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在物業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直接領導下,認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八字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適用范圍:適用于楓橋水郡小區物業各部門
職責: 一、消防安全管理責任落實;
二、消防安全組長工作職責;
三、消防安全副組
目的:在物業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直接領導下,認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八字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適用范圍:適用于楓橋水郡小區物業各部門
職責:
一、消防安全管理責任落實;
二、消防安全組長工作職責;
三、消防安全副組長工作職責;
四、消防安全管理員工作職責;
五、消防安全秩序維護員隊長工作職責;
六、消防安全秩序維護員班長工作職責;
七、消防安全巡邏秩序維護員工作職責;
八、消防安全外崗秩序維護員工作職責;
九、消防安全工程主管工作職責;
十、消防安全維修人員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十一、保潔班長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十二、保潔員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十三、火災隱患整改條例;
十四、消防安全檔案;
十五、消防安全培訓教材。
消防安全管理小組
消防安全管理責任落實
一、 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工作安排檢查、人員培訓
責任人:項目部部長
內容:消防安全工作職責制定、落實檢查、消防安全有關法規、常識人員培訓
標準: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定、落實到人、檢查到位,每年利用寒暑假集中辦班2次,案例分析隨時通報。
二、 安全防火巡查、檢查
責任人:巡邏秩序維護員、保潔員巡查樓內公共區域
外崗秩序維護員、外環保潔員巡查樓外公共區域
班長每周檢查一次安全防火工作
隊長每月檢查一次安全防火工作
內容:小區內、外安全防火隱患巡查、檢查
標準:內、外崗秩序維護員、舍務老師每日巡查并記錄,班、隊長按時進行防火檢查并記錄;
三、 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
責任人:秩序維護員隊隊長
內容:查安全疏散標志、安全疏散門及通道、車道
標準:安全疏散標志完好,疏散門、通道、車道暢通無阻;
四、 消防(控制室)工作管理
責任人:消控室值班員
內容:消防安全自動報警系統全面監控
標準:堅守工作崗位,認真監控報警系統,做好工作記錄;
五、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
責任人:工程主管全體工程維修人員
內容:主管每月巡查1次,維修工負責消防設施、器材日常維護保養
標準:認真執行月檢并記錄,維修工及時現場維修;
六、 動火、用電安全管理
責任人:項目部主管
內容:審查施工單位動火、用電批件(學院行政部),動火、用電現場安全防范督查
標準:嚴格執行學院行政部批件制度,動火、用電現場必備防火器材;
七、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
責任人:(變電所所長)負責變電所安全供電管理
負責各樓宇配電室、供水泵房安全管理
負責協助煤氣管線、安全用電等進行檢查
內容:重點部位、場所防火防爆管理
標準: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做好所管區域易燃易爆危險品及場所安全防火防爆工作;
八、 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
責任人:秩序維護員隊隊長主持該項工作成員:全體秩序維護員員
內容:初期火災撲救,火災報警、接警、搶險、疏散、現場保護
標準:正確使用滅火器材,及時撲滅初起火災,火災報警、接警、配合公安消防搶險救助;
九、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
責任人:秩序維護員隊隊長主持該項工作
內容:組織小區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演練
標準:嚴格執行學院行政部和物業公司安保部制定的滅火應急疏散方案,定期舉辦(1次/半年)消防安全演練
十、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
責任人:工程主管主持該項工作
內容:安全防火、電氣設備設施檢查(防雷、防電)
標準:嚴格執行物業公司工程部電氣設備月檢、年檢計劃,聯系有關單位,對防雷、防電設施定期檢查,確保防護有效
消防安全組長工作職責
一、 在物業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領導下,認真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 負責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組織,消防安全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各盡其責;
三、 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四、 負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貫徹實施;
五、 負責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資料;
六、 負責物業全體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七、 負責制定培訓大綱,考試題目,利用學院寒暑假定期培訓(2次/年);針對典型案例進行不定期專題培訓;
