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堤圍防護費征收管理辦法(20**)
廣東省揭陽市人民政府
揭府令第59號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堤圍防護費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根據《廣東省河道堤防管理條例》、《廣東省堤圍防護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粵府辦〔20**〕29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水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的江、海堤防工程受益范圍內依法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繳費人),應當依照本辦法繳納堤圍防護費。
第三條 堤圍防護費統一由各級地方稅務部門代征,由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依照行政委托程序向各級地方稅務機關辦理委托代征手續。
第四條 堤圍防護費由地方稅務機關實行屬地隨稅征收管理,由堤圍防護費繳費人向繳稅地地方稅務機關或營業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地方稅務機關征收堤圍防護費統一使用稅收票證,地方稅務機關可以委托依法代扣代繳稅款的扣繳義務人以及受委托扣繳稅款單位,在代扣代繳稅款時一并代扣代繳堤圍防護費。
第五條 堤圍防護費征收標準:
?。ㄒ唬┺r工商、建筑、交通運輸、房地產和社會服務等企業按應納流轉稅營業(銷售)總額;發電企業按年電力總產值,供電企業按年售電收入總額;銀行按當期利息收入,保險公司按當期保險費收入,各類信托投資公司和財務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按當期業務收入;分別計征0.864‰。
?。ǘ氖聦I批發的商業企業,按應納流轉稅營業(銷售)額的0.36‰計征。
(三)外貿企業按應納流轉稅營業(銷售)總額的0.504‰計征。
(四)個體工商戶按應納流轉稅營業(銷售)總額的0.864‰計征。對不能按營業額計征的個體工商戶及月營業額2萬元以下的個體工商戶相應免征堤圍防護費。
第六條 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所稱“從事專業批發的商業企業”(以下簡稱批發企業)是指從事大宗生產資料、生活資料批發,年營業額在2000萬元以上且批發營業額占總營業額60%以上的商業企業。企業經營帳簿無法明確區分批發銷售收入和零售銷售收入的,按0.864‰計征。
企業上一年度的經營情況達到批發企業的標準,則下一年度暫按批發企業的標準申報繳費,年終(指申報當年12月份費款時)進行匯總清結,全年經營情況達不到批發企業標準的,應按0.864‰計繳全年堤圍防護費,差額部分應按規定補繳。
企業本年度按0.864‰計繳堤圍防護費,年終經營情況達到批發企業標準的,全年按0.36‰計繳堤圍防護費,當年度多繳的費款可以按規定申請退費或留抵以后應繳納的費款。
第七條 發生誤繳或者多繳堤圍防護費的,一般采取從下期應繳費款中抵減的辦法處理。確需退庫的,由繳費人填寫《退庫申請書》并附繳費憑證等相關資料,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由主管地稅機關審核, 填制《稅收收入退還書》,送同級財政部門審批后提交同級國庫部門辦理退庫。
第八條 對農民耕種糧食和經濟作物的農田暫緩征收堤圍防護費。堤圍防護費的減征、免征規定,按上級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九條 外市企業來本市臨時經營的,在繳納流轉稅的同時,應按規定向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堤圍防護費;本市企業如在外市經營地已繳納堤圍防護費或者與堤圍防護費性質相同的費用,并能提供繳費憑證的,可抵扣已在外市繳納的堤圍防護費后,再計算在本市經營地須繳納的堤圍防護費。
第十條 繳費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堤圍防護費的,經縣以上(含縣)地方稅務機關批準,可以延期繳納堤圍防護費,但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第十一條 堤圍防護費的繳費方式和時間:銀行業按季征收;其他繳費人按月征收。繳費人應于期滿后15日內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堤圍防護費列入繳費人生產經營成本,在計征所得稅時按有關政策規定處理。
扣繳義務人的解繳費款期限,比照前款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繳費人不得拒絕繳交堤圍防護費。對不按期繳納堤圍防護費的繳費人,由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仍拒不繳納堤圍防護費的繳費人,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將相關資料移交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地方稅務機關應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堤圍防護費的征收和檢查監督工作,確保堤圍防護費足額征收。
