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規范柴油發電機維修保養工作,確保柴油發電機各項性能良好,保證柴油發電機良好運行。
2.0 范圍
適用于物業集團轄區內各類柴油發電機的維修保養工作。
3.0 職責
3.1 系統工程師負責維修保養計劃的制定報部門經理審核并組織實施。
3.2 物業公司(管理處)總經理和業務總部負責大中修、更新改造計劃的審核,物業集團總經理負責審批。
3.3 業務總部負責對維修保養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和支持,參與外委維保單位的確定。
3.4 全面質量管理辦公室負責維修保養計劃實施情況的檢查、監督。
4.0 工作內容
4.1 維修保養計劃的制定。
4.1.1 每年的12月26日前,由系統工程師組織技術人員一起研究,根據技術標準、使用說明和運行情況等,制定《柴油發電機維修保養年度計劃》,經部門經理審核后報公司領導審批。
4.1.2 系統工程師根據批準后的年度保養計劃在每月26日前制定下月維修保養計劃,填寫《 月份設備維修保養計劃表》,報部門經理審核。
4.1.3 制定維修保養計劃的原則:
a.柴油發電機使用的頻度;
b.柴油發電機的運行狀況(故障隱患);
c.合理的時間(避開節假日、特殊活動日等)。
4.1.4 《柴油發電機年度保養計劃》應包括如下內容:
a.維修保養項目及內容;
b.具體實施維修保養的時間;
c.預計費用;
d.備品、備件計劃。
4.2 柴油發電機機外附件的維修保養,由機電技術人員負責,其余維修保養由外委完成。外委單位的確定按《采購程序》執行。外委維修保養應按《柴油發電機維修保養年度計劃》進行,并有專人跟進并記錄。
4.3 柴油發電機維修保養。
4.3.1 進行維修保養時,應注意可拆零件的相對位置及其順序(必要時應作記號)和不可拆零件的結構特點,并掌握好重新裝回時的用力力度(用扭力扳手)。
4.3.2 空氣濾清器的維修保養周期為每運行50小時進行一次。
a. 空氣濾清器顯示器:當顯示器的透明部分出現紅色時表明空氣濾清器已達到使用限度,應立即進行清潔或更換,處理完畢,輕按顯示器頂部按鈕,使顯示器復位。
b. 空氣濾清器:
--松開鐵環,拆下儲塵器及濾芯,由上至下小心清潔濾芯;
--濾芯不太臟時,可直接用壓縮空氣吹凈,但應注意空氣壓力不能太大,噴嘴不可太接近濾芯;
--如果濾芯太臟,應用從代理商處購買的專用清潔液清洗,完后用電熱筒吹干(注意不能過熱)。
--清洗完畢,應進行檢查,檢查的方法是用燈光從內往外照,在濾芯外部觀察,如發現有光點則表明濾芯已穿孔,此時應更換同型號的濾芯;
--如果沒有光點出現則表明濾芯未穿孔,此時則應小心安裝好空氣濾清器。
4.3.3 蓄電池的維修保養周期為每運行50小時進行一次。
a.用驗電器檢查蓄電池充電是否足夠,否則應充電;
b.檢查電池液位是否在極板上15mm左右,如果不夠則加電解液至上述位置;
c.檢查電池接線柱是否被腐蝕或有打火痕跡,否則應修復處理或更換,并涂上黃油。
d.對蓄電池的充放電應做好《酸性電池組充(放)電記錄》。
篇2:發電機維修保養規程
發電機維修保養規程
1.0目的
確保發電機保持良好的性能,可隨時提供可靠的備用電源;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z客戶服務中心
3.0管理職責
3.1工作責任人:工程部主管;
3.2相關崗位維修人員協助發電機的日常維護;
4.0定義
無
5.0規程
柴油發電機每半個月試運行一次,每次運行不少于30分鐘;每季度進行一次綜合性檢查,確保機組可隨時投入正常運行。機組的大修可根據運行時間、國家相關規范及實際需要,由工程部主管提交外委維保計劃,交相關領導審批后組織實施;
5.1燃油系統檢查
5.1.1儲油箱內應儲滿燃油,輸油管道及接頭部位無滲漏油現象;
5.1.2燃油濾清器應保持清潔,運行時間達150-200小時后,應更換濾清器芯;
