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部規章制度
--軟件園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1.0 目的
規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確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齊全好用。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軟件園項目管理中心轄區內各類消防器材的管理。
3.0 職責
3.1 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負責消防器材管理的監督、檢查工作。
3.2 消防管理中心值班員具體負責消防器材的管理。
4.0 程序要點
4.1 登記入庫
4.1.1所有領用的消防器材應先進行檢驗。檢驗器材的性能、規格、數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圍等是否符合公安部消防局的有關標準,驗證數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購單上的數據相吻合,凡不符合標準的一律退回廠家。
4.1.2對符合標準的消防器材進行入庫登記。
4.2 領用與歸還
4.2.1臨時領用的消防器材須經保安部主管登記確認后,方可領出,用完后及時歸還。
4.2.2平時用的訓練器材由保安部主管領出。訓練完后統一送還庫房保管。
4.2.3配置在各部門、公共場所、配電室、小區樓宇、保安崗亭等處的消防器材,由保安部主管和配置場所的負責人雙方簽字確認,并由配置場所的負責人監督其部門員工保管:消防中心定期檢查。
4.2.4工程部、綠化保潔部或其他部門需借用消防器材時,須經部門主管同意,將破舊修復的器材借給對方使用,歸還時應將器材洗凈晾干,由保安部主管簽收后入庫保管,并填寫《消防器材借用登記表》。
4.3 使用與維護
4.3.1水帶、水槍:
a)水帶(含接口)和水槍應合理配置于小區樓宇樓層的消火栓內;
b)水帶、水槍只用于火場供水和平時訓練;
c)水帶用后應保持清潔、整齊,清洗晾干后卷放在消火栓內;
d)水帶接口相互連接時,應靈活、松緊適度,保證其密封性,并連接可靠,加壓時不能自行脫開;
e)平時訓練用水帶(水槍)時,收卷水帶應小心輕放,防止水帶接口、水槍震動甩打破損;
f)注意防潮、防震、防腐蝕、防霉和腐爛、破損、生銹,水帶、水槍應置于通風干燥的地方。
4.3.2安全繩、安全帶
a)使用時應先測試安全繩的靜電負荷,檢查其牢固性,確認無任何斷裂現象,方可使用;
b)安全帶要端正清潔,半圓環、大方扣等活動部件要轉動靈活。當出現破損、灼傷、惡化、磨損及變形時,不能用于高空作業;
c)平時應刷洗干凈、晾干后統一放置在庫房內。
4.3.3消防斧及消防腰斧:
a)消防斧和消防腰斧用于火場破拆;
b)消防斧應注意保養,防止生銹、潮濕,存放于庫房內;
c)消防腰斧有變形、裂縫或橡膠柄套損壞時,應停止使用。
4.3.4消防電話、對講機
a)消防電話只能用作火警報警,不能用于私人用途。電話應經常擦拭,防積塵、防污垢、防線路破損。辦公室電話一般應控制說話時間不超過5分鐘;
b)對講機按《對講機使用管理規定》相關要點執行;
4.3.5室外消防栓
a)室外消防栓是連接市政供水的管網系統,應定期逐個出水試驗;
b)消除閥塞啟閉桿端部周圍的雜物,將消防專用扳手套于桿頭,檢查是否合適轉動啟閉桿,加注潤滑油;
c)用油紗頭擦洗出水口螺紋上的銹漬,檢查悶蓋內膠墊圈是否完好;
d)打開消火栓,檢查供水情況,在放凈銹水后再關閉,并觀察有無漏水現象;
e)外表油漆剝落及時修補;
f)消除消火栓附近的障礙物,3米內不準堆放任何物品。
4.3.6滅火器(“ABC”干粉滅火器):
a)滅火器配置在小區保安亭和樓層內,高層和超高層樓均配備有手提式“ABC”干粉滅火器,(配電室、機房內均配備有手提式或推車式“ABC” 干粉滅火器;
b)滅火器應置于通風、干燥、清潔的地點,不受烈日的暴曬,不接觸熱源或劇烈振動。存放地點環境適宜溫度為-10C~5512;
c)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在紅色區域要檢查原因,發現重量減輕10%檢查后要及時灌裝);
d)鉛封是否完好(一經開放,須按規定再充裝,并作密封試驗,重新鉛封);
e)噴嘴和噴射管是否堵塞,腐蝕損壞,推車式滅火器的行車結構是否靈活,有無檢驗標志;
f)噴筒是否暢通(如堵塞要及時疏通):
4.4 器材保管
4.4.1消防主管應做好消防器材的統一保管,在其部門經理的領導下建立消防器材臺帳。
4.4.2保管要求:
a)消防器材必須整齊存放,銘牌朝外,標識清楚;
b)必須保持干凈、整潔、無積塵;
c)存放的器材必須在接警時能及時取用;
d)所有器材一律不準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時,須經主管經理同意;
e)各類器材應分類堆放,標識清楚,嚴格按器材說明書的內容放置;
f)存放的環境溫度適宜;
g)配置在小區保安崗亭的消防器材由當值保安員保管,并進行登記移交,消防中心進行監督檢查。
4.5 維修保養
4.5.1巡邏保安員每天巡檢時,發現破損、漏氣、霉爛、腐蝕的消防器材應立即送到消防中心進行登記、維修和日常保養。
4.5.2保安部主管根據每月消防器材檢查保養情況,對消防器材進行報廢、充氣和更換。
4.5.3一般維修由保安部主管負責指導維修。
4.5.4需外委維修(或公安消防部門有特殊規定)的送公安消防局指定廠家或安裝廠家進行維修。
4.6 保安部主管監督填寫各類維修保養記錄,每次巡檢、維修、保養均應有完整的記錄,消防主管認真填寫《消防器材保管記錄表》和《消防器材配置統計表》,并將各類表格歸檔保管,保存期3年。
篇2:某學校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 學校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消防器材要按規定排列整齊,做到風吹不著、雨淋不著、日曬不著,確保消防器材有效的使用;
2、消防器材的位置要符合滅火要求,做到便于取用;
3、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立即上報總務處;
4、消防器材做到登記造冊,分工保管,責任到人、定崗定位,不準丟失,不準轉借,不準挪用;
5、消防設施和器材按規定定期進行檢測,發現損壞及時維修和更換;
6、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數量、品種符合國家規范要求,配置地點做到有明顯標志,專人管理。
篇3:消防器材使用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使用及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及設施主要包括:各種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鍬、消防栓、水槍、水災自動報警器及滅火系統、消防裝備、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產品,只限消防專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損壞等。
2、消防器材及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堅持“誰使用、誰受益、誰負責”的管理原則。
3、各單位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納入生產設備管理中,配置的滅火器一律實行掛牌責任制,實行定位放置,定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的“三定”管理。
4、車間科室對本單位消防器材設施,應設立消防器材設施配置臺帳,各類消防器材領發一律由兼職防火員(安全員兼)負責,任何個人不予辦理領發。
5、各單位必須在冬季對水容性滅火器及室個消防栓采取間斷性的維護保養,防凍措施。
6、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須更換到位,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不要損壞,并保持無灰塵、無油污。
7、操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辦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設施的配備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