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加工安全
機械加工一般有機床加工,沖壓加工和木材機械加工等,為保證機械加工安全,應做到以下幾點:
1.工作前要穿好緊身工作服,袖口不要敞開,長發要盤入工作帽內,操作旋轉設備時不能戴手套。
2.設備的布局要合理,便于操作、清理、維修和檢查。電氣裝置必須符合電氣安全要求。轉動機械的各種皮帶輪、齒輪、鏈輪、錕輪必須有安全可靠的防護裝置。沖壓機應有護手、聯鎖防護裝置。
3.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時搞好設備的三級保養。開車前要按規定潤滑設備各個部位,還要手動試運轉,確認空車運轉正常后,再開始工作。一旦發現設備有異常噪音、震動、過熱、移動阻滯、精度不良以及漏電等問題,應立即停車檢修,防止發生人身或設備事故。
4.各類機械設備的刀具要按規定選用,保證完好,裝夾要牢固可靠,防止刀具折斷飛出傷人。
5.各類切屑應用鉤子等專用工具清除、放好,不能用手去抓,防止切屑的利邊割手傷人;纏到或粘到工件上的切屑應在停車后清除。運轉時清除會飛濺傷人,甚至會把手卷入。
6.裝夾完工件后,應將各種工具、量具放在規定的工具箱內,不要隨手放在工作臺或主軸變速箱上,防止振動掉落或卡在設備中,造成事故。
7.暫不使用的機床其他部位,應停放在適當位置并鎖緊,各手柄應在空擋位置,避免誤啟動或與工件相撞。
8.工作完成后,要切斷各動力電源,將設備擦拭干凈,工件擺放整齊,場地清掃干凈,潤滑各部位及導軌后,關上工作燈,才能離開工作場地。
篇2:園食品粗加工切配餐飲安全管理制度
幼兒園食品粗加工切配餐飲安全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粗加工、切配工作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跡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凈,動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產品原料應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處理。
三、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干凈,做到無泥沙、雜草、爛葉。禁止將未經清洗的蔬菜、水果帶入操作間。
四、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位置進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要有明顯標志并分開使用。
五、切配好的半成品應避免污染,與原料分開存放,并應根據性質分類存放。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六、切配好的食品應按照加工操作規程,在規定時間內使用。易腐爛變質食品應盡量縮短在常溫下的存放時間,加工后應及時使用或冷藏。
七、用于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八、加工結束及時清潔地面,水池、操作臺、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機械設備清洗干凈,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銹、板不霉、整齊有序,及時清理垃圾,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九、在專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內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內清洗拖布。
篇3:某幼兒園食品烹調加工餐飲安全管理制度
> 幼兒園食品烹調加工餐飲安全管理制度為規范餐飲服務烹調加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時避免溫度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復煎炸使用。
三、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在清潔操作區涼透后及時冷藏,并標注加工時間等。
四、不得將回收后的食品經加工后再次銷售。
五、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種工具、容器標識明顯,分開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六、菜品用的圍邊、盤花應保證清潔新鮮、無腐敗變質,不得回收后再使用。
七、灶臺、抹布要隨時清洗,保持干凈。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邊的湯汁用消毒布擦凈。按規定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理抽油煙機罩。
八、工作結束后,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九、加工后的成品應與半成品、原料分開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