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公司業績管理職責
一、總經理職責
1、是推行本公司業績管理工作的總負責人;
2、指導直接下屬制定年度經營業績、品質管理目標,并對業績的完成情況進行跟蹤檢查,隨時進行反饋與指導; 審批直接下級工作計劃;
3、對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分管的管理處、財務部副經理進行季度、年度工作考核。審核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對部門負責人的考核意見;
4、每季度第一周內,與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分管的管理處、財務部副經理進行業績面談,反饋對其業績工作的評價和考核結果及需改進事項;
5、每季度第二周內,向董事長匯報季度工作推進情況、季度業績指標完成情況及需改進事項。
二、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職責
1、是推行所分管部門業績管理工作的負責人;
2、與總經理協商制定分管工作年度業績目標,并分解制定出季度業績目標;
3、指導直接下屬制定年度經營業績、品質管理目標,并對業績完成情況進行跟蹤檢查,隨時進行反饋與指導;審批直接下級工作計劃;
4、每月的第一周內,對分管部門上月度經營管理、品質管理工作計劃進行考核與所分管的部門負責人進行業績面談,反饋對其業績工作的評價和考核結果及需改進事項。
三、部門經理職責
1、是推行本部門業績管理工作的負責人;
2、制定部門年度工作計劃和月度工作計劃,并填寫和反饋月度工作計劃和年度業績目標完成情況;指導部門員工制訂年度工作計劃和月度工作計劃,審批直接下級工作計劃;
3、對本部門員工進行月度、季度、年度考核;
4、每月的第一周內,對上月度工作計劃與本部門員工進行業績面談,反饋對其工作的評價和考核結果及需改進事項。
四、管理處經理職責
1、是推行本管理處業績管理工作的負責人;
2、制定管理處年度經營管理和品質管理目標、年度經營管理和品質管理計劃、月度經營管理和品質管理計劃,并填寫和反饋月度工作計劃和年度業績和品質管理目標完成情況;指導管理處管理層員工制訂年度業績目標、年度工作計劃和月度工作計劃,審批直接下級工作計劃;
3、對本管理處員工進行月度、季度、年度考核;
4、每月的第一周內,對上月度工作計劃與本管理處員工進行業績面談,反饋對其工作的評價和考核結果及需改進事項。
五、員工職責
1、根據公司及部門業績目標制定個人年度業績目標,并分解制定月度工作計劃;
2、填寫月度計劃完成情況;
3、在《員工月度考核表》上填寫自評分,然后交部門、管理處經理打分。
六、品質管理部職責
1、制定品質管理考核辦法并負責組織實施;
2、對各管理處品質管理工作進行檢查、考核;
3、每季度結束,向行政人事部提交季度內各月品質考核結果。
七、財務部職責
1、測算、制定管理處月度、季度、年度財務指標;
2、統計管理處月度、季度、年度財務指標完成情況,提交公司領導、相關部門作為業績考核的依據。
八、行政人事部職責
1、行政人事部是公司推行業績管理工作的牽頭部門,負責業績管理工作的策劃、組織、培訓與實施等事宜;
2、行政人事部計劃督辦負責組織、協調公司全體管理層員工月度考核工作,每季度結束時,向行政人事部績效專員提交季度內各月計劃考核結果;
3、行政人事部績效專員是職能部門、管理處管理層員工季度、年度考核統計以及公司全體管理層員工年終考核管理的責任人,負責部門及管理處管理層員工月度考核,以及部門、員工年終考核的組織和推動;
4、負責監督考核過程的公正性、及時性;
5、接受員工對考核方面的申訴,并及時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反饋處理結果。
篇2:工商所工作人員業績考核辦法
工商所工作人員崗位業績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
全體工作人員
二、考核方式
以崗位目標責任制為依據,采用工作質量抽查、崗位目標定量評定的方法實行扣分制。
三、考核內容
1、個體登記注冊行政確權行為,被上級抽查發現材料不齊、手續不完備的,受理審查員、登記核準員每戶扣0.1分。
2、抵押物登記書式審查,被登記機關發現材料不齊、手續不完備退還的,受理審查員每戶扣0.1分。
3、經檢辦案行政執法,被上級抽查發現定性不準,材料不齊,程序不合法的,案件主辦人、法制員每件扣0.1分。
4、經濟案件未完成定量指標的,每件扣0.2分。
5、個體管理收繳未完成定量指標的,每5000元扣0.2分。
6、經濟巡查未完成計劃數的,每20戶扣0.2分。
7、新設立企業回訪未完成70%的,每少5%扣0.2分。
8、商標發展數未完成定量指標的,每件扣0.1分。
9、撰寫信息報道未完成指標的,每少1篇扣0.1分。
10、未完成所長交辦的任務,視具體情況。每次扣0.1-0.2分。
四、考核獎懲
考核扣分結果列入年終個人考評,扣發獎金,對工作業績突出,相應發放所長獎勵。
篇3:房地產銷售人員業績考核辦法五
房地產公司銷售人員業績考核辦法(五)
銷售人員業績考核辦法的制訂是根據公司對銷售人員總的要求,考慮到銷售人員的銷售業績、工作表現、團隊精神、相互配合等綜合因素,本著有利于鼓勵先進,發揚團隊業精神,提高報務質量的原則,制訂本辦法,以百分制的方法全面考核銷售人員的綜合情況,具體內容如下:
一、服務質量(占20分)
1如有客戶投訴一次,且屬于銷售人員的責任,扣20分
2與客戶發生口角爭執一次扣10分
3解答客戶問題時不夠耐心,態度泠淡一次扣5分
4對應掌握的業務不熟練扣2分
5得到客戶的書面表揚一次加5分
6得到客戶的口頭贊揚一次加2分
二、銷售業績(占30分)
1銷售人員每人每月應完成銷售定額套/面積(按 人計算)
2低于銷售定額一套扣1分
3超額完成銷售定額一套加1分
三、工作態度及責任心(占20分)
1不服從工作分配扣10分
2由于缺乏工作責任心,造成工作失誤扣5分
3工作不主動,缺乏工作熱情扣2分
4除完成本職工作以外,還能主動承擔其他工作加2分
四、團隊精神
1缺乏團隊意識,有破壞集體團結的行為扣10分
2員工之間不團結各扣5分
3工作之間,不能主動合作,積極配合各扣2分
4不積極參加集體活動一次扣2分
5不計較個人得失,主動為大家服務一次加2分
五、出勤情況(占10分)
1每月公休假四天,公休假以外,請假一天扣3分
2遲到或早退一次各扣1分
3少休公休假一天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