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管理處培訓工作管理規定
一、目的
規范管理處培訓工作,提高職員工服務意識及技能,不斷提高顧客滿意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管理處。
三、職責:
3.1培訓管理員負責編制管理處月度及年度培訓工作計劃,報人事主管審核、管理處經理審批。
3.2培訓管理員負責具體組織及實施培訓工作及計劃。
3.3管理處人事行政組負責對培訓講師的培養、評定、認證、監督等組織工作,并負責培訓講師的授課安排、調配、激勵和管理等工作。
3.4管理處經理負責監督培訓工作及計劃的實施。
四、過程和方法控制:
4.1培訓管理員每年1月初編制管理處年度培訓計劃報行政主辦審核,部門經理審批,1月底報公司總辦備案。
4.2培訓管理員根據年度培訓計劃,每月底編制管理處月培訓計劃,并報行政主辦審核、管理處經理審批。
4.3培訓管理員負責培訓工作、計劃的組織及實施。
4.3.1培訓管理員每季度至少做一次員工培訓需求調查,以根據員工及管理處、公司的實際發展需求,調整培訓計劃。
4.3.2根據管理處實際情況,參照月培訓計劃,組織安排培訓講師授課,并提前3天發布培訓通知,列明培訓的具體時間、地點、課程、課時、應訓人員、講師及其它事項,并將相關情況知會培訓講師。
4.3.3培訓管理員應提前半小時準備好培訓現場及培訓所需相關器材。
4.3.4培訓管理員須確保每次培訓都有相關人員簽到記錄,并視情況作培訓評估,不少于50%的培訓課程須作培訓評估,以監控培訓工作的正常開展及保證培訓工作質量。
4.4培訓紀律:
4.4.1明確培訓人員名單的,培訓人員不得遲到、早退或曠課,否則按工作考勤紀律處分;如遇特殊情況無法參加培訓,需提前向培訓管理員請假。
4.4.2上課期間認真聽講,有問題舉手問主講老師,不要私下交頭接耳,注意手機等設在震機狀態。
4.4.3不得無故隨意進出培訓室,有事離開須知會培訓講師。
4.5培訓考核:
4.5.1每位職員工須保證每季度8小時的培訓,每少1小時(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月考核扣5分。
4.5.2培訓后視情況組織筆試等相關考核,考核不及格者,將安排補考,不及格者予以相應處罰,月累計3次及年累計5次考核不及格者,月考核扣5分。
4.6培訓講師管理辦法:
4.6.1培訓講師評定方法:
4.6.1.1凡管理處在冊職員工,有高度的敬業精神和責任心,良好的工作表現,出色的表達能力和組織能力,熟悉公司情況,承擔過3次以上或管理處組織培訓的教學任務者都可申請并有機會成為管理處的內部授權講師。
4.6.1.2在管理處無講課史者,均要通過人事行政組組織的試講和3次公開授課,學員滿意度均達80%以上。
4.6.1.3符合以上條件的人員,參加管理處每年組織培訓講師的授權考核工作。
4.6.1.4授權講師不是全范圍的,而是某一專業的講師。
4.6.1.5管理處所有講師及授課程名稱均在管理處登記備案并公布。
4.6.1.6管理處所有培訓講師,按照其授課的能力和水平以及授課經驗,每年將評定3名以內優秀講師。
4.6.2優秀培訓講師評定規定:
4.6.2.1管理處優秀培訓講師的評定,主要依據講師的授課水平和經驗進行,與所授課程的專業無關。管理處將為所有培訓講師設立授課檔案,檔案內容包括培訓講師的基本情況、所開發課程及每次授課后的授課綜合滿意度的評估。講師的開發課程數量、授課次數和授課的綜合滿意度將作為優秀講師評定的主要依據。
4.6.2.2所有經過管理處培訓講師考核并通過者,成為管理處的培訓講師。講師如果1年內沒有對其所開發的課程在管理處或公司內進行授課,其培訓講師資格需重新認證。
4.6.2.3評定方法具體見下表:
評定標準 年度授課綜合滿意度 授課經驗 授課科數 課程開發門數
優秀講師須達到40分以上 90%以上加10分 每年授課30小時以上加20分 每講授一門新的課程加3分 每開發一門新課程并通過備課會和課程試講加5分
80%以上加8分 每年授課20小時以上加15分
70%以上加5分 每年授課10小時以上加10分
60%以上加2分每年授課10小時以上加10分
4.6.3優秀培訓講師獎勵:
4.6.3.1優秀培訓講師年底每人可獲得500元的獎金。
4.6.3.2優秀培訓講師可優先參加公司組織的外送培訓。
4.6.4課程開發獎勵:
