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目標管理與績效考核管理辦法(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深化公司內部的管理, 建立以目標管理為導向的績效評估體系,依此來改善員工的工作表現,增強企業活力,提高運行效率,達到企業的經營目標,并提高員工的滿意程度和未來的成就感,特制定此本制度。
第二條 考核的結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饋、報酬管理、職務調整和工作改進。
第三條 績效考核(以下簡稱“考核”)是指用系統的方法、原理,評定、測量員工崗位上的工作行為和工作效果。
第四條 考核的原則
1、一致性:在一段連續時間之內,考核的內容和標準不能有大的變化,至少應保持1年之內考評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2、客觀性:考評要客觀的反映員工的實際情況,避免由于光環效應、新近性、偏見等帶來的誤差;
3、公平性:對于同一崗位的員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標準;
4、公開性:員工要知道自己的詳細考核結果。
第五條 適用范圍:
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正式在冊員工及業務技術聘用人員;
2、對于保潔、綠化、保安臨時聘用人員,適用《員工崗位考核管理辦法》;
3、對于試用期內的員工執行《試用期內員工考核管理辦法》。
第二章 目標管理
第六條 目標分為公司目標、部門目標、個人目標三個層次。
第七條 公司目標
1、經理辦公會依據總公司的要求及公司發展戰略規劃,制定年度工作目標指標體系;
2、把經總公司審核通過的公司年度目標指標分配到各部門。
第六條 部門目標
1、各部門根據公司年度目標指標體系分配的部門目標,制定本部門的年度目標;
2、根據本部門年度目標制定本部門的詳細年度工作計劃;
3、把部門的目標、計劃,分解、落實到人。
第八條 個人目標
1、員工根據部門分配的目標與計劃制定出個人詳細的年度工作目標與計劃。
2、根據年度目標與計劃,制定詳細的雙月度工作實施計劃。
第三章 考核責權
第九條 公司績效管理考核組負責公司部門的考核及對部門考核執行的監管,績效管理考核組由公司經理及督察員組成。
第十條 公司經理負責公司部門及部門負責人的考核,各部門負責人負責職權范圍內的各崗位員工的考核。
第十一條公司經理對公司的目標管理與績效考核過程和結果負總責。
第十二條 具體的考核職權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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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經理 |
大學成管理處主任 |
教授花園管理處主任 |
海天園管理處主任 |
維修主管 |
保衛科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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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單元 |
教授花園(一.二期) |
通信公司/度假小區 |
體校/大學城 |
教授花園(三期) |
管委/海天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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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衛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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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對象 |
主管 綠化 修繕房管 4人 |
主管 綠化 修繕 5人 |
主管 采購管理員 3人 |
主管 修繕 綠化 房管 3人 |
主管 修繕 3人 |
對維修人員參與測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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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員工考核的實施
第十三條 員工表現考核
1、表現考核重點考核員工個人日常工作綜合表現及出勤情況。(見附表一《月度述職考核表》)
2、表現考核主要由上級考核,每月度進行一次。
第十四條 員工目標考核
1、根據員工制定的個人工作目標,制定詳細的考核標準。(見附表二《月度計劃考核表》)
2、員工目標考核由員工所在的部門負責人進行,每月度進行一次。
3、員工目標考核主要由員工自評和上級考核。
第五章 部門負責人考核的實施
第十三條 部門負責人表現考核
1、表現考核重點考核部門負責人個人日常工作綜合表現及出勤情況(見附表一《月度述職考核表》)
2、表現考核主要由上級考核,每月度一次。
第十四條 部門負責人目標考核
1、根據部門負責人制定的個人工作目標,制定詳細的考核標準。(見附表二《月度計劃考核表》)
2、部門負責人目標考核由公司經理進行,每月度一次。
3、部門負責人目標考核主要由部門負責人自評和上級考核。
第六章 部門目標考核的實施
第十五條 部門目標的制定和考核
(1) 部門負責人在月底組織部門崗位人員對于本部門目標的制定進行溝通和匯總。
