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程序文件
--工程事務整改管理程序
1目的
規范返修、配套設施完善、改造等工程事務的處理。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及各管理處。
3職責
3.1品質管理組負責顧客出資的設施完善、改造工程的組織工作,相關部門協助。
3.2管理處負責具體工程實施過程的管理與監控。
4方法和過程控制
4.1保修期內返修工程及配套完善工程事務處理
4.1.1新項目的接管與保修期限
A公司接管新項目應與地產公司、施工方面或供貨方簽訂《三方保修協議》,并制定適用于本物業的《工程返修管理制度》。
B保修期限從發出的《入伙通知書》之日起,按《房屋質量保證書》規定的不同保修期限與內容執行。
4.1.2保修期內承建商出資的返修工程問題的處理
管理處接到返修工程問題通知時,由管理處開出《工程遺留問題整改記錄表》轉地產工程維修組處理,同時抄送公司品質管理部及相關領導,并由管理處跟蹤處理情況,直至處理完畢。
4.1.3地產公司出資的零星工程、配套設施完善費用預、結算的處理
按4.1.2條款執行
4.1.4地產公司出資的返修工程及配套工程服務供方的選擇:
服務供方的選擇管理由地產工程維修組負責,若委托本公司選擇及管理的,相關部門應參照《服務項目外包控制程序》進行評估。
4.2保修期外設施完善、改造工程的處理
4.2.1業委會成立之前,管理處以專項報告的形式報品質管理部審核。征求地產相關部門(項目經理部、地產公司設計部等)意見,確定是否報相關領導審批。
4.2.2業委會成立以后需要發展商完善的配套設施,必須嚴格控制。管理處以專項報告的形式將方案及預算費用征求業委會意見后,報公司品質管理部審核,確定是否按地產出資的工程事務處理。
4.2.3如工程費用由地產公司出資,按4.1要求執行。
4.2.4費用從本體維修基金中支出或由業主分攤等工程事務,根據工程大小及復雜程度等,相關部門應按照《服務項目外包控制程序》選擇評估服務供方。
4.3設施完善、改造工程特殊情況的處理
對工程責任難以確定或確實存在質量問題可能構成客戶投訴升級,對公司聲譽造成重大影響的,經品質管理部確定,按審批權限報相關領導審批后方可實施維修,維修費由物業公司先墊付,定期與地產公司結算。
4.4對較大的或不能及時處理的工程遺留問題,必須由管理處起草書面報告交地產客戶中心。由地產客戶中心報相關部門,且應有雙方的確認憑證。
4.5由于工程遺留問題而引起的緊急情況,管理處應進行緊急維修,但應做好文字記錄,拍攝現場圖片。然后通知發展商確認。
4.6若發展商委托管理處處理工程遺留問題,須以書面的形式委托,雙方應有確認的憑證。
5支持性文件
**WY7.4-Z02《服務項目外包控制程序》
6支持性質量記錄表格
**WY7.5.1-G08-F1《工程遺留問題整改記錄表》
篇2:公司安全隱患排查整改管理程序(3)
公司安全隱患排查整改管理程序(三)
1.目的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公司生產經營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長期保持穩定的安全生產形勢,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程序。
2.事故隱患定義和分類
2.1 事故隱患的定義
2.1.1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2.2 事故隱患的分類
2.2.1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3.排查和治理
3.1事故隱患排查
3.1.1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3.1.2各部門要對本部門的各類事故隱患組織定期、不定期的排查,掌握隱患的存在、分布情況,分析產生隱患的原因。
3.2.3配合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對事故隱患進行檢查。每年對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定期向安全主管部門上報統計分析表。
3.2隱患排查的主要內容
3.3.1查各級各類人員安全責任的落實情況。
3.3.2查重要危險源和重點管理部位的控制情況,和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
3.3.3查安全教育情況,落實安全教育、培訓的效果。
3.3.4查設備設施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情況。
3.3.5按屬地管理原則,查相關方的安全管理情況。
3.3.6查隱患整改資金的落實情況,和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三同時”執行情況。
3.3.7根據國家法法規相關內容進行檢查。
3.3.8根據《山東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山東省井供開采非礦山、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認定辦法》第七條、第八條進行排查。
3.3事故隱患的整改
3.3.1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單位(車間、工段、班組)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由部門負責人督促檢查整改情況,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3.3.2對于需要較大投資的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項目,做到定時間、定措施、定負責人、定經費,保落實,安??茖φ穆鋵嵡闆r進行檢查驗收。分三級:
一級是生產班組可以按正常渠道解決的事故隱患,落實資金立即落實整改;
二級是車間可以解決的在車間解決,并落實資金和實施責任人員;
三級是需要公司投資整改的項目報公司有關部門協調解決。
3.3.3重大事故隱患,上報上級領導和管理部門,內容包括:
?。?)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隱患的治理方案。
3.3.4對于重大事故隱患,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3.3.4對短時間內難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隱患,應采取防范、監控措施,確保過渡期內的安全。
3.3.5凡不按規定及時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釀成不良后果的,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其處罰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