八、 負責組織小區全體員工積極配合學院及有關部門做好消防安全演練工作;
九、負責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檢查、情況匯總、問題溝通、材料上報(行政部、公司經理、物業秩序維護部)工作。
消防安全副組長工作職責
一、 在消防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直接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工作職責;
二、 負責協同公司秩序維護部、行政部門,督促、檢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消結合,保障小區安全;
三、 負責消防安全管理檢查工作,嚴格執行消防安全工作職責,責任落實到崗、到人;
四、 負責各配電室、消防器材、消防通道、安全疏散標志檢查工作(1次/每月),發現問題,簽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并做好檢查記錄;
五、 負責做好消防安全會議記錄、消防器材檢查記錄、防火巡查記錄等消防資料收集管理工作;
六、 負責審查各施工單位動火手續(院行政部審批),批件存查并填寫動火現場消防安全要求,并責令專人到動火現場進行消防安全督查、監護工作;
七、負責消防安全違章、違紀處罰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員工作職責
一、 負責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二、 負責消防安全器材安檢工作,確保消防器材狀態良好;
三、 負責煤氣罐管理工作,嚴格按公司要求,指定地點安全存放;
四、 負責廚房煤氣罐、供氣管線、閥門等定期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更換;
五、 負責外教小區施工動火、用水、用電、消防安全現場督查工作;
六、 負責與情況溝通工作,要求及時關閉電源,以防引發安全事故;
七、 負責發生險情及時疏散、滅火、報警等工作;
八、 負責檢查疏散通道、安全疏散標志、消防器材、安全門等消防設施完好情況。
消防安全秩序維護員隊長工作職責
一、秩序維護員隊長在消防安全管理小組直接領導下,具體管理消防安全工作;
二、秩序維護員隊長必須認真執行公司秩序維護部制定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演練,并做好演練記錄;
三、秩序維護員隊長負責監督、檢查秩序維護員班長消防安全工作職責執行情況;
四、秩序維護員隊長負責所管秩序維護員隊消防知識、器具使用等安全消防工作,進行消防安全專題培訓并記錄;
五、秩序維護員隊長定期對小區內消防設備開箱檢查(1次/月),并認真填寫巡檢記錄;
六、秩序維護員隊長負責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情況,以及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七、秩序維護員隊長必須保證消防車通道是否通暢,消防水源蓄水良好;
八、秩序維護員隊長負責監督、檢查小區內動火是否有動火批件,動火現場有無安全管理措施;
九、秩序維護員隊長負責檢查所管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消防安全設備、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十、秩序維護員隊長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時,對所查問題必須及時書面上報小區項目部,并限期整改,做好安檢工作記錄;
十一、小區發生火險,秩序維護員隊長應及時組織秩序維護員隊初期滅火、報警、接警、組織住戶及時疏散,保證小區安全。
消防安全秩序維護員班長工作職責
一、秩序維護員班長在秩序維護員隊長直接領導下,具體管理本班消防安全工作;
二、秩序維護班長組織全體秩序維護員,協助、配合秩序維護員隊長做好消防演練工作;
三、秩序維護員班長負責監督、檢查秩序維護員員(內、外崗)消防安全工作職責執行情況;
四、秩序維護員班長定期對小區內消防安全設備、設施進行檢查(1次/周),并認真填寫巡檢記錄;
五、秩序維護員班長負責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情況,以及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六、秩序維護員班長協助隊長監督、檢查小區內動火是否有動火批件,動火現場有無安全管理措施;
七、秩序維護員班長負責檢查所管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消防安全設備、設施運行、記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隊長;
八、秩序維護員班長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時,對所查問題必須及時上報隊長,并做好安檢工作記錄;
九、小區發生火險,秩序維護員班長應及時報告隊長,并組織秩序維護員員初期滅火、報警、接警、組織住戶及時疏散,保證小區安全。
消防安全巡邏秩序維護員工作職責
一、 每日熄燈后,巡邏秩序維護員負責所管樓宇消防安全防火巡查;
二、 查小區公共區域有無違章用火、用電情況;
三、 查小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四、 查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五、 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逃生門是否常開,門旁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六、 防火巡查時應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安全隱患,不聽勸阻者應及時通報舍務老師;
七、 發現初起火災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八、 防火巡查應填寫巡查記錄,消防安全設備設施損壞除記錄外,還應及時報告項目部。