(2) 每月度3號各部門填寫本月度《部門目標考核表》(見附表三),提交績效管理考核組;
(3) 績效管理考核組于每月5號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對部門月度目標進行評審,進行討論分析,提出修改意見,達成共識后,《部門雙月度目標考核表》一式二份績效管理考核組一份,部門負責人一份。
第十六條 部門月度考核
部門月度考核的主要內容是:部門目標完成情況、部門工作表現、部門工作實效。
1、每月度5號由公司經理對上月度部門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2、每月度5號由績效管理考核組依據日常的檢查記錄對上月度部門工作表現、部門日常工作成效進行綜合考評。
3、部門目標考核占50%,部門工作表現占20%,日常工作成效占30%。
4、部門得分(下限不包含在內)與部門績效系數對應表如下:
部門得分95~10090~9585~9080~8575~8070~7565~7060~6560以下
績效系數1.21.11.00.950.90.850.80.70
第七章 年度考核
第十七條 年度考核分為部門年度考核與個人年度考核二部分。
部門年度考核內容為:部門年度目標綜合完成情況,部門管理目標完成情況,部門服務成效,部門團隊建設情況,企業文化建設情況,部門經營情況等。
個人年度考核內容為:個人年度目標綜合完成情況,工作表現及對公司的貢獻等。
第十八條 公司將年度考核結果做為年終獎金發放、評選先進、干部培養、選拔、培訓、競崗的重要依據
第十九條 考核程序:
部門考核:
(1) 績效管理考核組、各部門負責人對部門進行年終考核。
(2)考核得分與部門年度考核系數對應表如下:
(3)考核成績由經理辦公會負責匯總并公布。
個人考核:
(1)各部門負責人的年度考核由績效管理考核組實施;員工年度考核由績效管理考核組會同各部門負責人實施。
(2)部門負責人年度考核依據個人年度考核內容進行打分。
(3)個人年度考核系數=個人年度考核得分/本部門員工平均年度考核得分。
第八章 績效與薪酬
第二十二條 公司實行績效與薪酬掛鉤。
第二十三條 公司績效系數:《山海天城建開發有限公司目標管理與績效考核管理辦法》中關于對部門或分公司考核得出的績效系數。
第二十四條 考核基準分、考核系數
(1)員工基準分
員工基準分為本部門員工(包括主管)月(年)述職考核得分平均值
(2)員工月(年)度考核系數
員工月(年)度考核系數=員工月(年)度述職考核分/員工基準分
第二十五條 部門負責人基準分、考核系數、績效系數
(1)部門負責人基準分
部門負責人基準分為公司所有部門負責人的月(年)述職考核得分平均值
(2)部門負責人月(年)度考核系數
部門負責人月(年)度考核系數=部門負責人月(年)度述職考核分/部門負責人基準分
第二十六條 個人績效系數
1、員工績效系數Q1
Q1值=員工月(年)度考核系數×權重+部門雙月(年)度考核系數×權重+公司月(年)度考核系數×權重
2、部門負責人績效系數(用Q2值表示)
Q2值=部門負責人月(年)度考核系數×權重+部門月(年)度考核系數×權重+公司月(年)度考核系數×權重
考核項、考核系數、績效系數權重對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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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條 績效分配
1、崗位工資
崗位工資=薪點工資╳薪點值
薪點值:由總公司財務部根據企業效益、運營情況進行測算調整點數值。
2、績效工資
月度理論績效工資:
員工(部門負責人)月度理論績效工資=(崗位工資/60%)-崗位工資
月度績效工資:
員工月度績效工資=公司績效評估系數╳部門績效系數╳員工(部門負責人)月度理論績效工資
第二十八條 公司年終獎金與年度部門考核和員工個人年度考核掛鉤。(詳見總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九章 績效與職務調整
第二十二條 公司將依據績效結果作出崗位或職務上的調整。
(1)崗位員工
1、崗位員工個人月度業績考核持續突出的,優先選拔和提升為管理人員。
2、崗位員工個人月度業績考核累計三次底于70分者或一次底于60分者,公司將給予在崗學習一個月。
3、崗位員工個人月度業績考核累計兩次底于60分者,公司將給予辭退處理。
(2)部門負責人(含主管)
1、部門負責人月度業績考核累計一次底于60分者,給予在職學習一個月,兩次底于60分者,將給予降職。
2、部門負責人月度業績考核累計三次底于60分者,公司將給予辭退處理。
第十章 績效監管
第三十條 公司員工對考核及分配方案存有異議時,可以向公司主管人員反映,不能達成共識的可向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反映。
第十一 保密
第三十一條 考評結果只對考評負責人、被考評人、人事負責人、(副)經理公開;
第三十二條 結果及考評文件交由公司綜合辦存檔;
第三十三條 未經允許、員工不得將考評結果告訴其他人員。
第十二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由公司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篇2:公司績效考核實施辦法
公司績效考核實施辦法
為貫徹執行本公司《管理人員薪酬管理辦法》,制定本實施辦法。
1目的
1.1客觀公正地分析和評價員工履行職責情況及實際工作效果,并依據考核結論正確地指導分配、實施獎懲,以充分激發員工的聰明才智和創造熱情,保障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1.2完善目標管理體系。公司制定年度經營目標和階段工作目標,通過逐級分解展開實施,必須有相應的配套考核體系。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部門工作的考核,以及對總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科技人員和其他非生產人員的考核。
