供水水質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第二十一條 二次供水設施運行維護管理人應當依法取得衛生許可證。
直接從事二次供水設施運行維護、清洗消毒和檢驗的人員應當經衛生知識培訓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并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第二十二條 二次供水設施運行維護管理人應當建立水質管理制度和管理臺帳,配備專(兼)職人員,加強水質管理,至少每半年對儲水設施進行一次清洗、消毒,并標注清洗、消毒的單位和時間。
二次供水儲水設施清洗、消毒完畢,水質經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二次供水設施運行維護管理人不具備相應水質檢測能力的,應當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的水質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二次供水的水質檢測報告應當予以公布。
第二十三條 二次供水水質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需要停止供水的,二次供水設施運行維護管理人應當及時告知用戶,同時向水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四條 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對二次供水水質進行隨機抽檢;二次供水水質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二次供水設施運行維護管理人應當限期予以整改。
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二次供水水質衛生監督監測結果通報水行政主管部門。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 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水行政執法機構,按照《城市供水條例》(國務院令第158號)、《武漢市城市供水用水條例》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ㄒ唬┪窗凑沼嘘P技術標準和規范設計、建設二次供水設施的;
?。ǘ┒喂┧O施運行維護管理人未按照規定進行水質檢測的;
?。ㄈ┪窗凑找幎▽Χ喂┧畠λO施進行清洗、消毒的;
?。ㄋ模╇[瞞、緩報、謊報水質突發事件或者水質信息的;
?。ㄎ澹┥米哉加?、破壞二次供水設施的。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ㄒ唬┒喂┧|不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
?。ǘ┪慈〉眯l生許可證擅自從事二次供水設施運行維護管理的;
?。ㄈ┪:Χ喂┧|安全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其他有關規定的,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處罰。
第二十八條 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二次供水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問責處理或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國家、省對二次供水設施建設費用和運行維護管理費用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20**年4月1日起施行。
篇3:貴陽市城市供水用水規定(2012)
貴陽市城市供水用水規定(20**)
?。?0**年5月9日貴陽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次會議通過 20**年7月27日貴州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9次會議批準 20**年8月14日貴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公布 自20**年11月1日起施行)
貴陽市城市供水用水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供水用水管理,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維護用戶和供水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城市供水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城市供水工作和使用城市供水,應當遵守本規定。
鄉村、集鎮供水用水,可以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 城市供水用水應當遵循開發水源、安全供水、計劃用水、節約用水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發展城市供水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且根據規劃適時推進城市供水工程建設,提高城市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供水管理工作,可以委托符合法定條件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
環境保護、衛生、水利(水務)、城鄉規劃、工商、價格、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和兩湖一庫管理機構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城市供水管理工作。
第六條 城市公共供水設施應當與城市發展同步規劃,與開發建設同步實施,與所依附的道路、橋涵等建設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驗收。