維修人員工作職責
一、 工程主管負責所管維修人員消防安全常識普及工作,提高全體員工消防安全意識;
二、 工程主管及維修電工必須持證上崗,保證安全作業;
三、 工程主管及維修人員,負責消防設備設施、消防管路、蓄水裝置等日常維修及管理工作;
四、 負責檢查消防水池蓄水量、進水閥門是否開啟(2次/日)、消防水是否有泄露現象(1次/周);
五、 負責檢查消防水泵、消防穩壓泵及消防系統壓力表運行狀況(1次月);
六、 負責檢查小區供電系統運行情況,嚴格執行物業工程部所制定的電氣設備定期巡檢制度,并認真做好巡檢記錄;
七、 負責對小區所用消防設備,定期進行消防動作試驗(2次/年),保證發生火險消防設備能夠及時啟動;
八、 負責對小區所用避雷設施定期巡檢、報檢,發現問題及時報有關部門現場修理;
九、 負現檢查、報檢小區消控報警系統,保證系統報警安全可靠;
十、 負責檢查、制止濫拉臨時電線、濫接電源,及超負荷作業;
十一、負責定期對重點部位電線進行絕緣測試(電暖氣1次/年),發現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及時更換,避免引起火險;
十二、負責定期檢查廚房煤氣管線,發現供氣管線老化,立即組織更換;
十三、嚴禁加熱和摔、砸、倒臥液化石油氣鋼瓶,不得自行倒液、排殘和拆修瓶閥及附件;不得自行改換檢驗合格證或瓶付漆色;
十四、工程維修人員嚴禁違章作業,濫用鋼絲、鐵絲代替熔絲,保證供電系統超負荷用電保險及時熔斷;
十五、嚴禁使用不合格電氣設備和漏電保護裝置;秩序維護員隊長負責檢查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重點部位包括:小區變電所;各小區樓宇配電室;亞惠煤氣罐儲藏室;亞惠餐廳后廚;15號樓外教廚房等。發現隱患,立令整改;
消防安全保潔班長工作職責
一、督促檢查所管保潔員,做到所轄范圍消防安全防火巡查工作;
二、負責保潔員消防安全常識普及工作;
三、查小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四、查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五、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逃生門是否常開,門旁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六、 防火巡查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項目部門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及時糾正違章行為,消除安全隱患;
七、 發現初起火災立即報警,并及時通知巡邏秩序維護員撲救;
八、 防火巡查應填寫巡查記錄,消防安全設備設施損壞除記錄外,還應及時報告項目部。
消防安全保潔員工作職責
一、保潔員負責所管區域消防安全防火巡查工作;
二、查小區公共區域有無違章用火、用電情況;
三、查小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四、 查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五、 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逃生門是否常開,門旁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六、 防火巡查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巡邏秩序維護員,糾正違章行為,消除安全隱患;
七、 發現初起火災立即報警,并及時通知巡邏秩序維護員撲救;
八、 防火巡查應填寫巡查記錄,消防安全設備設施損壞除記錄外,還應及時報告項目部。
消防安全外崗秩序維護員工作職責
一、 外崗秩序維護員在隊、班長領導下,認真學習掌握消防專業知識,熟練使用滅火器材,承擔小區義務消防員職責;
二、 負責小區樓宇外所管區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 負責對施工單位外圍動火監督檢查工作,驗證動火批示,動火現場安全防護管理等;
四、 負責管理進入小區人員,嚴禁隨意吸咽、亂扔煙頭等行為,對不聽勸阻者,教育及處罰;
五、 負責小區重點防護部位監督、檢查工作。重點部位包括:小區變電所;各小區樓宇配電室;煤氣罐儲藏室等。發現隱患,立令整改;
六、 負責小區火險報警和接警工作及初期火險撲救工作;
七、 負責小區住戶應急疏散組織與管理工作;
八、 以身作則,帶頭遵守防火規定,有義務做好消防安全宣傳工作。
火災隱患整改條例
凡屬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直接危害人身和財產安全,一旦引發火災,勢必造成嚴重。為此,明確規定小區火災隱患整改條例,凡違規者必須無條件立刻整改。
一、違章進入易燃易爆場所的例如(變電所);
二、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在小區公開場合隨意吸煙的;
三、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四、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五、滅火器使用后,未及時上報項目部更換,空瓶裝箱的;
六、未經充許進入小區變電所、配電室、消控室的;
七、配電室鑰匙無簽字轉借,配電室室內亂堆亂放物品的;
八、無批示濫接電源、私拉臨時電線的;
九、私自使用違章電器(電爐子、電飯鍋、電熨斗、電熱毯)的;
十、違章關閉消防設施,隨意切斷消防電源的;
消防安全檔案
一、 基本概況
城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2005年1月正式接管楓橋水郡。
占地300畝,建筑面積20.6萬余平方米,有25棟樓。
設經理1人;主管1人;工程主管1人、工程維修5人;管理員3人;秩序維護員隊長1人、班長2人、秩序維護員員26人;保潔班長1人、保潔員23人;人員合計:70人。
二、 安全重點部位概況
1、變電所
(A)中心變電所(350m2)
位置: 1棟底樓
配備:變壓器2臺
配電柜:高壓柜2臺低壓柜4臺
(B)小區樓宇變電所(200m2)
