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理人

寫字樓二次裝修施工規定(6)

1260

  寫字樓二次裝修施工規定(六)

  1、重要事項

  1.1利星國際廣場(以下簡稱‘本物業’)內業/租戶不得擅自動工、加建、改建和安裝附加物等。若有違例者,則作為違反‘本物業’公約論。若業/租戶申辦上述事項,業/租戶于進行單元二次裝修前,必須將有關項目之設計圖、施工圖一式二份,連同二次裝修申請表送交‘本物業’物業管理處。未獲得書面同意前,切勿動工。若有特殊項目,如要求加建及改建,‘本物業’物業管理處會轉交設計圖給有關顧問工程師或政府主管部門審閱及批核,有關一切顧問費用與手續費均由所屬業/租戶支付。

  1.2未獲得批準而擅自施工者,業/租戶必須負責將該單元按原狀修復,一切費用由該業/租戶承擔支付。

  1.3業/租戶請注意下列事項:

  1.3.1修建--任何加建、改建及二次裝修均以不影響‘本物業’結構為標準。例如不可在主體結構的墻、柱上切割或開孔。

  1.3.2設備--‘本物業’原有系統、設備,業/租戶在二次裝修設計時要留有足夠空間,以便日后修理之用。

  1.3.3消防--為‘本物業’安全起見,消防系統的任何改裝,業/租戶必須通過由大廈原指定供應商進行改裝施工,相關費用由租戶承擔。

  1.3.4空調--為維護全體業/租戶之利益,未經‘本物業’物業管理處書面同意,租戶不得擅自對空調和通風系統進行變更、移位、拆裝。如需對通風系統進行變更、移位、拆裝等,租戶必須通過由原大廈指定供應商進行施工,相關費用由租戶承擔。(如增加空調設備,必須對空調室外機安裝導風管,以利設備正常使用)

  1.3.5電力--為符合供電局及‘本物業’的規定,修改或安裝各項電力工程時,業/租戶必須將電力設計圖一式二份送交‘本物業’物業管理處審閱存案,批準后方可施工。

  1.3.6門面--各單元面向公共走道之玻璃、門等,業/租戶不得任意更改或加裝。

  1.4業/租戶與施工單位必須委派最少壹名勝任之主管駐守工地,負責監督施工及管理工人,并須與大廈物業管理處充分合作及負責,確保對施工現場妥善管理。

  1.5施工保險:若由于施工不慎而引致任何損壞或他人傷亡,甚而導致其它單元或公共設施受影響,皆由有關業/租戶負責賠償。故建議業/租戶加強督導其二次裝修施工隊,并須購買足夠保險。

  2、裝修程序要點

  2.1施工前

  2.1.1請送交一式二份二次裝修設計圖/施工圖,例如:內部間隔圖、電路圖、天花圖、平面圖。一般工程項目業/租戶必須最少提前 5 個工作日送交有關資料予‘本物業’物業管理處審核。若是復雜或變動較大之工程,審核時間要相應增加;

  2.1.2申請辦理《施工證》及《二次裝修施工許可證》;

  2.1.3繳交二次裝修施工保證金、二次裝修垃圾清運費等項費用。

  2.2施工時

  2.2.1業/租戶應確保緊密監管施工隊,注意安全,重視環境整潔美觀,并對該層設施設備負有監管責任;

  2.2.2個別業/租戶若因工程所需,要暫時關截某類能源供應系統或總開關以便施工,必須最少提前三個工作日填交截駁公共系統申請表于物業管理處,以便安排;

  2.2.3必須最少提前一天預先與‘本物業’物業管理處安排運送二次裝修材料之時間及途徑;

  2.2.4必須與管理人員合作,小心使用走道,保持地面清潔;

  2.2.5嚴禁于施工現場及公共區域吸煙;

  2.2.6嚴禁施工人員、施工材料進入辦公樓大堂、客梯,違者將處以罰款(每人50-100元)

  2.2.7嚴禁于公共地方,如走道、樓梯間、洗手間等堆放二次裝修材料及雜物,否則業/租戶須負責一切清理費用;

  2.2.8嚴禁在上述公共地方施工,所有工程必須于所屬單元內進行;

  2.2.9嚴禁將混凝土、沙石及任何物料等倒入廁所、水斗、地下層等處的下水道;

  2.2.10施工用臨水、臨電設施的接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規范,如接駁位置位于單元計量表計前,還需得到物業管理處的同意并支付實際消耗的水、電費用;

  2.2.11每日工作完畢時請關閉電源、大門等,方可離開;