3考核原則
3.1重點考核原則:以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為依據,按照崗位職責標準對員工進行考核。
3.2分別考核原則:按對應的崗位職能設置考核要素逐項進行考核。
3.3主體對應原則:由各自的直接上級進行考核,并就考核結果及時溝通。
3.4部門聯動原則:部門經理和一般員工的最終績效均受部門整體考核結果的影響。
3.5目標考核和專項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對各部門的質量、安全、成本等專項工作,設置相應的權重,與考核期內的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一并納入考核體系。
4考核組織
4.1公司成立考核小組,對部門進行考核??己诵〗M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分管副總、總經辦和人力資源部組成??荚u結果由總經辦負責匯總,人力資源部根據考評結果核定部門績效。
4.2各部門長負責本部門員工的考核工作,于30日前將考核結果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5考核方式
5.1采用月度考核制,每月對部門和員工進行考核。
5.2采用通用評價和崗位職責評價法對員工進行考核,并結合目標管理法(部門整體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對部門進行考核。
5.3部門考核:以公司下達的月計劃和部門職責為考核內容,月終由部門長向考核小組匯報,考核小組根據部門工作目標完成情況評定考核結果。
5.4員工考核:由部門長根據各崗位特點制定考評細則,參考附表三。部門負責人直接考核人數超過8人的,可指定人代為考核,再簽批。
5.5人力資源部對各部門員工考核的過程和結果有監督權。員工對考核有異議的,可以直接向人力資源部投訴,由人力資源部調查后裁決。
6考核內容和計分辦法
6.1部門績效考核見附表一。
6.2部門負責人考核內容:工作目標與關鍵指標考核結果(取百分率)與各類專項考核結果(取百分率)相乘,得當月績效分配系數,見附表二。
6.3員工考核內容:要求各部門針對崗位特征定出量化考核指標,并將考評標準告知本部門員工。
7考核程序
7.1員工每月26日向部門長提交工作報告,作為月度考核依據。
7.2部門負責人根據員工的工作報告、工作表現和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填寫《績效考核表》(員工),打分并簽字。
7.3各部門考核表打分完畢,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7.4各部門長每月26日向公司考評小組交月度工作總結,作為部門月度考核依據。
8考核注意事項
8.1員工考核工作由部門負責人組織,每次考核時,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級必須與被考核者進行至少一次的溝通。部門考核由總經理辦公室組織,并進行相關溝通和統計工作。
8.2每月30日前,各部門將員工考核表、總經辦將部門考核表交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完成對數據的統計。
9考核結果處理
9.1連續3個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
9.2年度綜合考核為“不合格”者,予以降級、降薪或解除勞動合同。
9.3年度綜合考核為“優秀”且無“不合格”記錄者,晉一級。
9.4職等五等以下員工,連續五年年度綜合考核為“優秀”者,晉一等。
10考核責任
10.1不能在規定的日期內上交考核表的,視為考核者工作失誤。每延誤1天,減發考核者20%的績效工資。
10.2考核者應對被考核者作出公正評價。若在考核過程中弄虛作假,一經發現,減發考核者20%的績效工資;考核者一年內累計失誤3次者,視同失職處理。
11工資發放
11.1公司按部門核發部門工資總額,由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員工工資的考核發放。
11.2績效系數 績效考核結果轉化為績效系數,實現其調節工資分配的功能。部門績效系數和個人績效系數均定義為百分制考核結果取百分率;其中部門長的個人績效系數為工作目標考核結果與各類專項考核結果(取百分率)的連乘積。
11.3部門工資計算方法
部門工資=基本工資總額+年功工資總額+全勤獎總額
+(崗位技能工資總額+績效工資總額) ×部門績效系數
=∑部門員工工資
11.4部門負責人工資計算方法
部門長工資=基本工資+年功工資+全勤獎
+(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部門績效系數×個人績效系數
11.5員工工資計算方法
員工工資=基本工資+年功工資+全勤獎+∑(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部門績效系數×(個人崗、效工資和×個人績效系數)
÷∑部門(個人崗、效工資和×個人績效系數)
( “個人崗、效工資和” = 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 )
12相關文件
13記錄文件
績效考核表(部門)
績效考核表(員工)
績效考核表(部門負責人)
附加說明
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編制
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負責解釋
