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J小區裝修管理協議
甲方(物業服務中心):
乙方(業主):
丙方(裝修單位):
為加強對小區內裝修活動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活環境,維護廣大業主利益,確保小區建筑結構安全、設備的正常使用以及外觀的整齊劃一,根據國家建設部第110號文件《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關于申報
1.乙方應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請,并辦理裝修審批手續,裝修工程經甲方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商業用房還須經消防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
2.乙方申報裝修手續時應提供裝修合同、裝修施工設計圖、業主身份證明文件及要求丙方提供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明文件。
3.乙、丙方應如實向甲方申報進入小區的裝修施工人員資料并辦理出入手續。
4.甲方審核乙方申報的裝修設計圖紙或其它的技術圖紙,對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正意見,直至達到管理之要求。
5.乙、丙方按規定繳交裝修押金、垃圾清運費等費用。
6.如乙方修改或增加裝修工程,需重新向甲方提出申請,并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二、 關于設施設備
禁止擅自更改水、電、氣及弱電系統的進戶管線,不得私自拆移下列設施設備(如需改動請事先向物業服務中心申報并由相關專營單位施工),如私自拆移或加裝所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
1.智能控制面板;寬頻網絡插座;紅外報警探頭、按鈕以及相關線路。
2.燃氣報警探測器及線路。
3.燃氣管道、閥門等。
4.對講電話及線路。
三、關于外觀
1.不得改變房屋外觀(包括外墻、外門窗、陽臺門窗,陽臺、平臺之墻面等)。
2.嚴禁在陽臺、平臺、天面私自搭建雨蓬或其它建(構)筑物;外立陽臺部位不得擅自拆建和擴大,熱水器必須安裝在指定位置;不得改變以上位置的使用功能,不得私自違規建造地下室或占用、損壞其他公共場地設施設備。
3.原進戶門為防火防盜門,嚴禁拆改。嚴禁改變進戶門尺寸及在門外側包邊。
4.樓宇內公共走廊、樓梯等公共地方,均有足夠照明設備,為保持美觀,請勿加裝任何燈飾和飾物。
5.陽臺和天臺不得栽種高度超過1.2米的植物,不得在陽臺搭建假山、石等較大型景觀。
四、關于承重結構
1.嚴禁損壞梁、柱、承重墻及外墻,更不能開洞或開門。
2.不得隨意鑿除住宅地面原水泥層;如裝修需要鋪設管線必須使用切割機開槽,不得重擊樓板。
3.樓板不得鋪設厚度超過1公分的大理石等重質裝修材料。
4.如需做隔墻必須采用輕質材料(防火夾板、輕鋼板等);如是木質架或板墻,則須涂防火漆。未經審批,禁止隔墻。
五、關于給排水及防水
1.改動冷熱供水管需經試壓檢驗2個小時以上,確保無滲漏,并通知管理處驗收。
2.衛生間和頂樓的天臺地面(自用部位)裝修,均須重新做防水處理,經48小時以上閉水檢驗,并通知管理處驗收。
3.天臺地面鋪砌時,不得影響天面排水,需在周邊預留約10公分的排水溝。
4.不得改變廚房、衛生間功能;不得擴大廚房、衛生間及更改排水管道。
5.不得封閉排水管檢查孔,不得將污水管接入雨水管。
6.不得往排水管倒施工垃圾,避免管道堵塞。
六、關于空調安裝
1.在裝修前應充分考慮室內機的安裝位置,以便于管道的走向及室內裝修。
2.本小區設計為空調集中安放,在購買空調時請注意選擇適合的型號。
3.必須在指定位置安裝,嚴禁在指定位置之外安裝空調。
4.嚴禁將空調水直接排放在室外。
5.如安裝部位不明確,請到物業服務中心咨詢。
七、關于裝修材料、垃圾的搬運
1.搬運材料、垃圾不能損壞樓道及其它公共設施,損壞應賠償相應損失。
2.垃圾必須袋裝,不得拖行,不得散落在公共區域。
3.搬運裝修材料或垃圾時遵守搬運裝修物品及垃圾時間,不得在非規定時間內搬運物品。
4.搬運裝修材料、垃圾時間為: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6:00
5.如有特殊情況需在其他時間搬運裝修物品、垃圾,需先向物業提出申請,得到批準后方可進行。
八、關于施工現場管理
1.業主應確保施工單位不會對樓宇的公共部位及設備設施造成損壞,如有損壞將由物業安排維修,費用由責任人和業主承擔。
