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區域設備事故應急處理辦法和預案規程
1、目的
明確轄區內設備系統突發事件的防范、處理程序,規范應變措施,提高應急實施效率,控制事態的蔓延和擴大,最大程度減少業主/用戶/業主的損失,避免人員傷亡。
2、適用范圍
適合于本物業物業區域內供電、供水、空調等系統的突發事件處理。
3、職責
3.1值班人員負責向工程維修部主管報告并做好現場安全措施。
3.2工程維修部主管負責做好現場的指揮工作并向管理處主任匯報。
3.3管理員負責以書面形式向業主/用戶/業主發出通知并張貼于公告欄。
3.4維修人員負責故障的排除及處理工作。
4、實施程序
4. 1設備故障處理規程
4.1.1故障分類:設備在運行中,凡由于人為或非人為因素造成不能提供正常服務的情況均為故障,凡故障發生時,均應視情況分重大故障和一般故障兩級處理。
A、重大故障包括:人身傷亡事故;設備故障導致經濟損失達人民幣萬元以上;因故障引起整個小區停水、停電、停冷氣等。
B、除上述重大故障外,其它為一般故障。
4.1.2重大故障處理職責:凡發生重大故障,由值班人員立即報告工程維修部主管或管理處主任并按相關應急處理程序采取措施,工程維修部主管或管理處主任接報告后應立即到現場指揮故障處理。
4.1.3對于一般故障,由工程維修部主管處理
4.1.4設備故障處理通則:
A、發生故障時,值班員應立即處理:一般故障應先匯報后處理,事后作好記錄;重大故障應一面處理,一面匯報,無法處理的應盡快報告工程維修部主管或管理處主任。
B、根據表計的指示和設備的外部征象,判斷故障的全面情況,盡快限制故障的發展,迅速地排除危急人員及設備安全的因素。
C、最迅速地恢復設備(設施)至正常運作狀態。
D、對于需要立即搶修的設備,值班員應判斷故障部分和性質后在工程技術人 員到達之前,把工作現場安全措施做好。
E、發生故障應仔細注意表計和信號的指示,并記錄操作的時間和故障現象。
4. 2 供電電源停電故障處理規程
4.2.1在接到供電部門發出的停電通知后,管理處應在一小時內通知業主/用戶/業主。
4.2.2正常情況下的倒閘操作,管理處接到通知后,提前一天發出停電通知。
4.2.3若供電系統全部停電,啟動發電機組,保證小區消防 供電需要。
4.2.4如因小區內故障引起供電回路故障,應在排除故障后恢復送電。
4.2.5如設備或線路的電器聯絡部分因過載或短路產生發熱、發紅,不能繼續運行時,應設法將負荷倒換至其它設備線路供電或者降低負荷,并繼續觀察,采取相應措施。
4.2.6低壓配電盤母線及其引出線故障時,應將故障段母線隔離,然后設法對未受影響的部分恢復送電。
4. 3停水及故障處理規程
4.3.1接到自來水管理處發出的停水通知后,管理處應在一小時內通知業主/用戶。
4.3.2若安排水池清洗,管理處應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發出通告,通告內容包括清洗時間、停水時間,影響范圍等。
4.3.3給排水設備故障一般處理程序
A、供水泵出現故障時,值班人員應馬上啟動備用泵,然后及時對故障泵進行維修。
B、排污泵出現故障時,應迅速搶修,若一時不能修復,應準備臨時供用設備。
C、若供水管網出現故障,發生泄露等影響正常供水,值班人員應立即關閉泄露部位前端閥門,屬市政供水管網及時通知水務集團公司維修部門搶修,屬小區內管網值班人員組織搶修。
D、排污管、雨水井等因堵塞造成下水不暢、浸水等,值班人員立即進行疏通。
4.3.4空調故障處理規程
A、當主機發生故障時,啟動備用機組投入運行,并且檢查排除故障。
B、由于檢修或其它原因導致冷卻水或冷凍水大量外泄時,應立即停止系統的運行,排除故障后再補水投入運行。
C、當故障停電時,立即關閉機組。待恢復供電后,再重新啟動運行,同時做好記錄。
篇2:某廠設備事故報告分析處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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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條 設備故障與事故。設備或零部伯失去原有精度性能,不能正常運行,技術性能降低等,造成停產或經濟損失者為設備故障。
