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中心科技園物業管理協議
為加強科技企業創業服務中心的物業管理,給孵化企業的科研,生產,經營和生活提供優質服務,特制定本協議.
一,企業進駐與退出
1,進駐單位要與創業中心簽定《孵化服務合同》,在交納入駐保證金和使用費后,物業管理部門按《孵化服務合同》規定的時間,標準將房屋交給孵化企業使用.
2,進駐單位在孵化合同到期時要求繼續留駐的,應提前30日向創業中心提出申請,并辦理續簽合同等相關手續.否則創業中心物業管理部門在孵化期滿之日起停止提供物業服務,并要求企業在7日內辦理退駐手續,搬離創業中心.
3,進駐單位要求退出,應在退出前30日或孵化合同到期前30日內與創業中心聯系辦理退出手續,在繳清所有費用后,由創業中心物業管理部門安排搬離創業中心.
二,收費管理
1,創業中心物業管理部門每月5日對孵化企業上月水電費,商務服務費等費用進行統一核算,將繳費通知單和費用清單送達各入駐單位;各入駐單位應于每月20日前繳清上月各項費用.進駐單位對有關收費項目和金額如有疑問,應在接到通知3日內到創業中心查詢核對.
2,對無故欠費的企業,創業中心將停止電力等物業服務,直到欠費繳清為止.
三,房屋管理
1,進駐孵化企業在接收房屋時,應檢查房屋及附屬設施,如有損壞現象及時向物業管理部門提出修復.使用后,如有損壞由使用企業負責賠償.
2,孵化企業不得將使用的房屋轉讓他人,或利用所使用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和進行與研制,生產不相干的事情,否則物業管理部門有權終止協議,并可采取相應措施制止其違約經營行為.
3,不得在大樓的公共場所擺放物品,若因改建,裝修,接水電等需要,應事前以書面形式報告物業管理部門,經批準方可動工.
四,水電管理
1,創業中心負責樓內的水電配給,任何進駐單位和個人未經允許不得自行啟用或引入電源,水源,包括公用供電,供水設施.
2,各進駐單位用電,用水均需裝表計量,并按時繳費.
3,創業中心負責樓內的水電管理,確保大樓的用電,用水安全,規范,并定時對樓內的水電進行安全普查,各進駐單位應給予配合.一旦發現進駐單位及單位員工私自接電或損壞普查封條,創業中心將當場予以停電,除按該單位歷史最高用電量及實際使用時間追補電費外,還按追補電費的3倍處以罰金,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4,用戶在用電,用水的過程中應注意安全,節約使用,企業自行負責內部水,電,管,線的管理和維修,在對水,電,管,線維修時,應事先通知中心物業管理部門.工作必須由專業人員實施,如發現故障及事故隱患應及時向中心物業管理部門申報處理.
5,用戶增置大功率電器(空調,電爐等)必須通知中心,得到批準后方可安裝使用.空調必須按照中心的整體規劃實施.
6,用戶用電不得超過原設計裝表容量,不準擅自超負荷用電.用戶如需增容,改變用電性質,移動電表等,應在提出申請辦理相關手續后進行,費用自理.
7,用戶因改造,裝修等原因涉及到增添變動水電及管道,應提前申請和辦理相關手續,并提供相關布置圖,以備日后檢查,維修.對擅自改增線路和管道的用戶,中心物業管理部門有權停止水電供應,并給予處罰,要求其承擔由此造成損害的相關責任.
五,消防安全管理
1,凡進駐孵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即是中心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有義務承擔自己單位和中心大樓的消防,安全責任.
2,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移動和損壞樓內公用防火安全設施,嚴禁擅自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入中心大樓.如因科研,生產需要,須事先與創業中心物業管理部門聯系,經同意并簽定妥善保管責任書方可進入大樓.
3,孵化企業在自己的科研,生產,辦公區內要配置一定的消防器材,以配合和補充整個創業中心的消防力量.
4,孵化企業招聘職工,應加強管理,要有用工登記(姓名,居住地,身份證復印件).有義務協助公安機關和中心保安人員打擊,教育各種違法犯罪行為.
5,孵化企業應加強其內部的安全管理,杜絕事故的發生,若因管理不善或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而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其經濟損失和刑事責任由該責任單位承擔.
6,孵化企業室內門窗水電下班前應認真檢查,斷開電源,關閉閥門.否則發生安全問題由乙方承擔責任.
六,門衛管理
1,全體人員一律掛胸牌上崗,憑胸牌進出中心.
2,外來人員進入中心,必須在報安處先登記.
