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員工獎懲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后,加強內部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營造公司良好的工作氛圍,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獎勵
第四條 員工獎勵的種類
公司對員工的獎勵分為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主要包括:
?。ㄒ唬┚癃剟?/P>
1、通報表揚;
2、授予榮譽稱號(先進生產者、先進工作者等)。
?。ǘ┪镔|獎勵
1、提案獎;
2、特別貢獻獎;
3、其它物質獎勵。
第五條 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公司可以給予通報表揚:
?。ㄒ唬┢沸卸苏?,工作積極努力,嚴格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ǘ┲矣诼毷?,勤勉負責,廉潔奉公;
?。ㄈ圩o公司榮譽,有具體表現事實;
?。ㄋ模┒啻翁岢龊侠砘岚?;
?。ㄎ澹┩咨铺幚硗话l性事件,表現突出;
?。┕菊J定的其它應當給予通報表揚的情形。
第六條 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公司可以授予榮譽稱號:
?。ㄒ唬┱J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公司計劃指標,在工作崗位上作出優異成績,為其他員工表率;,
?。ǘ┤隉o缺勤,積極做好本職工作,任勞任怨,提供優質服務,屢受客戶表揚;
?。ㄈ┫蚬咎岢龊侠砘岚?,為公司采納;
?。ㄋ模┚S護公司利益,敢于制止、揭發各種侵害公司利益之行為;
?。ㄎ澹┚S護人事、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澕s資金,節儉費用,事跡突出;
?。ㄆ撸┮娏x勇為或協助公安機關破獲重大案件、抓獲重大案犯者;
?。ò耍╊I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ň牛┰诟黝悓m椩u比和比賽中獲得良好成績,為公司爭得榮譽;
?。ㄊ┕菊J定的其它應當授予榮譽稱號的情形。
第七條 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經總經理提名,公司領導班子會議研究,可以給予特別貢獻獎:
?。ㄒ唬┰诟倪M公司經營、管理和發展等方面具有特殊貢獻者;
?。ǘτ诠竟芾砘虬l展提出合理化提案,經采用后效果顯著者;
?。ㄈ┨幚砭o急突發性事件得宜,對避免公司財產、信譽遭受損失,具有重大貢獻者;
?。ㄋ模┕菊J定的其它應當給予特別貢獻獎的情形。
第八條 依據員工給公司創造的直接經濟效益的金額,經總經理提名,公司領導班子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員工特別貢獻獎:
?。ㄒ唬﹦撛熘苯咏洕б?0萬元以下(含10萬元)的,公司獎勵5%--10%;
?。ǘ﹦撛熘苯咏洕б?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含30萬元)的,公司獎勵3%--8%;
?。ㄈ﹦撛熘苯咏洕б?0萬元以上的,公司獎勵1%--5%。
第九條 公司依據有關提案獎勵的標準和條件可以對員工給予提案獎勵。
第十條 對員工的具體獎勵方式,由公司根據規定,視員工先進事跡的具體情況作出決定。
第十一條 公司對員工作出的獎勵決定生效后,如發現有不屬實的情況,經查證屬實,公司有權撤消或更改獎勵決定。
對于弄虛作假、騙取獎勵的員工,按照情節輕重,公司將追究其責任。
第三章 處罰
第十二條 員工處罰的種類
公司對員工的處罰分為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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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報批評;
2、記過;
3、降級或撤職;
4、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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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罰款;
2、責令賠償經濟損失;
3、其它經濟處罰。
第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公司應當給予通報批評或處予200元以內的罰款:
?。ㄒ唬┕ぷ鲬B度散漫,不能按時完成指定工作的;
?。ǘ┰诠ぷ鲿r間用辦公電話打聲訊電話、上網聊天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妨害他人工作的;
?。ㄈ┕ぷ鲿r間內擅離工作崗位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的;
?。ㄋ模┮蜻^失以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的;
?。ㄎ澹o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各類會議、培訓和集體活動的;
