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苑社區干部管理制度
1、分工負責制度:社區干部的分工由社區黨組織根據本社區工作需要和每個干部的素質狀況,統籌考慮,確定分工,并報鄉(鎮)街道黨委、政府備案。
2、集體辦公制度:社區干部既要分工,又要合作,每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服務日,共同完成工作任務和解決本村村務。非辦公時間要輪流值班,做到“有人管事”。
3、請假制度:社區干部因私外出必須辦理請假手續,社區主干向鄉(鎮)街道黨委請假,社區其他干部向社區黨組織請假。
4、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社區黨組織書記、社區委員會主任和社區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在離任時,由鄉(鎮)街道以上農村經濟管理機構對其任期內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審計結果向社區居民公開。
5、責任追究制度:
(1)社區干部在工作中違反有關規定和要求,造成工作失誤,損害了黨和國家的事業以及社區集體和居民的利益,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其領導責任、直接責任或相關責任;觸犯刑律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責任追究的范圍:主要包括:辦事不公,以權謀私,為政不廉的;違反村級事務決策程序,擅自作出決策,造成不良后果的;村務管理混亂,村務不公開或假公開的;違反財務管理規定,造成社區集體資產;資金損失或流失的;亂集資、亂攤派,隨意增加居民負擔的;本人違反計劃生育或計劃生育工作目標責任不能完成,造成人口失控;對居民提出的正當要求,能夠解決不解決或久拖不決的;上級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不按時完成的;違反規定發展黨員的;違*費收繳、管理和使用規定的;鬧不團結,作風欠民主,工作方法簡單,影響村內工作正常開展的;違反規定使用印章的;其它失職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
(3)責任追究的程序:社區干部工作失職需要實行責任追究的,根據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給予教育、誡勉、調整、降職、罷免、撤職等;違*紀黨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處理決定應送達社區干部本人及所在黨組織。
篇2:某社區黨員干部廉潔自律十不準準則
社區黨員干部廉潔自律“十不準”準則
1、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親友謀取不正當利益或利用職權參股經營;
2、不準違反規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
3、不準參與賄選等非法選舉活動,不準弄虛作假或用其他非法手段騙取榮譽;
4、不準利用職務之便,在招聘、入學、參軍、就業、計生、低保、入黨、廉租房等方面吃拿卡要;
5、不準利用職務之便,在房屋租售、城市拆遷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
6、不準借婚喪喜慶等事宜,大操大辦,聚斂錢財;
7、不準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
8、不準挪用、侵占、截留、騙取扶貧、救災、社保、低保、再就業等資金和實物;
9、不準參與賭博及封建迷信活動;
10、不準巧立名目亂收費、亂攤派,或侵占、私分社區公共財物。
篇3:某社區干部管理制度
社區干部管理制度
一、學習制度
每周一社區黨總支書記、主任主持召開一次社區兩委聯席會議,研討一周的工作安排,帶領社區兩委干部學習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政策和普法教育及相關法律法規知識。每月初及時召開社區計劃生育例會。社區干部在參加會議時,應自覺遵守會場紀律,不得遲到早退,請假要履行手續,開會時保持會場安靜,并做好記錄備查。
二、坐班辦公制度
社區兩委干部實行輪流坐班和值班制度,處理日常事務和接待群眾來訪。每天保證至少有兩名社區干部在班,實行簽到制和八小時工作制。坐班人員和時間保持相對固定,并向群眾公開。坐班干部公布聯系電話,保證在坐班時間內及時解決社區事務。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社區干部坐、值班到位情況,檢查結果在黨總支會上通報,并將社區干部坐班辦公情況列入鎮黨委對社區干部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中。
三、請銷假制度
社區干部因事、病等,不能參加學習、會議的,須向社區黨總支書記和主任請假。因事外出3天以內的,由各村聯系領導批準;請假3天以上,需具備書面請假手續。社區干部全年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
四、述職述廉制度
社區干部述職述廉每半年進行一次。參加會議的人員由社區干部、黨員代表、居民代表組成。社區黨總支書記、居委會主任向參會人員報告半年來的主要工作進展情況、所取得的成效、廉潔自律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今后的工作計劃,同時進行群眾滿意度測評。
五、獎懲制度
1、實行社區干部崗位工作目標管理制度。按年初社區與鎮簽定的目標責任書內容,鎮監督辦和有關部門,每季度對社區的農業、安全、維穩、基層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運行情況進行督查,年終再進行一次全面考核。將季度督查情況和年終考核情況與每年一次的社區干部民主測評情況進行綜合考評,所得分數為社區當前年度的目標考核綜合得分,綜合考評結果將作為社區干部獎勵報酬兌現的主要依據。年度目標考核較好的,由鎮黨委政府給予一定的獎勵;年度目標考核較差的,視其情況給予誡勉談話、限期整改、通報批評;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社區干部,堅決予以調整或責令其辭職。
2、按時完成鎮黨委政府安排布置的各項工作,按要求及時上報鎮上的各類材料、報表。未及時完成和上報的,需加強力量,限期完成。
3、對禁燒、防洪、嚴打、拆遷等臨時性工作和重點工作進行專項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的結果要進行通報,并與年終獎勵報酬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