  2.2.12‘本物業’物業管理人員在施工期間可隨時進入單元內,視察有關工程是否如批準之式樣及是否符合‘本物業’物業管理處所定之有關條例。如有違反上述情況者,‘本物業’物業管理處有權中止二次裝修工程,待問題糾正后方可繼續進行。

  2.2.13凡裝修過程中需進行動火作業者,必須持有效特殊工種操作證書,安排好現場動火作業監護人,并根據國家有關動火作業防范規定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后,于動火當日向物業管理處提出動火作業申請,在獲得物業管理處批準的動火許可證后方可作業。動火證隔日作廢。

  2.2.14凡裝修過程中需進行斷水、斷電作業必須最少提前2個工作日向物業管理處申請,批準后才能進行。凡裝修過程中加班施工(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國定假日),加班當日17:00前向物業管理處申請,批準后才能加班施工;如遇節假日,須提前1個工作日向物業管理處申請,批準后才能加班施工。

  2.3完工時

  2.3.1所有雜物廢料等必須即時搬走;

  2.3.2在竣工后書面通知物業管理處,同時提交竣工圖一套。

  2.3.3物業工程部自收到竣工圖之日起二天內,會同業主和施工單位進行全面查驗。查驗合格,施工單位交還施工批準書及所有臨時施工證,辦理出場手續。

  3、臨時施工證及二次裝修施工保證金

  3.1為確保公共安全,未經業/租戶委聘,同時未曾向‘本物業’物業管理服務

公司辦妥手續的施工隊,及所有未配帶臨時施工證者一概不準進入‘本物業’進行施工。

  3.2業/租戶及委聘的二次裝修施工隊進場前,請至物業管理處填交臨時施工證申請表(備齊施工人員身份證,特殊工種人員還需同時備齊有效操作證),并繳納二次裝修施工保證金。申請手續需提前辦理。物業管理處審核后,將簽發臨時施工證,二次裝修人員須于施工期間隨身佩帶。

  4、二次裝修施工保證金之發還

  4.1二次裝修完工后,業/租戶及委聘的二次裝修施工隊須帶好通過有關政府部門驗收合格的書面證明前往‘本物業’物業管理處退還所領取的臨時施工證及二次裝修施工許可證,辦理免息領還二次裝修施工保證金手續。保證金發還之前,物業管理處會先行查驗,查驗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4.1.1是否遺留二次裝修材料及廢料于公共區域;

  4.1.2是否曾損壞公共設備;

  4.1.3是否曾損壞公共裝飾;

  4.1.4二次裝修工程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及‘本物業’物業管理處事先所認可的圖紙;

  4.1.5是否曾違反大廈二次裝修施工規定有關禁則事項;

  4.1.6竣工驗收與交接是否完畢;

  4.1.7是否已交還所有領取之臨時施工證,若有遺失,每張扣款¥20.00元。

  4.2若發現二次裝修工程抵觸上述要求,業/租戶必須責成施工隊于指定的期限內清理及整改。二次裝修施工保證金暫被扣存,直至有關改進工程得到‘本物業’物業管理處認可后發還。

  4.3若一切妥當,二次裝修施工保證金將悉數免息以支票形式發還至業/租戶方,否則依例扣除有關費用。

  4.4若因業/租戶延誤,未能于期限內完成有關之清理及整改工程,‘本物業’物業管理處可不必預先通知,另召施工隊代為處理,并按所支出費用從二次裝修施工保證金中扣除。若二次裝修施工保證金不足以抵償支出費用,業/租戶須繳付不足之款項及有關手續費。

  5、保安、防火及防避事項

  ‘本物業’每日24小時均有保安人員看守當值,管制出入口,巡視公共地方。

  各業/租戶、其代理人及其受雇人員須共同遵守以下條例:

  5.1‘本物業’施工現場內任何地方均嚴禁吸煙或燃點明火。二次裝修施工隊若要動火施工,必須提前2個工作日以書面向‘本物業’物業管理處申請。獲得物業管理處批準的動火證后,施工隊須在監護人的監督下在指定的地點動火作業。若有違例者,‘本物業’物業管理處有權禁止該施工隊的工程繼續進行;

  5.2施工現場若堆放有木材、油漆、纖維制品、其它易燃物料等,施工隊必須配備滅火器于施工現場, 并必須了解各類消防器材之使用方法;

  5.3防止有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發生,如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妨礙公共安全的行為、侵犯他人人身權利的行為、侵犯公共財物的行為、妨礙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為等;

  5.4嚴禁在‘本物業’消防樓梯間、公眾通道、公共區域內放置、布置、加裝任何設備或存放任何物品;

