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高管)持股協議樣本
本協議由以下轉讓雙方于20年月日在簽署:
(轉讓方) 姓名:(以下簡稱“甲方”)
國籍:身份證/護照:
地址: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傳真:
(受讓方) 姓名:(以下簡稱“乙方”)
國籍:身份證/護照:
地址: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傳真:
鑒于:
1.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為一間在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的注冊成立日期、注冊資本數額及其他有關資料載于其注冊證書。
2. 截止至本協議簽署時,乙方受聘于公司擔任職務,為經該公司董事會審核確認符合該公司認購無表決權的記名股份資格的董事或高級職員。
3. 現甲方決定將所持有的該公司 股無表決權的記名股份按照本協議規定的條件轉讓給乙方。
4. 本次股份轉讓是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公司章程、組織大綱、董事及高級職員持股方案的規定進行的股份轉讓交易。
現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股份轉讓
第一條 轉讓標的、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 甲方同意將所持有的該公司 股無表決權的記名股份以人民幣元的價格轉讓給乙方,乙方自愿按此價格和條件購買該股權。
2、 甲方擬出售的股份連同其附有或應計之所有權利一同轉讓。
3、 乙方應于本協議簽訂當日一次性將轉讓價款付至甲方指定的以下賬號:
收款單位/收款人:
開戶銀行:
賬號:
第二條 保證
1、 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該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份,甲方具有完全的處分權。該股份未被任何有權機關凍結、拍賣,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擔?;虼嬖谄渌赡苡绊懸曳嚼娴蔫Υ?,并且在上述股份轉讓交割完成之前,甲方將不以轉讓、贈與、抵押、質押等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方式處置該股份。
2、 該公司不存在轉讓方未向受讓方披露的現存或潛在的重大債務、訴訟、索賠和責任。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3、 乙方承認該公司章程、組織大綱以及董事及高級職員持股方案,并且保證按照上述文件的規定履行職務股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 股份轉讓交易的完成
1、 甲方應當于收到乙方支付的股份轉讓價款后3日內通知該公司辦理股份登記冊變更登記手續。
2、 該公司股份登記冊變更登記手續的完成即該公司將乙方的名稱記載于股份登記冊時即為本協議股份轉讓交易之完成。
3、 股份登記冊變更登記手續完成后,乙方即成為該公司之職務股東,按照公司章程及組織大綱、董事及高級職員持股方案的有關規定享有該公司職務股股東權利、承擔該公司職務股股東責任和義務。
第二章、 股份的強制回購
第四條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若乙方不再擔任該公司或其關聯企業(關聯企業范圍由該公司董事會確定)董事或高級職員的,則喪失職務股股東身份,乙方根據本協議第一章規定購入并持有的職務股(即該公司股無表決權的記名股份)應當由甲方強制回購。
第五條 回購價格按照乙方職務終止時公司上月末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每股凈資產計算。
甲方應當于乙方職務終止時后30日內一次性付清股份回購價款。若乙方或其繼承人接甲方通知后未及時向甲方受領股份回購價款的,則甲方不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且可以將股份回購價款提存至該公司,提存期間的利息按照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算,歸乙方所有。
第六條 股份回購交易的完成
?。ㄒ唬?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當乙方職務終止時,甲方有權通知該公司董事會,由該公司董事會根據相關證明材料,按照本協議、公司章程及組織大綱、董事及高級職員持股方案的有關規定,于30日內辦理股份登記冊變更登記手續,即將甲方姓名作為所回購股份的持有人(股東)記載于股份登記冊上。
上述股份登記冊變更登記手續的完成即為本協議股權回購交易之完成。
?。ǘ?乙方及其繼承人與甲方之間有關轉讓價款及其支付的爭議不影響該公司及董事會按照本協議、公司章程及組織大綱、董事及高級職員持股方案的相關規定辦理有關股東變更的股份登記冊變更登記手續。
?。ㄈ?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該公司董事會僅依據本協議第七條的規定作為乙方職務終止事實的確認標準,排除其他一切爭議。
第七條 乙方在該公司或其關聯企業所擔任董事或高級職員職務于發生以下情形之一時終止:
1、 所擔任董事或高級職員職務任期屆滿未連任的;
2、 乙方辭去所擔任董事或高級職員職務的;
3、 該公司或其關聯企業免去乙方所擔任的董事或高級職員職務的;
4、 乙方與聘用單位協商一致離職的;
5、 乙方退休的;
6、 乙方死亡,或者被有權機關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有本條第一款第1項情形
的,乙方所擔任董事或高級職員職務于任期屆滿之日終止。有本條第一款第2、3項情形之一的,乙方所擔任董事或高級職員職務于相關通知到達相對方之日終止;若法律法規或勞動合同另有規定的,則以法律法規或勞動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
有本條第一款第4項情形的,乙方所擔任董事或高級職員職務于雙方協議生效之日終止。
有本條第一款第5、6項情形之一的,乙方所擔任董事或高級職員職務于相關法定手續辦理之日終止。
第八條 乙方勞動關系終止事實相關的證明文件,包括辭職通知、免職通知、職務終止協議、退休證明及死亡證明、法院判決及裁定書等為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之有效組成部分。
