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社區低保工作制度
一、認真學習宣傳省、市、區政府部門有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法規。重要的法規應在居民聚集處張貼公布,擴大知曉面,困難群體和瀕臨低保家庭對政策法規的知曉率應達到100%。
二、社區干部應熟悉低保政策,對提出申請和咨詢的居民,應隨時予以受理和解答。
三、嚴格執行受理和報批程序:對初審合格的申報人,應及時入戶調查,及時進行公示,及時上報審批。整個過程須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
四、組建成立負責高效的評議小組,嚴格執行評議制度,實行動態管理。
五、主管人員和有關社區干部應做到公平、公正,不偏親厚友,不因人情關系放松政策,不欺上瞞下,確保政策面前人人平等。
六、建立完備便捷監督體系,公布社區、街道辦事處和區低保辦電話,隨時接受居民監督。一經發現問題,及時進行糾正和問責。
篇2:街道低保動態管理制度
街道低保動態管理制度
一、街道低保工作人員、社區居民委員會低保專干負責動態管理的具體實施。區民政局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
二、動態管理堅持依法、客觀、公正、不影響被調查對象正常生活的原則,可采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保障對象的家庭收入、生活情況及家庭共同生活成員的收入、生活變化情況進行調查,被調查對象應配合工作人員正常的調查核實工作。
三、動態管理實行分類動態跟蹤管理法。對于老弱病殘人員,要定期上門調查,每3個月走訪調查不少于一次;對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中有下崗、失業、年齡偏大、身體欠佳、重新就業機會較少的人員,要定期上門調查,每2個月調查不少于一次;對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中有比較年輕、有就業能力的下崗、失業人員,要開展經常性跟蹤管理,每月走訪調查不少于一次。街道、社區的低保工作人員要與勞動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工作人員加強合作、互通信息。
四、動態管理的走訪調查人員不少于3人,由街道低保工作人員、社區工作人員共同組成。走訪調查時,要做好工作記錄。
五、對被調查對象的家庭收入及生活情況有變化的,應及時調整保障金額或終止保障,并依據程序辦理有關手續。
篇3:平安社區低保動態管理制度
平安社區低保動態管理制度
一、依據各級政府有關低保的政策法規,對A、B、C三類低保戶均實行動態管理。對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范圍,對實際生活已超越低保線的,及時撤消保障。
二、對每月(季、半年)入戶核查時發現低保家庭收入有所變化的,及時進行調整補貼標準。
三、每年9月中旬重新核定一次低保戶住房面積,并依實際居住面積及其類別,為低保戶辦理采暖和物業管理費補貼。
四、每年7-9月份對低保家庭的學生狀況進行一次摸底,為被國家統一招錄為大中專院校新生的,辦理一次性入學補助或調整補貼標準。
五、隨時了解和掌握患重大疾病的低?;颊?,對符合救助條件的,及時為其申報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