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技術學院信息公開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學院管理,推進決策制度化、民主化、科學化,保障學院師生員工及社會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促進學院依法辦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規范,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信息,是指學院在教育教學、科學研究以及提供社會公共服務過程中產生、制作或者獲取的,涉及學院師生員工和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或者公共利益,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
信息公開,是指學院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本細則有關規定,遵循一定的程序,將可以公開的學院信息及時、準確地向師生員工和社會公眾公布。
第三條 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及時、準確、全面公開師生員工普遍關心、涉及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學院信息。實施信息公開與為師生員工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相結合,與加強學院內部管理相結合,與黨風廉政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相結合。
第四條 成立四川汽車職業技術學院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協調、監督學校信息公開工作。
第五條 四川汽車職業技術學院信息公開辦公室(設在黨政辦公室)負責處理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對外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信息公開事項的咨詢,具體職責包括:
(一)負責主動公開信息的事宜;
(二)受理和處理提出的信息公開申請;
(三)保管、維護和更新或者督促校內有關部門保管、維護、更新本部門的公開信息;
(四)組織編制信息公開指南、信息公開目錄和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五)組織對各系(部)和各職能部門的信息公開工作進行定期考核。
第二章 公開的范圍和主要內容
第六條 根據內容在不同范圍向院內主動公開的事項:
(一)學院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或學期工作計劃;
(二)學院學科建設、師資隊伍建設與專業建設的規劃和實施情況;
(三)學院重大改革方案及實施情況;
(四)學院管理規章制度;
(五)教育經費的收入與管理情況;
(六)干部和教職工的聘任、考核、晉級、獎懲等有關政策、程序及結果;
(七)重大工程建設項目、重大維修項目和大型設備、大宗物品采購的方案、實施程序及驗收決算情況;
(八)崗位設置管理與聘用辦法、教職工勞動保護等與教職工切身利益相關的事項;
(九)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政策必須公開或學院認為有必要向校內公開的事項。
第七條 根據內容在不同范圍向社會主動公開的事項:
(一)學院招生計劃、政策、考試的規程、紀律以及錄取的結果;
(二)教育收費的項目、標準、依據、程序;
(三)幫困助學的措施,學生管理制度和辦法、學生獎學金和助學金的發放等;
(四)學生學籍管理的規定;
(五)就業政策、就業信息、畢業生就業指導與服務情況等;
(六)教職工招聘,聘用程序、崗位要求及招聘結果;
(七)其他依照法律和政策規定必須公開或學校認為有必要向社會公開的事項。
第八條 除本細則第六、第七條規定的主動公開的信息外,師生員工、有關社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還可以根據其特殊需要,向信息公開辦公室申請獲取相關信息。
第九條 學院對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學院信息不予公開:
(一)涉及國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業秘密的;
(三)涉及個人隱私的;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學院規定的不予公開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公開的程序和形式
第十條 學院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通過校園網首頁(校園新聞、通知、公示)、四川汽車職業技術學院各處室系(部)網頁、新聞發布會、宣傳公示欄、院報、院廣播站等便于師生和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
第十一條 屬于主動公開的信息,應當自該信息制作完成或者獲取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信息公開的權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二條 信息公開辦公室編制、公布信息公開指南和信息公開目錄,并及時更新。
第十三條 需要主動公開的信息,按照職責范圍由各各處室系(部)歸口負責公開。
第十四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根據本細則第七條規定要求獲得學院信息的,可以采用信函、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學院信息公開辦公室提出申請。信息公開辦公室負責提供申請書的格式文本。
第十五條 信息公開辦公室收到申請后,應當當場登記,并根據下列情況在規定期限內給予書面答復。
(一)屬于公開范圍的,應告知申請人獲得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二)屬于免予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
(三)不屬于學
院掌握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機關的,告知聯系方式;
(四)申請公開的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
(五)申請公開的內m.airporthotelslisboa.com容不明確的,應告知申請人更改、補充申請。
(六)申請的信息不屬于此處所指“信息”范疇的,應告知申請人。
第十六條 信息公開辦公室收到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信息公開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第四章 監督和保障
第十七條 學院將各系(部)和各職能部門的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考核體系。由信息公開辦公室組織對各系(部)和各職能部門進行信息公開工作的考核。
第十八條 學院信息公開辦公室于每年9月1日之前,公布上年度學院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第十九條 學院師生員工及社會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學院未按照本細則的規定履行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學院紀委(監察處)或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認為學院在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條 學院新聞發布工作涉及的信息公開事宜,適用另行制定的有關規定;未另行制定有關規定前,適用本細則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四川汽車職業技術學院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篇2:教育資產管理中心信息公開制度范例
> 教育資產管理中心信息公開制度為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結合本中心實際,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及時的原則制定資產中心信息公開制度。
一、信息發布機制
辦公室作為本中心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各組室在辦公室統一協調下,共同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本中心的信息公開工作。
信息公開部門的具體職責是:
(一)具體承辦本中心的信息公開事宜;
(二)對擬公開的信息進行保密審查;
(三)維護和更新本中心公開的信息;
二、保密審查機制
在公開信息前,應當依法進行保密審查;確定不予公開的,應當注明理由。辦公室應當審查并明確該公文屬于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或者不予公開。
政府信息保密審查,由相關業務組室提出意見,經中心信息公開工作小組審核后,報中心負責人決定。
三、監督檢查機制
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和監察小組負責對中心政府信息公開的實施情況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對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主管部門舉報,予以調查處理。