  5.5嚴禁于單元內儲存危險或違禁物品,亦不得在單元內存放活的家畜、動物;

  5.6如‘本物業’發生火警、騷亂和緊急停電時,必須依照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根據緊急情況所采取的應急措施,服從指揮,通力合作,防止發生混亂和損失;

  5.7‘本物業’嚴禁裸露半身及赤足或趿拖鞋;

  5.8嚴禁與‘本物業’內任何人士爭吵打架;

  5.9嚴禁在單元內飲酒、煮食、打牌、賭博或進行其它違法活動;

  5.10嚴禁在‘本物業’內住宿或生產貨品;

  5.11嚴禁在‘本物業’關門后進入或逗留于‘本物業’內;

  5.12嚴禁作出任何令公眾討厭或騷擾他人的行為;

  5.13嚴禁偷盜物品,違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5.14必須愛護‘本物業’之所有公共設施;

  5.15以良好合作的態度與人交往,當物業管理處工作人員執行公務時加以合作及協助;

  5.16‘本物業’物業管理處有權拒絕屢教不改的違規人士進入大廈進行二次裝修工作。

  6、其它責任及保養事項

  6.1嚴禁隨意觸動及挪用‘本物業’內的各種水、電、中央控制系統、防火噴淋及消防等設備;

  6.2嚴禁擅自裝接供水或排水設施;

  6.3除經‘本物業’物業管理處同意外,不得在單元內改裝或改動固定設備、分隔墻或其它設施;

  6.4嚴禁擅自接駁電源線。嚴禁擅自進入配電房或打開總電表箱;

  6.5業/租戶須負責其單元內一切裝置及設備之保養及維修。

  7、違章及整改

  7.1如施工單位違反本須知所規定事項,物業管理處將書面通知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進行整改,施工單位于收到該通知書24小時內,應做好整改工作。否則物業管理處將安排整改工作,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

  7.2對有違反上述情況之業/租戶或其施工隊,‘本物業’物業管理處有權禁止二次裝修工程繼續進行。經勸喻后未有改善或被‘本物業’物業管理處發出警告通知超過兩次者,‘本物業’物業管理處可無需預先通知,將有關施工隊之二次裝修施工保證金沒收作為賠償。

  8、最后查驗

  當被批準的二次裝修工程完成后,業/租戶/施工隊須取得相關政府部門竣工驗收合格單后書面通知‘本物業’物業管理處會同查驗,確保全部已完成的工程均依照核準的設計圖和施工圖竣工。任何由‘本物業’物業管理處以及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要求改善或整改之工程必須從速在查驗后進行.

篇2:安管部裝修施工管理規定

  安管部裝修施工管理規定

  一、施工出入:

  1、裝修施工人員必須佩戴由服務中心發施工工作證件(戴在左胸位置),由6幢消防通道出入口崗亭檢查登記進出小區,憑A證進入園區施工,B證留在車輛出入口安管值班崗亭處備查,出小區時憑A證領取B證出場;

  2、裝修施工人員憑服務中心發施工工作證件出入,無證人員嚴禁出入小區。

  二、施工時間:

  1、每日施工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如需其他時段施工,必須預先向服務中心提出書面申請,獲書面許可后憑施工單方可施工;周六,日及法定節假日只能從事無燥音施工,不得從事有噪音的施工(如捶打,電鋸,電鉆,釘槍等),違者將被驅逐離場;

  2、每日19:00安管部對裝修單位進行清場,要求其自行檢查并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三、施工管理:

  1、施工隊伍須將《裝修施工許可證》貼于裝修現場,施工人員佩戴出入證,以便工作人員的檢查(一人一證,不得轉借、涂改,違者罰款50元);

  2、裝修施工隊不得占用小區任何公共地方擺放儲存裝修材料、工具、廢物及進行裝修施工工作,所有工作必須在所屬單元之內進行;

  3、進入小區的裝修工人不得損壞小區公共設施設備,不得踩草皮等,違者罰款50元-200元,并賠償相應設施的修復費用;

  4、未經服務中心同意的不得進入首層、天面及非工作場地之外的其它任何樓層、單元;違者罰款50元-200元;

  5、施工人員不得在小區內抽煙、拖鞋、赤背、隨地吐痰、高空擲物、騎單車、公共區域就餐、聚集、睡覺、留宿等不良行為,違者罰款50元-100元;

  6、嚴禁將裝修材料、建筑垃圾放置于公共梯間和走火通道及其他公共區域,違者罰款50元-200元;

  7、裝修施工人員上廁所須到6棟1座車庫出入口左側臨時廁所,嚴禁隨地大小便,違者罰款1000元;