2.物業工作人員有權進入施工現場巡查,業主和施工人員應予以配合。
3.如需電焊等明火作業時,須事先向物業申請并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4.嚴禁在裝修現場吸煙賭博、飲酒、斗毆。
5.裝修期間,請關閉入戶大門,以免塵土飛揚或噪音影響他人。
6.施工現場應做好安全措施,嚴禁吸煙及禁止使用煤氣、電爐或明火。
7.施工現場應按每50平方米至少配備1個4公斤磷酸銨鹽干粉滅火器。
8.施工現場不得留宿。
九、關于人員管理
1.業主必須對其所雇之施工單位人中的行為負責并加以約束。
2.施工人員必須統一著裝,遵守小區管理規定。
3.裝修人員進場前辦理好出入證。需注明工種,人數原則上規定5人,最多不能超過10人。出入證要妥善保管,如丟失按規定賠償。
4.所有裝修施工人員進入小區內應將出入證佩帶于胸前,不佩帶出入證視為無證,將被清理出小區。
5.施工人員“一證一房號”不得在小區內竄房、拉生意,如非為裝修必須,不得在公共場所逗留、閑逛,進行與裝修無關的事宜。
6.施工人員應于每日晚18:00前離開小區,不得留宿。
7.嚴禁私自使用或損壞公共設施。
8.嚴禁踐踏草地、破壞綠化。
十、關于施工時間
1.單元裝修施工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如確實需要延期,須辦理延期申請。
2.裝修期內施工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8:00。
3.為不影響已入住業戶的正常休息,節假日不得施工。
4.嚴格按照規定時間施工,如違反將清場處理并扣除裝修押金50元/次。
十一、其它
1.住宅進場施工前,業主及裝修單位需各交納500元裝修保證金(商鋪交納1000元),業主裝修驗收合格后憑押金收據退還,裝修單位驗收合格三個月后憑押金收據退還。
2.裝修單位進場前,需辦理出入證,工本費5元/張。如遺失、涂改或轉借,扣除裝修押金50元/張。
十二、違約責任
1.對違反規定的業主或施工單位,將視情節和后果做如下處理:
A.責令停工。
B.責令恢復原狀。
C.扣留或沒收工具。
D.賠償經濟損失。
E.收取違約金。
F.不聽勸阻者,將采取停水、電措施并強制清場處理。
以上措施可合并使用。
2.在施工期間應遵守法紀,不得危害他人之利益,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因裝修施工造成損害之后果由乙、丙方負責。
十三、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簽署/蓋章 代表簽署/蓋章 代表簽署/蓋章
年 月 日
篇2: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編號:ZJWY/KF/BG-014版本:A/0序號:
甲方: 乙方:
為了能給廣大業主/住戶營造一個舒適,安全方便的居住和工作環境,維修公共利益及保證工程質量與財產安全,依照建設部(第110號)文件及相關規定,特定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申報登記工程開工前五天業主向甲方申報《裝修申請表》及提交相關資料:
1、房屋合法權益有效證明;
2、申報人身份證;
3、裝飾總平面圖、隱蔽工程部分施工圖;
二、裝飾裝修手續辦理相關費用:裝修保證金:2000元/戶(業主繳1000元,裝修公司繳1000元),裝修垃圾清運費:3元/㎡,裝修人員出入證工本費:10元/人。(注:初檢合格后可申請退還業主保證金1000元,復檢合格后方可申請退還裝修公司保證金1000元。)
三、乙方施工人員必須配戴施工出入證進出本小區,否則甲方有權不允許其進出小區及施工現場。
四、裝飾裝修內容:
施工期間,須將服務中心簽發的《裝飾裝修許可證》張貼于裝修戶門外,業主/住戶或施工單位負責人應進行現場監理,以保證裝修施工隊嚴格遵守裝修手冊及政府相關規定,并且必須按照已審批圖紙及說明進行規范施工,如有更改,必須事先報甲方處審批,經甲方出具書面同意,乙方方可施工。
五、裝修期限:
裝修時間:中小工程為45天,較大工程為60天,最好不超過60天,如確實需延期,應到甲方辦理延期手續。施工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高噪音作業施工時間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周六日及節假日除保證無噪音、無難聞氣味的作業經z客戶服務中心特批外,其它一律不準施工。
六、搬運規定:搬運裝修材料、工具等,要愛護公共設施設備,保持公共部分整潔,損壞賠償并扣款,運送沙石等材料,余泥須用袋裝好,并不能影響業主/住戶的正常出入,未經甲方同意,電梯不得運送裝修材料和貨物工具等。
七、遵守規定:
