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范物業集團"總經理信箱"服務工作,提高各樓盤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時、高效地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物業集團"總經理信箱"信件由物業集團負責人親自督辦。
第二條 物業集團全面質量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全質辦)為"總經理信箱"管理的主要責任部門。
第三條 全質辦負責本制度執行情況的考核,并在每月初將上月考核結果報物業集團負責人審批,并將審批結果交財務部門實施。
附則:全質辦在考核中如有不堅持原則,出現錯報、漏報、瞞報現象的,每查實一處,扣罰全質辦主任5元。
第四條 信件處理必須達到"一個結果",即業主滿意的結果;"兩種標準",即物業管理業務范圍內的,處理結果讓業主滿意;非物業管理處業務范圍內的,處理過程讓業主感動直至滿意。
第五條 各樓盤"廣州**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總裁信箱"的管理和信件的處理按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六條 物業集團"總經理信箱"的組織管理工作由全質辦全面負責。
第七條 物業集團"總經理信箱"鑰匙由全質辦負責保管,嚴禁復制和外借,不得遺失。
附則:信箱鑰匙若遺失,即報物業集團負責人;每遺失一把,扣罰責任人5元,且必須于當天更換,每延遲一天扣罰責任人3元;如出現信箱鑰匙被復制或未經全質辦主任批準外借,每次扣罰責任人5元。
第八條 質量督導員負責對物業集團總經理信箱的日常巡查和維護工作,如發現信箱損壞要立即報樓盤的工程維護部,工程維護部接報后必須在24小時內修復;信箱損壞嚴重需要更換的,質量督導員立即報全質辦主任,由全質辦負責安排更換;新接管樓宇的物業集團總經理信箱安裝工作由全質辦負責安排,每個樓盤至少2個,由該樓盤工程維護部負責安裝,且須在新樓盤交接日當天8:00前完成。
附則:物業集團總經理信箱的維修未能在24小時內完成但不影響正常使用和公司形象的,每延遲一天,扣罰該樓盤負責人3元;新接管樓宇的物業集團總經理信箱每少裝一個、每延遲一天扣罰全質辦主任3元,扣罰樓盤負責人3元。
第九條 每個工作日下午16:00為開箱時間,全質辦質量督導員必須在收到信件當天將信件建檔,并于當日17:30前將信件和檔案表一齊報全質辦主任助理,全質辦主任助理于次日9:00前呈報物業集團負責人。
附則:質量督導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內開啟物業集團總經理信箱的,每個箱每次扣罰責任人5元;未按規定時間上報信件建檔的,每延遲24小時扣罰責任人3元。
第十條 全質辦主任助理接到物業集團負責人審閱批復后的信件和檔案,必須在24小時內送達相關樓盤的質量督導員,質量督導員收到信件當天必須報樓盤負責人。
附則:物業集團負責人批示后的信件,全質辦未能在24小時內送達的,每延遲一天扣罰責任人3元;質量督導員接到信件和檔案未按時報樓盤負責人的,每延遲一天扣罰3元。
第十一條 全質辦主任助理負責保管物業集團"總經理信箱"信件原件及相關檔案;平時由質量督導員負責保存,每月28日匯總交全質辦歸檔,::所有相關人員必須妥善保管信件及相關資料,無關人員不得傳閱。
附則:物業集團總經理信箱信件及相關檔案遺失的,每遺失一封,扣罰責任人5元。
第十二條 全質辦主任負責于每季度最后一周組織物業集團所屬各單位負責人召開一次總經理信箱服務工作
總結會。(注:會議可結合兩周例會舉行。
附則:全質辦未按規定組織召開總經理信箱服務工作總結會的,每次扣罰全質辦主任5元;物業集團所屬各單位負責人未按要求參加總結會的,扣罰該單位負責人5元。
第十三條 全質辦主任負責在物業集團"總經理信箱"服務工作總結會召開后三日內完成總結報告,并呈物業集團負責人審閱,物業集團負責人審閱。
附則:全質辦未按時完成總結報告或未呈物業集團負責人審閱的,每延遲一天扣罰全質辦主任3元。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十四條 樓盤負責人接到物業集團負責人批示意見的《物業集團"總經理信箱"信件處理檔案》及信件復印件,于24小時內安排責任部門負責人對來信人進行第一次回訪,并擬定處理措施開始處理。
附則:樓盤負責人收到處理檔案及來信于24小時內未按要求完成第一次回訪的,每延遲一天扣罰3元,當天未開始處理的,每延遲一天扣罰3元。
第十五條 各樓盤責任部門負責人以上人員在接到信件24小時內負責對有詳細地址或聯系電話的業主或住戶進行第一次回訪,在信件處理完成后24小時內進行第二次回訪(首次回訪即可解決問題并讓業主或住戶滿意的,可不進行第二次回訪),并向全質辦反饋《物業集團"總經理信箱"來信處理回訪表》。
附則:各樓盤責任部門負責人未按規定在24小時內進行回訪的,每延遲一天扣罰樓盤負責人3元;責任部門敷衍回訪工作,填寫《回訪表》時弄虛作假或回訪工作非部門負責人以上人員進行的,每查實一處,扣罰樓盤負責人5元。
第十六條 各樓盤負責人必須在簽收信件的7天內完成信件處理,對7天內不能完成處理的信件必須專題上報物業集團負責人并反饋全質辦。
附則:不能按時完成信件處理也未專題上報并反饋全質辦的,每延遲一天扣罰該樓盤負責人3元。
第十七條 對于惡意投訴的來信(如損害公司品牌形象及公司利益,顛倒黑白、搬弄是非、誣告等),由樓盤負責人核實后,親自書面向全質辦說明情況,經物業集團負責人審批后,按審批精神執行,不納入考核。
第十八條 沒有留下電話號碼及具體房號的來信由物業集團負責人核定是否公告,須回復業主的公告由相關樓盤以物業集團名義及時公告回復內容。
