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項目買賣合同
以下為一則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標的為整個房地產項目的全部房產。
出賣人(甲方) :
姓名:地址: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買受人(乙方) :
姓名:地址: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保證人(丙方):
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現就房地產買賣事宜共同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買賣房地產基本情況
甲方出售的房地產座落于廈門市 路號共20套房產(產權證書編號列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房屋用途,建筑面積9000平方米(建筑面積以產權證的面積為準),下稱“標的物”。
乙方已充分了解該“標的物”,愿意按“標的物”的現狀購買該房地產。
第二條 計價方式和價款
雙方約定上述房地產成交價為人民幣 仟萬元正(¥元),以下幣別均為人民幣。
本合同的成交價為甲方的實收價,該成交價應為無負擔及無瑕疵,并且沒有任何抵扣,也不應有因任何稅款、收費、預扣或源于任何種類和性質的稅務扣繳或權利要求而產生的扣減。如果稅務部門或其他機關、部門、機構因本協議的房地產買賣行為需要征收或繳交任何稅款、費用,買方應當相應增加成交價總額,以保證賣方能夠實收人民幣仟萬元正(¥ 元)。
第三條 稅費負擔方式
甲、乙雙方應按規定繳納辦理買賣過戶的有關稅費。經雙方協商一致,相關稅費均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要求甲方配合乙方以降低價款等方式規避各種應繳稅費。
第四條 付款方式、期限及辦理買賣登記手續
甲、乙、丙三方同意按如下程序及順序辦理各交易手續:
1、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壹仟萬元(¥10,000,000.00元)作為定金(該筆付款下稱“定金”),定金在最后一次付款時沖抵總價款;
2、合同簽訂后,乙方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預先審批,并由銀行出具貸款承諾函,貸款承諾函應包含銀行承諾將按揭貸款發放至甲方指定的賬戶的內容。貸款承諾函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之內由乙方提交給甲方。貸款承諾函承諾的貸款額度與仟萬元差額部分,由乙方在出具貸款承諾函后七日內支付給甲方(下稱“補差”);
3、在完成支付“定金”、出具貸款承諾函及“補差”等全部工作后七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向廈門市房地產交易權籍登記中心依法申請辦理房地產買賣登記手續(“標的物”只能過戶登記至乙方的一人或數人名下,不允許過戶登記至他人名下)。乙方申請辦理房地產買賣登記手續應全部委托丙方辦理,并不允許撤銷委托。丙方保證全程代理乙方辦理該手續,保證全程持有各種手續、材料、及文件,保證領取并保管權屬證書,此過程丙方不得將手續、材料、文件、權屬證書等等交付乙方。乙方不得親自辦理上述各手續。
4、乙方根據前述貸款承諾函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丙方負責代理乙方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并保證直接將權屬證書交付給貸款銀行,乙方不得撤銷對丙方的委托。貸款銀行根據貸款承諾函的承諾將貸款直接發放至甲方指定的賬戶。實際發放貸款金額小于貸款承諾函金額的,乙方應在貸款發放后七日內將差額部分補足支付給甲方。
5、本合同簽訂后三個月內,貸款銀行尚未發放貸款的,乙方應直接支付全部未付購房款給甲方。
丙方對其前述義務承擔責任,因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所有權保留
乙方支付完畢全部價款之前,“標的物”的所有權屬于甲方。
第六條 交接
乙方支付完畢全部合同價款后日內,甲方應:
1、將房地產交付給乙方使用。房地產轉讓時,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相關設施設備及隨之轉移。
2、應將如下的“標的物”資料交付乙方:
甲方負責結清房地產交付前的相關費用(包括水、電、物業管理、衛生費、煤氣、有線電視等各項費用)。
第七條 甲方對房地產權屬清楚的承諾
甲方保證本房地產權屬清楚,無債權債務糾紛;如存在其他共有人則共有人均已同意出售。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房地產權屬或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合同簽訂后,若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日內將扣除定金的乙方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給乙方,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自悔約之日起***日內應將扣除定金的己收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并雙倍返還定金。
(二)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時付清房價款、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任何義務的,或者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時交付房地產的,視為違約,自違約之日起違約一方按日向對方支付總價款的萬分之的違約金;任何一方違約逾期日以上仍未履約的,視為悔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在解除合同時,違約方還應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方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附件及補充協議
