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現狀
高度重視公共突發事件的應急機制和能力建設。
20**年7月,國務院出臺了《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年10月,十六屆六中全會作出的《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應“完善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有效應對各種風險。”
****年8月30日,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初步建立了應急機制;應急能力不斷提高;公眾應急意識不強;應急技術相對落后,發展不平衡;聯動協調機制有待提高。
二、加強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的意義
1.是關系教育事業發展和學校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
2.是全面落實***、辦人民滿意的教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及和諧校園的重要內容。
3.是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重要體現。
4.形成應急觀念,提高應急能力,科學應急、減損、止損。
臺灣一位校長提出新世紀校長應該具備的如下核心能力:
1、教育專業人員的基本能力:行政領導、溝通、協調、做出決定/課程規劃/教學視導等能力。
2、企業經營之能力:具有企業識別系統(CIS)概念,能善用學校條件,發展學校特色,為學校做最好的行銷。善用全面質量管理(TQM)概念,全面質量管理學校之教育品質。
3、統觀與前瞻之能力:現代學校之校長,必須擁有統觀、洞察前瞻之遠見,能整體規劃校園,統整課程發展,使學校之發展有方向有目標,能找出最佳切入點,掌握校園發展契機。
4、危機處理能力:現代學校之校長,必須具有敏銳之觀察力,具備應變/分析/解決問題之能力,能化學校之危機為轉機,并具有反省與反向思考之能力,能時時防患于未然。
5、公共關系能力:21世紀教育的高墻已倒下,學校不能再自外于社區,校長必須在社區意識、校園傳統、教改思潮中取得平衡,為學校營造最大利益。
三、突發公共事件的概念、分類與分級
(一)什么是突發公共事件
突發公共事件:《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本法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一)什么是突發公共事件
突發事件的構成要素:
(1)必須是突然發生。
(2)后果是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危害社會、危及公共安全。
(3)程度:重大
(4)狀態:緊急
(二)突發公共事件的分類及分級
(三)突發事件的發生和發展
一般說來,突發事件的發生和發展有四個階段或時期,即潛在期、爆發期、持續期、消除期。
●潛在期
即突發事件出現的先兆階段,盡管這一階段稍縱即逝,很難估量,但是,發現這一階段卻有著非凡的意義。
2003年,歐洲出現大范圍的持續高溫,法國有近萬人因此而喪生。法國媒體認為,衛生行政部門的麻木不仁是導致這一后果的主要原因。這個麻木不仁首先表現在,法國衛生管理部門對高溫這個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先兆缺乏必要的認識,對可能造成的危害估計不足,沒有及時果斷采取有力措施避免或減少高溫天氣帶來的損失。這些部門對酷熱可能引發的疾病、并可能導致大量患者死亡沒有預警,沒能及時準確地向衛生部通報情況和采取有效措施。從而錯過了處理突發事件的最佳時間。
●爆發期
是突發事件全面表現出來,并不斷造成破壞的階段,往往防不勝防,甚至一發而不可收拾。一般而言,在危險尚未完全顯露的時候,公眾往往會忽視危險的存在,而當處于突發事件爆發期、危險已經逼近時,又往往會夸大危險。
在2003年的“非典”時期,早期有病人被漏診,而后期又有大量的病人被誤診,在某種意義上說,即是這一心態的反映和表現。
●持續期
指事件發展的勢頭得到了遏制,但破壞仍在繼續,事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問題尚未得到徹底解決。處在這一時期,切忌盲目樂觀,不能把治標的成效看成治本的效果,否則,死灰尚可復然,局勢可能逆轉。而一旦出現再次的爆發,局面將很難收拾。
●消除期
造成突發事件的根本因素得到消除,事件得到完全控制。需要指出的是,突發事件的影響往往分為兩個部分,直接影響和間接影響,在消除期,直接影響得以消除,但間接影響可能才剛剛出現。
潛在危機-----創傷后遺癥(PostTruamaticStressDisorder,簡稱PTSD)
1994美國心理協會指出PTSD在任何年紀都會發生、包括兒童.
如四川汶川大地震帶給公眾尤其是災區公眾的心理上的打擊,遠不是隨著時間而逝去的。
四、校園突發公共事件概述
(一)校園突發公共事件
是指學?;驅W校周邊地區突然發生的,并對師生生命健康、教育教學秩序或社會秩序構成威脅的公共事件,包括違規辦學、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國家教育考試、網絡和信息安全、學校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
1.違規辦學事件:
指學校招生違規、教師管理違規、收費管理違規、教育教學活動和內容違規以及學校舉辦人挪用辦學經費等引發教師、學生和家長群眾*、大規模退費、***、***、封堵學校等群體性突發公共事件。
案例:****年桂林市舞蹈中等職業學校違規辦學事件
(二)校園突發公共事件的類型
2.自然災害事件:指由自然現象引起的直接威脅學校師生安全的氣象、海洋、洪水、森林、地質、地震等自然災害事故,以及由災害誘發的各種次生災害事故。
案例1:汶川地震震中北川中學教學樓垮塌,1000多名學生遇難
北川中學位于北川縣城邊兩里的一個小山坳中,全校有師生2900多人。5月12日下午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發生后,北川縣北川中學六至七層高的主教學樓塌陷,當時正值上課時間,21個教室里師生約1000人,除個別逃生以外,大部分被掩埋在廢墟下。在這場巨變中,有1000多學生僅僅含苞還未綻放就凋謝了!