4.6.4.1專業培訓講師開發新的課程,管理處將給予一定的獎勵。所開發課程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4.6.4.1.1由講師將新課程報人事行政組進行審批后方可獲得獎勵。
4.6.4.1.2開發的新課程至少2課時以上,課程內容符合管理處培訓發展需要,促進管理處發展需要。
4.6.4.1.3由人事行政組組織聽課認證和備課會,并在管理處范圍內公開授課一次,授課
綜合滿意度在80%以上。4.6.4.1.4新開發課程必須提供課程資料、課程PP稿、授課對象等,由人事行政組進行確認和存檔。
4.6.4. 1.5發課程獎勵標準:
開發課程獎勵課程要求
月考核加15分 課程內容3.5小時以上,授課的綜合滿意度在90%以上
月考核加10分 課程內容3.5小時(含)以下,2.5小時以上,授課的綜合滿意度在90%以上
月考核加8分 課程內容2小時以上(含2小時),授課的綜合滿意度達到80%以上
4.6.5專業培訓講師義務:
4.6.5.1培訓講師有義務接受人事行政組所做的授課安排,不得借故推諉。
4.6.5.2各班組邀請各專業培訓講師授課,須向人事行政組提出申請,由人事行政組作出統籌安排。
4.6.5.3培訓講師有義務保證授課工作的正常進行,消極授課及培訓滿意度低于60%的,管理處視情況有權取消其講師資格,并給予警告、罰款、通報批評等處罰。
5.相關表格:
《培訓會議記錄表》
《培訓效果評估表》
附:《培訓效果評估表》
篇2:C公司培訓工作管理規定
為持續有效地貫徹公司質量體系中的培訓程序,使各項培訓計劃順利展開,特制訂以下培訓工作管理規定。
1.0建立培訓專用基金
1.1培訓專用基金的來源:
管理處人員按每人每月15元的標準,從各管理處的收入中劃出,公司部、室人員按每人每月30元的標準,從公司收入中劃出,作為培訓專用基金的來源。
1.2培訓專用基金的用途:
1.2.1用于授課人員的講課費;
1.2.1.1聘請本公司員工(專職培訓人員除外),利用上班時間授課,每小時講課費80元;
1.2.1.2聘請本公司員工(專職培訓人員除外),利用業余時間授課,每小時講課費100元;
1.2.1.3聘請專業人員授課,每小時講課費控制在150~400元之間,具體操作時按實際情況定。
1.2.2用于添置教學工具和購買教學用品,如參考書、幻燈機、照相機、制用教材等費用。
1.2.3用于員工外送培訓所需的經費,對于有必要外送培訓(不含自修)的項目,由策劃部聯系培訓單位,確定培訓人員,經總經理審批后進行落實。
1.2.4用于每次考核,對前三名學員的獎勵。
1.2.5組織外出參觀學習(包括觀看具有啟發思維和智力的演講等)所必需的費用(僅限市內)。
1.2.6用于每次培訓時能夠提供給學員的茶水,如原礦泉水等。
1.3培訓專用基金的管理與使用;
1.3.1培訓專用基金由公司財務部單獨立賬,專職培訓人員需掌握基金的收支狀況,以便合理使用,量入為出,每年培訓專用基金如有剩余,則劃入第二年繼續使用。
1.3.2一次性支出項目在1000元以上的,須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支出,一次性支出項目在1000元以內,由策劃部經理批準即可。
2.0整理培訓有關資料
為使培訓工作規范化,對培訓的教材、考題作以下規定:
2.1健全培訓資料進行歸納、整理和補充,按公共知識培訓、管理干部培訓、管理員培訓、班組長培訓、操作層員工培訓五個類型制訂目錄,并根據目錄將相應的教材健全起來,設立專柜,妥善保管。當公司體系文等需修改,或物業管理規定需補充或修訂時,有關的教材也將作修改、補充或刪除,確保教材的準確性。
2.2建立考題庫。
為方便組織培訓考試,全面掌握和分析員工在理論方面的薄弱環節,特建立考題庫,考題庫分別為公共知識考試題、辦公室人員考試題、物業口管理人員考試題、各專業人員考試題。當培訓教材有改動時,考題庫的有關考題或考題標準也應作相應的改動。
2.3廣泛收集物業管理信息,對于有價值的物業管理經驗或新方法、將進行復印,發放給有關人員參考。
3.0加強培訓的統籌安排
3.1培訓計劃將根據基金的數額狀況,統籌安排,把培訓支出控制在合理范圍內。
3.2確定授課人員的標準:
3.2.1內聘本公司授課人員的標準:
3.2.1.1對所講授的內容能準確、熟練地掌握;
3.2.1.2表達能力強,口齒清楚、普通話標準,聲音洪亮。
3.2.2外聘授課人員的標準:
3.2.2.1有授課經驗;
3.2.2.2表達能力強,口齒清楚,普通話標準,聲音洪亮;