位置:21號樓
配備:變壓器3臺
配電柜:高壓柜6臺低壓柜17臺
2、經營單位
超市:1800m2
3、樓宇配電室及弱電間
樓號 配電室 弱電間
三、 建筑物或者場所施工、使用或者開業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四、 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1、 建立消防安全管委會;
2、 建立公寓全員消防安全工作職責并下發。
五、 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培訓教材)
六、 備有全小區各樓宇消防設施、滅火器材一覽表
七、秩序維護隊為義務消防隊,承擔火災撲救工作
義務消防隊人員配備:
隊長:1人
班長:2人
隊員:A隊:11人B隊:11人
八、 消防安全有關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秩序維護A隊:12人B隊:12人
變電所運行電工:
維修:主管1人
維修電工:
九、秩序維護隊長(班長)負責執行公司秩序維護部,制定的滅火和應急疏散方案,確保消防安全;
十、消防安全管理內容
(一) 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二) 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
(三) 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四) 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五) 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
(六) 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七) 滅火情況記錄;
(八) 火災情況記錄;
(九) 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消防安全培訓教材
一、 消防工作方針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二、 二、119火警(話)公安部消防局1993年定為11月9日為全國“消防日”;
三、 災種類劃分
A類火災:指含碳固體可燃料物,例如:木材、棉、毛、紙張等燃燒的火災。
B類火災:指甲、乙、丙類液體如汽油、煤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燒的火災。
C類火災:指可燃氣體如煤氣、天然氣、甲烷、丙烷、乙炔、氫氣等燃燒的火災。
D類火災:指可燃金屬如鉀、鈉、鎂、鈦、鋰、鋁合金等燃燒的火災。
帶電火災:指帶電物體燃燒的火災。
四、 滅火基本方法
1、 冷卻滅火(水、二氧化碳滅火劑);
2、 隔離滅火法(燃燒物體與未燃燒物隔離);
3、 窒息滅火法(采用石棉布、浸濕的棉被、帆布、沙土等不燃或難燃材料);
4、 化學抑制滅火法(干粉滅火劑)
五、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基本內容
1、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發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仁義通過
2、 共六章、54條
第一章:總則(方針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第二章:火災預防(消防安全職責)
第三章:消防組織(公安消防隊、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第四章:滅火救緩(報警、接警、疏散、排險、滅火)
第五章:法律責任(行政外分、警告、罰款、拘留、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本法1998年9月1日起實施)
六、 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61號)
1、 2001年10月19日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2、 共十章、48條
第一章:總則(方針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第二章:消防安全責任
第三章:消防組織(公安消防隊、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第四章:滅火救緩(報警、接警、疏散、排險、滅火)
第五章:法律責任(行政外分、警告、罰款、拘留、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 消防安全知識
1、 電氣火災
電氣火災是由于電氣設備的設計安裝、維修、使用不當造成的。
具體表現:電氣短路、設備超負荷、導線連接點接觸不良、電氣絕緣材料老化變質等。
2、 線路過負荷
線路過負荷是導線中流過的實際負荷電流超過了導線截面所規定的最大安全電流數值。電路過負荷使導線溫度超過了其最高允許工作溫度,導線的絕緣層就會加速老化,甚至變質損壞,引起短路起火。
3、 如何預防電氣線路火災
(1)、電氣線路由電工負責,不要隨意亂拉電線,濫接電源,檢查電線絕緣層有無損壞,定期檢查絕緣強度。對不符合要求的及時整改;
(2)、電線絕緣要符合線路電壓的要求;
(3)、要根據電線使用的具體情況選用不同類型的電線,要考慮潮濕、化學腐蝕、高溫等環境中使用要求;
(4)、安裝線路時,電線之間、電線與建筑物之間要有一定距離。
4、預防電開關和電插銷火災
電開關的防火安全措施:
(1)、開關應設在開關箱內,箱應加蓋。開關箱應設在干燥處。
(2)、開關的額定電流和額定電壓均應和實際使用的情況相適應。
(3)、潮濕場所應選用拉線開關。有化學腐蝕、火災危險和爆炸危險的房間,應把開關安裝在室外或合適的地方,以及應采用相應型式的開關,如在有爆炸危險的場所采用防爆開關。
(4)、在中性點接地的系統中,單極開關必須接在火線上,否則開關雖斷,電氣設備仍然帶電,一旦火線接地,有發生接地短路引起火災的危險。
(5)、開關損壞時應及時更換。
電插銷的防火安全措施:
(1)、在有爆炸危險的場所應安裝防爆插銷。