?。┕菊J定的其它應當給予通報批評的情形。
第十四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公司應當給予記過,并處予200元至500元的罰款:
?。ㄒ唬┻`反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ǘ┩扛目记诳?,代替他人打卡或者委托他人打卡的;
?。ㄈ┡c客戶爭吵,影響公司聲譽的;
?。ㄋ模┎环墓ぷ靼才藕驼{動、指揮,或
無理取鬧,影響工作秩序的;?。ㄎ澹┱_告、威脅、侮辱領導或同事,散布謠言,挑撥是非,損害領導威信或他人聲譽,影響惡劣的;
?。┕菊J定的其它應當給予記過的情形。
第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公司應當給予降級或撤職,并處予500元至1000元的罰款:
?。ㄒ唬┕ぷ鞑回撠熑?,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工作出差錯或服務欠佳被投訴,造成經濟損失的;
?。ǘ┥秒x職守,導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的;
?。ㄈ┻`反安全操作規定導致公司遭受重大不利的;
?。ㄋ模┰熘{生事,散布不利公司言論,損害公司形象的;
?。ㄎ澹┤枇R或對待客戶態度惡劣,影響公司信譽的;
?。┕菊J定的其它應當給予降級或撤職的情形。
第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公司應當解除勞動合同:
?。ㄒ唬┻`反勞動合同或工作程序,情節嚴重的;
?。ǘ┕室庑孤痘虺鲑u公司商業秘密,致使或有可能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ㄈ┩婧雎毷?,違章操作或者違章指揮,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
?。ㄋ模E用職權,違反人事、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ㄎ澹┰诠窘洜I活動中,行m.airporthotelslisboa.com賄、受賄和索賄或收取回扣,為自己或他人謀取不當得利,經查證屬實的;
?。┐鄹墓揪W絡資源,違規操作,破壞系統情節嚴重的;
?。ㄆ撸├寐殑罩阖澪?、盜竊,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ò耍├寐殭鄬T工進行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ň牛o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天的;
?。ㄊ┖贤趦壤塾嬘涍^兩次的(含兩次);
?。ㄊ唬┯|犯國家法律法規,被司法機關判刑或勞動教養的;
?。ㄊ┕菊J定的其它應當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第十七條 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處罰責任外,按以下規定賠償公司經濟損失:
?。ㄒ唬┰斐山洕鷵p失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責任人賠償100%;
?。ǘ┰斐山洕鷵p失5000元以上1萬元(含1萬元)以下的,責任人賠償80%;
?。ㄈ┰斐山洕鷵p失1萬元以上3萬元(含3萬元)以下的,責任人賠償50%;
?。ㄋ模┰斐山洕鷵p失3萬元以上的,由公司領導班子會議研究決定責任人應賠償的金額。
第十八條 員工受到處罰,公司應當書面通知本人。
第十九條 受處罰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公司宣布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條 對員工處罰的具體方式,由公司視員工違章違紀行為的情節輕重、損失大小及危害程度等情況作出決定。
第二十一條 公司對員工作出的處罰決定生效后,如被處罰人不服,應當在接到處罰通知后的一個月內,向公司提出書面復議申請。公司應在接到申請后的一個月內進行復查并提出最終復查意見,如發現有不屬實的情況,公司有權撤消或更改處罰決定。對于濫用職權,利用處罰員工進行打擊報復或對應受處罰的員工進行包庇的有關責任人,公司將追究其責任。
篇2:休閑會館員工獎懲管理規定
休閑會館員工獎懲管理規定
第一節違紀處罰管理
一.規范會館紀律處罰政策及管理程序,創造一種高效、公正、公平的工作環境。
二.處罰條例及細則:
對違紀員工的處罰分行政和經濟處罰兩類,行政處罰分為下列幾種:警告、降職、降薪、解雇,其中警告分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嚴重警告。經濟處罰分為罰款、賠償
1口頭警告
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實,給予口頭警告,并處以罰款處分(10-50元):
謊報請假理由,每次罰款10-30元。
儀容不整,不按會館規定著裝,不佩戴胸卡或不遵守出入會館規定,每次罰款20元。
在非吸煙區吸煙者,每次罰款10元。
冒領會館發放的禮品。
無故不參加會館組織的會議或集體活動,
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籍、雜志者,
在工作時間內未經請假批準,擅離工作崗位超過30分鐘者,