  8、施工期間,必須保持入戶門關閉但不得反鎖,以減少噪音;嚴禁煮食及燒水,違者將被驅逐離場;

  9、臨時施工(3天內)須到安管部辦公室辦理有效期為三天的臨時出入證,連續三天以上請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每證須提供工人身份證復印件一張,按金50元,退證時此按金一并退還,遺失此證,按金不予退還。

  四、材料運送:

  1、施工人員只可使用施工電梯,在運送貨料時不得超載,不得使用人為阻力(用貨物或身體擋住電梯門)控制電梯的正常運行,不得損壞電梯及其包裝,違者罰款100元-500元,如造成設施損壞須賠償修復費用;

  2、運送材料(運送中不得損壞或刮花沿途的天花、墻面、地板、電梯等公共設施,使用的推車必須是橡膠輪的,以免壓壞大理石地面)、工具須按服務中心指定路線、貨梯進入,所有材料必須從地下停車場施工通道出入,搬運的物品需輕拿輕放;

  3、散裝施工材料、垃圾必須袋裝方可使用電梯,超長材料需走走通道,并保持公共區域衛生清潔;

  4、裝修材料、工具搬離小區時,必須持服務中心開具的物品放行條。

  五、垃圾清運:

  1、裝修垃圾應裝袋,必須及時堆放到車庫指定垃圾存放點;

  2、垃圾清運過程中應保持電梯、通道、公共區域清潔。

  六、消防管理:

  1、裝修材料必須符合政府消防管理規定,嚴禁使用小區內任何消防設施及使用消防水施工,對損壞消防設施者除按原價賠償外,罰款500元-1000元;

  2、裝修現場注意防火,嚴禁吸煙,違者罰款50-500元罰款;

  3、裝修場地必須配備有效滅火器:按50m2(實用)以下配2個4Kg干粉滅火器,51m2─100m2配4個4Kg干粉滅火器的配置標準,依此類推;

  4、需要進行動火燒焊等作業,需向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填寫《臨時動火作業許可證》,經批準后,做好現場防護,方可作業,違者罰款500--1000元;

  5、小區內防火卷簾下落位嚴禁占用或封堵,玻璃報警器、消防電話插座、煙感、噴淋等嚴禁被封堵阻隔。

  七、違章處理:

  1、對違反上述規定者,服務中心將依情節輕重和后果作出相應的處理:責令恢復原狀,賠償經濟損失(包括材料費、維修費、管理費)、罰款等,費用從裝修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客戶應當清償。

  2、敬請各施工單位負責人做好現場監管工作,我司對不服從施工管理者將取消在小區施工權限;

篇3:步行街裝修施工用電管理規定


東莞市**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步行街裝修施工用電管理規定

一.臨電總箱
1.臨電總箱及電纜由聯升水電負責拉投。
2.臨電總箱提供380V供電,三相五線制?設。
3.臨電總箱提供三相帶漏電總開關,零線及地線端子排不能用閘刀開關。
4.A、B、C棟各配2個臨電箱,D、E、F、G各配1個臨電總箱。
5.各臨電總箱均接送至各棟二層,總線總箱架空?設、穩固。
6.臨電總箱必須帶掩蓋上鎖。
7.聯升水電定期檢查各開關箱使用情況。

二.臨電分箱及電氣施工
1.臨電分箱及電纜由各施工單位負責拉設。
2.每棟每層設1~2個臨電分箱,提供380V、220V供電,三相五線電纜?設。
3.每個臨電分箱均提供三相、單相帶漏電開關、零線及地線端子排不能用閘刀開關。開關配置應結合負戴要求、不宜過大或過小。
4.所有臨電箱及活動插座必須用電纜架空拉設,不能用花線及單支電線拉設。
5.所有電纜、電線不能用鉤搭、纏繞的方式接線。
6.所有用插座取電的用電器必須用插頭取電,所有外帶插座均應帶接地線,不得并線或駁線接設。
7.所有臨電電纜電線必須無破損,接駁處應做好絕緣保護。
8.施工隊不得使用漏電、短路電動工具。
9.用電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操作證件或上崗證。
10.施工人員離場前必須停(斷)臨電總電源后方可離開。
11.商場用電線必須是IR-BW國標雙塑阻燃電線。
12.用電隱閉工程在隱閉前必須由工程部門進行驗收。
13.所有電氣工程的材料配置必須保留產品資料說明,合格證交甲方認證存檔。

相關文章

MM1313亚洲国产精品无码试看|91久久偷偷做嫩草影院免|国产原创剧情经理在线播放|国产精品亚洲А∨无码播放麻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