第十四條 地方稅務機關有權對繳費人或者扣繳義務人的財務、會計和其他涉及繳費的情況進行檢查,繳費人或者扣繳義務人必須據實報告和提供有關資料,不得拒絕或隱瞞。
地方稅務機關依法進行繳費檢查時,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提供支持和協助,如實提供繳費人或者扣繳義務人有關繳費的情況和資料。
地方稅務機關檢查人員進行繳費檢查時,應當出示執行公務的證件,對與繳費有關的情況和資料,可以記錄、錄音、錄像、照相和復制,并有義務為被檢查人保密。
第十五條 地方稅務機關征收的堤圍防護費參照稅款繳入庫的方式及時足額繳入國庫,并于每季度終了后8個工作日內,年度終了后20個工作日內,編制堤圍防護費實收情況季度報表、年度報表送同級財政部門和水行政主管部門。
財政部門在征收的堤圍防護費中通過預算支出按規定適當安排征收手續費。
第十六條 堤圍防護費屬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收費許可證和收費公示
制度;納入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堤圍防護費??钣糜谒こ痰慕ㄔO、管理、維護和更新改造。堤圍防護費資金使用具體方案由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商財政部門按規定制訂,并按程序報同級人民政府(管委會)批準和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備案。堤圍防護費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接受同級價格管理、財政、審計部門和上級相關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堤圍防護費要確保??顚S?,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截留、挪用或者不按照本辦法規定征收和使用堤圍防護費。對存在違規行為的,按《廣東省堤圍防護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粵府辦〔20**〕29號)的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 本辦法在實施過程中與上級有關政策規定不一致的,以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年12月31日止。20**年12月29日揭陽市人民政府頒布的《揭陽市堤圍防護費征收管理辦法》(揭陽市人民政府令第8號)同時廢止。
篇2:揭陽市堤圍防護費征收管理辦法(2015年)
揭陽市堤圍防護費征收管理辦法(20**)
廣東省揭陽市人民政府
揭府令第59號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堤圍防護費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根據《廣東省河道堤防管理條例》、《廣東省堤圍防護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粵府辦〔20**〕29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水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的江、海堤防工程受益范圍內依法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繳費人),應當依照本辦法繳納堤圍防護費。
第三條 堤圍防護費統一由各級地方稅務部門代征,由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依照行政委托程序向各級地方稅務機關辦理委托代征手續。
第四條 堤圍防護費由地方稅務機關實行屬地隨稅征收管理,由堤圍防護費繳費人向繳稅地地方稅務機關或營業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地方稅務機關征收堤圍防護費統一使用稅收票證,地方稅務機關可以委托依法代扣代繳稅款的扣繳義務人以及受委托扣繳稅款單位,在代扣代繳稅款時一并代扣代繳堤圍防護費。
第五條 堤圍防護費征收標準:
?。ㄒ唬┺r工商、建筑、交通運輸、房地產和社會服務等企業按應納流轉稅營業(銷售)總額;發電企業按年電力總產值,供電企業按年售電收入總額;銀行按當期利息收入,保險公司按當期保險費收入,各類信托投資公司和財務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按當期業務收入;分別計征0.864‰。
?。ǘ氖聦I批發的商業企業,按應納流轉稅營業(銷售)額的0.36‰計征。
(三)外貿企業按應納流轉稅營業(銷售)總額的0.504‰計征。
(四)個體工商戶按應納流轉稅營業(銷售)總額的0.864‰計征。對不能按營業額計征的個體工商戶及月營業額2萬元以下的個體工商戶相應免征堤圍防護費。
第六條 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所稱“從事專業批發的商業企業”(以下簡稱批發企業)是指從事大宗生產資料、生活資料批發,年營業額在2000萬元以上且批發營業額占總營業額60%以上的商業企業。企業經營帳簿無法明確區分批發銷售收入和零售銷售收入的,按0.864‰計征。
企業上一年度的經營情況達到批發企業的標準,則下一年度暫按批發企業的標準申報繳費,年終(指申報當年12月份費款時)進行匯總清結,全年經營情況達不到批發企業標準的,應按0.864‰計繳全年堤圍防護費,差額部分應按規定補繳。