5.2潤滑系統檢查
5.2.1機油位應接近油標“HI”處,否則應進行調整;機體各部位應無滲漏油現象;
5.2.2機油濾清器應保持清潔,運行時間達150-200小時后,應更換濾清器芯;
5.2.3機油粘度和清潔度合格,初始運行達200小時后應更換機油,運行時間達300小時后,應更換新機油;
5.3冷卻系統檢查
5.3.1水箱水位應在水箱蓋下約50mm處,不夠應補充。管道及機體各部位密封良好,無滲漏水現象;
5.3.2散熱器格柵無積塵、無異物堵塞、無損壞及滲水現象。風扇皮帶松緊度正常、無明顯磨損情況,否則應調整或更換;
5.3.3冷卻水應保持清潔,每年應更換一次,具體操作如下:往水箱加入適量的除銹劑,手動啟動柴油機運行3-5分鐘后停機,當氣缸溫度降至75℃以下時,放完水箱的水,然后注滿清水,再啟動柴油機運行5-10分鐘后停機,溫度適當后將水放完,并根據第二次的放水情況決定是否重復放水。水質符合要求后,向水箱注滿清水,并加入適量防銹劑即可;
5.4蓄電池檢查:
5.4.1電池液面應高出極板10-15mm,不夠應補充蒸餾水(不可補充電解液);電池接;
5.4.2線柱表面不應有明顯的氧化現象,與線夾應接觸緊密(可在接線柱上涂上凡士林以防氧化);
5.4.3檢查電池極板,不應有明顯的硫化現象,充好電的電池,電解液比重應在1.22左右,如不符合要求,應按相關技術資料加以處理;
5.4.4電池電壓應隨時保持充足。對于長期不用的電池,每三個月應做一次充電-放電-充電操作,以保證電池性能良好;
5.5排氣系統檢查:
5.5.1進、排氣管道連接應可靠,伸出室外的排煙口應有可靠的防雨水措施;
5.5.2空氣濾清器應保持清潔,可根據使用頻率,適時打開外罩,抽出濾清器芯用壓縮空氣或柔軟刷子清理,如不能清理干凈則應予以更換;
5.5.3保持機體表面清潔,用干凈的抹布擦凈外表各部位油污及灰塵;
5.6電氣線路檢查:
5.6.1控制線路、電纜等接線端緊固,絕緣層無損壞,斷路器觸點完好,操作機構靈活可靠,絕緣良好。附屬設備完好,使用正常;
5.7其它檢查:
5.7.1柴油發電機各附件安裝牢固,機腳螺絲固定牢靠,減震膠墊完好,無明顯的老化跡象。
5.7.2各指示儀表完好無損壞。電池充電器性能良好,運行正常;
6.0附則
柴油發電機每半個月試運行一次,每次運行不少于30分鐘;每季度進行一次綜合性檢查,確保機組可隨時投入正常運行;
7.0支持性文件
篇3:物業柴油發電機維修保養規程
質量/環境/安全管理體系作業指導書
物業柴油發電機維修保養規程
1.0 目的
維持柴油機的良好狀態,確保后備電源供應正常。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管理處設備房發電機組維修保養工作。
3.0 職責
3.1 機電維修人員負責發電機組維修保養
3.2 機電班長對柴油發電機組維修保養進行工作指導、檢查監督及聯絡外委維修。
4.0 工作程序
4.1 一級檢查
每隔半個月至少一次清潔機房和檢查柴油機機油油位、水位、燃油量、蓄電池和皮帶并試運行柴油發電機機組,試運行時間每次10-20分鐘,觀察機油壓力、油溫、水溫、電壓、電流和頻率,并記錄數據。傾聽發動機有無異聲,如有故障及時處理。
4.2 二級檢查(250個小時或半年)
4.2.1 重復一級檢查。
4.2.2 清洗水箱,更換機油、機油濾清器、冷卻液濾清器、柴油濾清器、空氣濾清器。
4.2.3 打開發電機端蓋,檢測堅地電阻,并除塵。
4.3 三級檢查(1500小時或1年)
4.3.1 重復一級及二級檢查。
4.3.2 調整氣門及噴油嘴,更換機油,檢查皮帶張緊輪,水泵后部張緊輪。
4.4 四級檢查(4500小時或2年)
4.4.1 重復一級、二級和三級檢查。
4.4.2清洗并校準噴油嘴、燃油泵,檢查或更換風扇水泵皮帶張緊輪軸承、水泵后部張緊輪。
5.0 支持性文件
5.1《柴油發電機組的維保手冊》(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