本辦法主要起草人:
本標準主要審定人:
發布日期:20**年5月 日
版本號: G-A 受控(編號/章):
篇3:房地產集團績效考核辦法
一、總則
(一)、 集團公司建立、實施,并不斷完善績效考核與獎罰制度,科學、動態地衡量各公司及員工的價值和貢獻,從而實現:
1、進集團范圍內人才開發、合理使用;
2、公平決定員工的地位和待遇;
3、持續提升公司管理運行績效。
(二)、集團公司績效考核結果不能單純地用于評判組織或員工優劣,決定獎罰的多少,而應更加重視集團未來發展需要,識別提升績效的機會,幫助各級組織和員工改進提高。
(三)、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集團范圍內績效考核的統一管理,各級公司績效考核必須按集團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確??己斯ぷ鞴?、公開、公平、有效。
二、績效考核組織
(一)、 集團績效管理委員會
1、 集團考核委員會由集團總裁牽頭成立,領導團隊、人事主管領導、人力資源部經理作為成員,其他成員由集團總裁決定。
2 、集團績效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
1、確定整個集團考核工作的方針、政策;
2、領導、[[組織集團整體的考核工作;
3、審核、確定集團總部人員的考核結果;
4、審核、確定所屬公司總經理助理、總監級別(包括同等級別技術
類)以上(含)人員的考核結果;
5、解決考核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3、 集團總部人力資源部職責在績效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具體履行以下方面職責:
a)組織集團總部機關工作人員考核;
b)組織各所屬公司總經理助理級別以上人員的考核;
c)負責對上述人員的考核結果進行匯總并呈報績效管理委員會;
d)根據考核結果,向績效管理委員會提出合理化建議;
e)對所屬公司的考核工作進行指導;
f)對所屬公司的考核結果進行不定期的抽查。
(二)、所屬公司績效管理委員會
1 、各公司績效管理委員會由總經理負責牽頭成立,公司領導、團隊、人力資源部(綜合管理部)經理為成員,其他成員由總經理決定。
2 、所屬公司績效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為:
a)按照集團考核管理規定,負責組織本公司部門經理級別以下(含)
人員進行定期考核;
b)審核確定上述人員的考核結果并匯總、存檔;
c)解決各部門在考核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三 、員工個人績效考核
(一)、考核周期和內容
1、 員工個人績效考核根據崗位級別不同,其考核周期分別為:
a)總經理助理、總監級別(包括同等級別技術類)以上(含)人員,
每季度考核一次;
b)其他級別員工每月考核一次。
2、 各級員工考核內容均包括三個部分:工作績效、工作過程和基本素質。各部分所占權重按《員工個人績效考核規則》(HRG601)執行。
3、 為簡化員工績效考核程序,上述三項考核內容中,相應延長員工基本素質考核周期:
a)總經理助理、總監級別(包括同等級別技術類)以上(含)人員的基本素質考核,每半年進行一次;
b)其他級別員工的基本素質考核,每季度進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季度最后一個月進行。
(二)、 考核原則和方法
1 、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結合
員工個人績效考核內容中,"工作績效"為定量考核,依據員工《職務說明書》中確定的階段性量化工作要求進行考核。"工作過程"為半定量考核,依據員工《職務說明書》中確定的量化和非量化工作進行考核。"基本素質"為定性考核,由考核人依據個人感受做出判
2、 上級考核、相關人員考核及自我評定相結合
按一級管一級的原則,員工個人績效考核中"工作績效"、"工作過程"部分由員工直接上級考核打分。"基本素質"部分由包括直接上級在內的,與被考核員工有工作關系的人員共同進行評價。員工自我評定由員工對自己的工作表現進行評價,并將作為考核結果的參考。
3、 公開原則
員工個人考核結果,應由被考核員工的直接上級與其進行交流,就自我評定與考核結果的不一致進行澄清或評述,以利于被考核員工今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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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4、 員工個人績效考核由各公司績效管理委員負責組織進行,各公司總經理助理、總監級別(包括同等級別技術類)以上(含)人員的考核直接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具體按集團《員工個人績效考核規劃》執行。
5、 考核結果分為五個等級:A級(優秀)、B級(良好)、 C 級(中等)、D級(一般)、E級(差)。各公司員工個人績效考核結果均應逐級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核認可。
(三)、 考核獎罰
1 、各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委員會應根據員工考核結果做出獎罰決定,各下屬公司績效管理委員會的獎罰決定在執行前須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確認。
2、 獎罰兌現應在考核后一個月完成,并將執行結果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