(2)、燈頭插座易出事故,且容易過負荷,生產車間不宜采用。
(3)、插座附近不應落入可燃品,特別是房內的插座,必要時應有防護措施,例如用鐵皮罩蓋好。
(4)、插頭、插座損壞后應及時修理更換。
5、預防照明燈具火災
(1)、使用照明燈具必須與可燃物保持一定安全距離(燈具與可燃物之間不少于50厘米)。
(2)、照明燈具正下方不準堆放可燃物品。
(3)、照明燈具所采用的導線必須與環境和燈具的功率相適應,且忌亂接亂拉燈線和隨意更換功率大的燈泡。
(4)、燈泡距地面高度一般不應低于2米,如必須低于此高度時,應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燈泡安裝在易受碰撞的場所,應有金屬或其他網罩防護。
(5)、日光燈和高壓水銀燈的鎮流器不準安裝在可燃天花板和木質墻壁上,若必須安裝,應用隔熱的不燃材料進行隔離。
(6)鎮流器的電壓必須與燈具的電壓與容量相同,配套使用。
6、預防燈泡火災
白熾燈泡其表面溫度:60W表面最高溫度137—180℃;100W表面最高溫度是170—216℃;150W燈泡表面最高溫度154—296℃。一般可燃物燃點在130—350℃。
7、預防日光燈火災
日光燈的鎮流器用一段時間后,會逐漸發熱,如果通風不良,譬如緊貼在天花板上,熱量散不出去,就會有引起著火的可能性。
8、預防電風扇火災
電風扇由金屬部件組成,絕緣電阻小,易發生漏電現象,出現電擊。
(1)、電風扇使用季節性強,每年使用前,都應進行線路檢查,確保使用安全。
(2)、開啟電風扇,應將開關調至“高速”檔,以免電動機啟動時間過長,燒壞電動機。
(3)、電風扇應放置平穩,防止運轉時產生搖動。
(4)、使用電風扇應注意防潮、防塵。
(5)、電風扇轉速若自己減慢,說明電風扇出了故障,應立即停機檢查。
9、預防電褥子火災
(1)、不買未經檢驗合格的產品,以防因質量不良釀成事故。
(2)、第一次使用或長期擱置后再使用,應在有人監視的情況下先通電1小時左右,檢查是否安全。
(3)、使用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注意電壓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4)、電熱褥不要固定位置折疊。不要在席夢思和鋼絲床上使用直線型電熱線制成的電熱褥。
(5)、電熱褥通電后,人不能遠離。使用溫度不能控制的普通型電熱褥,當溫度升到所需溫度時,應切斷電源。電熱褥通電后,如發現不熱或其他異?,F象,應立既斷開電源,進行檢修。
(6)、使用電褥時,如臨時停電,應斷開電源,以防來電后,因通電時間過長,無人看管而造成火災。
(7)、電熱褥要注意防潮,特別是給嬰兒和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使用時,應經常查看電褥的溫度和濕度,遭水濕的電熱褥應晾干后再用。電褥臟了,只能用刷子刷洗,不能用手揉搓,以防電熱線折斷。
10、預防電熨斗火災
(1) 使用前要對電熨斗進行檢查,看插頭是不是完好,導線有無折斷之處,絕緣層是否損壞使線芯裸露,使用時有沒有手麻的感覺。如果發現問題,應修復后再用。
(2) 不同的織物有不同的熨燙溫度,而且差別較大,使用時應注意控制電熨斗的溫度。使用普通型電熨斗要根據衣物纖維種類和經驗控制通電時間,以保證電熨斗的溫度適宜。使用調溫型電熨斗要將調溫旋鈕放于與衣物纖維名稱相同的位置,以防止溫度過高,燙壞衣物或出現火災事故。當調溫型電熨斗的恒溫器失靈后要及時維修,否則溫度無法控制,容易引起火災。
(3) 通電使用電熨斗時操作人員不要輕易離開,在熨燙衣物的間,應將電熨斗堅立放在耐火磚、石棉板等不燃、不易導熱材料制作的基座上或專用的電熨斗架上,千萬不要將電熨斗隨便亂放。放置電熨斗的基座、支架不應距易燃、可燃物品太近。
(4) 電熨斗使用完畢,應立即切斷電源。剛斷電的電熨斗不要隨意亂放,要待電熨斗完全冷卻后再收存起來。若電熨斗使用時中途停電,應拔下電源插頭,以防來電后造成火災事故。
(5) 不要使電熨斗的電源插頭、插口受潮,并保證插頭與插座接觸緊密。
11、預防電爐子火災
(1)、電爐使用的電源線截面必須和電爐的功率相匹配,電爐應有專用插座。爐具應放在非燃材料上。
(2)、電爐的引出導線應加石棉、瓷管等耐高溫絕緣套管保護。電爐必須有良好的絕緣接地保護。
(3)、使用電爐應有專用的房間和地點,不應隨便將電爐移往其他房間和地點使用,在有可燃或易燃氣體、液體、蒸氣和粉塵的房間及各種物資倉庫內,不準使用電爐。附近不許堆放可燃物,與可燃物要保持一定的距離。
(4)、使用電爐時必須有專人看管,無人看管時應切斷電源。
(5)、如遇停電,應及時將電源切斷。
12、預防電烙鐵火災
(1)、使用電烙鐵必須安放在不燃、隔熱的基座上,并遠離可燃物。
(2)、電烙鐵的引線必須完好,中間不得有接頭。
(3)、快熱式電烙鐵每次連接通電的使用時間一般不得超過2分鐘,以免燒環變壓器而引起火災。
(4)、使用完后必須拔掉插銷,切斷電源。
13、預防電熱器火災
(1)、要合理選用和正確使用取暖器具。
(2)、電源線要選擇合理,連接線要牢固。
(3)、如發現導線過熱或絕緣損壞,要及時更換導線。
(4)、電熱元件如接觸不牢,要及時進行維修。
(5)、使用電熱器具時間不要過長,用完后要及時切斷電源。
(6)、使用的電源插銷要經常保持完整。
14、公共娛樂場所在電氣設備安裝使用上應注意什么
(1)、公共娛樂場所的電氣設備和施工安裝必須符合標準,由正式電工操作,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
(2)、電氣設備要經常檢查,每年進行一次以上的絕緣檢測、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等情況時要立即維修更換,嚴禁使用不合格的熔絲和保險裝置,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不準超負荷運行。
(3)、配光和照明燈具表面高溫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移動式燈具應采用橡膠套電纜,插頭和插銷要保持接觸良好。
(4)、建筑物內不允許采用鋁芯絕緣導線,應采用阻燃銅芯線,電源線進入夾層或吊頂內時,應穿金屬管或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5)、疏散通道的應急照明燈,應有畜電池電源,并保證在發生事故停電時,能供電照明20分鐘。
(6)、建筑物門前裝修霓虹燈、燈箱應采用非燃或難燃材料制作,嚴禁采用可燃材料。
15、安全使用管道煤氣