3,物品出門一律憑物品出門證,未辦理出門手續的,保安有權詢問,并拒絕物品出門,對形跡可疑者,保安有權暫扣其物品.各單位產品出門m.airporthotelslisboa.com應自己填寫出貨單(寫明物品,數量),并加蓋單位公章,憑單出貨.
4,汽車,摩托車,自行車一律停放指定位置,對亂停亂放的車輛,保安有權制止,對不聽勸告者,保安對其車輛丟失或損壞的不負責任.
5,對故意肇事,擾亂秩序,破壞財物者,除按規定處理外,還要報當地公安機關追究其責任.
6,需要夜間加班的單
位,應將情況告知保安.七,衛生管理
1,大樓實行垃圾袋裝化(垃圾袋自備),袋裝垃圾應放到指定地點,由中心保潔人員統一處理.
2,大樓內的人員應保持愛清潔,講衛生的良好習慣,不隨地吐痰,亂扔煙頭,果皮等雜物,對違反規定者,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罰款處理.
3,各孵化企業要搞好自己的工作場所和門前衛生,每周要安排一次大掃除,門窗要擦洗干凈.
4,公共衛生間不準傾倒茶葉,剩飯等垃圾,便后應及時沖洗,便紙入簍內.
5,裝卸貨物或施工后應及時清掃干凈.
6,大樓內外的公共區域嚴禁亂寫,亂涂,亂貼紙張及各種招牌,廣告,不得向窗外及樓外的公共區域亂扔煙頭廢紙等雜物,否則中心將視情節輕重對責任單位給予警告或處以50-100罰款處理.
八,商務服務
1,創業中心為樓內各進駐單位提供文印,傳真,網絡服務等相關服務.各項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對外公開.
2,進駐企業可租用創業中心所提供的各類物資設備及場所設施,并根據實際情況支付一定費用.租用者須提前向中心物業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辦理相關手續,使用完畢后及時交還,并由服務人員清點驗收.
3,創業中心在提供打字,傳真等辦公文秘服務時,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
4,創業中心服務人員根據樓內企業提供的報刊征訂目錄,為企業遞送報刊及郵件應做到及時,準確,保密,無丟失,不積壓.
創業中心: 入駐單位:
年 月 日
篇2:委托代扣物業管理服務費協議書
委托代扣物業管理服務費協議書
第一聯:收費單位留存
甲方(收款人):
乙方(付款人):
丙方(委托銀行):
為了方便客戶繳交物業管理服務費,乙方同意授權丙方,在以下乙方提供的銀行結算賬戶中扣繳乙方每月的物業管理服務費,具體協議如下: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銀行關于《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由甲方通過z 市代收代付實時繳費系統每月在繳交物業管理服務費期內向丙方提供乙方應繳交物業管理服務費金額的電子數據,丙方于每月5日前(遇節假日順延)通過電腦系統自動從乙方提供的銀行結算賬戶中扣劃,而無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二、乙方同意委托廣東南粵銀行繳交物業管理服務費。
三、乙方應按《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所約定的收費標準向甲方繳交物業管理服務費,保證其委托付款帳戶有足夠扣付物業服務費的存款余額。如因乙方付款賬戶凍結或余額不足等原因而導致甲方未能足額收取物業服務費款項,則視為乙方逾期付款違約,甲方有權依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收取乙方滯納金。
四、物業管理服務費以人民幣結算,通過丙方劃扣方式付款。
五、因乙方自身原因需要變更付款賬號時,乙方需在每月5日前到甲方客戶服務中心辦理協議變更手續,同時重新簽訂新的協議,原協議自動作廢。在重新簽訂協議之前,本協議繼續有效。
六、乙方辦理本業務時,若為個人客戶請攜帶付款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留存)和本人付款結算賬戶(活期存折/借記卡)資料,到甲方客戶服務中心辦理簽約手續,不得代辦;對公單位賬戶需加蓋單位公章。
七、甲方有義務接受乙方的查詢和咨詢,代扣過程中如出現疑問,乙方可到甲方客戶服務中心進行咨詢,或撥打z-ZZZ電話咨詢。
八、乙方應如實填寫下表內容,其內容構成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乙方需保證所填內容的真實、準確和有效性。如因乙方填寫內容不正確而造成的乙方不便和經濟損失,甲方和丙方對此不負責任。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上述條款未盡事宜,由三方共同協商。
請在需要辦理的業務類型框內打“√”□開通□變更□取消
住戶地址:z 市區幢座房
付款人名稱 付款人身份證號
繳費編號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付款賬號
備注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或蓋章):丙方蓋章:
年 月日
篇3:大廈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大廈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東莞市**營銷策劃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業主)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單元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定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
止的物業管理。
本物業名稱:****
乙方所購物業銷售(預售)合同編號:
類型:
座落位置: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甲乙
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對商廈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保安、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商廈的《管理公約》、《業戶手冊》和《裝修手冊》及有
關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并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商廈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商廈的《管理公約》、《業戶手冊》和《裝修手冊》及有關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5、物業管理企業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本商廈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商廈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
給第三方;
6、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7、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8、每六個月向乙方公布物業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提前將裝飾裝修單元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并訂立《裝修手冊》;
10、不得占用本商廈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擅自改變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商廈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2、自本協議終止時起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商廈的《管理公約》、《業戶手冊》和《裝修手冊》及有關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并配合管理公司做好物業的各項管理工作;