第七條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監督制度,向社會公布舉報、投訴的電話、地址和電子郵箱,受理有關城市供水經營、安全、服務等方面的舉報和投訴。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城市供水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和定期評估考核,并且將考核結果以及處理意見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第八條 鼓勵各類投資者按照供水水源開發利用規劃和產業政策,投資城市供水設施建設與經營服務。
從事城市供水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應當依法取得城市供水特許經營權、衛生許可證,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
第九條 城市供水企業和用戶應當依法簽訂供用水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障用戶的合法權益。
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供用水合同示范文本,供城市供水用水雙方訂立合同時參照使用。
城市供水企業采用格式條款與用戶訂立合同的,應當依法將該格式條款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條 城市供水企業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ㄒ唬┙⒊鞘泄┧罩贫?,公示服務項目、服務承諾、收費標準等;
?。ǘ┙⒖菟?、連續枯水期、汛期及突發重大污染水質事件的應急管理制度,編制供水應急預案,并且報同級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ㄈ┙⑺|檢測制度,具備完善的、符合水源水質條件、滿足出水水質要求的水處理工藝設施,配備水質檢驗設施和專業人員,確保城市供水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ㄋ模┙⑺畨罕O測制度,確保供水管網的壓力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ㄎ澹┍3植婚g斷供水。因工程施工、設備維修等原因需要停水的,應當經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且采取有效方式提前24小時通知用戶;連續停止供水超過24小時的,應當采取應急供水措施,為居民提供基本生活用水;
?。┰O立專門電話,開展晝夜24小時報修受理業務。管徑100毫米(含100毫米)以下的輸水管損壞,24小時內修復;100毫米以上的,及時修復;
?。ㄆ撸┌凑沼盟再|裝表計量收費,定期抄表,按時送達繳費通知單。變更抄表和收費周期的,提前30日通知用戶;
?。ò耍Τ鞘泄┧O施定期進行清洗、消毒、檢修;
?。ň牛┙⒐┧芫W信息系統,改造陳舊管網,降低漏損率。
第十一條 城市供水用戶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ㄒ唬┡浜铣鞘泄┧髽I抄驗表,協助做好供水設施的更換和維修;
?。ǘ┌凑找幎ò磿r足額繳納水費;
?。ㄈ└^戶的,由雙方到供水企業辦理變更手續;
?。ㄋ模└淖冇盟再|的,向城市供水企業提出書面申請,辦理手續。
第十二條 新建、擴建、改建的建設工程,用水水壓要求超過供水管網壓力時,應當按照規范設置二次供水設施。
設置二次供水設施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將其設計方案、供水企業對該設計方案的意見、有關供水衛生許可資料報所在地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二次供水監督管理制度,會同衛生行政管理部門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督促維護管理責任單位定期開展清洗、消毒、檢測、檢修等工作,確保二次供水設施完好和水質、水壓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第十四條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城鄉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公安消防、林業綠化等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劃定城市供水設施保護范圍,由供水企業設置明顯的保護標志。
在保護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ㄒ唬┬藿ㄅc供水和供水設施保護無關的建筑物、構筑物;
?。ǘ┻M行爆破、鉆探、打樁、頂進、挖掘、重壓等作業
?。ㄈ﹥A倒固體廢物、排放污水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
?。ㄋ模┩扛?、覆蓋、移動和拆除保護標志;
?。ㄎ澹┭诼耖y門井和水表。
第十五條 建設工程施工不得影響供水安全。建設單位在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應當向城市供水企業、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查明建設工程范圍內地下供水管網的相關情況。城市供水企業、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應當如實提供相關資料信息。
建設工程施工范圍內有地下供水管網等供水設施的,建設、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通知城市供水企業,根據所查明的情況商定并且采取保護措施后方可施工。在施工過程中,需要專業技術支持的,城市供水企業應當派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指導。
第十六條 新裝、改裝、遷移注冊水表及其以前的城市公共供水設施,應當向城市供水企業提出書面申請,提供相關資料。城市供水企業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第十七條 注冊水表及其以前的城市公共供水設施由城市供水企業統一管理和維護,注冊水表以后的供水設施由用戶或者產權所有人管理和維護,并且按照管理維護范圍承擔相應的維護、更新費用。
自建設施供水的,供水設施由用戶和管理單位負責維護和管理。
第十八條 城市供水實行水表出戶、一戶一表、計量到戶。
新建住宅,建設單位應當按照一戶一表、水表出戶的要求設計和建設供水設施。
已建住宅,遵循用戶自愿和供水用水雙方合理分擔的原則進行水表出戶改造,實現一戶一表、計量到戶。
第十九條 水表應當經法定計量檢驗機構檢定合格方可使用。
因用戶責任造成不能抄驗水表的,按前三個月最高月用水量計費;因供水企業抄表錯誤、水表計量不準等多收的水費,應當于錯誤校正后的下一個收費周期內予以退還。
