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勞務公司關于對**員工的處罰通知
公司各部門、各項目部:
茲有綜合部員工Z1,近期在工作中責任心及工作狀態較差,一周內出現兩次曠工行為。工作方面,兩次未執行工作安排。其中,八月十七日未按安排執行公司**項目員工到機場的送機工作,所幸在其他員工的配合下,未導致項目員工延誤行程。對此,針對該員工的工作表現,經公司研究,對Z1作如下處罰:
一、對Z1處于全公司通報批評。取消其參與本年度優秀員工評選的資格。
二、對Z1處于2000元的罰款,并取消本月績效工資。
希望公司全體員工均以此為戒,加強工作的責任心和細致程度,杜絕此類情況的發生。
特此通知。
z路橋工程勞務有限公司
二○**年八月**日
篇2:公司員工手冊:獎勵與處罰
有限公司員工手冊:獎勵與處罰
一、獎勵
如有下列情況,公司將予以獎勵:
1、為公司取得重大社會榮譽或其他貢獻者;
2、獲得社會、政府或行業專項獎項,為公司爭得重大榮譽者;
3、對經營業務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合理化建議,得到采納實施并取得顯著成績者;
4、有重大發明、革新,成效優秀為公司取得顯著效益者;
5、其他特殊情況經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同意獎勵者;
獎勵方式:
1、通報表揚:由公司總經理簽發,通報范圍為公司辦公系統內。
2、獎勵假期:除《員工手冊》規定員工可以享受到的假期外,還可以得到額外的獎勵性假期。
3、獎勵旅游:不定點不定時的帶薪旅游作為獎勵。
4、獎勵培訓:根據員工的表現,工作能力優秀者公司可安排相關外部培訓,提高員工技能素質。
5、現金獎勵:由總經理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二、處罰條例
有下列違反處罰條例行為之一者,公司將予以扣分或罰款處罰:
1、利用公司電腦在工作期間進行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項;
2、著裝或儀容儀表不符合公司規定;
3、個人辦公環境衛生臟亂或文件資料亂堆亂放現象;
4、工作時間電話聊天;
5、上班時間吃零食或在辦公區吸煙;
6、 工作卡未佩戴在前胸;
7、上班時間大聲喧嘩或上班時間聚集閑聊;
8、上班時間影響他人工作的行為;
9、語言不文明;
10、外出未提前 填寫《外出申請單》或外出回來未及時做返回登記;
11、其他影響工作及公司形象的行為 ;
12、其他違反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的行為;
上述各項違規現象,由人力資源部提出批評后填發過失提醒單,并根據實際情況扣減1-5分規章制度遵守分,如違反第一條的人員,除扣減規章制度遵守分外,另 填寫《違規處罰單》罰款l00元,主管領導在場時,連同主管領導一并給予處罰。
《過失提醒單》和《違規處罰單》由人力資源部起草,總經理簽字后,發放違反者本人與其主管領導簽字接收。簽字后的《過失提醒單》和《違規處罰單》將存入公司人事檔案。
三、嚴重違反規章制度
有下列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第一次違反時公司會給予書面警告處分一次,違反者簽字接收。再次違反時,公司可以與其解除勞動關系,不做任何補償。
1、工作態度散漫,消極怠工,缺乏合作精神。
2、無正當理由而拒絕上級領導的工作分配。
3、在外兼職及接受公司工作以外的工作任務。
4、一個月內兩次或一年內累計四次(含)以上違反處罰條例。
5、任何場所,散布不利于公司工作、利益的消極言論。
6、代他人打考勤或請他人代打考勤。
7、未經公司同意,將公司物品占為已有。
8、經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認定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須給予書面警告的行為。
書面警告處分:由人力資源部起草,總經理簽發后,被警告者簽字接收后存入公司人事檔案。
有下列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公司可以直接與其解除勞動關系,不作任何補償。
1、一個月內曠工三次(含)以上或一年內曠工七次(含)以上。
2、打探別人工資或將自己工資透露給他人。
3.擅自向外界透露公司機密。
4.未經授權,擅自洽談承諾有關公司的合約事宜。
5.工作上有較大失誤給公司帶來負面影響。
6、填寫《員工履歷表》或上報公司的其它各類資料有虛假現象。
7、工作中有營私舞弊、濫用職權等其它不誠信行為。
8、偷盜行為 返回主頁
9、經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認定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須給予解除勞動關系的行為。
對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國家法律并給公司帶來負面影響和經濟損失的員工,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依法追究其經濟責任或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篇3:公司員工軍事化管理紀律處罰條例
員工軍事化管理紀律處罰條例
第一條:為了維護軍事化管理的嚴肅性,保障《軍事化管理條例》實施,結合實際,制定本紀律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合全體員工。
第三條:對違反紀律條例,有下列行為者,按照下列規定給予處罰。
(1)不執行上級的命令和指示決定,有令不行,有令不止,(公司的規章制度及崗位操作規程等)視輕節輕重給予100-500元處罰。
(2) 無故不參加學習、工作、會議、活動等,罰款20元。
(3)著裝、儀表不規范;違者罰款10元。
(4)辦公室、操作室講究衛生、資料、用具罷放整齊,違者,罰款20元;
(5)在工作上做不到事前及時請示,事后及時匯報給予50元罰款,造成后果的給予100-500元罰款。
(6)在生產或辦公區行走時達不到:行走時,輕而穩,胸要挺,頭要抬,肩放松,兩眼平視,自然擺臂,靠右側行走,兩人成排,三人成列,每出現一次罰款50元。
(7)每日不在集合地點名,每出現一次罰款30元。
(8)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竄崗;違者,每次罰款20元;
(9)不睡崗、不曠工;睡崗每次罰款50元;曠工一天,罰款100元;
(10)打卡、就餐、開會、培訓、上下車不得擁擠,要按先后順序排隊;違者,罰款10元;
(11)絕對禁止吵架、打架、罵人,尤其是絕對不允許出現辱罵、毆打管理人員與員工事件;違犯者,情節較輕的對主要責任者罰款100或200元;嚴重的開除或轉為試用,并處罰款100-200元;毆打管理人員與員工者一律開除,并處罰款當月全部工資;
(12)進入車間或危險區要戴安全帽或其它安全防護用品;違者,罰款20元;
(13)著裝、儀表不規范;違者罰款10元。
(14)辦公室、操作室講究衛生、資料、用具罷放整齊,違者,罰款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