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財務報表
編制會計報表的目的,是向會計報表的使用者及時提供該核算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信息。因不同使用者有不同需要,所以報表的式樣及種類,亦應按實際的需要編制。
國家對會計報表的格式有統一的規定,但該格式所表達的信息對各物業的管理決策、委托方及其用戶不一定足夠及適合。因此,財務管理部有必要定期編制更為詳盡的內部報表。這些報表的格式并沒有固定要求,較據靈活性,視各物業的具體情況而定,但應以符合物業管理法規、用戶公約、管理合約要求,清楚表達各物業的財務狀況為原則。
以下是一些在內部財務報表中應予明確表述的事項:
一、收支表(損益表)
1.按用戶公約的規定要求獨立核算的部分,已各自編制獨立收支表。
2.本期成本費用已按當地《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實施辦法》中物業管理服務收費項目和構成列示。
3.各項費用可分為合約性及非合約性兩大類,合約性開支有專表說明。此舉可以提供決策者更多有用數據,來處理資金調動及制定預算。
4.關于一些非經常性而金額大的費用,已給予重點注釋,令使用者了解該等費用的實際用途。
5.本月實際收支與預算收支及上月收支比較,并對有重大差異的項目作出分析,便于有關部門有所了解以加強控制。
二、資產負債表
1.已對該物業名下持有的固定資產,提供明細表。
2.附有管理處員工工資明細表。
3.附有往來單位往來賬項明細表,特別是與開發商和物業公司之間的往來賬款。
4.附有各用戶單位應收款賬款前期欠款、本期應收賬款、本期實收賬款和本期末欠款明細表。
5.附有待攤費用、應付款、預付款等明細表。
篇2:物業管理滯納金與違約金得區別
物業管理滯納金與違約金得區別
滯納金是行政強制執行中執行罰的一種類型,是指行政強制執行機關對不履行交納義務的相對人從滯納之日起按滯納款比例持續不斷地加收金錢,以迫使其履行義務。滯納金作為一種行政強制行為,只能發生在雙方法律地位不平等、國家行使公共權力的過程中,個人和其他團體都無權私自設立。滯納金及其數額必須由法律法規明文做出規定,且其征收是由國家強制力保障的。在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中,“滯納金”一詞主要存在于《稅收征收管理法》、《海關法》、《公路法》、《水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勞動法》、《公路養路費征收管理規定》等。但民事領域中的“滯納金”是計劃經濟時期遺留的產物,隨著我國依法治國進程的加快,“滯納金”這一名詞將在民事領域中逐漸退出歷史舞臺。
物業服務合同的簽訂雙方是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雙方之間是平等的民事主體關系。因此,在物業服務合同中使用“滯納金”一詞不妥,應當改為“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債權人或債務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債務時,必須按約定給付他方一定數額的金錢。違約金是對違約行為的一種經濟制裁。在我國現行法律中,“違約金”一詞出現于《民法通則》、《合同法》、《擔保法》等民商事法律中。
所以對于物業服務合同中出現的有關滯納金條款,應該理解為合同雙方在詞語的選擇和表述上不夠準確,未能分清違約金與滯納金的法律區別,雙方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滯納金的真實意思表示為違約金。根據民法的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應將物業服務合同中出現的有關滯納金條款解釋為違約金。
但是如果在物業服務合同中雙方既有違約金條款又有滯納金條款,則應該認定合同雙方對于滯納金和違約金的法律區別是明知的,這時滯納金條款則因不符合法律規定,應確認為無效。
篇3:物業管理處費用預算管理制度
物業管理處費用預算管理制度
目的:為規避經營風險,提高管理水平,確保管理服務費用的高效率運作,特制度本制度。
適用范圍:本公司各物業管理處。
1預算管理的原則:
(1)年度預算以實現收支平衡、略有盈余為原則。
(2)各項經濟活動及資金運作圍繞年度預算進行。
(3)按收入及利潤完成進度安排支出,不得提前使用。
2、預算審批流程:
(1)各管理處年前結合自身特點及預算的執行條件,由管理處經理組織人員草擬詳細的年(月)度預算案,提交分公司預算審核小組。
(2)分公司預算審核小組審查、平衡各管理處預算,提出綜合平衡的初步調整建議,并反饋給管理處予以修正。
(3)分公司預算審核小組在修正調整后的基礎上對各管理處的預算進行匯總,提交公司資產管理部門核準。對于不符合公司發展戰略或者預算目標的事項,公司資產管理部門責成分公司預算審核小組作進一步的修訂、調整。
(4)在討論、調整的基礎上形式正式的各管理處年度預算案,報公司經營班子會議審議批準執行,公司資產管理部門、財務稽核部門及分公司財務核算部門備案。
3、預算執行與控制:
(1)年度預算一經下達,各管理處必須認真組織實施,層層分解,落實到內部各環節和各崗位上,以確保年度預算目標的實現。
(2)公司應加強適時監控,嚴格控制資金支付,調節資金收支平衡,控制支付風險,努力促成管理處完成年度預算指標。
(3)每月10日前,分公司財務核算部門須向各管理處出具上月的財務報表,對預算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差異以及對財務預算目標可能造成影響的因素應及時反饋和提示各管理處,并向分公司總經理匯報預算的執行進度,以促成財務預算目標的達成。
4、支出審核流程:
(1)管理處所有開支的審核依據是月度預算,未經月度預算批準,一律不準對外簽訂合同及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