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人事定編作業規程
1.0 目的:
為了規范人事定編管理工作,確保公司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特制定本規程。
2.0 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XX物業管理公司人事定編的管理。
3.0 職責
3.1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人事定編計劃的制定。
3.2 人力資源部經理負責人事定編的審核。
3.3 總經理負責人事定編計劃的審批。
4.0 程序要點 人員供求、薪資供求
4.1 《崗位配置情況表》的制定與審批。
4.1.1公司各部門/項目部經理根據公司組織結構確定后,依據部門崗位工作勞動定額制定出《崗位配置情況表》報人力資源部審核。
4.1.2人力資源部經理給出審核意見后上報總經理審批。
4.1.3總經理審批確定的《崗位配置情況表》由人力資源部監督執行。
4.2 部門/項目加員。根據部門/項目申請加員的不同原因,采取不同處理方式。
4.2.1公司業務發展的需要。
4.2.2正常規程之外的工作出現。
4.2.3項目接管處于過渡期。
4.2.4員工工作技能未達到工作標準要求,需要調配。
4.2.6部門/項目經理根據不同原因填寫《增補員工申請表》上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登記后。
4.2.7人力資源部審核后,上報總經理審批。
4.3 人力資源部安排招募員工工作。
5.0 相關記錄
《增補員工申請表》
《崗位配置情況表》
篇2:商街物業人事定編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商街物業人事定編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1.目的
規范人事定編管理工作,確保公司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公司人事定編的管理。
3.職責
(1)總經理負責人事定編計劃的審批。
(2)人事部經理負責人事定編計劃的審核。
(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人事定編計劃的制定。
4.程序要點
(1)人事定編計劃的制定與審批
a)公司機關各部門經理每年年初于公司組織架構確定后,依據部門崗位工作勞動定額制定出人事定編計劃報人事部審核。
b)管理處經理組織各部門主管依據管理處組織架構及本部門工作勞動定額制定出人事定編計劃報人事部審核。
c)人事定編計劃包括以下內容:
★各崗位人員的配置數額;
★各崗位人員負責的區域工作;
★有關定額的依據。
d)人事部經理給出審核意見后報總經理審批。
e)經總經理審批的人事定編計劃由人事部監督執行。
(2)人事定編的調整;
a) 人事定編調整的依據;
★公司業務發展與變化;
★員工的工作水平發生變化;
★勞動定額的調整;
★作業規程發生改變。
b) 調整的時間:每半年調整一次,時間分別為1月中旬和7月中旬。
c) 由各部門負責人提出調整的申請,報人事部經理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
(3)超編與缺編情況的處理
a) 超編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管理處可申請臨時超編;
--物業接管理處于過渡期
--員工培訓技能尚未達到 工作標準要求;
--作業規程以外的工作出現。
★超編時,由部門負責人填寫《人員增補申請表》報人事部審核登記后,報總經理審批,內容包括:部門、定編人數、擬增加崗位、人數、超編原因、備注等欄目;
★對超編的員工一般按臨時工對待(公司另有安排的除外);
★部門超編人數達到本部門人數25%以上時,必須寫出超編說明報人事部備案并報總經理審批。內容包括:
--超編的理由;
--超編人員的處理;
b) 缺編
★正常情況下,部門缺編由部門負責人及時填寫《人員增補申請表》報人事部審核;
★人事部審核編制無誤后,應優先進行內部調配,調配不了的,再行對外公開招聘;
★部門缺編人數達到部門定編人數的10%時或本部門全年員工流失率達到30%時,部門負責人應做出缺編專題報告,報人事部備案。
c) 各部門超編缺編的有關數據作為各部門負責人目標管理完成情況的考評依據之一。
5.記錄
《人員增補申請表》
6.相關支持文件
(1)《組織架構與崗位設置標準作業規程》
(2)《目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7.附錄
《管理處勞動定額》
篇3:物業公司人事定編管理規程
物業公司人事定編管理規程
1.目的:規范人事定編管理工作,確保公司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
2.適用范圍:適用于物業管理公司人事定編的管理。
3.職責
(1)總經理負責人事定編計劃的審批
(2)人事部經理負責人事定編計劃的審核。
(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人事定編計劃的制定。
4.程序要點
(1)人事定編計劃的制定與審批:
a)公司機關各部門經理每年年初于公司組織架構確定后,依據部門崗位工作勞動制定出人事定編計劃報人事部審核。
b)管理處經理組織各部門主管依據管理處組織架構及本部門工作勞動制定出人事定編計劃報人事部審核。
c)人事定編計劃包括以下內容:
各崗位人員的配置數額;
各崗位人員負責的區域工作;
有關的依據。
d)人事部經理給出審核意見后報總經理審批。
e)經總經理審批的人事定編計劃由人事部監督執行。
(2)人事定編的調整:
a)人事定編調整的依據;
公司業務發展與變化;
員工的工作水平發生變化;
勞動的調整;
作業規程發生改變。
b)調整的時間:每半年調整一次,或按照季度,或根據經營的實際情況。
c)由各部門負責人提出調整的申請,報人事部經理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
(3)超編與缺編情況的處理:
a)超編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管理處可申請臨時超編:
物業接管理處于過渡期;
員工培訓技能尚未達到工作標準要求;
作業規程以外的工作出現。
超編時,由部門負責人填寫《人員增補申請表》報人事部審核登記后,報總經理審批,內容包括:部門、定編人數、擬增加崗位、人數、超編原因、備注等欄目;
對超編的員工一般按臨時工對待(公司另有安排的除外)
部門超編人數達到本部門人數 25% 以上時,必須寫出超編說明報人事部備案并報總經理審批。內容包括:
超編的理由;
超編人員的處理。
b)缺編
正常情況下,部門缺編由部門負責人及時填寫《人員增補申請表》報人事部審核;
人事部審核編制無誤后,應優先進行內部調配,調配不了再行對外公開招聘;
部門缺編人數達到部門定編人數的10%時或本部門全年員工流失率達到30%時,部門負責人應做出缺編專題報告,報人事部備案。
c)各部門超編缺編的有關數據作為各部門負責人目標管理完成情況的考評依據之一。
5.記錄
6.相關支持文件
(1)《組織架構與崗位設置標準作業規程》
(2)《目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