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大廈(樓)客戶入住程序
為了使客服部各級員工熟知客戶入住程序流程,能迅速地辦理客戶入住手續,特擬定入住流程如下:
A.市場部或租賃代理公司與客戶簽訂租賃后,帶領客戶到物業管理中心繳納房屋租金、房屋租賃押金、物業管理費、管理費保證金、停車位租金、停車位管理費、能源費(商戶)等;
B.在確認收取客戶相關費用后,客服部以書面形式通知市場部或租賃代理公司,由市場部或租賃代理公司給客戶開具《入住通知單》;
C.客服組織客戶、工程部、保安部召開協調會,根據客戶提出的需求提供一站式服務,為客戶節省時間,保證辦理入住手續的快捷。
D.由客服部組織客戶、工程部以及客服助理共同檢查租用單元,并對房間基本設備設施現狀以及各類能源表底數進行記錄,記錄后由三方簽字;
E.客服部辦理事項:
1]入住當日應帶領客戶到財務部交齊所有費用:房屋租金、房屋租賃押金、一年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一個季度的物業管理服務保證金、停車位租金、停車位管理費、能源保證金等;
2]確認客戶身份,復印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建立并填寫《客戶檔案》;并保證檔案內容的完整、有效;
3]呈交、說明及簽署《客戶安全/消防責任書》、《業主(臨時)公約》、《客戶手冊》、《雇員登記表》、《名稱指示牌訂單》、《業主承諾書》、《客戶基本情況登記表》等各項文件;
4]協助客戶辦理車位租用手續。
F.客服部協調客戶、工程部對入住單元進行交樓工作:
1]工程部對入住單元的設備、設施、電表讀數進行清點、檢查、驗收及移交工作;
2]客戶單元設備清點、檢查、驗收、移交,填寫《固定裝置及設備的詳細清單》;
3]核對能源計量表(如有水表、熱水表、中水表、電表、燃氣表等)讀數,填寫《能源表讀數記錄》并由客戶確認。
4]與客戶辦理鑰匙(如單元戶門、客戶租賃之儲藏室或更衣柜門鑰匙等)移交,在《鑰匙接收單》上簽字確認。
5]客戶如有電話需求,可直接向有關電信服務商申報。
G.客服部負責整理客戶入住資料交物業總經理簽署,資料由客服部存檔。
篇2:客戶入住服務規程
1.1 制度內容
對客戶入住過程中包括辦理手續等各項服務進行管理
1.2 適用范圍
對客戶入住過程提供的服務工作的管理
1.3 管理標準
1. 入伙通知書注目的時間、地點、所需客戶攜帶的證明材料名稱詳細、準確
2. 在協助客戶收樓過程中主動、熱情
3. 如客戶的證明材料未帶齊全,應備有替代的辦法或能夠主動向客戶提出變更收樓時間的建議
1.4 工作流程
為了使客戶服務助理熟知客戶入伙程序流程,能迅速地辦理客戶入伙手續,特擬定如下入伙程序流程如下:
1. 銷售部發出入伙通知書及客戶移交單,按時帶齊各類資料到物業管理處辦理各類事項。
2. 到客戶服務部辦理手續。
客戶應出示證明:
1] 本人身份證明的復印件。
2] 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若客戶本人未能親臨,委托他人辦理,被委托人應出示的印件:
1] 由客戶本人簽署的委托書原件,并加蓋公章。
2] 被委托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客戶本人身份證明 復印件。
客戶服務助理應辦事項:
1] 驗明來客身份證明。
2] 將上述客戶資料復印件存檔。
3] 向客戶發放“大廈質量保證書”、“大廈使用手冊”、“用戶手冊”。
4] 協助客戶填寫“客戶檔案登記表”、“租戶聯絡人”表格、“水牌制作申請單”并存檔。
5] 客戶服務部以物業管理處的名義和客戶簽署“防火安全責任書”、“管理公約”、“停車場租賃合同”(如又需要)。
3. 客戶服務部與工程部同客戶對其單元進行驗收
1] 客戶服務助理攜帶單元鎖匙協同工程部與客戶前往單元。
2] 工程部電工協助客戶確認租用單元電表底數,并填寫電表底數確認單,由三方簽字確認。
3] 客戶服務部和客戶簽字確認“單元設備核對表”、“用電量確認單”、“單元鑰匙簽收表”。
4] 若單元內出現工程質量問題,填寫“遺漏缺陷工程申報表”,由客服部移交至工程部跟進處理。
篇3:VK上海項目入住后客戶換、退房、賠償處理程序
1.目的
規范入住后客戶換、退房、賠償顧客投訴處理的流程,使投訴能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的入住后客戶換、退房、賠償的處理。
3.術語和定義
3.1.客戶換、退房、賠償的由頭是公司有過錯責任引致的客戶發生損失而引致換、退房、賠償。
4.職責
4.1.客戶服務中心
4.1.1.處理客戶換、退房、賠償的歸口部門。
4.2.公司各相關部門
4.2.1提供有關證據材料。
4.2.2核算賠償數額。
4.2.3提供質量鑒定依據。
5. 工作程序
5.1 賠償問題的處理
a)當顧客提出索賠要求時,客戶服務中心應做好取證工作,對于客戶的投訴要求及處理意見及時填寫書面的《投訴處理單》,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提出建議,報請分管副總經理決定是否賠償。
b)當判定賠償責任屬公司承包商的責任時,應取得承包商的書面簽字認可,拒絕簽字的應有監理單位認可。費用在2萬元以下(含2萬元)的由客戶服務中心經理審批,2萬元以上的經客戶服務中心經理審核后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c)判定賠償責任中需由公司承擔的部分,費用在1萬元以下(含1萬元)由客戶服務中心經理審批,1萬元以上的經客戶服務中心經理審核后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批。
5.2退(換)房的處理
a) 須經上海市工程質量監督檢驗總站確認,并出具書面意見或證明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退房標準的,由市場營銷部與客戶服務中心共同辦理退房手續。
b) 符合維修范疇但并不具備退房條件的、而業主有強烈愿望的,盡可能采取維修、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或以委托代售的方式予以處理。
6.相關記錄
6.1《投訴處理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