未經批準,擅自(或指使他人)挪動、拆裝滅火器材或壓埋占用消防栓,堵塞防火通道。
2書面警告
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實,給予書面警告,并處以罰款處分(20-100元):
曠工一天以內者,扣發當期全部獎金,并處以當日工資兩倍的罰款。
代人打卡或請別人打卡,每人次罰款20元。
違反胸卡佩戴規定,并拒絕監督檢查,視情節輕重處以20-50元罰款。
對主管指示或有期限的工作安排,未有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者。
拒絕聽從主管人員指揮、監督,屬初犯者。
因個人過失導致工作失誤,并造成損失,情節輕微者。
未經批準,擅自(或指使他人)按動"報警器",挪動、拆裝滅火器材或壓埋占用消防栓,堵塞防火通道造成經濟損失的。
在會館配備計算機上使用非工作軟件。
違反會館工作程序,導致輕微損失者。
在工作場地販賣物品者。
浪費或損壞公物情節輕微者。
撿拾會館或他人財物匿而不報或據為己有者。
未經允許擅自帶人進入會館者。
對同仁惡意詆毀、攻訐、誣告或做偽證制造事端者。
向賓客索取小費或其他費用的;
工作態度差,項撞上級,消極怠工,影響較壞的;
被顧客投訴一月內累計達三次的
打架斗毆,酗酒鬧事,認錯態度較好的,并處罰金20元;
對顧客粗言穢語不講禮貌,認錯態度較好的,并處罰金20元;
私帶會館物品外出,認錯態度較好的,并處罰金20元;
下屬屢次違紀,直接上級和部門經理管理不力的;
在過去六個月內,累計有兩次相同性質的口頭警告或三次不同性質的口頭警告。
3嚴重警告、降職與降薪:
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實,給予嚴重警告,并可同時實施降職、處以罰款處分(100-200元):
在會館內危害員工或財物安全者。
對會館財物、名譽造成損害
違反會館管理規定
有嚴重不良行為
連續曠工兩日或一年內曠工記錄三次以上
下屬因操作不當,責任心不強造成固定資產及貴重物品嚴重損害的;(易損易耗物品不含在內)
因管理不力,經營業績或會館形象受到重大影響的;
下屬犯有嚴重過失,對日常工作造成較大影響的;
下屬發生危害會館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下屬發生偷竊、打架、尋釁滋事、辱罵顧客等行為;
在十二個月內,累計兩次相同性質的書面警告或三次不同性質的書面警告。
4解雇
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實,可不預告予以解雇(解除勞動合同,且不享受任何經濟補償):
嚴重危害員工人身、財物或會館財產安全者。
使會館財物、名譽受損失者
嚴重違反會館管理規定者
行為不法或嚴重違規者
累計兩次不同性質的最終警告或,或一次最終警告后又有相同性質的警告處分。
盜竊賓客或會館財物的;
工作態度惡劣、侮辱、謾罵或毆打賓客或員工的;
調戲、騷擾女員工的;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教、判刑的;
公開毀損、誹謗會館或同事聲譽或散布不實事件的;
泄露會館商業機密的;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對于員工的重大過失或屢次違紀行為可采取解雇處分。直接經理應作出關于事情發生經過的詳細書面報告,解雇員工的處分應由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負責人共同提出,并征得總經理同意,由總經理批準實施。
三.需要并處賠償、罰款處罰,罰沒款一律上交財務部門。
四.員工被口頭警告后三個月沒有違紀的,或被書面警告后六個月內沒有違紀的,或被最終警告后十二個月沒有違紀的將可獲允撤銷相應紀律處罰;也可根據員工的改進表現提前撤銷處分。凡有違紀處罰的員工在各種評選先進者工作中將予以扣分或不予評選先進。
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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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獎勵管理
一、對于表現優異或具有誠實或機警等行為的員工給予鼓勵。對優秀的員工將發給獎狀和獎金,對于具有誠實或機警等行為的員工,也將給予適當的獎勵。
二、獎勵權限:
1會館各部門對授予獎項具有推薦權;
2會館人力資源部對獎勵實施過程行使建議權和審核監督權;
3會館總經理行使授予最終決策權
三、獎勵條款及細則:
1.獎勵的項目:榮譽稱號、晉級、晉升,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相結合。
2.季度獎:每季度由人資部組織評選,各部門民主評議申報。獎項包括最佳員工獎、微笑大使獎、拾金不昧獎、合理化建議獎、最佳班組獎。
●最佳員工獎:愛崗敬業,業務技能嫻熟,工作態度和工作質量優秀,模范地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授予季度最佳員工獎榮譽稱號并獎勵現金50元/人,名額5人;
●微笑大使獎:崗位技能嫻熟,積極完成本職工作,以真誠的微笑面對工作;授予微笑大使獎榮譽稱號并獎勵現金50元/人;
●拾金不昧獎:積極完成本職工作,主動上交或歸還顧客遺留的現金或物品,累計數量較大的;授予拾金不昧獎榮譽稱號并獎勵現金50元/人;
●合理化建議獎;積極完成本職工作,立足崗位為會館提出有利用價值,能提高工作效率的合理化建議;授予合理化建議獎榮譽稱號并獎勵現金30元;
