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J物業安全管理制度
01 24小時值班制度
1.保安人員分早、中、晚三班制,實行24小時全天候值班制度。
2.保安人員上崗前必須著統一制服,佩帶規定裝備和工牌。
3.上崗時要認真檢查設備設施,認真做好“四防”(防火、防盜、防爆炸、防破壞)工作,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況,排除險情,并報上級主管領導,確保小區安全。
4.熟悉本崗位任務和工作程序,執勤過程中要有敏銳的目光,注意發現可疑人、事、物,預防案件、事故的發生,力爭做到萬無一失。
5.愛護設備設施及公共財物,對小區的一切設施、財物不得隨便移動或私自亂用,熟悉小區的消防系統及消防器材的安裝位置,熟練掌握各種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遇到突發事件能正確處理。
6.堅守崗位,提高警惕,對崗位內發生的各種情況要認真處理并做好記錄,發現違法犯罪嫌疑人要堅決設法抓獲。
7.遇有緊急突發性重大事情,要及時向班長或主管領導請示報告。
8.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9.積極向客戶宣傳遵紀守法和消防安全等治安防范措施。
02車輛管理
1.在小區地下車庫內有停車位的車主,必須持有管理處發放的停車卡,并憑卡出入小區。
2.凡無私家車位停車證的車輛,一律不得在私家車位泊停。
3.進入小區內停放的車輛,必須停放在規劃的車位內。行車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車位禁止停車。
4.外來車輛,按臨停收取停車費。
5.凡裝有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或有污染性物品的車輛,嚴禁駛入小區。
6.車輛停放后,車主必須自覺鎖好車門,關好車窗,并保持車位清潔衛生。
7.車管員必須嚴格執行車輛出入規定,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并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凡因交接不清而造成事故的,必須追究交接雙方的責任。
03消防管理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轄區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采取有效措施,認真檢查、指導、督促轄區內全體人員全面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每月至少全面檢查消防設施設備一次。
3.貫徹消防法規,落實消防措施,加強消防監督,宣傳消防知識,組織消防演習,管好消防設施(備),增強全體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4.熟悉轄區內的防火建筑結構和人員工作、生活環境及人員疏散通道等基本情況,掌握各種消防設施(備)的基本功能、原理及正確使用方法、滅火應急措施等知識。
5.制訂重大工作計劃,開展大型活動,必須擬定相應的滅火應急方案。
6.定期檢查轄區內的消防設施,組織討論、修訂、完善滅火應急方案,確保萬無一失。
7.及時消除并處理火險隱患、火警投訴及有關事宜。
8.發生火災時,在專業消防人員趕到現場之前,擔任現場總指揮,協調滅火工作。
04應急管理
1.發生火警時的應急措施詳見《消防應急預案》。
2.執勤中遇到搶劫行為的處理措施。在執勤中遇到公開使用暴力或其他(打、砸、搶)手段掠奪或砸壞公司和客戶財物的違法犯罪行為時要切實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立即進行處理。
(1)迅速制止犯罪。要保持鎮靜設法制服罪犯,并應立即發出信號,召集附近的保安人員和群眾支持。
(2)若在小區內遇到犯罪分子搶劫時應立即通知關閉大門,若罪犯逃跑又追不上時,要看清人數和衣著、面貌、身高等外貌特征,以及所用的交通工具和其他標志等,并及時報告管理處和公安機關。
(3)有固定現場的,要保護好現場。若犯罪分子流竄作案,沒有固定現場,則應注意保管好犯罪嫌疑人遺留的物品、作案工具等,應當用鉗子、鑷子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在白紙內妥善保管,交公安機關處理。切記不可將保安人員或其他人的指紋等痕跡弄到遺留物品上。
(4)訪問目擊群眾,收集發生劫案的情況,提供給公安機關。在公安人員未勘察現場或現場勘察完畢之前,不能離開。
(5)事主或現場群眾如有受傷的,要盡快送往醫院治療,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3.發現業主(住戶)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闖入安全管理目標范圍的處置。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了正常的理智,處于不能自控的狀態,很容易造成傷害,當班保安人員的處置方法如下。
(1)阻止其不良行為并勸說其盡快離開安全管理目標范圍。
(2)在采取控制和監護措施的同時,及時同醉酒者、精神病人的家屬或工作單位聯系,讓他們派人領回。