第二十條 消防用水免收水費,公安消防機構按月將上月消防用水量報城市供水企業。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生活用水及其他用水應當按表計量收費。
市政、城市綠化、環境衛生等公益性用水,由城市供水企業裝表計費,定點供應。
旅游賓館、飯店、景區使用城市供水(不含桑拿、洗浴等特等用水)的,按照價格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一般工業企業用水價格執行。
第二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ㄒ唬p壞、侵占或者擅自改裝、遷移、拆除城市公共供水設施;
?。ǘ┍I用或者轉供城市公共供水;
?。ㄈ┥米蚤_啟消防、市政、城市綠化、環境衛生等公益性用水設施取水;
?。ㄋ模┥米詥㈤]城市供水輸配管道上的閘門及附屬設施;
?。ㄎ澹┥米愿淖冇盟再|;
?。┥米詫⒆越ㄔO施供水管網或者二次供水系統直接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連接;
?。ㄆ撸├贸鞘泄补┧艿乐苯友b泵抽水;
?。ò耍a生、使用有毒、有害物質的生產用水管網系統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直接連接。
第二十二條 城市供水企業違反本規定第十條規定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ㄒ唬┪唇⒊鞘泄┧?、應急管理、水質檢測、水壓監測制度以及供水管網信息系統的,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ǘ┕┧|、水壓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ㄈ┥米酝V构┧蛘呶绰男型Kㄖx務,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ㄋ模┪窗凑找幎ú扇惫┧胧┑?,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ㄎ澹┪窗凑找幎▽┧O施檢修、清洗、消毒或者在供水設施發生故障后未及時搶修的,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窗凑找幎ㄓ嬃渴召M或者定期抄表、按時送達繳費通知單的,處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三條 違反本規定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用戶逾期不繳納水費的,城市供水企業可以按照供用水合同約定收取違約金。收取的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應繳金額的0.5倍。
第二十四條 有本規定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行為之一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ㄒ唬┬藿ㄅc供水和供水設施保護無關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傾倒固體廢物、排放污水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由城鄉規劃和環境保護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ǘ┻M行爆破、鉆探、打樁、頂進、挖掘、重壓等作業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采取補救措施,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ㄈ┩扛?、覆蓋、移動、拆除保護標志或者掩埋閥門井、水表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五條 有本規定第二十一條行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ㄒ唬p壞、侵占或者擅自改裝、遷移、拆除城市公共供水設施的,除賠償直接經濟損失外,處以賠償金額1倍至3倍罰款;
?。ǘ┍I用、轉供城市公共供水或者擅自開啟消防、城市市政、綠化、環境衛生等公益性用水設施取水的,按照其非法用水量的5倍至10倍計算處以罰款,不能確定非法用水量的,按照最高月用水量6倍計算;
?。ㄈ┥米詥㈤]城市供水輸配管道上的閘門及附屬設施的,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ㄋ模┥米愿淖冇盟再|的,除按照差價補繳水費外,處以應繳水費1倍至3倍罰款;
?。ㄎ澹┥米詫⒆越ㄔO施供水管網或者二次供水系統直接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連接的,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
?。├贸鞘泄补┧艿乐苯友b泵抽水的,按照取水管徑流量乘以使用天數和當地水價計算處以罰款;
?。ㄆ撸a生、使用有毒、有害物質的生產用水管網系統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系統直接連接的,處以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
第二十六條 建設工程施工危害城市公共供水設施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危害活動;造成損失的,由責任方依法賠償損失。
第二十七條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ㄒ唬┎宦男斜O督檢查、評估考核職責的;
?。ǘ┎灰婪男泄┯盟贤痉段谋局贫ɑ蛘邆浒笇彶槁氊煹?;
?。ㄈ┌?、縱容或者不及時查處違法行為的;
?。ㄋ模┢渌婧雎毷?、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行為。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自20**年11月1日起施行。20**年11月9日貴陽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20**年1月7日貴州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批準的《貴陽市城市供水規定》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