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
【頒布日期】20**.04.13
【實施日期】20**.04.13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于規范離退休職工住房補助費發放有關問題的意見
省財政廳、省住房委員會(二○○一年四月)
1994年,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青海省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青政〔1994〕112號)下發后,對推進我省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促進經濟發展,提高人民生活質量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我省一些部門和企業在離退休職工住房補助費發放上執行政策不一,部分單位給已按優惠政策參加房改的離退休職工發放了住房補助費,導致新的社會分配不公,給當前國企改革和社會穩定帶來了一定的負面影響?,F就規范我省離退休職工住房補助費發放提出以下意見:
一、根據省政府青政〔1980〕39號和青政〔1990〕124號文件中關于“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的正式職工,符合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辦理離退休手續后,凡易地安置自行解決住房、就地安置居住私房、自建住房或租用私房的……,分別增發一次性住房補助費。(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堅決防止和糾正既住公房又領取住房補助費的問題出現”的有關規定,凡過去已安置并發放了住房補助費的離退休職工不應再按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優惠政策參加房改。對未享受上述政策的離退休職工按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有關政策執行。
二、在城鎮住房改革中,已參加房改并享受優惠政策購房,同時又領取了住房補助費的離退休職工,應將住房補助費或已購的房改房,選其一退還原工作單位。由于機構改革,原單位合并、撤消和轉制的,將其退還現工作單位。對退回的住房補助費由收回單位納入單位住房基金,用于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對所退還的房改房可作為單位廉租住房進行管理。
三、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是社會分配關系的一次重大調整,涉及每個職工的切身利益,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必須在認真負責地做好清退工作的基礎上,及時發現和處理新情況、新問題,防止出現新的分配不公,并耐心細致的作好宣傳解釋工作,以保證我省住房制度改革各項政策的順利實施。
篇2:青海省人民政府規范離退休職工住房補助費發放問題意見
青海省人民政府
【頒布日期】20**.04.13
【實施日期】20**.04.13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于規范離退休職工住房補助費發放有關問題的意見
省財政廳、省住房委員會(二○○一年四月)
1994年,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青海省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青政〔1994〕112號)下發后,對推進我省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促進經濟發展,提高人民生活質量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我省一些部門和企業在離退休職工住房補助費發放上執行政策不一,部分單位給已按優惠政策參加房改的離退休職工發放了住房補助費,導致新的社會分配不公,給當前國企改革和社會穩定帶來了一定的負面影響?,F就規范我省離退休職工住房補助費發放提出以下意見:
一、根據省政府青政〔1980〕39號和青政〔1990〕124號文件中關于“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的正式職工,符合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辦理離退休手續后,凡易地安置自行解決住房、就地安置居住私房、自建住房或租用私房的……,分別增發一次性住房補助費。(來自:m.airporthotelslisboa.com)堅決防止和糾正既住公房又領取住房補助費的問題出現”的有關規定,凡過去已安置并發放了住房補助費的離退休職工不應再按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優惠政策參加房改。對未享受上述政策的離退休職工按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有關政策執行。
二、在城鎮住房改革中,已參加房改并享受優惠政策購房,同時又領取了住房補助費的離退休職工,應將住房補助費或已購的房改房,選其一退還原工作單位。由于機構改革,原單位合并、撤消和轉制的,將其退還現工作單位。對退回的住房補助費由收回單位納入單位住房基金,用于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對所退還的房改房可作為單位廉租住房進行管理。
三、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是社會分配關系的一次重大調整,涉及每個職工的切身利益,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必須在認真負責地做好清退工作的基礎上,及時發現和處理新情況、新問題,防止出現新的分配不公,并耐心細致的作好宣傳解釋工作,以保證我省住房制度改革各項政策的順利實施。
篇3:住戶智能ID卡發放及使用管理規定
住戶智能ID卡發放及使用管理規定
1、智能ID卡小區住戶專用,其他外來人員不得隨意使用。
2、住戶欲購買ID卡時,須憑業主身份證,并交身份證復印件和半寸免冠彩照一張,到管理處登記辦理。
3、在正常情況下,業主收樓后公司贈送ID卡兩張,超出部分每張ID卡管理處收取工本費15元,每戶僅限購買1至5張,特殊情況另行處理。
4、住戶購買ID卡后,管理處作好登記,并標明姓名的ID卡發給指定持卡人,以便管理處和保安隨時確認持卡人身份,防止他人盜用。
5、持卡人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ID卡,切勿轉借他人使用,如有遺失,請業主憑身份證或卡號,及時到管理處登記注銷,以防不法分子有機可乘。
6、凡屬遺失補卡,須到管理處注銷和登記后,方可重新登記辦理新卡,并交工本費15元/張。以上規定,如有不明之處,請向相關管理處咨詢。
編制:
批準:
維護:
生效日期:
抄 報:董事辦、總經辦 各1份
下 發:各物業管理處、安全服務部 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