附件:
一、本協議“標的物”20套房產的產權證書編號清單;
二、
三、
四、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保證人(簽章):
年月日
篇2:物業公司房地產買賣合同
物業公司房地產買賣合同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聯系電話:身份證號碼:
合法代理人:
經紀方:**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地址:*華庭管理處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聯系電話:身份證號碼:
合法代理人: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乙方購買甲方座落在的單位(以下簡稱該物業),房產證號為,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國土證證號為,土地使用面積為平方米。(以房產證為準)
二、該物業交易價格(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
三、付款時間與方式:
1、本合同簽定時乙方即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作為購物業定金。甲方在收取定金之時須將該物業的房地產證或合法有效證件寄放于經紀方作為轉讓過戶之用。
2、乙方即日須交付(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給經紀方作測繪費,多退少補。
3、甲、乙雙方由經紀方約定一同至市房地產交易所進行交易登記,并簽定由市房地產交易所出具的房屋買賣合同,市房地產交易所收件登記后,乙方即日向甲方支付第一筆房款共(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定金沖抵。
4、市國土房管局出具新的房地產權證(契證)之日,
A、乙方在收到房地產權證(契證)后即日向甲方付清所有未付房款共(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
B、剩余未付房款由經紀方協助乙方辦理銀行貸款按揭,所產生的按揭手續費、評估費、律師費、保險等費用概由乙方支付。以上A、B兩種方式在乙方非一次性付款情況下只可選擇其一。在辦理銀行按揭過程中,甲、乙雙方須按照銀行要求提供相關證件,積),其中甲方承擔1.5%即(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乙方承擔1.5%即(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
?。ぃ海?。以上傭金于簽署《中山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日由甲、乙雙方支付給經紀方。
3、甲、乙雙方簽署《中山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經國土局收件后領取的國土局收文回執須寄放于經紀方托管。
六、權利保證約定:
1、甲方保證該物業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交易前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均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2、甲方自交易結束之后須將該物業的物業管理、水、電、有線電視等無條件過戶給乙方;若有租賃業務,如乙方愿意,則甲方須將租賃手續轉移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決定中途不買或逾期天未按上述條約向甲方付款時,作乙方違約處理,乙方所交款項,甲方不予退回。
2、甲方中途不賣,作甲方違約處理,甲方應在違約之日起七天內將所收取定金及房款退還給乙方,另賠償乙方與定金相等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上述條約逾期15天未將該物業交付乙方使用的,將作甲方違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所造成的損失,并負上相應的法律責任。
4、于本合同之外,三方在談判中的聲稱、理解、承諾以及協議內容,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
5、本合同一式三份,自三方代表人簽字、蓋章即時生效。甲、乙、經紀三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如甲、乙任一方違約,需解除合同的,經紀方不予退回服務之傭金。
八、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經紀方:**物業管理乙方(簽章):
代理人:服務有限公司代理人:經辦人:
年月日
篇3:中介版房地產物業買賣合同
中介版房地產物業買賣合同
賣方:______[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港置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路403號_________大廈13樓1301-1302室
合同三方同意條款如下:
1、買賣雙方通過中介方買賣位于______之物業(以下簡稱"該物業" 該物業地址以[房地產證][預售契約][商品房買賣合同]為準,若有差異時,雙方同意再作修改,并同意不以此作為取消交易之理由。),該物業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以[房地產證][預售契約][商品房買賣合同]為準,若實際面積有差異時,買賣雙方同意以本合同訂明之樓價除以面積所得的單價為標準增收或減付,并同意不以此作為取消交易之理由)。