企業本年度按0.864‰計繳堤圍防護費,年終經營情況達到批發企業標準的,全年按0.36‰計繳堤圍防護費,當年度多繳的費款可以按規定申請退費或留抵以后應繳納的費款。
第七條 發生誤繳或者多繳堤圍防護費的,一般采取從下期應繳費款中抵減的辦法處理。確需退庫的,由繳費人填寫《退庫申請書》并附繳費憑證等相關資料,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由主管地稅機關審核, 填制《稅收收入退還書》,送同級財政部門審批后提交同級國庫部門辦理退庫。
第八條 對農民耕種糧食和經濟作物的農田暫緩征收堤圍防護費。堤圍防護費的減征、免征規定,按上級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九條 外市企業來本市臨時經營的,在繳納流轉稅的同時,應按規定向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堤圍防護費;本市企業如在外市經營地已繳納堤圍防護費或者與堤圍防護費性質相同的費用,并能提供繳費憑證的,可抵扣已在外市繳納的堤圍防護費后,再計算在本市經營地須繳納的堤圍防護費。
第十條 繳費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堤圍防護費的,經縣以上(含縣)地方稅務機關批準,可以延期繳納堤圍防護費,但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第十一條 堤圍防護費的繳費方式和時間:銀行業按季征收;其他繳費人按月征收。繳費人應于期滿后15日內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堤圍防護費列入繳費人生產經營成本,在計征所得稅時按有關政策規定處理。
扣繳義務人的解繳費款期限,比照前款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繳費人不得拒絕繳交堤圍防護費。對不按期繳納堤圍防護費的繳費人,由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仍拒不繳納堤圍防護費的繳費人,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將相關資料移交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地方稅務機關應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堤圍防護費的征收和檢查監督工作,確保堤圍防護費足額征收。
第十四條 地方稅務機關有權對繳費人或者扣繳義務人的財務、會計和其他涉及繳費的情況進行檢查,繳費人或者扣繳義務人必須據實報告和提供有關資料,不得拒絕或隱瞞。
地方稅務機關依法進行繳費檢查時,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提供支持和協助,如實提供繳費人或者扣繳義務人有關繳費的情況和資料。
地方稅務機關檢查人員進行繳費檢查時,應當出示執行公務的證件,對與繳費有關的情況和資料,可以記錄、錄音、錄像、照相和復制,并有義務為被檢查人保密。
第十五條 地方稅務機關征收的堤圍防護費參照稅款繳入庫的方式及時足額繳入國庫,并于每季度終了后8個工作日內,年度終了后20個工作日內,編制堤圍防護費實收情況季度報表、年度報表送同級財政部門和水行政主管部門。
財政部門在征收的堤圍防護費中通過預算支出按規定適當安排征收手續費。
第十六條 堤圍防護費屬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收費許可證和收費公示
制度;納入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堤圍防護費??钣糜谒こ痰慕ㄔO、管理、維護和更新改造。堤圍防護費資金使用具體方案由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商財政部門按規定制訂,并按程序報同級人民政府(管委會)批準和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備案。堤圍防護費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接受同級價格管理、財政、審計部門和上級相關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堤圍防護費要確保??顚S?,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截留、挪用或者不按照本辦法規定征收和使用堤圍防護費。對存在違規行為的,按《廣東省堤圍防護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粵府辦〔20**〕29號)的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 本辦法在實施過程中與上級有關政策規定不一致的,以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年12月31日止。20**年12月29日揭陽市人民政府頒布的《揭陽市堤圍防護費征收管理辦法》(揭陽市人民政府令第8號)同時廢止。
篇3:交通規費征收稽查所精神文明活動總結年終總結
交通規費征收稽查所精神文明活動總結年終總結
以人為本優質服務
交通規費征收稽查所精神文明活動總結
