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員工宿舍管理制度(九)
員工宿舍是員工休息學習的集體場所,為創造一個整潔、文明、安全的良好環境,特做如下規定:
1.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及衛生環境,努力提高自身素質,遵守《員工守則》。
2.保持個人物品整潔,做到勤換床上用品、個人衣物,勤收拾桌面床鋪上下物品,勤洗澡修面理發。
3.不得在室內大聲喧嘩,高聲播放廣播、音樂,不在宿舍飲酒。
4.不準利用公家設備器材或自帶設備器材在室內播放錄相,不準傳閱黃色書刊雜志。
5.不準在宿舍及園區任何地方從事賭博及有賭博性質的活動。
6.一切非本處人員未經管理處負責人同意,不得進入員工宿舍及其他娛樂地方,包括員工來訪親友,不得在宿舍逗留,更不準留宿過夜。
7.班余時間禁止穿背心、短褲、拖鞋出入宿舍以外的公共場所(包括前往沖涼及衛生間途中)。
8.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工作,出入隨手關門,勿留外人獨自在宿舍,嚴禁使用電爐、電加熱器及其他任何私人交流電器,無關人員禁止隨便進入員工工作范圍的工作場所。
9.節約水電,人人自覺從我做起,杜絕長明燈、長流水,愛護公物,損壞者追究責任照價賠償。
10.實行輪流值日制度,當值者要認真履行職責,對當日內的安全、衛生工作全部負責。
篇2:集團企業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企業集團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制度。
一、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員工于轄區內無適當住所者,可以申請住宿。
2、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攜眷住宿。
4、需遵守本公約。
二、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退休、資遣等)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終止,屆時該員工應于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
三、宿舍統由行政部管理,由宿舍內職位最高者或年資長者擔任宿舍舍監,其工作任務如下:
1、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戶。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尤其夜晚及臺風)。
3、備置員工資料(如血型、緊急聯絡人......)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門:
(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2)留宿親友者。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主管并送醫院。
四、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盡管理人責任,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五、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覺,即停止其居住權利,并由其承擔相應責任。
六、行政部需經常視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并聽從有關指示。
七、有關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電視、煤氣爐、玻璃、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論處。
八、住宿員工(含出差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1、服從舍監管理、派遣與監督。
2、禁止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4、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后須疊齊。
5、煙蒂不得丟棄地上,煙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余衣、鞋必須收入柜內。
7、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8、寢后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9、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如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系及進出時間。
10、夜間最遲應于24時前返回宿舍(注意關閉門窗),否則應向舍監報告。
11、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12、不得于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3、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4、各房間的清潔由住宿人輪流清潔整理。
15、對水、電、煤氣的使用,應遵照下列規定:
?、偎?、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诿簹馐褂煤髣毡仃P閉,輪值人員于睡前應巡視一遍。
?、坫逶〉乃?、電、煤氣用畢即關閉,浴畢應清理浴池。
16、不得于床上抽煙。
17、員工不得于宿舍或辦公室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九、住宿人員需排輪值人員,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物品的修繕,水、電、煤氣、門窗等的巡視,管理及其他聯絡事項。
十、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退宿)并呈報管理部議處:
1、不服從舍監或所長的監督、指揮者。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6、有偷竊行為者。
十一、員工住宿應向警察單位辦理流動戶口登記。
篇3:商務酒店員工宿舍制度
商務酒店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條.員工宿舍為員工休息場所,必須保持環境清潔。
第二條.員工實行輪流值日,對員工宿舍進行日常清理。
第三條.在員工宿舍不得大聲喧嘩,違者罰款20元。
第四條.不得在員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和電爐子。
第五條.嚴禁在宿舍內亂寫亂畫,亂釘釘子,違者罰款20元。
第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罰款50-200元。
第七條.宿舍內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將給予罰款或開除。
第八條.男女員工不得混居一經發現,將開除處理。
第九條.未經他人同意不得翻動他人物品,違者處20-50元罰款。
第十條.不得損壞宿舍內備品,違者按價賠償。
第十一條.值日衛生清理不干凈,將處2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