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門禁及車管系統操作作業指導書
1.目的
規范控制中心人員對門禁和車管系統的操作,避免因使用不當而造成失誤。
2.范圍:
適用于**大廈管理處。
3.方法和過程控制
3.1車場道閘的操作
3.1.1手動操作:將手動控制盒下方電源開關扳至"手動"(電源指示燈亮),按入(出)口道閘,手動控制盒上相應按鈕(開、停、關)控制道閘的開、停和關。
3.1.2電腦操作
A. 打開電腦顯示器;
B. 用鼠標左鍵雙擊"智能一卡通"圖標;
C. 點擊"登錄";
D. 點擊"操作登錄";
E. 在讀卡器上刷授權卡或操作卡,進入"萬科**一卡通管理系統";
F. 點擊"停車場";
G. 點擊"執行出入管理";
H. 雙擊"進免費車"或"出免費車"即可打開入口或出口道閘。
?、? 門禁系統操作
3.2.1同3.1.2中A至E相同操作步驟,進入"萬科**一卡通管理系統" ;
3.2.2鼠標點擊"門禁";
3.2.3點擊"門禁在線管理";
3.2.4點擊相應門號打開門鎖。
?、? IC卡發行
同⒊1.2中A至E用授權卡進入"萬科**一卡通管理系統" ,單擊"IC卡發行"。
3.3.1停車場IC卡發行
A. 點擊"停車場IC卡發行";
B. 點擊"發行月卡";
C. 在讀卡器上刷欲發行的IC卡;
D. 輸入車主資料;
E. 點擊"確定";
F. 在讀卡器上刷欲發行的IC卡,發行完畢。
3.3.2 停車場IC卡延期
A. 點擊"停車場IC卡發行";
B. 擊"月卡延期";
C. 在讀卡器上刷欲延期的IC卡;
D. 更改"有效日期"或"結束日期";
E. 點擊"確定";
F. 在讀卡器上刷欲延期的IC卡,發行完畢。
3.3.3 門禁IC卡發行
A. 點擊"門禁IC卡發行";
B. 點擊"發行開門卡";
C. 在讀卡器上刷欲發行的IC卡;
D. 輸入住戶資料,點擊選擇欲發行的門號;
E. 點擊"確定";
F. 在讀卡器上刷欲發行的IC卡,發行完畢。
3.3.4 更改IC卡開門時段
A. 點擊"門禁IC卡發行";
B. 點擊"更改IC卡開門時段";
C. 在讀卡器上刷欲更改的IC卡;
D. 輸入"新最后有效日期"或"新有效起止時間";
E. 點擊"確定";
F. 在讀卡器上刷欲更改的IC卡,更改完畢。
3.3.5更改IC卡開門區域
A. 點擊"門禁IC卡發行";
B. 點擊"更改IC卡開門區域";
C. 在讀卡器上刷欲更改的IC卡;
D. 點擊選擇欲選門號;
E. 點擊"確定";
F. 在讀卡器上刷欲更改的IC卡,更改完畢。
3.3.6 發行操作卡
A. 點擊"停車場IC卡發行"或"發行開門卡";
B. 點擊"發行操作卡";
C. 在讀卡器上刷欲發行的IC卡;
D. 輸入持卡人資料;
E. 點擊"確定";
F. 在讀卡器上刷欲發行的IC卡,發行完畢。
3.3.7 IC卡清空
A. 點擊 "停車場IC卡發行"或"門禁IC卡發行";
B. 點擊"IC卡清空";
C. 在讀卡器上刷欲清空的IC卡;
D. 點擊"確定";
E. 在讀卡器上刷欲清空的IC卡,清空完畢。
3.3.8 IC卡掛失
A. 點擊"停車場IC卡發行"或"門禁IC卡發行";
B. 點擊"IC卡掛失",輸入卡號;
C. 在"請選擇"項選"掛失";
D. 點擊"掛失",掛失完畢;
E. 若需取消掛失,在"請選擇"項選"取消掛失";
F. 點擊"取消掛失",操作完畢。
3.3.9 IC卡檢測
A. 點擊"停車場IC卡發行"或"門禁IC卡發行";
B. 點擊"IC卡檢測";
C. 在讀卡器上刷欲檢測的IC卡;D 屏幕顯示IC卡內容。
3.3.10 發行查詢打印
A. 點擊"停車場IC卡發行"或"門禁IC卡發行";
B. 點擊"發行查詢打印";
C.用鼠標選擇查詢項目及條件;
D. 點擊"開始查詢";
E. 點擊"打印預覽"顯示打印效果;
F. 點擊"打印"。
4.質量記錄和表格
**WY7.5.1-S06-F1 《智能門禁系統檢查表》
篇2:公司門禁管理規定范例
門禁管理規定
1.總則:為維護公司安全及使人員、車輛、物品出入的管理有所遵循,特訂定本規則。
2.適用范圍:人員、車輛、物品出入公司門口時,應遵守本規定,由保安負責管理。
3.人員出入管理:
4.1本公司人員:
總經理以下員工(周六除外),應按規定穿著工裝。
4.2非本公司人員:
如因公需入公司者,前臺文員應登記并聯系相關人員接待,離開時登記出公司時間,同時須注意是否有物品出入。
4.3參觀人員:
3.3.1政府機關或本公司人員親友等如有必要入公司參觀,須先經得行政人事負責人同意。入公司時前臺文員應于登記并簽注入公司時間,參觀完畢出公司時簽注出公司時間,翌日送行政人事部門存查。
3.3.2本公司經理級以上人員陪伴賓客參觀事前免辦申請手續,但應于當日內補填登記,送保安簽注入出公司時間后送行政人事部門存查
3.3.3參觀時間以上班時間內為限。未經行政人事部同意,不允許來訪人員拍照或攝影。
4.大件物品出入管理:
4.1外來物品:攜帶大件物品入公司應在來訪人員登記時備注,出公司時核查。
4.2公司物品:公司大件物品要搬出公司,須提供相關部門提供的證明,由前臺文員/保安電話向行政人事部匯報,得到肯定答復后予以放行。
篇3:公司門禁系統管理規定