2、該物業的物業維修基金由[賣方] [買方]支付。如賣方支付物業維修基金,賣方應在辦理交易過戶手續前或[商品房買賣合同] [預售契約]轉名前付清物業維修基金,或由買方自首期樓款中扣除相應的費用;如買方支付物業維修基金,賣方如已支付的部分物業維修基金不再退回,買方自賣方交付該物業之日起負責支付物業維修基金,同時賣方應協助買方辦理物業維修基金的轉名手續。
3、賣方持有[房地產證][預售契約][商品房買賣合同]號碼為:______。賣方須保證對該物業享有完整所有權,并無存在隱瞞與該物業有關的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情況等違反誠實信用行為。賣方應在辦理交易過戶手續前將有關該物業的產權糾紛、債務、稅項、租賃以及解除抵押等事項處理完畢,并保證交易過戶完成時買方無須對上述事項負責。否則,賣方須賠償買方及中介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由于賣方原因,造成物業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被政府或司法機關查封等情形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4、買賣雙方同意該物業成交價為人民幣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元)
5、賣方、買方應按照附件約定的交易期限、付款方式按時交收樓款、完成交易過戶手續。
6、賣方于收取定金時,須出示[房地產證][預售契約][商品房買賣合同][共有人/配偶同意出售證明][委托公證書]等有關證明文件。如賣方未能即時出示上述文件,除買方同意外,否則該定金將暫時存放于中介方帳戶內;如賣方最終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都未能出示上述文件,賣方須負訂約過錯導致毀約之賠償責任,中介方將定金交還予買方. 買方對此不能向中介方要求任何賠償。如需中介方協助辦理交易過戶手續,賣方在收取定金時須將權屬證明原件交中介方辦理相關手續。而買方于中介方交還定金或交付賣方已簽署之收據時,須歸還中介方開出之預收款憑證;如有遺失,買方須支付該預收款憑證開具金額的5%予中介方作為稅費補償。
7、該物業是以現狀售予買方,該物業之現狀是指[吉屋] [有家私電器](詳見家私電器清單) [該物業現附有租約,買方連同現有之租約一起購入該物業,賣方須協助買方與租戶簽定新的租約],而買方曾被邀請檢查或已檢查或已授權代表代其檢查該物業,并完全明白該物業的產權狀況,故買方不得借此拒絕交易。
8、本次交易所產生稅費[按房地產交易所規定以買賣雙方各付各稅][賣方之稅費由方負責,買方之稅費由方負責]方式交付,其他相關費用各自承擔。
9、賣方交付該物業予買方使用之日期為[業主收齊樓款當天] [___年___月___日前];賣方在交付該物業時,必須付清一切有關該物業之雜費(如水電費、煤氣費、管理費、電話費、網絡費、有線電視費等)。買方如需對物業內設施更名,賣方須協助買方辦理過戶手續。
10、基于買賣雙方獨家委托中介方提供中介服務,且中介方已促成買賣雙方簽訂了本合同,買賣雙方同意:賣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中介方支付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___元)作為咨詢及中介服務費;買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中介方支付人民幣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___元)作為咨詢及中介服務費。本條規定買賣雙方的咨詢及中介服務費,中介方可以從買方支付給賣方的定金中抵扣。買方或賣方逾期支付咨詢及中介服務費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費用的千分之一向中介方支付滯納金。
11、任何情況下,若賣方或買方任何一方簽署本合同后,而未能依本合同之條款賣出或買入該物業,則毀約之一方須即時支付該物業上述樓價百分之六之金額予中介方作為違約金,并賠償買賣雙方咨詢及中介服務費金額的總和及支付中介方因追究違約方違約責任而發生的律師費用給中介方,買賣雙方對此無異議。
12、賣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將該物業售予買方,或者因違約而無法將該物業售予買方的,應向買方支付該物業成交價的10%作違約金,賣方并須退回買方已付的所有費用。
13、賣方逾期交付該物業,或者未能按時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每逾期一天,按該物業成交價的千分之一向買方支付違約金;逾期60天,買方有權不再購買該物業,賣方應退回全部已收款項并向買方支付該物業成交價的10%作違約金。此違約金由買方與中介方均分作賠償,惟買方不可再為此而向賣方、中介方進一步追究責任或要求賠償損失。
14、買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買入該物業,或者因違約而無法買入該物業的,應向賣方支付該物業成交價的10%作違約金。買方逾期支付樓款,或者未能按時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每逾期一天,按該物業成交價的千分之一向賣方支付違約金,逾期60天,賣方有權不再出售該物業,買方應向賣方支付該物業成交價的10%作違約金。此違約金由賣方與中介方均分,而賣方有權再將該物業出售與任何人,惟賣方不可再為此而向買方、中介方進一步追究責任或要求賠償損失。
15、簽署本合同后,如買賣雙方在未得中介方同意,私下協議交易或取消本合同,則買賣雙方將同時及分別成為本合同之毀約者,并仍須各自負責支付該物業上述樓價百分之三之金額予中介方作為違約金,并賠償買賣雙方咨詢及中介服務費金額的總和及中介方因追究違約方違約責任而發生的律師費用給中介方,買賣雙方對此無異議。
16、本合同將取代任何過往賣方、買方、中介方三方在協商中的聲稱、理解、要約、承諾及協議。
17、本合同一式三份,經三方簽名或蓋章后生效,賣方、買方及中介方各持一份。賣方、買方、中介方三方同意如因本合同而產生的糾紛均交由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三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對本合同及附件條款的修改或補充):