漾濞交通規費征收稽查所現有職工4人,其中有3人具有大專學歷,是一支作風扎實、業務技術精湛的高素質職工隊伍,擔負著全縣11個鄉鎮所有機動車交通規費的征收和稽查任務。多年來,全所職工用自己的青春和汗水為本縣交通事業的發展和“兩個文明”建設作出了無私的奉獻。經過多年的扎實努力和創建,**年,稽查所以突出的工作業績和良好的社會形象,被命名為“省級文明單位”。在漾濞彝族自治縣這片美麗神奇的土地上,以“創新、奉獻”為座右銘的交通規費征稽所宛若一顆流光四溢的璀璨明珠,譜寫了一曲曲動人的精神文明建設贊歌。
一、塑品牌,優服務,是稽查所創建文明窗口的宗旨
由于天天跟人、車、錢打交道,交通規費征稽所便成為了常人心目中的“實權單位”。也正因為如此,稽查所的全體工作人員明白,稍不留心就可能會犯錯誤,進而破壞單位形象。首先,我們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作為行動指南,在文明窗口創建上大做*,以“優服務”作為基本立足點。在創建中,干部職工轉變思想觀念,端正行業作風,培養高尚的職業道德,嚴格執行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根據上級指示和要求結合自己的工作實際,提出了“管理上層次、服務上檔次”,推行“五公開一監督”制度,以“車戶至上、服務第一”為標準,盡力為車戶提供方便,做到熟人生人一個樣,一張笑臉,一聲問候迎車戶已成風氣。其次,我們將征收政策、標準、法律法規及辦事流程、權限、時限等內容全部公開。強化自律和他律兩道防線。增強行政執法、處理審批、行業管理的透明度,維護了征稽市場的公正、公平,把住了“人情關”、“金錢關”、“權力關”。同時,我們還動員干部職工積極參加單位主辦的各項貼近社會的“語言文明、形象文明、行為文明”等活動,加強交流協作,加強自身建設,認真接受社會監督,并按照“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的要求,爭創一流工作業績。
有創新就有成果,有投入就有回報。從1997年全面開展“全心全意為車戶服務”活動以來,干部職工緊緊擰成一股繩,全身心地投入當前工作之中。年年超額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征收任務。我所先后獲得局、處規費征收工作“先進征稽所”等榮譽。
二、通信息,網絡化,是稽查所創建文明窗口的重要措施
當前是信息化的時代,傳統的信息處理方式越來越不能適應部門業務擴增的需求。怎樣將車輛登記、票據發放、養路費征收等操作化繁為簡,集中管理,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征稽所多次召開會議,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并學習兄弟單位的先進經驗,大膽改革。實行電腦化辦公,于**年實現了全省聯網,將征收業務數據全部輸入電腦,進行微機管理。從1996年開始,征稽所克服一切困難,在上級部門的支持下先后投入60多萬元,維修辦公場地,添置電腦等現代化辦公設備,設立政務公開欄,建立對外自動化服務窗口,開展全新的業務管理方式。
有高效率的投入,就有高效率的回報。過去辦理一臺車輛的規費征收要經過很多手續。低效率的辦公方式常常引起車主的不滿。他們認為這是征稽部門故意設卡,是想敲“竹杠”,因而不積極配合規費征稽工作。而現在,車主從繳費到領票,只要幾分鐘,極大地方便了車主。過去一位經常欠費的車主在繳費大廳意見簿上寫道:“高效率的辦公方式,讓我感到交通規費征稽部門為我們提供了方便。以后,我再也沒有理由拖欠應繳的費用了!”
三、多談心,常溝通,是征稽所創建文明窗口的“法寶”
人的關鍵在思想。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多談心、常溝通是必不可少的。從1994年建所以來,征稽所堅持談心和談心登記制度,即職工到新崗位時必談,有叮囑有期望;職工不順心時必談,有關懷有鼓勵;遇到難題時必談,熱情幫助,克服困難;受獎得榮譽時必談,珍惜榮譽,快馬加鞭;職工出現過失時必談,耐心教育,不再犯錯;職工接受處罰時必談,放下包袱,輕裝上陣;議論熱點問題時必談,闡明道理,消除疑難;重大決策時必談,政務公開,民主協商;改變決策時必談,前因后果,一目了然;開展批評時必談,克服怕字,解剖問題。
通過多年的交心談心活動,征稽所談出了心得,談出了成果。1996年以來,我所在工作和生活中嚴格要求自己,杜絕一切社會丑惡現象,沒有發生一起嚴重的違規執法行為,自推出文明示范“窗口”服務、公開向社會作出承諾以來,從未有職工被投訴或輿論暴光的情況發生。并年年通過縣級和州級文明單位驗收。
四、抓黨建,講帶頭,是稽查所創建文明窗口的傳統
俗話說:“火車跑得快,全靠車頭帶?!被樗鶕嶋H情況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在思想建設方面,狠抓干部、職工的理論學習和與交通征稽專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學習。在組織建設方面,狠抓股室建設,實行所領導包股室、股室包職工、職工包到事的“三包”責任制。在廉政建設方面,領導干部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帶頭開展挑重擔、改作風、廉潔自律、遵守規章制度、增強團結的“五帶頭”活動,爭做勤政廉政的表率。黨員干部帶頭開展“學雷鋒獻愛心”活動,將困難職工和社會貧困戶的冷暖掛在心上,積極地為他們排憂解難。每年,全所人員捐款、捐物,資助重點受災戶和特殊困難戶。特別是把廣大車戶當作親人,想方設法為困難車主排憂解難。
由于領導干部的帶頭作用,全所形成了團結干事、你爭我趕、爭當先進的喜人局面。1999年以來,稽查所連續三年被省交通廳評為全省交通規費征收“先進集體”,并連年被省州征稽局及團縣委授予“青年文明號”的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