> 門禁系統管理規定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內部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公司在A、B區安檢通道、研發試驗樓、加工中心車間、漿料車間、前驅體廠房等入口設置了門禁管理系統。門禁系統將按照“分區管理、授權進出、規范管理”的原則進行管理,為順利實施門禁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在A、B區安檢通道均設有門禁系統,所有經公司人力資源部核發的員工卡,安檢門禁系統均可在對員工身份進行識別后,自動打開門禁放行,同時門禁系統自動記錄員工進出門禁的時間。
第三條 員工通過安檢通道進入公司時,原則上不得攜帶與工作無關的物品進入公司需要進行安檢管理的工作區域內。
第四條 A區安檢通道設有員工個人物品存放箱,供進入A區辦公樓、研發實驗樓工作的職能部門、分析檢測中心、研發中心、信息中心員工存放不需攜帶進入工作場所的個人物品。
第五條 B區安檢通道設有員工更衣室,供進入B區工作的生產部門員工更換工作服、存放不需攜帶進入工作場所的個人物品。
第六條 來訪人員進入A區,需在公司接待室辦理手續,持“來訪人員登記單(回執)”才能進入公司,將隨身包具存放在安檢通道的存包柜內后,由公司授權值班保安刷卡開門禁從A區安檢通道門禁進入A區。未經登記出示“來訪人員登記單(回執)”的來訪人員,不得進入公司。來訪人員離開公司,未出示經辦人員簽字的“來訪人員登記單(回執)”的,不得放行離開公司。
第七條 來訪人員原則上不得進入公司設有門禁的生產、科研場所,因工作需要進入時,接待部門需提前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經同意并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門禁授權手續后,方能帶人進入。
第八條 公司在研發實驗樓、加工中心、漿料車間、前驅體廠房及重點部位場所設有門禁系統,進入該區域的員工,需要使用經人力資源部授權進入的員工卡刷卡開門禁,經門禁系統識別后,方可進入。
第九條 在研發實驗樓、加工中心、漿料車間、前驅體廠房及設有門禁系統的場所工作的員工進入該場所時,持經授權的員工卡,刷卡識別進入。
第十條 其它部門員工需要進入設有門禁系統的場所時,需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臨時授權手續,取得“臨時授權卡”后,方能進入。
第十一條 未經授權或公司領導同意,在設有門禁系統場所工作的員工不得私自帶其他部門的員工或來訪人員(包括員工自己的子女親屬)進入。
第十二條 門禁授權管理。
(一)一般授權:一般授權是指公司錄用或臨時聘用的員工,經人力資源部辦理完畢相關錄用手續后,根據部門工作需要,所辦理的員工卡授權。此類授權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各部門新增員工報主管領導審批后,統一制作發放。
(二)臨時授權:臨時授權是指公司為臨時進出廠區的外訪人員以工作需要為原則進行的臨時授權或公司員工因公需臨時進出未經授權的區域時所進行的授權臨時更改。此類授權由接待外訪人員的部門或員工本人,根據工作需要,以書面申請的形式,經主管領導審批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并發放臨時授權卡。
(三)特殊授權:特殊授權是指公司為經過綠色通道的員工或外訪人員辦理的貴賓卡授權。此類授權由員工本人或接待外訪人員的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主管領導審批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并發放特殊授權卡。
(四)門禁卡申請及授權更改的原則:以工作需要為基本原則,結合公司各崗位工作性質及工作范圍,對員工卡進行授權。
(五)門禁卡授權審批流程:1、提交申請(申請表詳見附件)。申請表中需要明確填寫申請原因,授權時間及授權范圍等內容,申請表需生產線班組長和部門負責人審核,經主管領導審批。2、門禁卡辦理。人力資源部根據已審批的權限范圍及申請時間,統一制作門禁卡。員工在業務辦理完畢或接待工作結束后,需及時將門禁卡交回人力資源部。
(六)臨時授權與特殊授權的審批權限:所有授權門禁卡的發放需經主管領導審批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后統一制作發放。
第十三條 違反本規定者,根據以下情形給予處罰。
(1)未經授權或經公司領導同意,在設有門禁系統場所工作的員工私自帶公司其他部門員工進入本部門或場所者,給予200-500元m.airporthotelslisboa.com的處罰,并警告處分一次。
(2)未經授權或經公司領導同意,在設有門禁系統場所的工作員工私自帶來訪人員進入本部門或場所者,給予500-1000元的處罰,并記大過處分一次。由此給公司生產經營帶來損失的,根據損失情況報公司另行處分。
(3)當門禁系統出現故障,影響正常進出時,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損壞門禁系統及配套設施,違者給予500-1000元的處罰,并負責賠償相關損失,情形嚴重者予以開除。
(4)其他情形者,視情況予以處理。
第十四條 附 則:
(一)本規定由黨政辦和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自頒行之日起執行。
(二)附件:《授權門禁卡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