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研發業務合作協議書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宗旨:
促進科學技術產業化的發展,充分利用甲方廣泛的市場資源優勢和發揮乙方科研平臺能力,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
二、合作范圍:
1.多媒體軟件,硬件的開發
2.it產品的市場營銷
3.網絡工程
4.網絡營運
三、合作方式及條件:
1.甲方以現有的市場營銷網絡及社會資源為基礎,更進一步的開發市場潛力,逐步形成一個規范化,全國性的營銷網絡。
2.甲方根據社會需求,收集和承接企業應用軟,硬件的開發項目。
3.乙方利用強大的技術開發力量,開發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雙方共同確立的項目。
4.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技術咨詢及在開拓業務進程中提供技術支持。
四、權力義務
1.屬于甲、乙雙方共同策劃,共同開發的項目,其所有權屬于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2.屬于乙方單方承接的開發項目,其所有權屬于乙方擁有。
3.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對方企業內部管理。
4.雙方應以誠信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動作狀況,以便互相促進。
五.利益分配
1.屬于雙方共同開發的系列產品,由雙方協商市場價,按稅后利益的%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調節一次,根據合作情況協商調整。
2.屬于乙方單方開發的產品,甲方如有興趣合作,可在雙方協商后,另外確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共同開發項目的成果歸屬與分享
1.一方轉讓其有專利權的,另一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權.
2.合作各方中,單方聲明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
3.開發項目被授予專利以后,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該許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單方申請專利.
5.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規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將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七、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的一切資料,專項技術和對項目的策劃設計要嚴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雙方公司的業務范圍內使用。
2.甲、乙雙方公司的全部高級職員,研發小組人員將與合作公司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其在就業期間和研發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項技術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雙方提供與項目,資金有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戶名單,經營決策,項目設計,資本融資,技術數據,項目商業計劃書等均屬保密內容。
4.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泄密。
八、其它
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雙方調解無效,可向有關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經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簽定地: 簽定地:
簽定時間: 簽定時間:
篇2:出口業務合作協議書
出口業務合作協議書
出口代理方
(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揮各自優勢,共同做好出口創匯工作,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一、
合作形式:1.
乙方以其擁有的出口客戶和渠道與甲方進行出口業務合作,乙方承諾其擁有的出口客戶和渠道沒有侵犯第三者的權益,進行的出口業務內容合法,無欺詐等行為,否則乙方承擔最終的全部法律責任;
2.
合作期間,乙方作為甲方的業務辦事處或業務部對外從事出口業務并承擔規定的義務;
3.
合作期間,乙方以甲方名義從事出口業務必須遵循本協議的有關規定;
4.
合作期間,甲方應對乙方的客戶資料進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戶資源開展與乙方業務相關的
5.
甲方負責報關、報驗、制單結匯等工作;
二、
出口指標和相關考核:1.
期限:年
月至
年
月.
2.
乙方承諾完成年出口任務
萬美元。甲方按出口金額每美元收取代理費
元人民幣;或按等值的代理費進行買斷,買斷比例
為1美元:人民幣,采取買斷式,乙方必須提供足額的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
三、
基本規定:(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
按照甲方的標準合同格式負責對外出口合同的簽訂;
2.
按照甲方標準合同格式與有關的供貨單位簽訂代理出口合同;
3.
負責報關、報驗、投保、結匯以及有關文件的申領(應由乙方提供的文件除外)等工作,要求及時、準確
4.
按照代理出口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及時與供貨單位結算貨款;
5.
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及時向乙方分配其應得的利潤。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
按照本協議業務操作的有關規定負責對外的磋商;
2.
按照出口合同的有關規定負責出口貨物的質量監督和把關工作,督促有關供貨單位按時、按質交貨并對有關供貨方的質量承擔擔保連帶責任;
3.
及時向甲方提供與出口業務有關的文件或單據;
4.
負責出口貨物的安全收匯并對延遲收匯和不能收匯以及不能按時收匯核銷承擔全部的責任;
5.
乙方應負責出口收匯核銷單和出口退稅文件的按時收回和交接工作。
6.
乙方應負責逾期賬款的催收工作并承擔國外客戶的理賠工作。
7.
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及時從甲方得到應分配的利潤。
(三)
業務操作的具體規定:1.
由乙方具體負責出口業務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對外簽訂出口合同須以甲方名義并使用甲方的標準出口合同格式。
2.
出口合同的賣方和/或信用證的受益人是:江蘇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sainty
corp.,ltd.
no.98
jianye
road
nanjing,china.)
注:在t/t匯款的情況下,應要求客戶在匯款單上注明出口合同號碼。
3.
及時與有關的供貨單位簽訂有關合同,合同中應對質量條款和具體的技術指標做重點規定特別是必須明確應在收到國外的貨款后才能支付供貨方貨款或類似的條款;上述合同簽訂后,甲方應給乙方一份留存;
4.
合作期間,甲方先行預付部分資金或墊付費用及預先墊付的退稅等應按實收取財務利息,預先墊付的退稅利息按照財務利息(5.75)/月息
10個月收取;
5.
甲方應認真制作有關的出運、報關、報驗和結匯單據,做到“準確、完整、無誤”;同時,應積極協作乙方及時申領和寄送有關文件;
6.
貨物須擔保出運或單據須擔保結匯,乙方須及時和客戶聯系并向甲方提供客戶同意貨物擔保出運或接受單據不符并擔保付款的書面文件;
7.
合作期間,在貨物按期、按質出運的情況下甲方應按照代理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及時與有關供貨單位進行結算;
貨款的結算時間如下:收到國外貨款日后
個工作日內(節假日例外);
貨款結算必須符合下列條件:a.
貨物必須已經出運;
b.
貨款結算的基*件必須齊全,貨款結算的基*件包括:出口發票/
增值稅發票/專用繳款書/提單副本;
c.
有關票據內容必須真實、有效(包括票據表面完整);
d.
結算的的數量、金額必須與出運的貨物完全一致;
e.
在代理出口或t/t付款條件下,貨款必須已經收匯;
貨款的支付:增值稅發票、專用繳款書須符合開票資料的要求,有關開票資料將另行通知;如因業務需要,應開具發票企業的要求,須將貨款付給其他企業的,必須有開具發票的企業填寫代付委托書,并加蓋企業公章;貨款支付時,如受款單位與甲方存在欠款的,應按實扣回;
8.
每筆出口貿易如有客戶傭金部分,應在收到全部貨款后及時支付給客戶。
9.
乙方應承擔有關業務項下產生的費用如:結匯費用、國外運費、保險費、內陸費用、核銷費、郵電費用、集港費用、銀行利息等;
(四)
利益結算與分配:乙方的利潤和甲方代理費每筆結清并在該筆業務完全
操作完成后(如安全結匯/費用清楚/單證票據齊全/退稅核銷文件按期退回等)15天進行分配;利潤分配時如乙方以前的業務中存在逾期帳款、庫存或存在其他損失,應按實計入費用并在利潤分配時從其利潤中扣減;利潤分配時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合法有效的票據;
甲方:出口代理方
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