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物業服務規范:秩序維護
1 、消防管理
1.1 要有完備的小區消防管理制度。
1.2 消防管理人員應持證上崗。
1.3 建立完善的消防應急處理機制,包含組織架構、崗位職責等。
1.4 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
1.5 消防安全的教育、培訓
(1)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及培訓主要內容包括:消防法規、小區消防管理制度、消防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火災的危險性和防范措施、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報警、火情初期處理及自救方法等。
(2)員工消防知識培訓應由所在項目統一組織進行,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作好培訓記錄。
(3)項目應采用板報、宣傳欄、廣播及各種會議等多種形式對各小區客戶(住戶)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并作好記錄。
(4)消防相關從業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6 消防演練
(1)項目每年12月之前制定下一年度消防演練計劃,項目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緊急應變演練。
(2)消防演練項目包含:火災報警接警演練、小區應急疏散演練、初期火災撲救演練、應急小分隊人員緊急集結演練、傷員急救演練、消防設施設備聯動演練、消防綜合演練等。
1.7 日常消防安全檢查
(1)火災隱患的整改及防火措施的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出口是否暢通。
(3)防火門是否完好、附件齊全、開關靈活。
(4)疏散標志、指示燈、應急燈的設置、完好情況。
(5)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無水壓不足、閥門銹蝕、標識、井蓋、被子圈占、損壞等情況。
(6)室內消火栓(箱)有無水壓不足、閥門銹蝕、漏水、水帶、水槍、標識,有無啟泵按鈕或失靈、被圈占或箱門開關失靈、損壞等情況。
(7)淋頭有無脫落、被遮擋或漏水等現象。
(8)消防控制室有無備用電源、功能不全、無聲音信號、批示燈不亮或指示錯誤、電話故障、無值班記錄等情況。
(9)消防電梯是否有電話不通、按鈕失靈、不能運行等情況。
(10)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11)消防巡查執行、記錄情況。
(12)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現象。
(13)員工消防知識的培訓、學習及掌握情況。
2 、治安管理
2.1 設有小區來訪人員登記管理制度。
2.2 設有應急事件處置規定。
2.3 對于保安器械設有相關管理規定。
2.4 出入口管理
(1)員工按規定著裝,佩帶工號牌,舉止文明大方、端正,文明執勤。
(2)保持崗亭內及崗亭周邊整潔、干凈,下班前及時清掃崗亭衛生并作好相應記錄。
(3)崗位區域內的公用設施、設備維護良好,如發現有破壞公用設施設備的行為應及時予以制止。
(4)維護門崗附近交通秩序,保持交通暢通。
(5)嚴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如確需離開時,必須找人替崗。
(6)對來訪人員和出入車輛有詢問、登記和檢查,對不可確定的來訪人員應及時通知巡邏崗。
(7)帶離項目的貴重物品必須持有項目的物品放行條并進行認真核對后方可放行。
(8)嚴禁攜雨陽罩進入項目,裝修用砂、水泥只允許在規定時間內進入項目;對于攜防護窗、空調、裝修材料及搬家公司車輛、人員應詢問清楚并及時通知管理員或巡邏崗值班人員。
2.5 秩序管理
(1)秩序或巡邏崗位員工要熟悉和了解小區內各類公用設施、設備、物品的位置、狀態,發現設施、設備、物品移支、丟失及損壞應立即查明報告并作好登記。
(2)員工熟記各種電器開關、管理道閥門的位置。
(3)關注小區內來往人員及攜帶的物品,發現疑問,應適當監視并查明。
