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福社區居民公約
為建設一個安全舒適、整潔優美、團結互助、安定和諧的文明社區,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增強廣大居民的參與意識和提高居民群眾自身素質。進一步落實實踐***,推動華福社區三個文明建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和《福建省實施(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有關規定,經社區居民代表大會討論后決定,制定了如下的華福社區居民公約:
1、居民應自覺加強學習,提高自身素質和認識,增強法制觀念,遵紀守法,不準參加任何形式的非法組織和活動(包括*、*和*等)。
2、遵守社會公德,提倡見義勇為,嚴禁聚眾賭博、酗酒鬧事、不打架斗毆,不吸毒、不偷盜、不搞色情活動,不得借故借酒制造事端辱罵他人,不侵犯他人財產安全,如造成后果的,報送公安機關法辦。
3、提倡移風易俗,樹立新風,發揚敬老尊賢愛幼的優良傳統,自覺履行贍養扶助老人的義務,不得虐待老人、親屬和子女,提倡鄰里互助,濟貧扶困,婚事新辦,喪事簡辦的新風尚。
4、搞好計劃生育工作,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優生,男女平等,凡違反計劃生育不執行計生有關規定,不按時落實各項計生措施的對象,社區有權將在社區公章使用及的關證明提供方面給予適當地控制。
5、熱心公益事業,愛護公共財物,自覺維護社區環境衛生,維護社區容貌的整潔,嚴格實行衛生網格化管理,實行“門前三包”制度和垃圾袋裝化、不隨地扔倒垃圾及亂搭建,禽畜應圈養,禁止在社區道路兩側停放車輛或堆放雜物,影響交通安全。
6、自覺搞好各項生產及經營性活動,努力增加居民的收入,自覺履行納稅義務和交納各種規費(包括治安費,衛生費和路燈照明費等)。
7、搞好鄰里關系,龍眼樹若由于生長延伸到他人房頂時,應自行剪除至離墻壁垂直距離0.5米,離屋頂1米的高度。如不自行剪除的,經房主報經居委會現場勘視同意后,房主有權剪除至規定的距離。社區主干道兩側占道的龍眼樹枝,一律以雙邊路沿為準,由戶主自行剪除至垂直高度4米。否則,居委會將依本公約強行無償地剪除。
8、因建房使用土地糾紛時有發生,今后如遇建房糾紛時,后建戶與四鄰的距離一律以先建物為準,自行退離1米,作為溝巷;若雙方同時新建,則以雙方中界為準各自退離0.5米作為通道。
9、為了加強對路燈的管理,凡是私拉亂接路燈的將給予當場切斷電源并沒收所有的用電器材;對私接路燈電源進戶(偷電)者,視其偷電行為輕重,將處于500-2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將上報公安機關處理。
10、為了更好地加強社區印章的管理,對社區印章使用規定如下:凡屬居民有欠舊村委會及現社區居委會的欠款戶,需要使用印章時,欠款額1000元以下的應一次性還清,1萬元以下的每次最少還款3000元,2萬元以上的每次最少還款7000元,否則居委會有權不予提供印章及相關證明。
本公約經全體居民代表大會通過后即生效。
自20**年*月*日起實施。
華福社區居委會
篇2:某鎮居民清潔垃圾衛生公約
zz鎮居民清潔垃圾衛生公約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清潔垃圾能力,加強圩鎮環境衛生管理,進一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條件和生活條件,創造整潔、優美、文明、凈化清新的現代化城鎮,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并結合本鎮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zz圩鎮環境衛生管理。圩鎮內的所有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決定和本辦法的規定。積極維護市容的美觀和環境的整潔,尊重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的勞動,不得防礙環境衛生管理監察人員依法履行公務。