第三十九條 一般事故:修復費用一般在500~10000元;精、大、稀及機械工業關鍵設備在1000~30000元者;或因設備事故造成全廠供電中斷10~30分鐘以上為重大事故。
第四十條 重大事故:修復費用一般設備達1萬元以上;機械工業關鍵設備及精、大、稀設備達30000元以上者,或因設備事故而使全廠電力供應中斷30分鐘以上為重大事故。
第四十一條 特大事故:修復費用達50萬元以上或由于設備事故造成全廠停產二天以上,車間停產一周以上者為特大事故。
第四十二條 事故發生后,就嚴格保持現場情況,操作工人或班組設備員立即報告車間機械員或車間分管設備工作主任。車間主任應產即報告設備科和有關部門。有關人員應立即到現場察看,檢查分析作出記錄,并及時提案 規定上報處理。
第四十三條 重大與特大事故發生后,設備科應在2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同時抄報機械電子部。車間在二日內填寫事故報告單一式三份,按程序逐級上報處理,設備科必須在一個月內將處理結果上報主管部門,同時抄報機械電子部。
第四十四條 設備事故要做到“三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與群眾未受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所有事幫都查清原因和責任,按情節輕重和責任大小,分析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賠償,觸犯法律才要依法制裁。
第四十五條 對設備事故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應加重處罰,并追究領導責任。設備事故頻率應按規定統計,按規定報。
對修復費用低于5百元或全廠供應中斷10分鐘以下的設備故障也要百明原因,分清責任。
第四十六條 設備事故分析處理的原則是:一般事故由小組分析,車間和有關科室人員參加;重大事故由車間主任分析,廠主管領導及設備科和有關科室派員參加;大事故由廠主管領導主持分析,主管局派人參加。
第四十七條 對事故責任者,如需作經濟制裁,經廠主管領導批準后,通知有關部門執行,如需法律制裁的,按國家法律程序辦理。
篇3:工廠設備事故處理規定(7)
工廠設備事故處理規定(七)
加強設備管理,減少和杜絕設備事故的發生,特別是重大惡性事故的發生。保障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要使有關各方吸取教訓。
一、事故范圍的界定:設備和零部件損壞價值在300元以上的列為事故范圍。
二、職責:
1.生產部負責將事故的報告以及事故當事人的事故報告送交設備部;
2.對設備出現損壞等事故,由設備部牽頭會同生產部、綜合部并召集事故操作工和所在班組長等,
召開事故分析會,并由設備部負責提交處理意見的報告;
3.設備部根據事故分析作出處理意見,由綜合部在全公司進行通報,并以此教育全公司員工。
三、設備事故管理規定:
1.設備事故性質的劃分:自然事故、技術事故、責任事故。
a)自然事故即為一般性意外事故,具有偶然因素,不可控制與預防;
b)技術性事故,即有偶然因素,也有必然因素;
c)責任性事故,即因操作失誤,或玩忽職守,造成設備重大損壞。也有維修工檢修不到位,或檢修不及時等造成損壞;
2.設備事故的處理
l設備事故發生后要用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事故性質不清不放過;
——事故責任不清不放過;
——事故責任人未受到教育不放過,并通報全公司,教育全體員工引以為戒;
l按設備事故的性質對責任人進行處理;
a)自然事故,應對操作者和機修工進行教育,并發出限期整改通知,視其情節一般不給予處罰,教育員工吸取教訓;
b)技術性事故,應對操作者和維修者進行教育,對于責任人批評教育,加強責任心,提高維修質量,對相應承擔的部分給予10—200元處罰;
c)責任事故,特別是重大惡性事故,對責任人要求作出書面檢查,直接責任人要按其價值的40%~100%賠償經濟損失,其工資下浮,性質惡劣的要開除出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