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物資維修制度(十)
1、固定資產、部分低值易耗品需要維修時,由使用部門提出請修單,屬保修的物品聯系原保修單位進行維修;非保修物品屬辦公用的物品由綜合事物部安排維修,其他物品由工程部安排維修。
2、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或非消耗性物品需要報廢時,由使用部門填寫"物品報廢表",屬工程、機電、設施等物品報工程部;其他物資報綜合事物部。經鑒定確系無法使用的,報請公司領導批準,各部門在收到"物資報廢表"批復后三天內,將報廢物資集中送往綜合事物部,分別由綜合事物部或工程部進行處理。
3、修或報廢的上述物資如屬人為損壞、報廢或丟失的,應由責任人進行賠償。
篇2:學校后勤管理處物資采購及領用規定
學校后勤管理處物資采購及領用管理規定
為進一步提高后勤處管理水平,規范工作流程,建設數字化后勤,根據當前后勤處工作實際,經處委會研究,制定本規定。
一、物資采購
1、采購:
?、藕笄谔幐骺剖倚栀徺I的物資由各科室提出書面采購計劃(一式兩份),經科長簽字處室負責人批準后,提前兩天交綜合科采購員詢價或招標后實施采購。
?、莆飿I需用物資由物業維修主管或后勤處倉庫管理員提出書面采購計劃經分管處長(或處室負責人)批準后,提前兩天報綜合科采購員詢價或招標后實施采購。
?、菍W校其他處室(院系)需購買的物資,由購買人寫出申請經本處室及后勤處負責人簽字后,提前兩天報綜合科采購員詢價或招標后實施采購。
2、驗收:所購物資應嚴格履行三方驗收制度(即需用人、倉庫管理員、購買人對物資驗收無誤后采購計劃上簽字后方可入庫)和入庫發放制度。(購買的物資必須經過倉庫入庫后執行領用手續,特殊情況除外)
二、物資領用及管理
1、物業維修需用物資必須由物業維修主管到學校倉庫統一領取,其他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隨意領用。物業領用的物資必須在一周內對物資使用情況進行說明,(到倉庫管理員處交回“物資使用說明表”)。物業對物資使用情況填寫“物資使用情況說明表”,經學校使用單位證明人簽字蓋章后交倉庫管理員)如未按規定時間進行情況說明,倉庫管理員可拒絕物資的再領用,出現不良后果由物業承擔全部責任并根據物業管理辦法進行相應經濟的處罰。
2、后勤處各科室需用物資的領用必須持“物資領用單”經科室負責人簽字分管處長審核后,倉庫管理員方可進行物資發放,手續不全的不得發放物資。
三、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為加強對后勤處內各類物品的管理,各科室應安排專人根據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對本科室內的低值易耗品進行登記造冊,登記后由處資產管理員進行匯總。各科在工作過程中應及時對各種設備或工具進行維護和保養,確保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保證工作的正常開展。對使用過程中出現的物品損耗、報廢等其他原因,應及時報告資產管理員及時銷賬。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后勤管理處
20**年1月1日
物資采購計劃表
序號
物資名稱
規格
型號
數量
進場日期
預算資金或
特殊說明
申報人: 日期: 審核: 日期:
物資使用情況說明表
物資名稱
使用數量
使用部位
使用情況說明:
維修人: 日期: 證明人: 單位:(章)
物資領用單
序號
物資名稱
規格型號
數量
備注
領用人: 日期: 科室負責人:
篇3:某工商所暫扣、罰沒物資管理制度
工商所暫扣、罰沒物資管理制度
一、暫扣。
對當事人作出行政強制措施,扣留財物的,必須出具扣押通知書、扣押清單,執行人應將扣押財物于當天移交倉庫保管員進庫,并做好交接手續。
二、登記。
對扣押財物應錄入電子辦公系統暫扣罰沒物資管理模塊,做好登記。
三、處置。
對罰沒物資、處罰決定書生效后10日內移交罰沒物資倉庫,實行專人負責保管。按縣局要求統一銷毀或拍賣,并做好記錄。罰沒物資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變相私分。
注:暫扣、罰沒物資保管員:
暫扣、罰沒物資管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