4、按有關規定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5、裝飾裝修單元時,遵守甲方制訂的《裝修手冊》;
6、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擅自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7、轉讓單元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8、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商廈的《管理公約》、《業戶手冊》和《裝修手冊》及有關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等所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否則管理公司有權采取有關處理措施;
10、加強安全防范意識,自覺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商廈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商廈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墻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綠化用地、停車場等。
二、商廈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鍋爐、供熱線路、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化、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物業等。
三、環境衛生
1、設專人負責樓宇大堂、樓梯間、商廈走廊過道等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保潔工作;
2、負責商廈公共區域的鼠蟲滅殺工作;
3、上門收集及清運生活垃圾。
四、保安
1、內容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商廈內的公共秩序;
2)保安員24小時巡查商廈公共區域及對物業出入口、停車場等重要位置的看守;
3)定期檢查商廈公共區域的消防設施及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2、責任
1)維持商廈公共區域的治安秩序;
2)保障商廈公共部位及設施設備的安全;
3)負責商廈公共區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內容
1)對停放于停車場的車輛實行24小時保管,對進出車輛進行查證登記檢查;
2)維持商廈公共區域內的車輛停放秩序和行車安全;
3)對商廈公共區域內的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工作。
2、責任
1)負責保障商廈公共區域的交通暢順和行車安全;
2)負責維持商廈公共區域的車輛停放秩序,禁止車輛在非停車區域亂停亂放;
3)乙方自行負責其車輛內的貴重物品的安全。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物業外觀:整齊美觀。
二、設備運行:正常。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定期進行維修保養并維護好。
四、環境衛生
1、公共區域每天保持干凈整潔;
2、定期進行滅蟲工作,基本消除蚊蟲滋生地。
五、綠化
1、專人定期進行綠化修剪護理及更新;
2、綠化完好率達95%。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轄區內非停車公共通道禁止車輛亂停亂放,保證轄區內交通暢順;
2、對停車場的車輛實行24小時管理,進出車輛登記檢查。
七、保安
1、保安員在轄區范圍內24小時值班巡值;
2、轄區主要出入口設固定保安崗位,重要位置安裝閉路電視監控裝置。
八、消防
1、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消防巡查,消除火災隱患;
2、消防設施完好率達100%。
九、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
小修:
1、報修半小時內到現場檢查;
2、3天內處理。
急修:
1、一般故障當天解決;
2、較難故障3天內處理。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以及公共能源分攤費)
一、乙方交納費用時間:買受人自向出賣人收樓成為業主之日起或承租人自與出租人簽訂租約之起租日起;
二、非住宅單元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按政府物價部門的定價收??;
三、因乙方原因空置物業的,仍按物業建筑面積每月收取管理費;
四、乙方出租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乙方交納或從其約定;
五、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六、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根據來年預算的管理開支或政府有關部門的最新規定作出適時調整;
七、每次交納費用時間:每月5日前。
第五條 公共能源分攤費
一、公共能源分攤費屬甲方代收代繳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二、公共能源分攤費的繳費時間及繳費原則均與上述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一致。
第六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一、使用本商廈內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共設施、公共場所(地)時,應按規定交納有關費用。
二、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按政府物價部門規定執行。
三、有線電視:按有線電視公司規定執行。
第七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于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八條 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按政府部門最新規定執行。
第九條 保險
一、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甲方代為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占有的物業建筑
面積比例分攤。
二、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第十條 廣告牌設置
一、商廈轄區內廣告牌的制作由甲方統一規劃設置,包括場內各商鋪的招牌燈箱,場內戶外、戶內公共空間的廣告等。
二、商鋪戶外及戶內公共空間的廣告收入由甲方統籌安排,用于商鋪整體推廣。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并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1‰交納違約金。
第十二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
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五條 本協議在覆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協議正本共七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將協議樣本送東莞市房管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代表人: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