(1)、要嚴格禁止亂動煤氣設備。不要隨意改動、遷移煤氣設備,更不能擅自接鐵管、膠皮管或增加設備。
(2)、防止煤氣管道內產生負壓。在煤氣供應不足產生負壓時,突然中斷煤氣供應,空氣會侵入煤氣管道內,如果管道內遇到火種就會發生爆炸;或者剛通氣的管道內,空氣沒排干凈,空氣與煤氣混合,一遇火種也會發生爆炸。
(3)、警惕煤氣管道漏氣。樓層或庭院的煤氣管道,如果其工程質量差,會導致管道腐蝕、斷裂,造成管道漏氣。漏氣的管道煤氣通過地面、墻隙、地溝竄到室內,就會使人煤氣中毒。所以嗅到煤氣味,要立即打電話報告煤氣公司來人檢修。
(4)、發現漏氣,要立即關閉閥門,打開窗子通風。不要在室內逗留,并馬上熄滅明火,斷開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等易打火花電器的電源,隨時打電話通知煤氣公司和消防部門前來處理。
(5)、還有一點特別指出的是,裝有煤氣灶具、煤氣表或煤氣管道穿過的房間,不要用作臥室睡人,以防止漏氣后發生煤氣中毒。
16、家庭煤氣容易泄漏的有哪些主要部位
(1)、煤氣表、管道進氣旋塞閥、煤氣管道與灶具的各個接頭處,接頭松動或其中的填料老化,均有可能發生漏氣。
(2)、灶具的開關芯子處以及開關閥門噴嘴的連接處,密封不嚴,也極易漏氣。
(3)、管道閥門的閥桿與壓母之間的縫隙處,若閥門填料松動,易出現漏氣。
17、液化氣罐怎樣放置才安全
民用液化氣鋼瓶的安全要求中有一條:鋼瓶要直立,不能臥放。
原因:鋼瓶立放時,瓶內的下部石油氣呈液態,上部靠近瓶口處才是氣休。如把鋼瓶臥放,打開角閥使用時,首先沖出的往往是液體,流經角閥、減壓器后,迅速氣化。液化石油氣從液態變為氣態,體積大約擴大250倍。這樣多的氣體沖出,就大大超過灶具的負荷,一種現象可能是竄起很高的火焰,引起附近可燃物燃燒;另一種現象可燃氣體來不及完全燃燒,就有發生爆炸的危險。
18、不能亂倒液化氣殘液
因為液化氣殘液一旦遇明火,將會發和一連串的燃燒、爆炸。所以殘液應由充裝單位統一回收,不得自行處理。
19、使用液化氣罐應注意什么
(1)、充裝液化氣罐要經鑒定合格,杜絕超量;
(2)、充裝后角閥要擰緊;
(3)、使用時氣瓶要直立放穩、放平,存放在廚房內通風良好的地方,爐具要距氣瓶一米以外,用時,先點火、后打閥門;
(4)、用完后先關角閥,后關調壓器的并行開關。
(5)、要定期查驗是否漏氣。
20、吸煙引起的火災多
我國國家統計表明,吸煙引起的火災占生活用火引起火災的首位。據公安部消防局統計,自1981年后的10年間,在全國發生的45萬起火災中,由于吸煙引起的火災達5萬余起,占12%。平均每天要發生147起因吸煙而引起的火災,平均每天經濟損失13萬元。
煙頭引起火災的原因:因為燃燒著的煙頭表面溫度為200℃—300℃,中心溫度可達700℃—800℃。一般可燃物的燃點大多低于煙頭表面溫度,如紙張為130℃。煙頭的燃燒時間為1至4分鐘,在這段時間內就能夠將一般可燃物點燃,經過一段時間陰燃后,便著火燃燒成災。
21、吸煙在哪些情況下容易引起火災
(1)、躺在床上或沙發上吸煙。
(2)、漫不經心,不管場合,隨手亂丟煙頭和火柴梗。這是吸煙引起火災最常見原因之一。
(3)、在維修汽車和清洗機件時吸煙。
(4)、叼著香煙尋物,煙灰掉落在可燃物上,引起火災。
(5)、不看場合地點,亂磕煙灰引起火災。
(6)、在勿忙時未熄滅的煙頭塞進衣服口袋,結果引燃衣服而起火。
(7)、把點著的香煙隨手亂放在可燃物上如書桌、箱子上,人離開煙火未熄,結果引起火災;或因煙頭被風吹落,引著可燃物而起火成災。
(8)、使用打火機不當引起火災。
(9)、在嚴禁用火的地方吸煙而引起火災和爆炸事故。
22、著火時自救逃生方法
(1)、面對剛燃起的小面積一般火災,你可不必驚慌,在無滅火器時,可用鍋盆等蓋住火苗,或用浸濕的麻袋、棉絮等蓋住火團錳踩。余火可用水壺、魚缸等器具里可急取之水撲滅。
(2)、被大火圍困,防煙是至關重要的?;馂闹斜粺赖娜?,大多是先被濃煙窒息昏迷,爾后被大火吞噬的。所以,應先用濕毛巾捂住口、鼻,呼吸應小而淺。應半蹲或匍伏前進,以呼吸殘留地面的尚未污染的新鮮空氣,贏得寶貴的獲救時間。
(3)、當被困在燃燒范圍還不大的樓梯或房間時,要果斷、快速淋濕全身,頭頂濕麻袋或濕棉絮從火海中沖出,不可忙于去搶東西而貽誤脫險時間。
(4)、所居樓層下方著火,且樓梯已被火完全封住,無逃出希望時,則應用濕毛巾捂住口、鼻,向樓頂、陽臺上等安全且易于被發現獲救的地方轉移。轉移時應關閉與著火房間相鄰的所有門、窗,減緩火勢蔓延速度。在夜間可用晃動手電、往下扔東西或用醒目顏色的東西晃動等辦法,發出求救信號。
(5)、樓房著火,樓梯被封,已無法從樓梯逃出,可用繩子、窗簾布或被面撕成條塊連結成繩索,牢固拴在門或窗的橫框上。雙手抓緊繩子用腳一蹬踏墻面蕩到鄰近安一建筑內或順其下滑逃生。女性、年齡偏大休力不支者下滑時可用雙腳夾住繩子,控制下滑速度以防摔傷。
(6)、在萬般無奈,不得不采用跳樓的方式以獲生機進,可將席夢思床墊、軟沙發、被子等物先行選點扔下,再將身上包上棉絮等軟物對準跳下,注意一定要腳先著地,這樣可將危險降到最低限度。
篇2:安管部消防安全制度
安管部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檢查工作,由公司消防總負責人組織,工程組、安管部負責人參與。
2.檢查人員在每月末、節假日前對小區管轄區域、公共設施進行檢查,具體查看如下:各層所配備的消防滅火器材和消防栓設施是否齊全、有效;配電房、風機房、電梯機房的電器電掣等是否完好;各層走廊、電梯廳、走火梯是否暢通;走火梯門、煙感、溫感探測器、應急燈、緊急疏散指示牌(燈)是否正常。
3.檢查人員每日須對會所及公司辦公區域進行檢查,查看會所、辦公室內是否存在有不安全因素。
4.檢查人員每日須對各施工裝修單元至少一次的安全檢查,查看施工單元內是否有違反消防安全條例的事項,裝修單元內所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以及室內是否按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
5.檢查人員在檢查中如發現小區內各種設施設備有變異或其他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問題,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處理,能立即解決的檢查人員應以書面的形式向上級匯報或由發出《消防檢查整改告知書》,限期整改。