四、責任追究機制
信息公開部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門和監察小組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人員給予處分、追究責任:
(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
(二)不及時更新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
(三)違反規定收取費用;
(四)通過其他組織、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五)公開不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
(六)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隱瞞或者捏造事實
五、考核機制
每年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考核,由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會同監察小組、信息工作部門、人事部門等組織實施,并予以公布考核結果。
篇3:職院信息公開實施細則
職業技術學院信息公開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學院管理,推進決策制度化、民主化、科學化,保障學院師生員工及社會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促進學院依法辦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規范,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信息,是指學院在教育教學、科學研究以及提供社會公共服務過程中產生、制作或者獲取的,涉及學院師生員工和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或者公共利益,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
信息公開,是指學院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本細則有關規定,遵循一定的程序,將可以公開的學院信息及時、準確地向師生員工和社會公眾公布。
第三條 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及時、準確、全面公開師生員工普遍關心、涉及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學院信息。實施信息公開與為師生員工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相結合,與加強學院內部管理相結合,與黨風廉政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相結合。
第四條 成立四川汽車職業技術學院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協調、監督學校信息公開工作。
第五條 四川汽車職業技術學院信息公開辦公室(設在黨政辦公室)負責處理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對外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信息公開事項的咨詢,具體職責包括:
(一)負責主動公開信息的事宜;
(二)受理和處理提出的信息公開申請;
(三)保管、維護和更新或者督促校內有關部門保管、維護、更新本部門的公開信息;
(四)組織編制信息公開指南、信息公開目錄和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五)組織對各系(部)和各職能部門的信息公開工作進行定期考核。
第二章 公開的范圍和主要內容
第六條 根據內容在不同范圍向院內主動公開的事項:
(一)學院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或學期工作計劃;
(二)學院學科建設、師資隊伍建設與專業建設的規劃和實施情況;
(三)學院重大改革方案及實施情況;
(四)學院管理規章制度;
(五)教育經費的收入與管理情況;
(六)干部和教職工的聘任、考核、晉級、獎懲等有關政策、程序及結果;
(七)重大工程建設項目、重大維修項目和大型設備、大宗物品采購的方案、實施程序及驗收決算情況;
(八)崗位設置管理與聘用辦法、教職工勞動保護等與教職工切身利益相關的事項;
(九)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政策必須公開或學院認為有必要向校內公開的事項。
第七條 根據內容在不同范圍向社會主動公開的事項:
(一)學院招生計劃、政策、考試的規程、紀律以及錄取的結果;
(二)教育收費的項目、標準、依據、程序;
(三)幫困助學的措施,學生管理制度和辦法、學生獎學金和助學金的發放等;
(四)學生學籍管理的規定;
(五)就業政策、就業信息、畢業生就業指導與服務情況等;
(六)教職工招聘,聘用程序、崗位要求及招聘結果;
(七)其他依照法律和政策規定必須公開或學校認為有必要向社會公開的事項。
第八條 除本細則第六、第七條規定的主動公開的信息外,師生員工、有關社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還可以根據其特殊需要,向信息公開辦公室申請獲取相關信息。
第九條 學院對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學院信息不予公開:
(一)涉及國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業秘密的;
(三)涉及個人隱私的;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學院規定的不予公開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公開的程序和形式
第十條 學院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通過校園網首頁(校園新聞、通知、公示)、四川汽車職業技術學院各處室系(部)網頁、新聞發布會、宣傳公示欄、院報、院廣播站等便于師生和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
第十一條 屬于主動公開的信息,應當自該信息制作完成或者獲取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信息公開的權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二條 信息公開辦公室編制、公布信息公開指南和信息公開目錄,并及時更新。
第十三條 需要主動公開的信息,按照職責范圍由各各處室系(部)歸口負責公開。
第十四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根據本細則第七條規定要求獲得學院信息的,可以采用信函、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學院信息公開辦公室提出申請。信息公開辦公室負責提供申請書的格式文本。
第十五條 信息公開辦公室收到申請后,應當當場登記,并根據下列情況在規定期限內給予書面答復。
(一)屬于公開范圍的,應告知申請人獲得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二)屬于免予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
(三)不屬于學
院掌握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機關的,告知聯系方式;
(四)申請公開的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
(五)申請公開的內m.airporthotelslisboa.com容不明確的,應告知申請人更改、補充申請。
(六)申請的信息不屬于此處所指“信息”范疇的,應告知申請人。
第十六條 信息公開辦公室收到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信息公開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第四章 監督和保障
第十七條 學院將各系(部)和各職能部門的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考核體系。由信息公開辦公室組織對各系(部)和各職能部門進行信息公開工作的考核。
第十八條 學院信息公開辦公室于每年9月1日之前,公布上年度學院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第十九條 學院師生員工及社會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學院未按照本細則的規定履行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學院紀委(監察處)或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認為學院在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條 學院新聞發布工作涉及的信息公開事宜,適用另行制定的有關規定;未另行制定有關規定前,適用本細則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四川汽車職業技術學院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