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資協議
第一條
公司與______公司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決定共同出資建立______公司,特定立本協議。
第二條
出資雙方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規定,決定在_______市設立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雙方按各自的出資額在投資總額中所占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損失。
第五條
公司的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公司的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注冊資金_________元。
甲方以___________作為投資,占投資總額_________%。
乙方投資_________萬元,占投資總額_________%,其中現金_________萬元,設備_________萬元;
協議簽訂后30日內乙方將現金投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臨時帳戶,設備投資提供評估證明文件,并依法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第八條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須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轉讓
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九條
甲乙雙方除承擔本協議其他條款所規定的義務外,還應負責進行下列事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應成立董事會。
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名。董事長由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長由_______方委派。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一條
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重大問題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即可作出決定。
第十二條
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可召開董事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十四條
公司的經營管理機構由董事會決定。
第十五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六條
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應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審查驗證。
第十七條
公司在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
篇2:公司股東出資轉讓協議
股東出資轉讓協議
出資轉讓方(甲方):
出資受讓方(乙方):
甲方及其他股東于 年 月 日共同出資設立公司。設立時,甲方出資為人民幣 元?,F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根據公司章程及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就甲方出讓其出資 萬元給乙方一事達成下列協議,供雙方遵守。
一、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第十二條規定, 公司股東決議同意甲乙方出資轉讓(見公司股東決議);
二、甲方在 公司的出資 萬元依法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 萬元出資的轉讓;
三、乙方在協議訂立之日起 日內支付甲方轉讓金人民幣 元;
四、甲、乙雙方出資的變動不影響 公司注冊資金的變動;
五、甲、乙雙方負責協助公司辦理股東名冊上的股東名稱變更手續,以及依照公司法規定,提請股東修改公司章程的表決決議(變更股東名稱內容)以及協助公司辦理注冊變更登記手續(自股東變動之日起30日內);
六、自辦理工商股東變更登記之后起,甲方與 公司不存在任何利害關系,變更登記前的權利義務關系由乙方承受;
七、本協議壹式肆份, 公司留貳份,甲、乙雙方留壹份。
本協議經簽字后生效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3:勞務出資合伙協議書
勞務出資合伙協議書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就共同投資設立皮革加工廠一事,經過共同、友好平等的協商,訂立如下協議,以資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 出資情況及股份比例。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50萬元,占投資總額的40%;乙方以勞務形式出資37.5萬元,占投資總額的30%;丙方以勞務形式出資37.5萬元,占投資總額的30%。
第二條 乙方和丙方勞務出資的作價方法。
1、乙方和丙方均以皮革加工廠投產后的前2年的勞務付出作價作為出資,甲方同意乙方和丙方在該2年內的勞務付出作價各為37.5萬元(按照每月勞務付出折價為1.56萬元的標準計算)。
2、在乙方和丙方勞務作價期滿后,乙方和丙方有權根據勞務付出情況從加工廠獲得勞務報酬。
第三條 加工廠的財產權。
在合伙經營期間,皮革加工廠的財產由甲、乙、丙三方按各自的投資比例和本協議的約定對其享有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四條 甲方負責前期資金的投入,但該出資僅以其認繳的50萬元投資款為限。出資時間為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
第五條 當前期投入的資金不足時,甲乙丙三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出資比例繼續追加投資。不愿意追加的合伙人視為放棄繼續追加投資的權利。追加投資后,甲乙丙三方的投資比例按照各人的出資總額占追加投資后的全部出資額m.airporthotelslisboa.com的比例重新確定。
第六條 乙方負責加工廠的業務聯系并負責協調與當地有關部門的關系。
第七條 丙方負責加工廠技術人員及工人的招聘并負責日常生產的品質和安全管理
第八條 皮革加工廠經營過程中應當逐步建立財務制度。對于因合伙經營而支出的費用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承擔,與合伙經營無關的費用由合伙人自行承擔。合伙人單筆支出金額在 萬元以上(包括本數)需經過甲方同意。
第九條 在合伙期間,甲乙丙三方按每月結算一次的方式,盈利分紅按照40%、30%、30%的投資比例分配。
第十條 皮革加工廠在經營過程中所承擔的債務、罰款、賠償等,由甲乙丙三方按40%、30%、30%的投資比例承擔。
第十一條 在合伙過程中,甲、乙、丙任何一方均不得提出退伙請求。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退伙的,應當賠償因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甲、乙、丙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的利潤分配方法進行利潤分配,應向其它合伙人承擔繼續履行協議,賠償損失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伙協議有效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合伙期限內,甲乙丙三方決定提前解散合伙體的,應當對合伙體的資產、債權、債務等進行清點,若有剩余財產的,按照出資比例進行分配。若合伙體在乙方和丙方勞務作價的前兩年內解散的,乙方和丙方分配剩余財產的比例應當按照實際付出的勞務折價成的出資額進行確定。
第十四條 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協議由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簽訂日期:
乙方: 簽訂日期:
丙方: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