第三章、 其它規定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的,均應當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一方違反約定逾期付款的,應當按照日萬分之四向對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第十條 稅、費
與股權轉讓相關的稅費依據法律法規規定各自承擔,法律法規未規定的由雙方對半分攤。
第十一條 修改與放棄
1、本協議未經甲、乙雙方書面一致同意,不得修改。
2、如任何一方并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本協議任何條款時,此并不影響該方要求對方履行該條款之權利;如本協議內任何條款確有被某一方違反,而對方放棄對其追究時,不應被視作同時放棄追究任何對該條款之繼續或以后之違反,或放棄在本協議下之任何權利。
3、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本協議項下權利義務。
第十二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以及本協議項下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甲、乙雙方同意因本協議而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訟爭應由地人民法院受理(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按照該委員會現行仲裁規則進行裁決,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 協議生效的條件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時起生效。
第十四條 文本
本協議正本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副本貳份,交該公司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用。正本和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締約雙方簽字或蓋章:
甲方:乙方:
篇2:隱名投資公司股權協議書(委托持股協議書)
隱名投資公司股權協議書(委托持股協議書)
為規避國家法律或因其他因素,投資人往往以他人名義參與設立公司,這時,按照我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實際投資人并非公司股東,不享有股權,其參與公司管理及權益風險承擔均通過顯名股東實現,顯名股東為公司法意義上的股東。
顯名股東(甲方):
隱名股東(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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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方約定,由乙丙兩方作為隱名投資人出資設立**有限公司,甲方無需出資,由其作為公司的名義股東(顯名投資人)登記于公司的章程、股東名冊或其他工商登記材料之中。
為明確甲、乙、丙三方在公司中的權利義務,保障隱名股東乙、丙方的權利,經三方友好協商,茲簽訂該隱名投資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況
公司的注冊資本:
公司的法定地址為:
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股東出資額、股權比例
甲方為公司顯名營業人,乙丙方為隱名出資人,三方股權比例如下:
甲方:無需出資;
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
丙方:出資人民幣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
其中,乙丙方的實際出資掛在甲方名下,在公司的章程、股東名冊、工商登記中以甲方為顯名股東,乙丙方股東基本情況為: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丙方: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三、出資期限
乙、丙方所認繳上述出資應分期(或一次性?)到位,甲方須向乙、丙方開具乙丙方的出資證明。
四、股東權利義務
1、甲方為公司名義上的股東,實際不出資,不參與經營管理,不享有任何股東權益;該公司項下的所有股東權利義務、債權債務關系、公司權益責任均由乙丙按實繳出資比例承擔;
2、甲方作為顯名股東作出如下承諾:未經乙丙方的書面同意其不得將其工商登記下股權轉讓或質押給第三人,或者以其他方式使乙丙方隱名股東權益受到限制或損害,否則,甲方除應向乙丙方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須承擔侵占乙丙方資產的相關民事、刑事責任;
3、隱名股東任何一方要求變更為實名股東,甲方應當將其名下而實際為提出要求的隱名股東所有的股權轉讓給要求方,并辦理股權過戶手續,但不得向其主張股權轉讓款;若為股東變更手續需要,隱名股東有權確定股權轉讓款;甲方應積極配合隱名股東辦理股東變更或增加的所有手續,不得借故反對、阻止或拖延;
4、甲方死亡的,其繼承人無權繼承被繼承人為該公司實名股東的權利,甲方名下的股權還原于乙丙實際所有,如有必要,甲方繼承人須協助乙丙辦理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工商登記等文件中的股東變更事宜。
五、利益分配
甲、乙、丙三方的利益分配方式:
1、甲方利益?
2、乙、丙方享受該公司的全部股東權益,按實繳的出資比例承擔責任,分取紅利。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或者因甲方過錯導致乙丙方股東權益無法實現的,乙丙方有權要求甲方返還全部投資款,并要求甲方按乙丙方投資款總額的%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或甲方以公司名義將前述投資款全部或部分挪作他用的,則乙丙方有權要求甲方返還挪用的投資款,并要求甲方按挪用的投資款總額的%承擔賠償責任;
3、本公司出現第三人糾紛或其他債權債務關系時,由乙丙方承擔實際的股東責任。
七、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仲裁?訴訟?
八、其它
1、本協議正本壹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的修改、補充須經三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