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印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意見的通知(20**)
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意見的通知
嘉政辦發〔20**〕8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年8月7日
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意見
為進一步規范和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推動全市經濟發展,現根據我市房地產市場實際情況,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加強房地產開發用地供應管理,從嚴控制房地產開發用地供應總量、供應時序和供應結構。合理確定土地上市節奏,優化住宅用地和商業房地產用地供應結構,加大對商業房地產項目用地出讓的管控,統籌安排市本級各區域商業房地產項目用地。
二、改進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履約保證金管理方式。一是對履約保證金實行封頂控制,按規定計提履約保證金超過200萬元的,按200萬元計提;不足200萬元的,按現有比例執行。二是提高差別化分階段返還比例。項目屬按期開工的,可先行返還80%的履約保證金;辦理延期開工并按時開發的,可先行返還70%的履約保證金。
三、適當放寬建設項目開、竣工期限。對按合同約定開、竣工確有困難的企業,由受讓人提出申請,經市土地管理委員會認定,可辦理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的開竣工延期手續,并免除其違約責任。
四、鼓勵房地產企業參與“與滬杭同城”戰略。重點拓展城際交通對接方式,鼓勵商業房地產項目積極引進服務外包、電子商務等企業入駐,打造樓宇經濟,吸引上海等地外來高素質人才。
五、加強城市公共配套設施建設,按城鄉規劃完善房地產項目的區域基礎設施、教育、醫療等公共設施的配置。
六、逐步取消保障性住房、拆遷安置住房實物建設。在房屋征收工作中,鼓勵通過貨幣補償方式實施安置,或通過收購商品住房進行實物安置,保障性住房主要通過貨幣補貼方式實施保障。
七、進一步改善住房金融服務工作。金融機構要合理配置信貸資源,優先滿足居民家庭首次購買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貸款需求。優化利率結構,積極采取措施對首套房實施利率優惠政策,對改善性二套房貸款予以支持并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改善信貸服務,及時審批和發放符合條件的個人住房貸款。
八、加大住房公積金放貸力度,加快住房公積金放貸速度,對符合條件的購房者及時足額放貸。
九、取消外籍戶口人員在嘉興購房貸款必須有交滿一年社保證明的規定。
十、調整規劃設計條件,對沿街商鋪適當降低最小面積限制,逐漸放寬住宅戶型結構配建要求的政策規定。
十一、調整商品房保修金制度,減輕房企資金壓力。對在本地尚有開發項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可提供同等價值的實物房源由房管部門進行銷售控制,低沖相應的保修金。
十二、推動地下空間開發投入的回收,國土資源、房管部門盡早出臺相關辦法,加快開展地下車位辦證工作;加大地面停車收費執行力度,物價部門適當調整收費標準,積極引導停車由地面轉向地下,提高地下車位利用效率。
十三、房地產項目不再列為招商引資考核內容,各招商主體應通過充分市場競爭,公開、公平、公正確定開發商。
十四、規范稅費征收。根據房地產市場變化情況,適時調整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穩妥開展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研究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征收家庭在市域范圍內購買房屋契稅免征的相關政策。
十五、清理各類收費項目。各執收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按照“可取消的予以取消,可歸并的進行歸并,可優惠的給予優惠”的原則,研究提出相關處置意見。
十六、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嚴格商品房預售資金監控,建立對項目銷售價格有異常變動的房地產企業約談機制。
十七、積極維護市場和社會穩定,加大對房地產市場正面輿論引導,促進正常消費需求的及時釋放,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
本意見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各縣(市)政府可參照執行。
篇2:關于貫徹國辦發〔2010〕4號文件精神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京建發〔20**〕72號
關于貫徹國辦發〔20**〕4號文件精神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區、縣人民政府搜狐網,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4號)精神,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為進一步加強和改善房地產市場調控,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費,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 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增加住房建設用地供應,20**年全市政府土地儲備和一級開發投資不低于1000億元。
加大政策性住房建設力度,調整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結構網絡超女,20**年各類政策性住房用地占全市住房供地的50%以上,新開工建設和收購各類政策性住房占全市住房新開工套數的50%以上。
二、切實增加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應,對已供地未開工、已開工未入市的普通商品住房項目,各部門進一步加強監督管理和跟蹤服務,發揮行政審批綠色通道機制作用,促開工、促上市。
三、加快推進全市棚戶區改造工作,結合保障性住房建設,力爭再用兩年時間,全面完成三區三片棚戶區改造和中心城區危舊房屋保護性修繕任務。進一步完善“修繕、改善、疏散”的舊城房屋保護修繕模式鹿鼎記,加大政府投入,注重舊城風貌的整體保護,疏解人口,使居民住房條件得到明顯改善。
四、嚴格二套住房購房貸款管理。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貸款利率嚴格按照風險定價。
五、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個人銷售住房的稅收政策。自20**年1月1日起,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六、嚴格執行《關于規范境外機構和境外個人購買商品房的通知》(京建交〔20**〕103號)中對境外個人在京購房的居住年限和所購房屋的有關規定。
七、加強土地供應管理和批后監管。從嚴控制商品住房項目單宗土地出讓規模,出讓面積原則上不超過20公頃。土地出讓價款首次繳納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50%,并嚴格按出讓合同約定的時限要求支付剩余出讓價款。加強對已出讓房地產項目批后監管校友錄,依法開展閑置土地的清理。未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期限支付地價款、開工、竣工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嚴格追究違約責任,并限制其參與土地出讓活動。