(4)巡邏中聞到異味,聽到可疑聲響(包括自來水流水聲),應立即查明情況登記并報告。
(5)對進入小區的車輛進行管理,指揮車輛停放到指定位置,使車輛停放整齊有序,保持道路暢通。
(6)及時發現和排除各種安全隱患,防止發生火災及各類治安事故。
(7)對裝修活動進行檢查和監督。
(8)對裝空調和護窗、搬家、運送裝飾裝修材料等活動進行監督和管理。
2.6 監控室管理
(1)員工熟練掌握監控設備、紅外線報警系統、消防報警系統的使用和操作,確保設備正常工作;
(2)有監控記錄;
(3)監控室的通風、照明,檢查各控制系統、監視系統連線接觸良好。
(4)監控室的衛生清潔、物品擺放整齊、監控設備的操作及日常維護正常。
(5)無關人員禁止進入監控室。
(6)監控工作人員應經常檢查防塵罩,并清潔干凈;擦洗鏡頭,清理降溫空調;調校鏡頭焦距。
(7)在發生火警、匪警或其它險情時,監控室工作人員應及時查看、報告、處理。
(8)有值班記錄和相關表格,保持記錄完整、整潔、無污績。
3 、車輛管理
3.1 有小區內交通規則。
3.2 小區車輛進出和停放管理制度。
3.3 車輛停放收費標準。
3.4 日常車輛管理要求
(1)車輛駛近小區出入口時,小區出入口的保安人員應先示意停車,走近車輛駕駛室窗口適當位置呈立正姿勢、敬禮、詢問、檢查、放行。
(2)送貨的機動車輛,必須向小區出入口的保安人員說明被訪客戶的房號、姓名,保安人員核實后以就近出入為原則引導訪客車輛就近出入。
(3)禁止出租車進入(接送老、弱、病、殘人員等特殊情況除外)。
(4)凡駛出小區的外來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攜有大件物品時,保安人員有權詢問。物業管理圈。遇到情況可疑的人員和物品,可將物品暫行滯留,在向客戶證實情況后放行??蛻舭峒一蜻\送大件物品駛出小區,須持《物品放行條》,保安人員核實驗明貨物后方可放行。
(5)發生違規事項應及時處理,以確保小區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并留存處理記錄。
(6)運用各種方式、手段,在小區內宣傳小區車輛及交通管理規章制度,提高小區客戶的安全意識。
篇2:成都市物業秩序維護員行為規范(2006年)
成都市物業管理協會關于印發《成都市物業秩序維護員行為規范》的通知
(成物協[20**]11號)
各會員單位、各相關物業管理企業、協會各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本市物業秩序維護員隊伍建設,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公共秩序的維護和協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有效維護業主、使用人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益,我會制定了《成都市物業秩序維護員行為規范》,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什么問題,請及時與我會聯系。
附:成都市物業秩序維護員行為規范
二OO六年八月十八日
附:
成都市物業秩序維護員行為規范
一、職責:
(一)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二)協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禮儀規范:
(一)舉止文明,態度和藹;
(二)著裝統一,標識齊全;
(三)尊老愛幼,服務到位。
三、工作紀律:
(一)不得飲酒睡覺;
(二)不得離崗脫崗;
(三)不得打架斗毆;
(四)不得粗言穢語;
(五)不得索要錢物。
四、規范用語:
您好、請進、請講、請稍等、請您出示證件、請您把車停好、請您登記、請問您找誰、抱歉、對不起、謝謝、再見等。
五、基本要求:
(一)經物業秩序維護專業培訓,能掌握與物業秩序維護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和職業規范,正確使用防護器械和正當防衛、現場保護等技能。
(二)具有物業秩序維護所需的智能、體能和技能,能應急處置安全防范工作中出現的突發事件、緊急事件和危險事件,協助維護現場和救護求助,有效防止事態擴大。
(三)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禮儀規范,規范用語。能正確使用普通話,聽懂成都市地方主流方言。
