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管理辦法(試行)》和《天然氣管道運輸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的通知
發改價格規[20**]21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
為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28號)精神,加強和完善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管理,規范定價成本監審行為,我們制定了《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管理辦法(試行)》和《天然氣管道運輸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F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附件:1.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管理辦法(試行)
2.天然氣管道運輸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年10月9日
附件1 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管理,規范定價行為,提高定價科學性、合理性和透明度,促進天然氣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制定和調整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的行為。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天然氣管道(以下簡稱管道),是指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輸氣管道,不包括省(自治區、
直轄市)內短途輸氣管道、油氣田內部的礦場集輸管道、海底管道和城鎮燃氣配氣管網。
第四條管道運輸價格實行政府定價,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和調整。
第五條管道運輸價格管理遵循準許成本、合理收益、公開透明、操作簡便的原則。
第六條經營管道運輸業務的企業(以下簡稱管道運輸企業)原則上應將管道運輸業務與其他業務分離。目前生產、運輸、銷售一體化經營的企業暫不能實現業務分離的,應當實現管道運輸業務財務核算獨立。
第二章價格制定和調整
第七條管道運輸價格管理原則上以管道運輸企業法人單位為管理對象。油氣田周邊管網可視同為獨立法人單位,實行單獨管理。
第八條管道運輸價格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制定,即通過核定管道運輸企業的準許成本,監管準許收益,考慮稅收等因素確定年度準許總收入,核定管道運輸價格。
對新成立企業投資建設的管道,制定管道運輸試行價格,運用建設項目財務評價的原理,使被監管企業在整個經營期內取得合理回報??尚行匝芯繄蟾嬖O計的達產期后,調整為按“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核定管道運輸價格。
第九條管道運輸企業的管道運輸業務年度準許總收入由準許成本、準許收益以及稅費組成。其中:
(一)準許成本即定價成本,包括折舊及攤銷費、運行維護費,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通過成本監審核定。
(二)準許收益按有效資產乘以準許收益率計算確定。有效資產指管道運輸企業投入、與輸氣業務相關的可計提收益的資產,包括固定資產凈值、無形資產凈值和營運資本,不含政府無償投入、政府補助、社會無償投入形成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儲氣庫、液化天然氣接收站資產,以及從管道運輸企業分離出去的輔業、多種經營等資產。固定資產凈值和無形資產凈值通過成本監審確定,營運資本按運行維護費的20%確定。準許收益率按管道負荷率(實際輸氣量除以設計輸氣能力)不低于75%取得稅后全投資收益率8%的原則確定。
(三)稅費包括企業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
第十條管道運價率按管道運輸企業年度準許總收入除以年度總周轉量計算確定??傊苻D量為管道運輸企業擁有的所有天然氣管道周轉量之和。單條管道周轉量=管道實際運輸氣量×平均運輸距離管道實際運輸氣量為出口氣量或委托運輸氣量。管道負荷率低于75%的,按75%負荷率對應的氣量計算確定管道運價率。
第十一條管道運輸企業根據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本公司管道運價率,以及天然氣入口與出口(以城市為單位)的運輸距離,測算確定本公司不同管道的具體運輸價格,并形成本公司管道運輸具體價格表。管道運輸企業從同一入口通過兩條及以上管道向同一出口供氣的,根據運輸氣量加權平均確定統一的價格。呈環狀結構、難以確定入口與出口距離的輸氣管道,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核定企業年度準許總收入后,可根據實際情況具體確定管道運輸價格形式,實行同網同價,也可按距離或區域確定價格。
第十二條對新成立企業制定管道運輸試行價格,原則上按照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成本參數,以及稅后全投資收益率8%、經營期30年確定??尚行匝芯繄蟾娴某杀镜认嚓P參數與成本監審有關規定不符的,按成本監審有關規定進行調整。
第十三條管道運輸價格原則上每3年校核調整一次。如管道投資、運輸氣量、成本等發生重大變化,可以提前校核。對新成立企業制定管道運輸試行價格,設計達產期后,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應主動進行價格校核,并及時調整管道運輸價格。
第十四條管道運輸價格校核調整過程中,按上述辦法測算的管道運輸價格調整幅度過大時,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可根據管道運輸企業實際運行情況和用戶承受能力等,適當降低調整幅度,避免價格大幅波動。對應調未調產生的收入差額,分攤到未來年度進行補償或扣減。
第三章定調價程序
第十五條管道運輸價格的制定和調整,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主動實施,也可由管道運輸企業向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提出建議。新成立管道運輸企業投產精品源自 保潔 運行前,應主動向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提出定價建議。
