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主持**物業公司工作,主要負責公司財務、行政總體管理及相關督導工作,對公司經營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2、負責制定質量方針,確保質量目標的制定和質量體系運行所需資源的獲得,確保對質量管理體系進行策劃,主持管理評審。
3、負責制定公司的相關制度和規定,負責對公司管理處主任及以上職位的人員任免。
4、負責督導、監察公司各部門及各級負責人員工作執行情況。
5、負責公司參加與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開發建設單位以及社會各界的會議、溝通、聯絡和關系的保持。
6、站在全局的角度把握公司經營方向,提出決策意見。
篇2:物管中心總經理/經理/主任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總經理/經理/主任崗位職責
a)領導物管中心貫徹落實各項管理方針和目標/指標,保證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對管理和服務的質量負責。
b)組織貫徹實施公司通用管理標準、工作標準,組織編制、批準本物管中心的管理手冊、服務標準、工作標準。
c)結合物業特點,提出業務發展建設與資源調配的建議。
d)接受公司總經理的行政領導與公司各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協調本中心與公司、客戶及相關協作單位之間的關系。
e)組織制定物管中心工作計劃,審批各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
f)對在管物業的服務工作進行抽查。
g)負責處理本物管中心的重大質量問題、突發事件/事故,并組織實施糾正、預防和改進活動。
篇3:物管中心副總經理/經理助理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副總經理/經理助理崗位職責
a)在總經理/經理領導下,協助總經理/經理做好各項領導工作。
b)按總經理/經理的指示和授權,在分管范圍內主持、處理工作。
c)協助總經理/經理對各類文件進行審核。
d)監督物管中心管理體系運行情況、改進活動。
e)指導分管部門的業務工作,并檢查工作執行情況。
f)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