篇3:E一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EE一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使學校全體師生員工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加強和規范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確保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校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全體師生員工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學校法人代表為學校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分管領導為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全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專職消防管理人員負責實施全校消防安全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
第四條凡在本校工作、學習、居住的師生員工、學員、家屬和外來人員,都必須遵守本規定,自覺維護消防安全。
第五條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接受消防部門及轄區派出所的指導。
第二章 消防安全組織與責任
第六條學校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置在保衛科。具體負責全校日常性的消防安全監督、檢查、指導和管理工作。
第七條校內以各年級為單位成立防火安全小組,負責開展本年級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條學校和各年級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消防技術規范。保障本年級消防安全符合規定。
2、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學校工作日程。與教學、科研、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職責。
4、對同學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識。
5、組織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整治和消除火災隱患。
6、確定重點防火部位,組織制定滅火與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落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第九條各班級應確定本班級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具體實施和組織落實本班級的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條對承包、租賃房屋,在訂立的合同中要明確各自的消防安全責任。承租的單位或個人應在其承租、使用范圍內必須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第十一條兩個以上單位或個人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各使用單位或個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共用部分應明確各自的管理責任。
第十二條教工住宅區的物業管理部門,應對教工住宅區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履行下列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2、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3、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4、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
第十三條教工住宅區由專職消防人員負責居民住宅樓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四條學校的新建工程,應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有關規定,按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進行設計、施工。開工前應將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由總務部門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審批,未經審批,不得擅自施工。校內禁止建造任何形式的違章建筑。
第十五條新建、改建、擴建和裝飾裝修工程安裝消防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或自動噴淋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時,建設單位應向消防管理部門申報,批準。工程竣工后,消防管理部門必須對竣工圖紙進行審核簽字并參與消防驗收。
第十六條承建(裝修)學校工程項目的施工單位,應在進場一周內到學??倓詹块T簽訂《建筑(裝飾)工程消防與交通安全責任書》。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接受消防管理部門的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負責施工現場及其員工住所范圍內的消防安全。
