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社區低保公益活動管理方法
一、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必須按照社區的要求,按時參加各項公益性活動。
二、低保對象參加社會公益性活動實行報告請假制度,低保對象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公益性活動必須向所在社區管理人員請假,提出充分理由后方可準假。
三、低保對象參加社會公益性活動因病不能參加的,需要出具醫院的相關診斷證明方可準假。
四、低保對象無正當理由2次不參加公益性活動,或考勤記錄參加活動每周累計少于4小時,超過2次的,取消其本人低保救助資格。
篇2:街道低保動態管理制度
街道低保動態管理制度
一、街道低保工作人員、社區居民委員會低保專干負責動態管理的具體實施。區民政局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
二、動態管理堅持依法、客觀、公正、不影響被調查對象正常生活的原則,可采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保障對象的家庭收入、生活情況及家庭共同生活成員的收入、生活變化情況進行調查,被調查對象應配合工作人員正常的調查核實工作。
三、動態管理實行分類動態跟蹤管理法。對于老弱病殘人員,要定期上門調查,每3個月走訪調查不少于一次;對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中有下崗、失業、年齡偏大、身體欠佳、重新就業機會較少的人員,要定期上門調查,每2個月調查不少于一次;對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中有比較年輕、有就業能力的下崗、失業人員,要開展經常性跟蹤管理,每月走訪調查不少于一次。街道、社區的低保工作人員要與勞動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工作人員加強合作、互通信息。
四、動態管理的走訪調查人員不少于3人,由街道低保工作人員、社區工作人員共同組成。走訪調查時,要做好工作記錄。
五、對被調查對象的家庭收入及生活情況有變化的,應及時調整保障金額或終止保障,并依據程序辦理有關手續。
篇3:平安社區低保動態管理制度
平安社區低保動態管理制度
一、依據各級政府有關低保的政策法規,對A、B、C三類低保戶均實行動態管理。對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范圍,對實際生活已超越低保線的,及時撤消保障。
二、對每月(季、半年)入戶核查時發現低保家庭收入有所變化的,及時進行調整補貼標準。
三、每年9月中旬重新核定一次低保戶住房面積,并依實際居住面積及其類別,為低保戶辦理采暖和物業管理費補貼。
四、每年7-9月份對低保家庭的學生狀況進行一次摸底,為被國家統一招錄為大中專院校新生的,辦理一次性入學補助或調整補貼標準。
五、隨時了解和掌握患重大疾病的低?;颊?,對符合救助條件的,及時為其申報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