1、裝修期間不得占用樓梯、過道、天臺、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地方作為加工場地;
2、施工現場保持物品整潔、擺放有序;
3、不得在非工作區逗留,高聲喧嘩,不準煮食留宿,絕對禁止賭博、酗酒;
4、有動火施工項目的必須填寫《臨時動火申請表》,經客戶服務中心批準后,方可施工;
5、裝修期間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標準為4公斤2支),并且須做好安全防火措施;
6、裝修期間住戶大門必須關閉,所有發生噪音、震動或難聞氣味的工程,必須按甲方安排。
7、裝修施工用電不得超過裝修住宅單位的容量,嚴禁擅自亂接、亂拉電源線。如超容量用電必須與甲方協商,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否則承擔。
8、改動衛生間、廚房及排水渠等必須按規定做好防水工作及閉水試驗。
9、易燃易爆的裝修材料及垃圾要當日清理離場。
八、禁止行為:
1、不能改變住宅外立面形狀、規格及顏色。
2、不能改變住宅設計的使用功能。
3、不能拆改或破壞房屋的主體結構。未經甲方批準擅自安裝防盜門、防盜網及安裝空調機且安裝位置錯誤而損壞小區形象限期整改,限期內不整改的,由甲方統一進行整改,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并向甲方支付賠償違約金500元。
4、未經相關部門批準,擅自改變住宅原有設計的智能化系統、給排水及其他管道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負。
5、擅自拆除地漏蓋和向地漏傾倒雜物的,限期清理,修復損壞下水道,扣除裝修保證金30%為違約金,并承擔由此造成的相關責任。
九、遵守《住宅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及本協議,配合和接受z客戶服務中心或安管的檢查、監督,對于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協議者,要求乙方予以糾正或恢復,對于不聽勸告的,服務中心可采取停水、停電等措施進行處理。乙方要承擔違章裝修造成的損失,嚴重者甲方向市有關部門報告,裝修人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十、若因本裝飾裝修問題對其他業主,公共設施設備、公共部分等損害或損失,乙方須承擔一切相關責任及賠償費用。
十一、驗收:業主裝飾裝修工程完工后,到服務中心與服務中心約定初次驗收時間驗收,初次驗收合格日起三個月后再次約定時間進行復驗,復驗合格后憑收據無息退還裝修保證金。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進行協商解決,雙方需要約定的事項:
甲方: 乙方:
經辦人: z小區期 幢 座 號房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住宅物業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住宅物業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業主或住戶):
乙方(物業企業):花苑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裝飾裝修住宅基本情況:
類型:______位置:______建筑面積:______
根據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南京市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97號)、《江蘇省住宅建筑裝飾裝修管理暫行辦法》(蘇建法55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小區實際情況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的特點,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就在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住宅進行裝飾裝修管理的權利。
2、甲方有對乙方裝飾裝修房屋的過程進行管理服務的權利。
3、甲方在簽定本協議時已詳細閱讀管理處制定的《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并清楚明白規定的內容,在裝修期間遵守《裝飾裝修管理規定》的義務.