賣方:________買方:________中介方:______港置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
簽署:________簽署:________簽署: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日期:
茲本人/公司______收到買方之部分定金人民幣______元整(¥______)
收款人簽收:______收款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買賣雙方就交易期限、樓價款的支付方式達成以下一致協議,由買方按下列第___種方式支付樓款。
1、一次性付款
(1)于______前支付人民幣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______元)作為定金。
(2)雙方應于______前簽訂《廣州市房地產買賣合同》并取得房地產交易中心收繳證件收據后3天內,買方付清首期樓價款(已包含定金)共計人民幣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___元)。
(3)于交易過戶完成當天付清樓價余款,共計人民幣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元)。交易手續需在___前完成,如因房地產交易中心、房管局原因導致延遲,則時間相應順延。
2、按揭付款
(1)于______前支付人民幣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元)作為定金。
(2)雙方應于___前簽訂《廣州市房地產買賣合同》并取得房地產交易中心收繳證件收據后3天內,買方付清首期樓價款(已包含定金)共計人民幣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元)。
(3)人民幣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元)于買賣完成并辦妥他項權利登記后,由貸款銀行直接撥入賣方銀行帳號作為樓價余款,銀行實際貸款額與原貸款額之間差額由買方以現金支付。交易手續需在______前完成,如因房地產交易中心、房管局或銀行原因導致延遲,則時間相應順延。
(4)賣方應協助買方辦理按揭手續,包括但不限于簽署有關文件/合同等。
3、轉按付款
(1)于______前支付人民幣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元)作為定金;賣方需在收到此款項___天內向抵押銀行申請轉按手續,并協助買方辦理申請銀行貸款手續。
(2)首期樓價款(包含定金)共計人民幣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元)應不遲于_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但支付首期款的前提條件是______。
(3)人民幣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___于交易過戶完成并辦妥他項權利登記后,由按揭銀行扣除賣方所欠款后將余款直接撥入賣方銀行帳號作為樓價余款,銀行實際貸款額與原貸款額之間差額由買方以現金支付。交易手續需在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如因房地產交易中心、房管局或銀行原因導致延遲,則時間相應延遲。
4、涂銷抵押一次性付款
(1)于___前支付人民幣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元)作為部分定金。
(2)于簽定本合同___天內,支付人民幣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___元)作為定金余款,賣方收款當日須即時向抵押銀行申請提前償還貸款手續,賣方須在完成提前償還銀行貸款、涂銷抵押登記及歸檔等手續___天內與買方簽署《廣州市房地產買賣合同》;提前償還銀行貸款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賣方負責支付。
(3)首期樓價款(包含定金)共計人民幣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元)應不遲于___年___月___日支付,但支付首期款的前提條件是______。
(4)于交易過戶完成當天付清樓價余款,共計人民幣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元)。交易手續需在___前完成,如因房地產交易中心、房管局或銀行原因導致延遲,則時間相應延遲。
5.涂銷抵押按揭付款
(1)于___前支付人民幣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元)作為部分定金。
(2)于簽訂本合同___天內支付人民幣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元)作為定金余款,賣方收款當日須即時向抵押銀行申請提前償還貸款手續,并在完成提前償還銀行貸款、涂銷抵押登記及歸檔等手續___天內協助買方完成申請銀行貸款手續。
(3)部分樓款(包含定金)共計人民幣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元)應不遲于___年___月___日支付,但付款的前提條件是______。
(4)人民幣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元)于交易過戶完成并辦妥他項權利登記后,由按揭銀行扣除賣方所欠款后將余款直接撥入賣方銀行帳號作為樓價余款,銀行實際貸款與原貸款額之間差額由買方以現金支付。交易手續需在前完成,如因房地產交易中心、房管局或銀行原因導致延遲,則時間相應延遲。
賣方: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中介方:______港置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