附則:須回復業主的公告相關樓盤未在48小時內完成的,每延遲一天扣罰樓盤負責人3元。
第十九條 樓盤負責人簽名確認物業集團"總經理信箱"信件處理完畢24小時內,由全質辦質量督導員負責現場核查或直接回訪來信人,并在《處理檔案》填寫驗證情況,如驗證情況屬實(完成且回訪來信人滿意),當天報全質辦主任助理審核、簽署考核意見,再報物業集團負責人批示結案意見。
附則:質量督導員未按規定進行核查的,或虛報、錯報的,每次扣罰質量督導5元;全質辦在驗證中發現樓盤負責人反饋的處理情況,::有錯報、漏報、瞞報現象的,每次扣罰該樓盤負責人5元。質量督導員未按時將驗證后的《處理檔案》、《回訪表》報全質辦主任助理審核的,每延遲一天扣罰責任人3元;按時驗證或回訪來信人的發現情況不屬實或業主不滿意的,24小時內未將不屬實情況反饋全質辦及樓盤負責人的,每延遲一天扣罰責任人3元。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條 以上扣罰款均從責任人當月獎金中扣除,直至扣完當月獎金為止。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由物業集團全面質量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篇2:廠范圍內設立總經理信箱工作方案
在全廠范圍內設立“總經理信箱”的工作方案
“總經理信箱”是企業內部管理的主要形式之一,是企業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z公司的快速發展,職工隊伍的不斷壯大,科學管理正確決策尤顯重要,但在管理實踐中有時難免會出現盲區和誤區。因此設立“總經理信箱”,皆在建立職工向領導提建議、訴意見的平臺和紐帶,拉近總經理與職工之間的距離,增強職工的主人翁意識和平等說話的權利,而且調動了職工“參政議政”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一、信箱的投擲內容
1、金點子
2、好建議
3、意見
二、信箱的制作方式(見附圖)
1、不銹鋼
2、木制品
注:寬30厘米、高45厘米
三、信箱的分布及數量
1、固定于外墻體,主要放置在各分廠顯眼處,便于職工投擲。
2、制作數量約10個左右
四、信箱的主管部門
由公司黨支部、工會牽頭,企管部負責開鎖、收集、分類、統計,最后報送總經理審閱。
五、信箱的開啟時間
每周星期六下午2-3時,由專人負責。
六、注意事項
定時收集和整理職工提出的建議和意見,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是對群眾起碼的尊重。群眾意見是公司發展的寶貴財富,也是公司考核和改進工作的重要標準。虛心接受群眾意見,正確對待職工監督也是企業文明健康的標志。
1、對職工提出有價值的金點子和好建議,公司予以適當的物質獎勵。
2、各分廠領導應鼓勵職工多提有利于企業發展的不得鼓惑職工“提公司辦不到的條件、講領導不真實的好話”。
3、提建議和意見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件,不得將垃圾、廢紙等投入信箱中。
4、保持信箱的整潔和周圍的環境衛生。
5、對信箱投擲人要注意保密,不得泄露投擲人工作單位及姓名,更不得打擊報復投擲人。
6、定時開啟信箱,定人收集整理、定期公布信息,確?!翱偨浝硇畔洹钡某掷m性、長久性和穩定性。
7、領導重視、全員參與、正確對待、認真負責,才是體現出“總經理信箱”的實際價值和深遠意義。
篇3:物業公司總經理信箱管理規定
深圳*******有限公司
總經理信箱管理規定
文件編號:DZHR03120**3
版 次:A
頁 次:1/1
實施日期:
1.目的為鼓勵公司全體員工對公司管理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議及反映工作過程中的意見,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員工心聲的所應渠道,特制定本規定。
2.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3.權責
人力資源部負責告示總經理信箱管理說明,總經理秘書負責信箱之開啟并將所有投之于信箱內之書面材料整理并呈報總經理。
4.定義
無
5.內容
5.1公司全體員工可針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議,反映不良問題,提出人意見。
5.2提出合理建議必須署名,以便公司查詢并進一步了解建議人的方案、評估可行性,獎勵等。
5.3提出個人意見及反映問題可署名亦可不署名。
5.4本公司總經理信箱用于反應員工意見、心聲之用,不得借以對公司同仁、上司進行個人人身攻擊,誣陷、報復等,一經查實對具有上述行為人員作嚴肅處理。
5.5合理的有益于公司經營、管理的建議、意見,經公司內部管理小組評定等級,將會對提出者作一定的獎勵(見下表)。
等級 內容說明 獎勵金額
一 具有一定的創新性,完全可以實施并且具有重大回報價值 1000元
二 具有一定科學性、可行性,但公司短期內不于實施 800元
三 對不良管理、管理者進行揭發經查屬實 200元
四 其他有價值的建議 10元
5.6意見、建議等提出者在交遞資料時必須字跡清晰、事實求是,以便追溯。
5.7每周六由總經理或其授權委托人收集,匯總具體內容由總經理裁定處理。人力資源部將上述工作進度結果作公開、透明之公告。
5.8以上建議或意見除采用總經理信箱外也可以通過網站發給總經理信箱反映。
5.9公司相關人員對員工之揭發、檢舉等事項作嚴格保密。
擬文 審核 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