3.2.2.3有長期從事所講課題的經歷;
3.2.2.4取得與所講課題相關的資格。
聘請以上人員講課時,公司專職培訓人員應做好組織工作,參加聽課并將有關情況反饋給授課人,還應對授課人的講課質量進行監督。
3.3加強與辦公室的聯系,公司人員變動,如聘用、辭退、調動等,辦公室應通知策劃部,使策劃部準確
地掌握員工情況,便于安排培訓活動、策劃每次組織外送培訓劃考核,也應將培訓或考核結果提供給辦公室存檔。
3.4廣泛聯系外送培訓單位,如市勞動局培訓部門、房地產培訓中心,市質量認證中心等,確保從事特殊工種的人員及時通過復審,確保新聘用的物業管理人員持證上崗,確保物業口的員工得到充分的培訓機會。
3.5按時制定培訓計劃,做好培訓記錄,每次培訓前做好充分準備,如統計人數安排教室、通知培訓人員、根據需要準備好簽到表、教材、教具、飲料等。
4.0關于培訓的獎懲制度
4.1嚴格培訓考勤,因事或因病請假的,要遞交有管理處主任簽名的請假條,對于無故缺席的,將名單反饋給所在部門,作為其個人的一次不合格。
4.2每次由策劃部組織的,全公司范圍的年度理論考核中不及格的干部或員工,將按《質量管理日常工作獎懲辦法》進行處罰。
5.0相關文件:員工培訓程序
篇3:P物業公司培訓工作管理規定
P物業公司培訓工作管理規定
為持續有效地貫徹公司質量體系中的培訓程序,使各項培訓計劃順利展開,特制訂以下培訓工作管理規定。
1.0建立培訓專用基金
1.1培訓專用基金的來源:
管理處人員按每人每月15元的標準,從各管理處的收入中劃出,公司部、室人員按每人每月30元的標準,從公司收入中劃出,作為培訓專用基金的來源。
1.2培訓專用基金的用途:
1.2.1用于授課人員的講課費;
1.2.1.1聘請本公司員工(專職培訓人員除外),利用上班時間授課,每小時講課費80元;
1.2.1.2聘請本公司員工(專職培訓人員除外),利用業余時間授課,每小時講課費100元;
1.2.1.3聘請專業人員授課,每小時講課費控制在150~400元之間,具體操作時按實際情況定。
1.2.2用于添置教學工具和購買教學用品,如參考書、幻燈機、照相機、制用教材等費用。
1.2.3用于員工外送培訓所需的經費,對于有必要外送培訓(不含自修)的項目,由策劃部聯系培訓單位,確定培訓人員,經總經理審批后進行落實。
1.2.4用于每次考核,對前三名學員的獎勵。
1.2.5組織外出參觀學習(包括觀看具有啟發思維和智力的演講等)所必需的費用(僅限市內)。
1.2.6用于每次培訓時能夠提供給學員的茶水,如原礦泉水等。
1.3培訓專用基金的管理與使用;
1.3.1培訓專用基金由公司財務部單獨立賬,專職培訓人員需掌握基金的收支狀況,以便合理使用,量入為出,每年培訓專用基金如有剩余,則劃入第二年繼續使用。
1.3.2一次性支出項目在1000元以上的,須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支出,一次性支出項目在1000元以內,由策劃部經理批準即可。
2.0整理培訓有關資料
為使培訓工作規范化,對培訓的教材、考題作以下規定:
2.1健全培訓資料進行歸納、整理和補充,按公共知識培訓、管理干部培訓、管理員培訓、班組長培訓、操作層員工培訓五個類型制訂目錄,并根據目錄將相應的教材健全起來,設立專柜,妥善保管。當公司體系文等需修改,或物業管理規定需補充或修訂時,有關的教材也將作修改、補充或刪除,確保教材的準確性。
2.2建立考題庫。
為方便組織培訓考試,全面掌握和分析員工在理論方面的薄弱環節,特建立考題庫,考題庫分別為公共知識考試題、辦公室人員考試題、物業口管理人員考試題、各專業人員考試題。當培訓教材有改動時,考題庫的有關考題或考題標準也應作相應的改動。
2.3廣泛收集物業管理信息,對于有價值的物業管理經驗或新方法、將進行復印,發放給有關人員參考。
3.0加強培訓的統籌安排
3.1培訓計劃將根據基金的數額狀況,統籌安排,把培訓支出控制在合理范圍內。
3.2確定授課人員的標準:
3.2.1內聘本公司授課人員的標準;
3.2.1.1對所講授的內容能準確、熟練地掌握;
3.2.1.2表達能力強,口齒清楚、普通話標準,聲音洪亮。
3.2.2外聘授課人員的標準;
3.2.2.1有授課經驗;
3.2.2.2表達能力強,口齒清楚,普通話標準,聲音洪亮;
3.2.2.3有長期從事所講課題的經歷;
3.2.2.4取得與所講課題相關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