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處內勤崗位職責(制度)
1.對管理處經理負責,執行管理處各項決議。
2.擬制業戶服務部年度/季度工作計劃,并督促和貫徹執行。
3.負責管理處內部管理工作。
4.負責對管理處管理服務過程中出現的不合格服務提出初步評審意見和處置意見,報經理審批。
5.負責非在編人員協議書的簽定/變更/終止/解除等管理工作。
6.督導所屬員工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7.參與緊急狀態和緊急事故的現場處理和善后工作。
8.根據政府頒發的有關勞動法規,在公司相關部門的指導下,負責管理處非在編人員的日常管理。
9.協助經理開展管理處在編員工的季度考評工作。
10.配合經理對新進員工與轉崗員工的崗位培訓及制訂年度培訓計劃。
11.分管對管理處其他質量文件、技術資料及內部管理資料的管理。
12.主持草擬上報公司與貴方總經理辦公室等相關部門的行政文件、對外告示、管理服務信息等,處理各類文秘事項。
13.分管管理處檔案資料的預立卷及信息管理工作,組織做好日常管理和應急事件的原始記錄工作。
14.協助經理根據"質量手冊"及"程序文件"要求編制管理處其它質量文件。
15.負責"業戶意見征詢單"的發放、收集、統計工作。
16.負責管理處公章管理。
17.分管管理處計算機管理工作。
18.負責管理處鑰匙的管理。
19.負責管理處辦公用品驗收工作。
20.服從經理的安排,完成其他交辦工作。
篇2:園區物業財務內勤職責
園區物業財務內勤職責
1、在行政主管領導下工作,熟悉財經制度,熟悉各項收費規定、收費標準和有關的協議。
2、負責復核一切與貨幣資金收付有關的原始憑證。
3、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收付現金及辦理銀行轉帳結算手續。
4、負責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的保管。
5、負責登記現金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
6、按規定收取各類款項、及時交公司財務部或存銀行,并做好財務登記。
7、完成公司隨時需要的各類報表和財務資料。
8、負責辦理其他屬于財務內勤工作范圍和部門負責人交辦的事項。
篇3:學校(學院)保衛處內勤管理職責
學校(學院)保衛處內勤管理崗位職責
1負責上級部門文件的接收及登記工作。
2負責起草、修改、上報學院綜合治理工作計劃、總結及保衛處。各類文字材料工作。
3負責保衛處檔案管理工作。
4做好保衛處的各種會議記錄,負責保衛處各項活動的攝像及宣傳報道工作。
5負責保衛處綜合辦公室戶籍的管理工作。
6負責學院中文系安全保衛對口聯系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