八、加強商品房銷售管理。商品住房項目預售許可最低規模為施工許可證批準的施工范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三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嚴格按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公開對外銷售。
九、加大房地產市場執法檢查力度,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市和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嚴厲打擊無證售房、未按規定時限開盤、捂盤惜售、囤積房源、散布虛假信息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國土資源部門要嚴厲查處違法違規用地和囤地、炒地行為;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商品住房價格監管,依法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在房屋交易中的價格欺詐、哄抬房價以及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行為;稅務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偷漏稅行為的查處力度;金融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金融機構房地產開發貸款業務的監督管理和窗口指導;國有資產監管部門要進一步規范國有大企業的房地產投資行為。::
十、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和信息發布。繼續加強房地產市場統計、分析和監測goodfeel,完善房價分類統計和發布機制,穩定市場預期。
十一、各區(縣)政府要按照本意見要求,切實落實穩定房地產市場、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責任。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各區縣政府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實施情況的指導支持和檢查,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國土資源局
北京市規劃委員會 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北京市統計局
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 中華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北京監管局
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題詞:城鄉建設 房地產市場△ 意見
抄送:市政府辦公廳天龍八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20**年2月21日印發
篇3:浙江省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2015)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關于房地產市場分類調控、因地施政要求,進一步推動我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重要性
房地產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是落實中央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的重要舉措,是加快推進新型城市化、建設“兩美”浙江的重要內容,在穩定投資、促進消費、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堅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穩定房地產市場的各項決策部署,著力促進全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二、明確工作目標和要求
各地要積極采取措施,落實20**年度商品房銷售目標任務。特別是商品房庫存壓力較大、銷售企穩回升不明顯的城市要研究出臺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各地要保持房地產投資持續平穩增長,支持房地產企業參與特色小鎮、美麗鄉村、“五水共治”、養生養老等領域投資發展。
三、合理安排住房及用地供應
各地要貫徹落實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局有關文件要求,根據市場實際情況,因地制宜,有保有壓,控制好住宅用地供應的規模、布局和節奏。對于在售商品住宅庫存過大,銷消化周期超過2年的市、縣(市、區),或在售、在建待售商品住宅和已出讓待建商品住宅用地過多,累計消化周期超過3年的市、縣(市、區),暫停商品住宅用地供應;對非住宅房地產供應明顯偏多,或在建非住宅房地產用地規模大的市、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應明顯減少商業辦公等綜合用地供應量直至暫停供應。要研究探索未開發房地產用地的用途轉換,引導未開發房地產用地轉型利用,促進房地產用地結構調整。要進一步規范房地產供應市場秩序。要繼續加大“三改一拆”力度,深入推進“無違建縣(市、區)”創建。
四、支持鼓勵居民住房消費
要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免征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用足用好國家稅收政策,及時清算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增值稅。認真落實國家關于個人住房貸款各項政策,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優先滿足居民家庭購買首套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的貸款需求。對于認真落實住房信貸政策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各地要給予住房公積金、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儲存支持。要全面清理住房公積金使用的障礙和門檻,繼續推進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資產證券化業務試點。各市要落實全市住房公積金統籌調劑使用政策措施。省建設局要抓緊出臺全省住房公積金異地購房貸款管理辦法,進一步支持職工跨地區住房消費需求。
五、扎實推進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設
確保20**年全省新開工各類保障房性安居工程住房21.6萬套,基本建成16.9萬套。積極探索通過ppp模式和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棚戶區改造和公共租賃住房建設運營。各地要嚴格控制新建安置住房項目,確需新建的,要合理確定規模,嚴禁建設單位在舊城(村)改造中假借安置住房名義擅自超建商品住房。各地要采取優惠措施,引導被征收補償對象選擇貨幣化安置,打通普通商品住房與安置住房通道。商品住房庫存消化周期長的城市,要提高征收補償貨幣化安置比例。積極引導被征收補償對象通過領取“房票”、團購服務、貨幣補償等方式購買商品住房。
六、進一步落實工作責任
各市、縣(市、區)政府要切實承擔起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主題責任,加強房地產市場輿論宣傳和引導,穩定消費預期,提振市場信心。房地產企業健康發展是房地產市場穩定的基礎,各地政府要建立工作機制,協調解決房地產企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積極開展涉及房地產企業的收費清理工作,組織開展房地產企業、項目及預售資金排查,加強市場風險防控。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