●最佳班級獎:班組集體榮譽感強,整體服務質量和完成任務優良,無嚴重違紀或過失現象發生;授予最佳班組獎榮譽稱號并獎勵現金100元;
3.創新獎:立足本職崗位,鉆研小發明或小創造,鉆研創新經營或管理,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有利于提高會館整體發展及對外形象;授予創新獎或冠名為某某操作法,給予晉級及獎勵現金100-200元;
4.年度優秀員工獎:敬業精神強,業務素質精,作風紀律嚴,完成任務好;授予年度優秀員工獎榮譽稱號并獎勵現金100元。
5.年度行進部門;年度經營業績優秀,服務質量和服務技能整體素質良好,無嚴重違紀或重大安全衛生事故發生,部門協作意識強;授予年度先進部門稱號并獎勵價值200元/桌的酒席(桌數按部門實際人數定)。
6.總經理特別獎:在年度工作中為會館經營管理進行創新革新,并創造出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及其它重大貢獻者;授予總經理特別獎并獎勵現金900元。
7.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給予晉升一級、獎勵現金100-200元:
發現事故或疫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的;臨危不懼,盡力挽回或避免會館和顧客發生重大生命財產安全損失的。
對會館經營和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產生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
立足本職對提高工作效率、服務質量及經營業績有重大貢獻的;參加對外活動,取得優秀成績,為會館贏得聲譽和知名度的;
8.符合下列條件者,將給予外出培訓、進修的獎勵;
1.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術過硬;
2.三次被評為最佳員工或被評為年度獎項的;
3.對會館有認同感和歸屬感的;
4.愿意為會館奉獻5年以上或更長時間的;
5.愛崗敬業,善于學習,具有較強的忠誠度;
篇3:房地產公司員工獎懲規定
房地產開發公司員工獎懲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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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慎重、前后一致、份量足夠獎,引著往前走懲,打著往前走都是激勵獎為主,懲為輔。該獎不獎,對立功者不公平,該懲不懲,對守法者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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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于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獎勵。
?。?)在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節約財資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成績的。
?。?)在改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做出顯著成績,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員工利益免受損失的。
?。?)長期遵守紀律,有帶動性作用的。
?。?)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舍己為人,事跡突出的。以上獎勵視情節,獲得公司頒發的榮譽證書和500元~5000元獎金。
2、程序:提出人:凡與本職工作有關的,由其直接上級提出。凡與工作無關的由見證人提出,寫出申請報告。核實人:綜合部部長審核:副總經理批準人:總經理
3、勤工獎:為獎勵坐班人員全勤當值設臵勤工獎,每半年評審一次,全勤人員可獲得公司100元獎勵。
4、浮動獎金
?。?)視員工個人工作態度與完成任務情況爭取浮動獎金,獎金金額200元。
?。?)浮動獎金發放名額每部門設一名,由工作成績最卓越的員工得到。
?。?)浮動獎金每季度評審一次,(與績效考評同步進行)評審辦法如下:*首先由員工個人自評。*再提交部門評審。*最后由綜合部部長會同副總經理、總經理作最終審定。
5、年終評獎(每年年終總結及述職后,具體見工作總結大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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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違紀過失違反公司有關紀律,規章制度,稱為違紀過失,填寫違紀過失單(附后)。
2、責任過失凡失職而使自己負有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的部分工作受到損失的,即犯責任過失,填寫責任過失單(附后)。
3、程序:提出人:可以是任何有權發現問題的人。落實人:必須是其直接上級。核實人:一定是綜合部部長審核人:副總經理批準人:總經理.