第三條:有關職能部門派出所、工商所、衛生院要積極協同做好本辦法的實施工作。
第二章環境衛生管理
第四條:圩鎮區內主要道路、公共廣場、公共廁所、公共垃圾池,由環衛作業單位,負責清掃保潔,小街小巷劃分衛生責任區,由各責任區負責清掃。
第五條:集貿市場,工業品市場等場所,由環衛作業單位負責清掃保潔,街道市場各種攤點從業者的一切雜物掃清堆集好。
第六條:沿街門店單位和住戶,應按照規定的范圍實行門前“三包”責任制,落實美化、綠化、凈化管理制度。
第七條:在圩鎮內的單位、住戶的生活垃圾,按規定地點放置,嚴禁亂倒、亂堆、亂放。
第一章征收衛生費范圍和標準
第八條:根據廣東省物價局經營服務性許可收費、廉江市物價局《20**.6》制發的服務性收費有關項目和規定,結合本鎮實際情況,實行“人民圩鎮、人民管理”及衛生經費“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則,從圩鎮機關單位、檔口住戶、個體工商戶街道市場攤點中收取圩鎮衛生經費,征收標準如下:
1、居民住戶月收衛生費5元。
2、單位年征收衛生費標準見附表。
3、經營檔口的住戶(含承包戶)每戶月收衛生費10-12元。
4、在街道、市場擺攤者,污染環境衛生的禽畜牲物,收取衛生保潔費50-100元。
5、固定飯店、酒家、賓館每戶月收衛生費20-30元。
6、副食、百貨,藥材批發部月收衛生費20元。
7、外來流動人員月收衛生服務費每人2元。
第四章罰則
第九條:在街道、綠化帶內、街邊、墻角傾倒垃圾、排放污水、堆積污坭的罰款50-100元。
第十條:改建樓房屋宇拆灶開門、開窗等一切余坭雜物及一切生活廢品,要自行搬走,嚴禁亂堆圩道,違者罰款50-200元。
第十一條:經營廢品收購的單位和個人,嚴禁廢舊物雨淋曝曬,防止廢舊物品產生惡性氣味污染環境,違者罰款100-200元。
第十二條:單位、商店、住戶等的積水污泥,禽畜糞便發出霉氣味,污染環境衛生,經責令不改的罰款50-100元。
第十三條:晚間十一點鐘以后機械作業嘈雜聲影響區域住戶不能入睡,第二天不能正常生活工作的,經勸告無效的罰款100元。
第十四條:侮辱、謾罵、毆打環衛工作人員或阻撓防礙執行公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飲食店、屠宰場等將污水直接排出街道的罰款200元,嚴重的限期停業整改。
第十六條:抗交或不按時交納衛生保潔費的,實行強制執行,并按其應交數加倍處罰。
第十七條:從事環境衛生的工作人員,要做到盡職盡責,收取衛生費要??顚S?,并要經常保持街道路面整潔。
二0**年八月三十日
zz鎮20**年度機關單位衛生費征收標準
zz鎮清潔垃圾工作責任書
zz鎮圩鎮凈化工作承包合同書
篇3:社區居民公約
社區居民公約
為創建文明和諧的社區,促進城市基層穩定,把社區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聯系本社區實際,經居民會議討論,特制定以下公約,望全體居民嚴格遵守執行。
一、愛黨、愛國、愛社會主義,積極響應政府號召,認真履行公民各種義務,團結一心為構建和諧社區作貢獻。
二、學法、知法、守法,自覺維護社會治安和公共秩序,見義勇為,同一切壞人壞事和不良行為作斗爭。
三、學習科學文化知識,開展文明健康的文娛活動,不看淫穢書刊、錄像等,不參與賭博、吸毒,不做傷風敗俗的事。
四、移風易俗,反對封建迷信,做到紅白喜事不大操大辦,勤儉節約,反對鋪展浪費。
五、自覺遵守市民“十不”規范,搞好公共衛生,自覺維護社會和公眾利益,為凈化、美化綠化社區作貢獻。
六、提倡晚婚、晚育,自覺實行計劃生育。反對男尊女卑思想觀念,樹立女兒也是傳后人的新型的婚育觀。
七、扶貧助困,為下崗職工、無業居民、計生困難戶幫扶服務,送溫暖、獻愛心。
八、團結互助,搞好鄰里關系,爭做“五好文明家庭”,共建文明社區,人人爭取在單位做個好職工,在家里做個好家長,在學校做個好學生,在社區做個好居民。
九、尊老愛幼,在社區內努力創造老有所養、少有所學、幼有所托、貧有所濟、殘有所助、病有所醫、難有所幫的社區環境。
本公約自20**年1月30日經社區居民會議通過,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社區居委會負責解釋、監督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