3.事故災難事件:指影響學校安全與穩定的如學校樓堂館舍發生的火災、建筑物倒塌、擁擠踩踏、校園交通、校辦企業安全生產、校園內溺水、大型群眾活動等事故;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后勤供水、供電、供氣,重大環境水污染和生態及其他突發災難事故。
案例1:新疆克拉瑪依市12.8火災
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拉瑪依大火。323人死亡,132人燒傷致殘;死者中有288人是天真美麗可愛的中小學生。在場的有40多名教師,有36位遇難,絕大部分為掩護學生而殉職。
案例2:校園重大踩踏事故
20**年12月11日,河北省邯鄲市成安縣商城鎮中學學生放學時,因停電,在樓梯間發生學生擁擠踩踏事故,造成5名學生死亡,4名學生重傷,7名學生輕傷。
4.國家教育考試事件:指由教育系統組織的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的命題管理、試卷印刷、運送、保管等環節出現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試實施、評卷組織管理過程中發生的違規事件。
案例:河南鎮平曝出高考大案
20**年6月11日,高考結束后第三天,《北京青年報》接到讀者熱線電話,告知河南省鎮平縣曝出“高考特大舞弊案”:當地有人以每人1000元的價格,在高考時利用手機短信息等手段傳送答案。當地警方拘捕了與之相關的幾十人,其中包括不少在校高中學生。
5.公共衛生事件:指突然發生,并可能造成師生健康嚴重損害的事件,包括發生在學校內的突發公共事件,學校所在地區發生的、可能對師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發傳染病疫情、群眾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動物疫情的公共衛生事件。
案例:
20**年1月17日,貴州省桑植縣澧源鎮第一小學發生一起因食用有農藥殘留的四季豆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共有829名學生發生食物中毒,其中危重病人3人。
****年9月,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實驗小學因食用由志賀氏菌污染的食物,發生300多名小學生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
6.網絡和信息安全事件:
指利用校園網發送有害信息,進行***、色情、迷信等宣傳活動;竊取國家及教育行政部門、學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事件;各種破壞校園網絡安全運行的事件。
案例1:****年7月26日,我國江西省破獲了該省首例電腦黑客入侵案件。
案例2:大學生辦五個色情網站會員達21萬
7.學校社會安全事件:指校園內外涉及師生的各種非法*、***、*、請愿以及集體罷餐、***、*、聚眾鬧事等群體性事件,各種非法傳教活動、政治性活動,針對師生的種類恐怖襲擊事件,師生非正常死亡、失蹤等可能引發影響校園的社會穩定的事件等。
案例北大、清華爆炸案
20**年2月25日中午,清華大學荷園餐廳和北京大學農園餐廳內先后發生爆炸,9人受輕傷。經警方初步勘察,兩起爆炸案均為自制黑火藥爆炸物引起。爆炸案已于3月8日凌晨告破,犯罪嫌疑人已在福州被抓獲。
篇2:外語學院安全教育大會演講稿
增強安全意識,讓生命之樹長青
-外語學院安全教育大會
“此刻的我,站在路的盡頭,老邁的頭顱已經無力承受月桂花環?!?/p>
1850年,62歲的哲學家叔本華,在自己一生中最后一部著作的最末尾處,寫下了這樣的感嘆。
可是人生不僅有生老病死,人生還有天災人禍。面對突如其來的車禍、火災、地震······一條條年輕的,鮮活的生命也會離我們而去,生命中這么多的痛是我們所不能承受的。
20**年3月25日七點,外國語學院在202教室組織召開了外語學院安全教育大會,參加此次會議的是外國語學院黨委書記李明老師;政治輔導員褚小波老師;各年級主任:劉云老師、王文英老師、蔡麗紅老師、陳蘭玉老師、楊梅老師、石常艷老師;團委學生會所有成員,及各班班長、團支書。
此次會議首先由李明老師就當前學校發生的幾次安全事故,向大家說明開這次會議的必要性。從2月19日開學至今,學校發生的幾次安全事故已經引起了全校師生的關注,加之天氣日益炎熱,更容易產生安全隱患。因此,我們必須提前做好準備,將一切不安全因素對我們人身安全的影響降到最小。
其次是褚老師的發言,他對生命意義的定位讓大家更意識到了生命的可貴。之后老師對近期學校安全事故的通報,大家都感覺很痛心,也意識到自己身邊的環境存在著很多不安全因素,大家必須從內心加強自身的安全意識,才能從根本上降低安全事故的發生。以下是學校及老師針對目前形勢對學生制定的一些要求和規定:
1、鑒于以上事件,學校要求各學院再次落實學生安全的工作。