4、懲罰內容根據公司規章制度和員工手冊。
5、處罰和過失單必須知達本人。如本人不同意簽字,可以由第三者見證人簽。
6、本人有權辯護,不可以說為自己辯護是態度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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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獎勵辦法:嘉獎、記小功、記大功、晉升。
2、處罰辦法:警告、記小過、記大過、停職檢查、解雇。
3、獎罰制度:
1)以崗位員工的每天基本工資作為獎罰標準。嘉獎一次獎一天薪金(基本工資),警告一次扣一天基本工資。無論獎罰,均存檔案記錄。
2)嘉獎三次等于記一小功,記小功一次獎三天基本工資,記三次小功等于記一大功,記大功一次獎浮動工資,記三次大功給予特別加薪。
3)警告三次等于記一次小過,記小過一次扣三天薪金,記二次小過等于記一大過,記大過一次扣當月浮動工資,記二次大過者將給予解雇。
4、獎罰程序
1)獎罰由同事或主管依據事實提出建議,并填定"獎罰申請單",一式二份,綜合部、財務部各一份。
2)主管上司根據上報資料經查實后簽署。
3)所屬部門領導復核簽署意見,交綜合部存檔。
4)綜合部每月底前將一份交財務部,一份交綜合部存檔。
5、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公司酌情給予嘉獎、記小功、記大功的獎勵:
1)對改善公司管理,提高業務水平有重大貢獻者。
2)在工作中表現突出,創造優良成績者。
3)在對外接待中,為公司樹立良好形象,提高公司知名度,成績顯著者。
4)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5)為保護公司財產和顧客生命安全,見義勇為者。
6)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實施有顯著成績者。
7)嚴格控制費用,節約開支有顯著成效者。
8)拾金不昧者。
6、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作為警告處罰:
1)對上司及客人有不禮貌行為。
2)在辦公室或公司公共場所發泄個人情緒。
3)上班時間不穿制服或不戴工卡以及儀容儀表不整者。
4)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非工作性會客,上網聊天、吃零食、看小說雜志、打私人電話、在辦公場所玩耍等。
5)無故不參加公司或部門會議者。
6)無故串崗、閑聊、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者。
7)下班
時間未將所辦業務或所用工具收拾妥當就離開工作場所者。
8)請假未經批準、私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9)向他人或外界透露個人的薪金數額,違反公司薪金保密制度者。
7、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作記大過處分:
1)違反第六項規定二次者。
2)造謠惑眾,挑撥是非或在公司內部帶頭不守規定,有事實證明但情節較輕者。
3)違反規定工作程序,造成公司利益受損者。
4)賄賂公司管理人員以達到不可告人之目的者。
5)散播謠言,破壞公司正常工作生活秩序者。
6)工作不負責任,浪費公司財物者。
7)私配辦公室、宿舍及庫房鎖匙者。
8)私自動用或損壞消防及安全設備者。
9)未經許可,受雇其他公司者。
10)拾遺不報者。
8、在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公司有權對員工作出停職處理,在停職期間,員工不享受公司一切福利待遇及薪金:
1)經警告或其它紀律處分,依然故意重犯公司規則者。
2)經記大過處分后仍再犯,等待公司決定是否予以解雇者。
3)涉嫌及聽候刑事案件審判結果者。
4)拒絕接受公司指定的身體檢查、診治或防疫注射者。
5)做出其它不利于公司或同事的行為,造成影響者。
9、有下列行為者,可不經預告給予解雇:
1)違反第八項規定二次者。
2)賭博、吸毒、賣淫、嫖娼、盜竊或協助各類違法行為者。
3)泄露公司機密、貪污、受賄、挪用公款者。
4)在公司有打架行為之雙方。
5)造謠惑眾,挑撥是非或以強暴手段唆使他人怠工或罷工,情節嚴重者。
6)利用職權職務之便,收取他人賄賂或為自己牟取私利者。
7)利用社會不良分子解決公司內部問題者。
8)擅用公司名義在外搖撞騙或從事其他有損公司利益、聲譽之行為者。
9)故意損壞公司設備、工具原材料及重要文件者。
10)遇非常事故,借故躲避,致使公司財物蒙受損失者。
11)對公司職員及其家屬實施威脅,暴行或有侮辱之行為者。
12)未經預先準許而缺勤三天以上,或經常遲到早退,經批評教育無悔改之意者。
13)經常玩忽職守,經批語教育后無悔改之意者。
14)向公司或上司提供虛假證明或資料,有欺騙或嚴重不誠實行為者。
15)服務態度惡劣,損害客戶利益影響公司聲譽者。
16)蓄意違抗公司或上司的合理安排或調遣,不服從工作分配或頂撞上司者。
17)竊取公司機密技術資料或財物者。
18)經公司績效考核不合格者。
19)一年內記大過二次或小過三次者。
9、該罰不罰護短的管理人員,可以由綜合部提出,記責任過失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