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福社區環境衛生公約
為全面實施華福社區人居環境整治的各項任務,創建一個平安、潔凈、舒適的居住環境,提高社區居民的衛生意識和社會公德,華福社區制訂環境衛生公約如下:
一、各住戶應做好保潔工作;做到“門前三包,門內達標”,房前屋后清潔暢通,不準堆放雜物,不準亂停亂放車輛,不準亂扔亂倒垃圾。實行垃圾袋裝化,并自覺投入垃圾站房。
二、規定每月第一個星期六為 “衛生整潔日”,倡導居民參加戶外衛生整治義務勞動。
三、不準亂攀折花草樹木,不損壞公共設施。
四、本社區內不養家禽家畜。
五、衛生保潔員按《保潔員崗位職責》進行考核獎懲。
六、綠化員按《綠化員崗位職責》進行考核獎懲。
七、開展除四害活動,按照區愛衛會的統一安排,開展春、秋季滅鼠和夏季滅蟑、滅蚊、滅蠅活動,社區居民人人動手,戶戶參與。
八、積極參加衛生宣傳健康教育活動,提高衛生意識,倡導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華福社區居委會
篇2:某鎮居民清潔垃圾衛生公約
zz鎮居民清潔垃圾衛生公約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清潔垃圾能力,加強圩鎮環境衛生管理,進一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條件和生活條件,創造整潔、優美、文明、凈化清新的現代化城鎮,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并結合本鎮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zz圩鎮環境衛生管理。圩鎮內的所有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決定和本辦法的規定。積極維護市容的美觀和環境的整潔,尊重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的勞動,不得防礙環境衛生管理監察人員依法履行公務。
第三條:有關職能部門派出所、工商所、衛生院要積極協同做好本辦法的實施工作。
第二章環境衛生管理
第四條:圩鎮區內主要道路、公共廣場、公共廁所、公共垃圾池,由環衛作業單位,負責清掃保潔,小街小巷劃分衛生責任區,由各責任區負責清掃。
第五條:集貿市場,工業品市場等場所,由環衛作業單位負責清掃保潔,街道市場各種攤點從業者的一切雜物掃清堆集好。
第六條:沿街門店單位和住戶,應按照規定的范圍實行門前“三包”責任制,落實美化、綠化、凈化管理制度。
第七條:在圩鎮內的單位、住戶的生活垃圾,按規定地點放置,嚴禁亂倒、亂堆、亂放。
第一章征收衛生費范圍和標準
第八條:根據廣東省物價局經營服務性許可收費、廉江市物價局《20**.6》制發的服務性收費有關項目和規定,結合本鎮實際情況,實行“人民圩鎮、人民管理”及衛生經費“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則,從圩鎮機關單位、檔口住戶、個體工商戶街道市場攤點中收取圩鎮衛生經費,征收標準如下:
1、居民住戶月收衛生費5元。
2、單位年征收衛生費標準見附表。
3、經營檔口的住戶(含承包戶)每戶月收衛生費10-12元。
4、在街道、市場擺攤者,污染環境衛生的禽畜牲物,收取衛生保潔費50-100元。
5、固定飯店、酒家、賓館每戶月收衛生費20-30元。
6、副食、百貨,藥材批發部月收衛生費20元。
7、外來流動人員月收衛生服務費每人2元。
第四章罰則
第九條:在街道、綠化帶內、街邊、墻角傾倒垃圾、排放污水、堆積污坭的罰款50-100元。
第十條:改建樓房屋宇拆灶開門、開窗等一切余坭雜物及一切生活廢品,要自行搬走,嚴禁亂堆圩道,違者罰款50-200元。
第十一條:經營廢品收購的單位和個人,嚴禁廢舊物雨淋曝曬,防止廢舊物品產生惡性氣味污染環境,違者罰款100-200元。
第十二條:單位、商店、住戶等的積水污泥,禽畜糞便發出霉氣味,污染環境衛生,經責令不改的罰款50-100元。
第十三條:晚間十一點鐘以后機械作業嘈雜聲影響區域住戶不能入睡,第二天不能正常生活工作的,經勸告無效的罰款100元。
第十四條:侮辱、謾罵、毆打環衛工作人員或阻撓防礙執行公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飲食店、屠宰場等將污水直接排出街道的罰款200元,嚴重的限期停業整改。
第十六條:抗交或不按時交納衛生保潔費的,實行強制執行,并按其應交數加倍處罰。
第十七條:從事環境衛生的工作人員,要做到盡職盡責,收取衛生費要??顚S?,并要經常保持街道路面整潔。
二0**年八月三十日
zz鎮20**年度機關單位衛生費征收標準
zz鎮清潔垃圾工作責任書
zz鎮圩鎮凈化工作承包合同書
篇3:村民文明衛生公約范例
村民文明衛生公約范文
為了積極投入打造生態旅游縣建設,加大村莊整治力度,改變村容村貌,創造美好人居環境,特制定本衛生公約。
一、一切單位或個人都應自覺愛護公共環境衛生,維護村容村貌的整潔、美觀。
二、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個體經營戶、住戶、均應執行環境衛生“門前三包”責任制。
三、保持室內室外、庭院、溪溝、道路清潔衛生,不亂丟瓜皮果殼、紙屑和煙蒂。
四、不在門前或路道上設攤、搭棚、曬豬欄、牛欄及其他農作物,不在路道、水溝、溪灘上亂倒垃圾。
五、對公共衛生配套設施要保護,故意損壞、拆除、侵占、遷移和封閉環境衛生設施的要賠償,并罰款二倍以上。
六、村民不準在路道與居住區公共場所內放養雞、鴨、鵝、兔、羊等家禽家畜,只準圈養。
七、不在主街道和環境衛生公共設施內焚燒樹葉、枯草和垃圾,不準在建筑物上亂寫亂畫。
八、衛生費半年收一次,不準拖欠。
九、村級道路主干道和公路沿線兩邊以及住戶大門前不得堆放柴草、泥沙、毛竹等雜物。如果確因建設需要堆放,要經村衛生管理領導小組審批同意。
十、住戶必須在每天將生活垃圾裝塑料袋放到指定的就近垃圾收集箱內,以便清運。
十一、門前屋后空閑地塊盡量建造花壇,種植四季花卉,果樹,形成戶戶有綠化的景觀。