(四)能運用物業秩序維護基本知識、火災撲救的基本原理、技術防范的作用特點等常識,規范和指導日常物業秩序維護工作,崗位職責明確、環境熟悉。
六、崗位規范:
(一)門衛
1、按時到崗,交接后換崗,堅守崗位不脫崗。保持個人儀表整潔,門崗周圍環境清潔。
2、注意觀察人員進出情況,發現疑點應當及時詢問,依據物業服務合同阻止小商小販進入物業管理區域亂設攤點。
3、對進出物業管理區域的各類車輛進行有效疏導,保持出入口的整潔和暢通。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達到一級標準的,要規范實行機動車憑停車證、卡進出的管理制度。
(二)巡邏
1、按規定時間、路線巡邏,多看、多聽、多問,發現疑點追查到底并及時報告和記錄。發現匪警、火警等警情立即報警和報告項目經理,并協助做好處理工作。
2、對物業管理區域設置的消火栓箱、窨井蓋、安全警示標志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設施、設備進行巡查,發現缺失、損壞或不能正常使用等應及時報告并記錄。
3、發現業主、使用人在物業使用、裝修過程中有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以及業主臨時公約、業主公約行為的,要予以勸阻、制止;對勸阻、制止無效的,要及時報告項目經理。
(三)監控
1、堅守崗位,不間斷注視監視屏及控制柜的運行狀況,記錄準確和完整。發現周界報警、探頭等監控設備故障,要及時報告項目經理采取措施消除故障,保持正常使用。
2、按規定保存監控錄相、設備運行、排除異常情況等記錄資料。
3、發現異常情況或匪警、火警等警情立即報警,同時報告項目經理和相關處警單位,并監控處理過程。
(四)車管
1、正確引導物業管理區域內車輛行駛和停放,對違反車輛停放規定的車主進行勸導并協助整改。
2、保持車庫、車棚整潔,車輛停放有序,消防器材完好有效。發現車輛門窗未關,漏油、漏水等情況及時通知車主,對漏油可能造成的危害做好防范措施。
3、按規定或合同約定收取物業管理區域車輛停放費用,出具正規票據,不得亂收費。
篇3:秩序維護員儀容儀表管理規范
秩序維護員儀容儀表管理規范
1. 目的
規范秩序維護員儀容儀表,提升物業品牌,更好為業住服務。
2. 范圍
適用于秩序維護員儀容儀表管理工作。
3. 職責
3.1 秩序維護員應遵照"儀容儀表要求"執行,并使用規范用語。
3.2 秩序維護部主管、班長、巡邏隊負責督促和檢查秩序維護員的儀容儀表和規范用語。
4. 工作內容
4.1著裝規定
4.1.1 秩序維護員統一著裝,服裝整齊、干凈、大方;
4.1.2 秩序維護員執勤著裝統一,戴貝雷帽(冬天)、方便帽(夏天)、白手套(節日或重大接待)、腰帶、穿皮鞋、配戴工作證;
4.1.3 不得佩戴飾物,口袋內不宜裝過多物品;
4.1.4 禁止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戴歪帽、穿拖鞋和赤腳。
4.2 行為舉止
4.2.1 秩序維護部上崗時,舉止文明、大方、精神振作、姿態良好;
4.2.2 抬頭挺胸,不得彎腰駝背,東倒西歪;
4.2.3 不得伸懶腰,不袖手、背手、插入衣袋;
4.2.4 不準在執勤時吸煙、吃零食、看書報、哼歌、吹口哨、聽收錄音機、接打與工作無關的電話等;
4.2.5 不得隨意吐痰、亂丟雜物;
4.2.6 不挖耳、摳鼻孔、不敲桌椅、跺腳或玩弄其它物品;
4.2.7 儀容儀表整潔,不準留長發(帽檐下頭發不得超過1.5厘米)蓄胡子留長指甲(指甲不超過指頭1厘米)。
5.質量驗收標準
5.1 秩序維護部隊員在執勤中或參加集體活動時,統一著制服,整隊集合,動作迅速,跑步入列,著裝按規定穿戴;
5.2 按執勤著裝要求,所有上崗執勤人員必須扎腰帶,戴貝雷帽(冬天)、方便帽(夏天)、白手套(節日或重大接待)、腰帶、穿皮鞋、配戴工作證等,凡一樣不齊備不得上崗執勤;
5.3 制服必須整燙,保證褲線挺括,服裝整潔,不準少鈕扣,襯衣應扎進褲管,下擺不得外露;
5.4 制服口袋不得裝過厚物品或穿著臃腫,外衣不得佩帶與工作無關的飾物;
5.5 執勤時不得戴戒指、手鐲、項鏈、耳環等;
5.6 手套保持潔白,制式皮鞋保持锃亮;
5.7 執勤時只充許穿黑色皮鞋,必須穿襪子;
5.8 秩序維護人員不準留長發,不準留胡須,不準留長指甲;
5.9 執勤中,不準摘帽,脫手套,不準背手,抄手或將手插入口袋;
5.10 文明執勤,保持面部表情生動,微笑服務,不得表情怪異,冷漠麻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