第十七條全體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遵守消防法規,掌握消防知識。電工、木工、庫管工、及其他特殊工種人員,應嚴格遵守本工種或本行業的安全操作規定。持證上崗,嚴禁違章作業。動火用電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八條學校確定下列場所為消防安全重點,必須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1、計算機控制中心,網絡中心、電視轉播系統;
2、實驗室;
3、圖書館、科技館、檔案室;
4、如琢樓;
5、學生宿舍(公寓)、學生食堂教工宿舍;
6、體育、學術報告廳;
7、教學辦公樓、教學樓;
第十九條舉辦大型*、晚會等文體活動時,活動場所應符合消防安全規定,對活動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二十條各班級應建立和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滅火與應急疏散預案演練。
第二十一條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事先向消防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并完善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第二十二條公眾聚集場所以及人員密集的部位,必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第二十三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條例》和《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應對易燃易爆和化學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者銷毀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條加強日常的用火用電管理。
1、電器設備的安裝、架設電線,必須由電工專業人員進行,并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不得降低標準;
2、集體宿舍、學生寢室,不準私拉亂接電源線,不準違章使用電爐、電熱杯、電飯鍋、水煮器或100W以上大功率燈泡照明;
3、實驗室使用電器設備、電爐等必須要有專人看管,下班或人離開時,應關閉電源;
4、不準在禁火區動火。因特殊情況需要動火時,必須經消防管理部門批準,并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第二十五條發生火災時,應立即撥打 "119"報火警,并迅速組織力量疏散人員、撲救火災。任何單位、個人都應無償為報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第四章 消防安全檢查
第二十六條消防安全重點管理單位應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內容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
第二十七條消防安全檢查學校每季度進行一次。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重大節日和寒暑假前,各部門必須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
第二十八條學校消防管理部門每年應組織具有維修資質的單位對滅火器材進行一次功能性檢查,并按有關規定及時進行水壓試驗、滅火劑重量和有效期的檢查、維修。滅火器材應當建立檔案資料,注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第二十九條對違反下列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
1、違章進入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學危險物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違反禁令,吸煙、使用明火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著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不到位,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第三十條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消防管理人員應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落實整改措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第三十一條對于整改火災隱患涉及到校園整體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單位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有關職能部門報告。
第三十二條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填寫火災隱患整改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五章 消防檔案
第三十三條消防安全重點管理部門必須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四十二條和第四十三條內容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的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檔案要全面、詳實反映本部門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消防檔案應統一保管、備查。
第三十四條其他部門應將本部門的基本情況、公安消防機構下發的各種法律文書和與消防工作有關的材料、記錄等統一歸檔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