2、就外語學院而言,近期工作的主題要圍繞學生安全展開,各班召開主題班會,或以黑板報的形勢將安全意識深入到每個同學。
3、再次強調學生宿舍的安全,禁止使用一切違規的大功率電器,避免火災的發生。
4、出于對學生安全的考慮,學校禁止一切學生外出活動,因此外語學院的青年志愿者活動只允許在校內進行。
5、鑒于現在學生安全管理難度大,學校要求建立細化的學生信息庫,除去基本的信息,這次的信息庫還將包括學生的學業規劃,職業生涯規劃等多方面的內容。
6、再次重申嚴禁學生以任何理由的外出,如:春游、旅游、游泳等活動時明確禁止的,今后將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因此希望同學們都避免這類活動的參與。
7、在這樣的環境下,各學院年級主任,班主任應全力倡導學生進行學業規劃,職業生涯規劃;引導學生將多余的精力、注意力轉移到學業上。
8、最近一系列的事故多發生在11級新生上,“沒有穩定,談何發展”,各個年級應著實分析學生情況,把握學生心理規律,更好的了解學生。
9、通查校內外學生,對校外走讀學生重新審核,審核不合格的學生一律要求搬回學校住校。
再次針對外語學院學生情況需要另作補充的是:
1、08級畢業生應涉及到外出求職的問題,需要對規定另作調整,凡是需要外出求職的學生,必須跟班主任請假,在班主任批準的前提下才能離校,08級也要加強畢業生求職安全方面的教育,避免畢業生求職過程中上當受騙。
2、因外語學院學生做家教的同學較多,再次向同學們提出建議,學院內將會空出教室讓同學們進行輔導,因此請同學們盡量和家長協商,將輔導地點定在學校,以便排除校外的諸多不安全因素。
其次,李老師和褚老師都多次提到大學生心理發展并不成熟,所以要求同學們針對自身情況做一次詳細的審定,找尋主客客觀多方面的原因,嚴格要求自己,在今后的學習生活中,避免因自身不成熟,沖動造成的可怕后果。李老師還給同學們建議,以后遇事行事,思考三個問題:我是誰?我在做什么?我做這件事將會帶來什么樣的后果?學校已經想盡一切可以保護我們的方法來避免我們收到傷害,因此,我們更是應該增強自身安全意識,按要求行事,保護自己。
我們相信,只要我們嚴格按照學校的要求行事,我們的校園生活是最安全的,最美好的!
篇3:小學生演講稿:《我身邊的安全》
小學生《我身邊的安全》演講稿
尊敬的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我今天演講的題目是《我身邊的安全》。
在我們的生活中,大家可能會發現工地上寫著"閑人免進,進入工地必須戴安全帽"等警示語;馬路邊樹著"少喝一口酒,家人就多些歡笑"等宣傳牌;汽車后面貼著"保持車距,小心追尾"等各式各樣的粘貼畫......,這些都證明了安全就在我們的生活中。
有的同學認為"安全"離我們小學生很遠,其實不然,安全就在我們身邊。例如,有一次我在吃糖的時候蹦著下樓梯,糖就卡在了嗓子里,幸虧被媽媽發現,及時把糖從嗓子眼里摳了出來,如果當時媽媽不在,后果真是不堪設想。奶奶家所在的小區,有一個小孩獨自在陽臺上玩,一不小心從六樓掉了下來,當時就摔死了。有些同學之間為一點小事發生爭吵,因此動手打起來造成事故等等。
同學們,在我們的上學路上,你有沒有想過走路不專心會被車撞傷呢?在上科學課時,如果試管破碎被化學試劑誤傷呢?當你在上下樓擁擠時,有沒有想過踩踏事故呢?當你上體育課玩單杠想做幾個比別人優美的動作,有沒有想過摔傷呢?在馬路邊的小攤點上吃了不衛生的食品,發生食物中毒呢?
其實安全問題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形形色色的安全事故,大部分都是由于粗心大意、違規操作、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等原因造成的。只要平時多注意一點,認真一點,專心一點,就會避免很多事故的發生。我們小學生要從自己做起,自覺遵守《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加強對各種安全常識的學習,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時刻牢記:安全就在我身邊!
記得我學過一首兒歌,內容是這樣的:"小竹板,叮當響。第一條,最關鍵,不碰插座不玩電。星期天,去郊游,小河邊上不能走。你的家,住高樓,不爬陽臺翻筋斗。煤氣灶,有危險,千萬不能去開關。一不小心漏了氣,全家中毒去醫院。水果刀,大人用,等我長大才能用。家里人,都不在,誰叫我,不離開。我是媽媽的乖寶寶,自我保護最重要!"
這首兒歌我現在還忘不了,是因為里面說的與我們的生活密切相關。
在上學、放學的途中我們也要注意安全。過馬路時,要先看看馬路的左右兩側是否有車,有車時,要讓汽車先過;沒車時,迅速通過馬路,不在馬路上逗留、玩耍、踢足球,更不可以翻越護欄。
同學們,說了這么多,你們知道今后該怎樣做了嗎?我們要學會自我保護,希望同學們做到從安全做起,從我做起,讓危險遠離大家。祝同學們天天快樂,日日平安,爭當"安全小標兵",早日成為國家的棟梁之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