第十六條管道運輸企業可直接向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報送定調價建議,或通過控股母公司、注冊地所在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向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報送定調價建議。
第十七條管道運輸企業應在每年6月1日前,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管道運輸成本價格信息編制和報送規范的要求,向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報送投資、收入、成本等相關信息和材料。
第十八條管道運輸企業應保證所報送信息和材料真實、準確。故意瞞報、虛報相關信息的,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情況降低準許收益率。因故意瞞報、虛報相關信息并已獲得不當收益的,在后續調整價格時進行追溯。
第十九條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和調整管道運輸價格前,應當開展成本監審。成本監審核定的定價成本,作為制定和調整管道運輸價格的基本依據。對新成立企業制定管道運輸試行價格,相關成本按照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執行。
第四章信息公開
第二十條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和調整管道運輸價格,應通過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價格水平和相關依據。
第二十一條管道運輸企業應在每年6月1日前,通過企業門戶網站或指定平臺公開收入、成本等相關信息;管道運輸企業測算確定本公司管道運輸具體價格表后,應連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管道運價率,以及所有入口與出口的名稱、距離等相關信息,通過企業門戶網站或指定平臺向社會公開,同時抄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對外合作的管道項目,已經簽訂管道運輸價格條款的,暫按已簽訂的商務合同執行;合同期滿或協商一致后,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及時校核調整管道運輸價格。
第二十三條縣級以上價格主管部門依法對管道運輸企業的價格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并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對價格違法行為進行處理。
第二十四條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可以參照本辦法對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內短途管道運輸價格進行管理,或參照本辦法,結合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實際情況,制定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短途管道運輸價格管理辦法。
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和調整轄區內短途管道運輸價格,應同時抄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篇2:學校天然氣泄漏事故應急程序(2)
學校天然氣泄漏事故應急程序(二)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快速將人員撤離至安全區,防止爆燃,消除泄漏。
1.發現事故的任何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校園報警點、值班負責人和學校領導報告。
2.操作人員應當立即關閉天然氣總閥(掛有標牌)或各分閥。
3.若天然氣泄漏無法控制,應急指揮部應當立即打119報警,并宣布單位進入全面應急狀態,各應急小組立即實施救援行動。
4.警戒小組應當根據泄漏影響規模立即劃出警戒區,疏散小組引導危險區域的所有人員撤離至上風向的安全區域。
5.警戒小組應當禁止一切車輛及無關人員進出學校,禁止附近機動車輛發動。禁止任何人在警戒區域內使用手機、對講機、開關電源等一切可能發出火星的用電設備。
6.危險區域人員有條件的應當用濕毛巾捂住口、鼻。
7.排險搶修小組和外部救援人員立即對設施進行搶修。
8.醫療救護小組應當對中毒者或受傷者開展救治。對中毒或受傷嚴重者應當立即送醫院搶救,或打120求援。
9.學校應當將事故情況及時向縣教育局和當地政府等相關部門報告。
附:
天然氣泄漏事故處理的注意事項
1.泄漏區的電氣設備不能隨意開或關,應保持原狀,避免產生電火花。
2.迅速撲滅各種明火,停止焊接等明火作業。
3.嚴禁使用金屬工具,以免產生火花,嚴禁穿著釘鞋和化纖衣服。
4.在氣體擴散區停止使用電話、手機等通訊工具。
5.冷卻高溫設備、物體。
6.警戒區內實行交通管制,禁止車輛通行,防止排氣筒火星和吸煙明火。
7.當天然氣大范圍泄漏時,應當及時擴大警戒區域,并迅速向周圍單位、居民區發出險情信號,要求撲滅明火、切斷電源、迅速撤離。
篇3:天然氣公司員工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天然氣公司員工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1、在食堂就餐人員一律服從食堂管理和監督,愛護公物、講衛生、講公德。
2、員工必須按時就餐,早上7:30-8:30,中午12:00-13:00,下午17:30-18:30。如因特殊情況就餐時間有所調整,應提前告知食堂工作人員,做好飯菜備用安排。
3、公司發放的就餐餐具,員工自行保管,如有遺失或損壞應照價賠償。瓷碗10元/個,衛生餐盤及小碗45元/套(餐盤25元,小碗20元),筷子3元/雙。
4、就餐人員要做到文明就餐,自覺排隊打飯、打菜及清洗餐具,無特殊情況不準幫忙代打、代洗餐具。不準擁擠、插隊,不準在食堂內追逐打鬧,大聲喧嘩,隨地吐痰。
5、打飯隊伍若過長或過于擁擠,可先到食堂候餐處等候,待打飯隊伍疏松些時,再去排隊打飯,為食堂內人員行走預留空間。
6、剩余飯菜不得隨意倒在餐桌上或地上,必須倒入指定地點。
7、用餐后要清理桌面上的飯菜,自覺倒入指定的桶內。
8、用餐完餐具清洗后,按規定存放在指定的編號餐柜內,要求擺放整齊統一。餐柜內不得擺放與就餐無關的物品。對于餐具擺放不規范的,我們實行第一次提醒,二次警告,三次處罰的規定。達到三次者罰款20元,并在全公司進行通報批評。
9、就餐結束后,不要在食堂內逗留,如確實需要在食堂內等候的,可到食堂候餐處等候,為后續就餐人員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