(3)醉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安全管理目標或社會安全的行為時,應強制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4.執勤中發現可疑分子的處置。當保安人員在執勤中發現有神色慌張、行為詭秘的可疑人員時應采取如下措施。
(1)報告當班班長和管理處,并向其他區域執勤保安人員發出信號。特殊情況還需要向公安部門報告。
(2)嚴密跟蹤觀察,暗中監視,防止其進行破壞或犯罪活動。
(3)發現與公安機關通緝的在逃人員體貌特征相似者,或經盤問漏洞百出、形跡可疑者,可采取措施將其帶往公安機關查處。
5.執勤中發現業主(住戶)斗毆時的處置。當班保安員在安全管理區域內發現業主(住戶)打架、斗毆事件時必須采取如下措施。
(1)用心勸導雙方離開現場,緩解矛盾。如能認定屬于違反《治安管理條例》行為或犯罪行為的,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或將行為人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2)提高警惕,防止壞人利用混亂之機進行破壞或偷竊活動。
(3)勸說圍觀群眾離開,確保安全管理區域的正常秩序。
(4)協助公安人員勘察打斗現場,收繳斗毆器械,辨認首要分子。
6.客戶發生刑事或治安案件時的處置。
(1)值班保安員應迅速報告當班班長和管理處,管理處應盡快向公安機關報案,及時報告公司安全部。
(2)當班保安員應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方法保護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以免破壞現場,影響證據的收集。
(3)及時向發現人或周圍群眾了解案件和事故的發生、發現的經過,收集群眾的反映和議論,了解更多的情況,認真做好記錄。
(4)向到達現場的公安人員認真匯報案件發生情況,協助破案。
篇2:某大學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大學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學生宿舍人、財、物的安全,特做以下規定:
1、門衛值班人員要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要熟悉本樓學生的姓名、房號、院系情況,確保學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2、學生上課時間概不會客,嚴禁外人和異性進入樓內,不準留宿外人。
3、來客會見學生必須出示證件,經審核登記暫押證件后方可入樓。
4、學生帶貴重物品出樓必須登記,否則不準出樓。
5、學生離舍必須鎖門關窗,鑰匙不準交給外人,借用備用鑰匙應出示學生證。鑰匙丟失要及時報失換鎖,不準私自配制。
6、學生宿舍禁止酗酒、劃拳、打麻將,禁止罵人、打架。
7、嚴禁在宿舍私拉亂接電線、使用臺燈、電爐、煤油爐、酒精爐和各種電熱器,嚴禁在宿舍做飯、點蠟燭、掛床簾。
8、嚴禁在樓內公共區域和垃圾道焚燒廢棄物。
9、學生宿舍樓要留有緊急安全通道門,門鎖鑰匙放在值班室,值班人員要經常檢查安全通道門鎖,保證開啟方便,暢通無阻。
10、學生宿舍樓每層配備滅火器,釘掛在走廊墻上。值班員要能熟練操作,并經常檢查,保持滅火器正常使用。
11、各樓值班員要堅持佩帶袖章或胸章在門口值班,不準在值班室內做私活,不準遲到早退擅離職守,要做好“值班登記”“會客登記”“晚歸登記”“維修登記”等登記本齊全,交接手續要完備。
12、各樓管理員、樓長和門衛值班員要經常在樓內進行檢查和巡視,提高警惕,防火、防盜、杜絕事故發生。發生案件和事故要及時報告,保護好現象,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工作。
篇3:某教育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教育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切實做好防盜、防火、防凍、防水、防觸電等安全防護工作,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確?,F代教育中心工作的正常進行。
2、嚴格遵守設備的操作規程和安全用電等各項規定,電路、設備安裝須規范,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設備;如發生問題,立即切斷電源,及時報警,防止事態擴大,并查明原因,明確責任。
3、愛護消防器材和設施,定期檢查維護,嚴禁隨意搬動和損壞設備;須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放置位置;無火情擅自挪用和使用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按消防有關法規予以追究。
4、保持總控室和各類專用教室的整潔衛生,禁止堆放雜。工作人員離開時必須關好水、電、門窗。
5、如發現設備丟失、被盜等情況,須及時報告上級部門處理。
6、加強領導,建立和健全學?,F代教育技術工作的各規章制度,做好安全工作情況記載,并經常予以督查,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位,不留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