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后勤飲食服務部食品留樣制度
一、食堂提供的每樣食品,由專人負責留樣。
二、每餐留樣的食品,按規定留足125克,分別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三、留樣食品取樣后,立即存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內,以免被污染。
四、留樣食品冷卻后,加蓋密封好,并在其外部貼上標簽,標明留樣日期、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
五、將貼好標簽的留樣食品按秩序存放在恒溫冰箱內保存。
六、做好每餐每樣留樣食品的記錄,食品留樣臺賬記錄要求字跡工整、記錄詳實、時間準確,以備檢查。
七、留樣食品一般保存48小時,進餐者如無異常,即可處理留樣的食品;如有異常,立即封存,送食品衛生安全部門查驗。
八、食品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留樣冰箱上鎖專人管理。
九、不定期檢查留樣工作,發現未按要求留樣,對責任人進行工作失職處罰。
后勤服務中心飲食服務部
篇2:某食堂食品試嘗留樣管理制度
食堂食品試嘗留樣管理制度
食品試嘗留樣,是預防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檢驗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據。為確保師生食品衛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樣試嘗制度。
一、每餐堅持飯菜留樣,并在留樣容器盒上標明菜名、日期、時間等。
二、飯菜留樣應留足數量,儲存于專用冰箱,溫度保持在2-8攝氏度左右。
三、每天堅持飯菜試嘗,由管理人員指定專人分別進行試嘗,并按《食品留樣試嘗情況登記表》進行逐項登記。
四、飯菜留樣必須堅持二十四小時。(如當天中午留樣到第二天中午)。
五、不定期進行抽查并按食堂當天菜譜記載情況,逐一對照檢查,若發現沒有堅持飯菜試嘗留樣,應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篇3:學校食堂食品留樣試嘗制度
> 學校食堂食品留樣試嘗制度一、食堂設專門人員負責留樣,具體做好食品留樣工作。
二、烹飪加工人員(廚師)及涼菜制作人員(包括面食制作師傅)每做好一種菜肴,都要試嘗,特別是上一餐供應剩余的食品,更要仔細品嘗。
三、廚師及留樣人員試嘗時,不得使用加工餐具直接試嘗,必須使用專備碗筷,將菜肴裝在碗里再試嘗。
四、當日供應的各種菜肴(包括面食制品),每種取樣100克留樣,用專門留樣的器具裝好加蓋放在冰箱冷藏室,留樣48小時,并做好記錄。留樣冰箱必須保持清潔,避免污染留樣。
五、留樣的專用碗、盤等器具使用后要清潔、消毒,以備下次使用。
六、按照食品從業人員衛生要求做好個人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