4、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對其聘用的裝飾裝修企業施工人員進行監督和管理,并嚴格要求遵守各項管理規定,做好防范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5、甲方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保證不發生下列(但不限于)行為:
(1)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
(2)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成衛生間、廚房間。
(3)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出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
(4)損壞房屋原有的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
(5)其他影響建筑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本條所稱建筑主體,是指建筑實體的結構構造,包括屋蓋、樓蓋、梁、柱、支撐、墻體、連接點和基礎等。
本條所稱承重結構,是指直接將本身自重與各種外加作用力系統地傳遞給基礎地基的主要結構構件和其他連接點,包括承重墻體、立桿、柱、框架住、支墩、樓板、梁、屋架、懸索等。
6、甲方進行住宅裝飾裝修活動,未經城市規劃主管部門和燃氣管理單位批準,不得擅自采取下列行為:
(1)搭建建筑物、構筑物。
(2)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墻上開門、窗。
(3)拆改燃氣管道和設施。
7、甲方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的,以及涉及到第6條裝修工程項目必須委托具有相應專業資質的企業施工。
8、甲方有義務要求所聘請的裝飾裝修企業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時,遵守施工操作規程,按照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動用明火和焊接作業,保證作業人員和周圍住房及財產安全。
9、甲方和甲方聘請的裝飾裝修企業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時,不得侵占公共空間、不得損壞公共部位和設施。
10、甲方不得拒絕和阻礙乙方依據本協議和《裝修管理規定》對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監督檢查。
11、甲方進行住宅裝飾裝修,對小區其他業主造成損失和傷害時,須承擔陪償責任
12、甲方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交納裝修押金和有關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甲方的住宅裝飾裝修進行監管的權利。
2、根據本小區的實際情況,制定《裝修管理規定》,并書面告知甲方。
3、在甲方住宅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對甲方裝修房屋的所有權證和裝修人資格進行確認,對裝飾裝修方案進行審核。
4、發現甲方或裝飾裝修企業有本協議第一條第5款行為的,或者未經批準實施第一條第6款行為的,應當立即制止,對于甲方已造成事實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乙方應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對甲方或裝飾裝修企業違反本協議的,追究違約責任。
5、乙方不得向甲方指派的裝飾裝修企業強行推行裝飾裝修材料。
第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裝飾裝修工程的實施內容
甲方在工程開工前,向乙方提交裝飾裝修工程的實施內容,填寫在《裝修申請審批表》中,乙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裝修管理規定》對其進審核。
二、裝飾裝修工程的實施期限
裝修期限公寓不得超過90天,如確屬需要,必須辦理延期手續。
三、允許施工的時間
施工作業時間為:周一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9:00,周六、周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節假日禁止有噪音(如打墻、電鋸、電鉆)裝修,施工隊必須嚴格按照施工時間作業,以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
四、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
裝修垃圾必須袋裝化,日產日清,并在指定地點集中堆放和清運,不得在公共樓梯、樓道及其他公共場地堆放垃圾。
五、住宅外立面設施、防盜及戶外設施的安裝要求
甲方對于空調機及冷凌水管道、排油煙機排煙管道、燃氣熱水器排水管、排氣扇、防盜窗花、晾衣架、戶外增設照明、汽車防護篷、太陽能熱水器的安裝,應遵守《裝修管理規定》的要求,服從乙方維護建筑物外觀和小區整體環境的統一安排,接受乙方的現場指導。
第三條 管理服務費用
一、裝修保證金
1、在辦理裝修申請手續時,甲方向乙方交納裝修保證金為每戶1500元。
2、房屋裝修完畢,經查驗無違反本協議約定行為的,乙方應在三個月內全額退還裝修保證金,發現有裝修違反協議約定行為的,乙方按實際損失扣除其裝修保證金,同時要求其限期整改,并應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二、裝修垃圾清運費
1、住宅裝飾裝修產生的裝修垃圾,有乙方負責統一清運。
2、甲方在辦理裝修申請手續時,向乙方交納裝修垃圾清運費為2.5元/㎡。
3、甲方在裝修過程中,因拆除的墻體產生的建筑垃圾按實另收費用為30元/㎡。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內容及《裝修管理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要求進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甲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費用的,乙方有勸要求甲方補交并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違反協議,未實施約定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內容的,甲方有勸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乙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甲方有勸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并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裝修管理規定》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六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七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調解無效的,可向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字簽字之日生效。
附件:《裝修管理規定》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